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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年是哪幾年,壬寅年出生的人

解夢佬 3 0

壬寅年是哪幾年

澳門大學歷史系教授

變生榻寢

1542年(嘉靖二十一年)10月22日凌晨,紫禁城乾清宮。宮女楊金英聯合蘇川藥、楊玉香、邢翠蓮、姚淑翠、楊翠英、關梅秀、劉、花、王秀蘭等十幾人將打好的繩結套在了天下一人,也就是睡夢中的嘉靖皇帝(1522-1567在位)的脖子上,然后使勁拉緊繩子,嘉靖頓時陷入。可是,這繩子打的是死結,嘉靖昏而不死。眼看事情就要敗露,宮女張金蓮非常害怕,就向皇后報告,嘉靖這才免一死。這年是壬寅年,這一宮闈之變便稱為壬寅宮變。

皇帝差點被宮女勒死,這是自秦始皇以來從未發生的事情,也是中國歷史上兩千年帝制空前絕后的丑聞,“當是時中外震惶”。嘉靖自知此事和“朕德不修”有關,內心三分驚恐,三分羞慚。事變之后,他派文武大臣成國公朱希忠等告謝天地、宗、社稷及應祀神祗,說:“群婢大肆逆謀,實變出非常。仰荷天地、祖宗、皇考妣、百神佑護,以致朕躬安寧。”

嘉靖皇帝

壬寅宮變,明代史料記錄模糊,對于的起因也就是現在所說的動機只字不提,因為這由于涉及皇帝本人的德行,故為 諱。其實,當時已經有人了解或推測實情,只是不能妄議。現在的學者也大致知道起因,那就是嘉靖皇帝為求長生不老,沉迷煉丹,期間宮女,后者不堪其辱,采用了旁人不敢想象的反抗手段。

煉丹,這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傳統,并不稀奇,為何嘉靖皇帝的煉丹會宮女呢?不妨看看明人的記錄。

嘉靖駕崩當年出生的謝肇淛(1567-1624)粗略地介紹了宮女在煉丹中角色。他說:“醫家有取紅鉛之法,擇十三四歲,美麗端正者,一切病患,聲雄發粗及實女無經者俱不用,謹護起,候其天癸將至,以羅帛盛之,或以金銀為器,入磁盆內,澄如朱砂色,用烏梅水及井水河水攪澄七度,曬干,合乳粉、辰砂、乳香、秋石等藥為末,或用雞子抱,或用火煉,名‘紅鉛丸’”。嘉靖死后十一年出生的沈德府(1578-1642)他還指出選秀和煉丹的關系,說:“嘉靖中葉,上餌丹藥有驗,至壬子(三十一年)冬,命京師內外選女八歲至十四歲者三百人入宮。乙卯(三十四年)九月,又選十歲以下者一百六十人。蓋從陶仲文言,供煉藥用也。其法名先天丹鉛,云久進之可以長生”;進宮后,“嘉靖間,取初行月事,煉之如辰砂以進”。沈德府一針見血地指出:“名曰長生,不過供秘戲耳”,將與長生術的關系說得一清二楚,直接批評了嘉靖煉丹求長生的同時其實也是制求床笫之歡。

“取初行月事”則大致指向了煉丹此事對未成年少女甚至的和。至于細節,我們雖然無從得知,但當時使臣說:宮女“若有微過,多不容恕,輒加棰楚。因此殞命者,多至二百余人”,可見嘉靖之暴虐。無知無識又與家人隔絕的宮女最終采取了勒死皇帝這個她們知道是大逆不道的手段,可以想見她們被到了何等地步。

因此,壬寅宮變的直接起因是嘉靖煉丹對宮女的;而 嘉靖煉丹,史學界一般談到的就是謝肇淛、沈德府所說的紅鉛丸,需要女的或以及乳粉、辰砂、乳香、秋石等材料。其實,自唐宋從世界和洋傳入中國的香更是嘉靖煉丹的關鍵成分,不可不說。大約就在此事前后,嘉靖皇帝開始頻繁香。在指導、輔佐嘉靖皇帝煉丹的幾十年中,采辦金、銀、靈芝、以及各種香料便成為宮廷一大要務,數十年內動用全國之力求索孔急,而其中香因為與洋直接貿易的中斷尤其匱乏,成為嘉靖煉丹的短板和關鍵。香的不來,使得嘉靖皇帝異常煩躁與苦惱,甚至大發。

“香十余年不進,臣下欺怠甚矣”

