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乃人生之大事,大家都希望婚姻順利,一切順心,選擇婚禮日子也能為婚姻順利錦上添花,有時選擇結婚的最佳時間考慮的會比較周全,因此有的人會認為在一年里,若是有立春日,納悶結婚就會更好些,這是什麼原因呢?
為什麼說有立春或雙春年結婚好
這種說法在一些地區流傳,認為沒有立春的農歷年是盲年,不適合結婚,喜事必須在沒有春天年前結束,雙春年是罕見的好年景,適合結婚生孩子的另一個地方認為雙春意味著多子多福,結婚幸福。
雙春年只是歷法“置正”的結果
“雙春年”,其實只是因為歷法造成的,是陽歷和陰歷之間的“陰差陽錯”的結果。陽歷是根據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規律制定的。地球轉一圈是一年,算365.4天。一年12個月。根據陽歷的日期,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年中冷暖季節的變化。農歷是根據月亮盈虧變化規律制定的,月亮繞地球一周為一月,一年為十二個歷月。農歷十二月大約有354天。我國的歷法是一種陰陽合歷,結合太陽和月亮運行的周期制定。一年按太陽的運行分為二十四節氣,按月亮的運行分月,并用增設閏月的辦法,來解決陰歷與陽歷之間的時間差問題。于是,就出現了某些年份一年有十三個月的情形。這樣,立春節氣就有可能出現在上一年的臘月,或者下一年的正月,從而出現了一年有兩個立春節氣,而相鄰的年份則沒有立春節氣的現象。
雙春年結婚無礙幸福
總而言之,根據分析就能看出,幾乎每19年就有7年的立春節氣,即所謂的“雙春”年和7年不立春的“無春”年,這也成了中國歷法的一個獨特之處。這條法則,完全是為節氣門和物候調節,并不涉及婚姻幸福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