五蘊,即五蘊理論,是佛教中比較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其主要理論是關于人體和身心現象都是由什麼要素構成的,可以將其蘊含的意義非常之高,因為佛教認為世間一切事物都是由五蘊和合而成,一人的生命個體也是由五蘊和合而成的,因此下面就來簡單的說說這五蘊到底是什麼。
五蘊之色蘊
首先是色蘊,這里的色并非指欲望,而是指物質,這色蘊在佛教之中,就是是指一切有形態、有質感的客觀存在的物質的聚合,通俗點來理解就是相當于現在人們所說的物質現象。其實往深來講,這色蘊又包括了地、水、火、風等四大物質因素,其實就是所謂的四大皆空。
五蘊之受蘊
所謂受蘊,其實就是指人體的感官與接觸外物所生之感受或情感等。比如聽覺、嗅覺,這些都是屬于受蘊的范圍以內,佛教中的感應也是屬于這一個部分。
五蘊之想蘊
想蘊,其就是通過受蘊,來對外界事物而產生的感覺進行分析而得到的知覺和表象。類似于我們的大腦,主要體現出一個人的知覺和思想力如何。
五蘊之行蘊
行蘊這個就比較簡單了,就是通過對外界事物的認識而產生的行動意志。也就是通過想蘊后,自己自發地做出反應,比如你覺得那家飯店的東西很好吃,所以就過去吃了。
五蘊之識蘊
識蘊,其主要指人的意識作用。它的主要用途就是讓我們學會分析事物,從事物中學會感悟,這也是我們修行時主要做的事情,就是感應宇宙真理,識別真諦。
推薦閱讀:學佛八難(上)學佛八難(下) 蓮友是什麼
什麼是佛家五蘊
五蘊分別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五種。在五蘊中,除了第一個色蘊是屬物質性的事物現象之外,其余四蘊都屬五蘊里的精神現象。
五蘊實際上是佛教關于人體和其身心現象都是由哪些要素構成的理論。五蘊的“蘊”是梵文的音譯,意義是積聚或者和合。佛教認為世間一切事物都是由五蘊和合而成,一人的生命個體也是由五蘊和合而成的。
〔色〕--色法--物質
〔受〕--感受
〔想〕--思想,心所法
〔行〕--精神的活動
〔識〕--心王
五蘊組成生命的自體,世間有很多的生命在活動,佛教把這些生命分為無情生命和有情生命兩種。
無情生命:有生理現象,沒有精神活動,也沒有我執,稱為無情生命。如植物、我們身體里的細胞等,都是無情生命。
有情生命:有生理活動,也有精神活動,并且執著我、愛他所執著的我,這種有情生命才有資格稱為有情眾生。
擴展資料:
五蘊中的互相關系
五蘊中的色蘊,分為內色與外色,就是根與境(塵)。
塵是所知道的境,根是我們的識所依靠來知道外境的。心與境接觸的那個心理稱為觸。觸當時能知外境的是識,心、境接觸之后,就會連續的生起受、想、行。
過后苦、樂、舍三種受即生起。同時心構畫種種的形相。給它們種種名稱,此即是所謂的想。
安立名言后,加上煩惱,就生起善、惡之心,甚至發動身、口、意去造業,這就是五蘊--色、受、想、行、識之間的關系。我們的生命就是這樣一直連續不斷的活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五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五蘊皆空
五毒五蘊是什麼?
五毒:貪(對財、物、人的執著)
嗔(不如己意而發怒)癡(愚癡、邪見,邪見的「事」必須是真實存在的,例如業果、四諦和三寶等。如果認為這些事不存在就是邪見,聲稱它們不存在即是誹謗)。
慢(看不起人,覺得自己了不起)疑(對三寶沒有信心)
五蘊:色(一切物質的東西)
受(各種感覺)想(各種念頭)
行(所有行動行為)識(所有意識)
五蘊與我是什麼關系?