約1542年后,香開始進入嘉靖的視野。《明史》記載:“又分道購香,十余年未獲,使者因請海舶入澳,久乃得之。”使者清海舶入澳門大致在1556年,往前推十余年,則購香就在1540年代初。又,嘉靖(1539),梁材任戶部尚書,“醮壇須香,材不以時進,帝銜之。遂責材沽名誤事,落職閑住”,則醮壇用香在用靈芝等煉丹之前。由此看來,搜求香在1540年之前。不過,煉丹似乎需求香甚多,所以《明實錄》中有關文獻集中于1550年代,不妨引述如下。

“嘉靖三十年七月”(1551),“命戶部進銀五萬兩,仍論起自明年每五年一進銀十萬兩,復分道遣人購香,無得枉道延擾”。這是嘉靖之一次下旨購買香;而“無得枉道延擾”不過是表面 。

“嘉靖三十三年八月”(1554),“上諭輔臣嚴嵩等戶部訪買香至今未有,祖宗之制宮朝所用諸香皆以此為佳,內亦不多,且近節用非不經也,其亟為計奏?嵩等以示互戶部,部覆此香出云廣僻遠之地,所既無,因而至有司所得以難繼,而止又恐真贗莫測。不敢獻者有之,非臣等敢惜費以誤上供也,疏入。上責其玩視詔旨,令搏采兼牧以進。”

看來,從1551年夏下詔“分道遣人購香”,整整三年并無所獲,所以嘉靖頗為詫異。他對嚴嵩說,內庫香不多,自己的使用也很節儉,究竟該怎麼辦?嚴嵩把嘉靖的問話傳給了戶部,戶部解釋說:香產自云南、廣東偏僻之地,也沒有什麼收,所以三年來買不到;此外,大家對香不熟悉,不知道真假,即使有香者,也不敢進奉;因此,絕不是戶部為了省錢而不買或買不到香,嘉靖看到這個回復,十分不滿,指責戶部輕視他的旨意,要求“搏采兼牧以進”香。

嘉靖對戶部不滿,也不是沒有根據。實際上,1554年距他下詔求香已經十多年了。《明實錄》“嘉靖三十四年五月”(1555)記載:“先是上命訪采香十余年尚未獲,至是令戶部差官往沿海各通番地方設法訪進。”十多年來一無所獲,嘉靖不能疑心戶部陽奉陰違,所以在1554年的旨意一年之后,嘉靖再次命令戶部派人到沿海各地尋訪香。

然而,嘉靖的憤怒和戶部的努力并沒有帶回香。到了“嘉靖三十五年八月”(1556),嘉靖大發其怒。“上諭戶部,香十余年不進,臣下欺怠甚矣,其備查所產之處具奏取用。戶部覆請差官馳至福建廣東會同原委官于沿海番舶可通之地多方尋防,勿惜高價,委官并三司掌印官各住俸待罪,俟獲真香方許開支疏入。上姑令記諸臣罪,克期訪買,再遲重治,仍令差官一員于云南求之其官民有收者,許自進獻給價。時采芝、采銀、采香之命并下,使者四出,官司督趣急于星火。論者咸歸罪陶仲文、顧可學云。”他指責戶部“涎香十余年不進,臣下欺怠甚矣”,要求戶部詳細地提供香產地 ,以備訪買。而戶部在高壓之下,無計可施,也只能重復過去的措施,加大力度,請批準再派一名專任前往福建、廣東,匯合前一年派去的一起,到“沿海番舶可通之地”,不惜高價,尋訪香。當時明王朝仍在海禁當中,外國海船可以到達的地方其實也就時澳門——廣州一處而已,而且以葡萄牙人為主。此外,“委官并三司掌印官各住俸待罪,俟獲真香方許開支疏入”,也就是相關在獲取真的香之前,待罪停薪。這樣的措施之下,嘉靖稍稍安心,稍發,“姑令記諸臣罪,克期訪買,再遲重治,”同時命令另派去云南,鼓勵當地官民進獻香,并提醒官府按照市場的價格購買。大概嘉靖當時煉丹到了緊要關頭,所以這一年采辦靈芝、天真銀和香的旨意一道接一道,“使者四出,官司督趣急于星火”;于是人們紛紛怪罪挑起煉丹之事的陶仲文、顧可學。如沈德所記:“當煉芝時,用顧可學、陶仲文等言,須真香配和,并得礦穴先天真銀為器,進之可得長生。于是主事王健等以采出,左通政王槐等以開礦出,保定撫臣吳岳等獻金銀砂,所至采辦遍天下矣。”

這樣,在1556年,大明王朝出現了整個帝國采辦動員的。全國總動員還是有效的,大約三個月后,“嘉靖三十五年十一月”,“廣東布政司進香一十七兩”;第二年(1557),“嘉靖三十六年七月”,“福建撫臣進香拾陸兩;廣東撫臣進香十九兩有奇。”看來王健頗有作為那麼,王健采取了什麼新措施呢?