如雜阿含經中說:“佛告比丘。善哉。善哉。色無我。無我者則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若苦者。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當作是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經中說:“釋迦牟尼佛告訴比丘們說:很好!很好!能知道自己過去對色蘊的了解是不正確的,了解”以為色蘊與我“那三種關系實際上不是永遠如此的。這時就知道,色蘊與我的關系,都是隨因緣而變化的;就了解在無常變化的過程中,就有時會造成苦的。如果知道有時會造成苦,則知道色蘊的一切現象,都不能說一定是我,也不能說一定跟我沒有關系,也不能說我在色蘊之中,或色蘊在我之中。大家應該如此來觀察,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也是如此的。” 現在我再來深入的說明。 一、有人以為五蘊完全就是我(五蘊是我):為什麼說“以為五蘊就是我”是屬于對五蘊身的誤解呢?因為當一個人,身體健康,沒有障礙時,他會以為這“五蘊身”就是他自己。可是這不是永遠都是如此的,而是有因緣才造成如此的。所以才說是誤解。如果五蘊永遠都是跟我們是結合不可分的,那才能說“五蘊就是我”。而實際上并不是如此,所以不能說“五蘊就是我”,因此佛說:“五蘊非我”。 二、有人以為五蘊跟我沒有關系(五蘊異我):這也屬于另一種誤解。為什麼呢?因為當一個人,如植物人,如入無想定中,如睡時無夢,如昏倒麻木,如入滅盡定中,這時意識沒有作用。這時就覺察不到五蘊之身,這時就會誤以為五蘊跟我沒有關系。其實,那些情況也都只是依當時的因緣的一時的情況,而非永遠如此的。所以不能說“五蘊永遠跟我沒有關系”,因此佛說:“五蘊不異我”。 “一般人都從五蘊身中誤以為五蘊一定是我,或誤以為五蘊一定不是我,或誤以為五蘊在我之中,或我在五蘊之中,這些都是對五蘊的誤解。其實他們所說的”我“只是文字,在實際上的”我“都不是如此。” 其實,五蘊與我的關系,是指:當因緣不同時,則五蘊與我的關系,就會跟著改變。 例如:當我們造了輪回人道之業時,投生了人道,那我們的五蘊就是人身。 例如:當我們造了解脫業,不再輪回三界,則我們是成就意生身。 例如:當我們在人道時,健康無病、無傷時,則我們就能對色身自在使用它,行、住、坐、臥、語、默、動、靜、捉、拿、跑、跳。。。等等。 例如:當我們在人道時,有病了,或受傷了,則我們對色身,就不能自在地做行、住、坐。。。等等的事。 例如:當我們不修禪定,不啟發神通,則我們就不能變化色身,飛行、穿墻、分身、。。。等等。 例如:當我們有修禪定,也啟發了神通時,就可以十八神變。色身如此,其余的感覺、心中影音、心中的思念、心中對境界的認識等等,也是如此。都是依因緣而有所變化。這些都是因為我們對這五蘊的種種生、住、異、滅的現象沒有如實觀察所造成的不自在。 如果我們要解脫自在,則要學: 一、當我們未能如實知五蘊的生住異滅時,心要先保持無事,從實際的現象中觀察學習,了解現象生滅的因緣。 三、當我們能有效的轉因緣,而能自在的想要讓該一現象生就能令生,要令住就能令住,要令異就能令異,要令滅就能令滅,那就是此一現象解脫自在成就。 四、如此將一切的五蘊的所有的現象,都一一的學習觀照生住異滅的因緣,學習轉因緣令于現象解脫自在。如此:“若能轉物,則同如來”。 五、又從我們能解脫而轉現象時,就可以覺悟到,我們的自性能轉萬法,而萬法不能動自性分毫。 六、又從我們能轉現象,而自性不曾動搖中,就能覺悟到,真正的“我”的“非因緣非自然性”。因此,能照見,自性不二之性。 七、又從此,就知道一切緣起萬法的種種現象,只是自性幻化的境界。 八、又從此也就知道上自佛法界,下至地獄的法界,我們都可以幻化的。因此,自性非佛、非菩薩、乃至非地獄。同時,因為可以幻化,所以自性,也可以即佛、即菩薩、乃至即地獄。 九、因此,我們學佛,就是要學習去覺悟一切現象及現象生住異滅的因果法則,進而能轉這些現象,而得解脫自在。 十一、又當我們進一步能解脫自在后,就能啟發解脫知見,那時就能進一步知道,一真法界,全體顯現的境界,那是三世圓融,生佛平等的境界。因此,當釋迦佛成佛時,才會說: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就是指這一真法界。這一真法界,也是本來存在,不假修證的,只是眾生日用而不知。 因此,我們要先去除平時對現象的誤解,正確觀照現象,當我們妄見全除,解脫自在時,就知道了。 因此當佛陀在說“五蘊無我”時,不是要我們以為真的沒有我,而是要我們正確的認識五蘊與我的關系是緣起法。我們要去學習那緣起法,而得自在。 又當佛陀在說“五蘊無我”時,不是要我們舍棄五蘊,而是要我們如實的照見五蘊,有效的轉五蘊境界。 又當佛陀在說“五蘊無我”時,是要我們觀察一般人所認為的“五蘊一定是我”、或認為“五蘊一定不是我”、“五蘊在我之中”、“我在五蘊之中”的這四種“我”的觀念,都不是實際的“我”的現象。因此,才說“五蘊非我、不異我、不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