《明實錄》“嘉靖三十六年十二月”記載:“先是,遣主事王健等往閩廣采取香,久之無所得。至是,健言宜于海舶入澚之時酌處抽分事宜,凡有香投進者方許交商貨買,則價不費而香易獲,不必專官守取。部議論以為然,請取回奉差。”則最初王健也是一無所得,后來采取了一項新措施,要求所有外國的海船到“入澚之時”,必須先“投進”香才允許買賣;王建認為這樣,不但可以香,而且價格便宜,同時也不用派駐專官守在當地,可謂一舉三得。戶部看了這個建議,也覺得可行。這樣,購買香就和明王朝的海洋貿易和對外結合一起來,成為外國海商到中國交易的前提。這就為明王朝允許葡萄牙人入住澳門留下了伏筆。

可是,話說回來,兩年的傾國之力不過搜羅了兩斤多一點的香,實在說不過去。到了“嘉靖三十九年八月”(1560),“上諭戶部,向所進香皆非真者,近有一二方是,其令用心采取以進。”此處嘉靖指出,此前所獻香多數都是假的,只有一二快是真的,希望戶部繼續用心菜板。此時,嘉靖似乎已經了解到香的難得,所以對戶部也為主,口氣緩和了很多。

八兩香換760兩白銀

從1540年前后到1562年的二十多年時間內,嘉靖火急火燎的下旨,動員全國力量,也不過搜求得香數斤而已。然而,1562年的一場火災,將嘉靖所有的香和其它香料幾乎都毀為一炬,即刻導致了另一場舉國之力的運動。“嘉靖四十一年六月”(1562),“上諭內閣,自訪取香以來,二十余年所上未及數斤,昨盡毀于火火,其示耀設法取用。于是戶部覆請遣官至閩廣購之。詔官不必遣,即令所在撫按官急購以進京師,商人有收得者令平價以售,有司毋得抑減;仍別購沉香、海聻香各二百斤、雜香品各二三十斤。”

其中“耀”即戶部尚書高耀。大火了所有的香,嘉靖就讓高耀設法急速購買香;戶部便老調重彈,準備派官去福建、廣東督辦;嘉靖下旨說不必如此,閩廣兩地所在即可;并特別提醒,如果商人有售香,不得壓價;此外,除了香外,還需要“別購沉香、海聻香各二百斤、雜香品各二三十斤”。

兩個月后,戶部尚書高耀“購得香八兩獻之。上喜,即命價銀七百六十兩;尋以耀用心公務,與欺怠者不同,加太子少保,耀疏辭,不允。”《明實錄》此處記載頗有玩味之處。首先,戶部受命尋訪香,結果戶部尚書也就是戶部的之一長官卻私人進獻了香,這實在不合常理。其次,戶部督辦此事,動員了東南各地尋訪,三個月毫無成效,反而是身居的戶部尚書本人得到了香,這戶部長官將自己掌管的部門以及東南撫臣置于何面目?而且,戶部尚書又是從何人何處得到了香呢?再次,八兩香,嘉靖居然回報白銀760兩,相當于黃金八十兩以上。這個價格,比一些宋代文獻推算的價格還要高,實在離譜。而按照明末嚴從簡的記載,南巫里香的價格不過每斤(十六兩)值中國銅錢九千文(九兩白銀),嘉靖給的價格約其一百七十倍。這或許是嘉靖千金買馬骨的大手筆?此外,《大明會典》“內府估驗定價例”中規定“每兩三貫”(鈔),這個低廉的價格當然是不可能買到香的。最后,高耀不僅七百六十兩白花花的銀子,而且嘉靖還給了他太子少保的頭銜,以獎勵他“用心公務,與欺怠者不同”;雖然高耀推辭,可是嘉靖不許。話說回來,作為戶部尚書,尋訪香是他的本職工作啊?其實其中的確大有端倪。

《明實錄》接著說明了其中的原委。“初,大內災中人有密收得香者,至是會上索之急,耀陰使人以重價購中,用節建醮日上之,遂大稱旨。云耀初以賄結嚴世蕃,致位八座,其典邦賦以贓穢著聞,及是世蕃既敗,知不為公論所容,乃詭遇以要結上,知為固位計,蓋小人患失如此。”到此,真相大白。原來高耀的八兩香其實原來就是嘉靖皇帝的,宮中火災時有太監火中取得,高耀得知后重價收購之,而后趁著嘉靖做儀式的黃道吉日獻上,了嘉靖的歡心。高耀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當年的高位是賄賂結交嚴世蕃而來,而此時嚴嵩、嚴世蕃父子已經敗露,對高耀極為不利,高耀遂借機討得嘉靖的歡心,以鞏固自己的地位。

高耀獻香三天之后,“福建布政司進香十八兩”,數量雖少,卻是對嘉靖皇帝是個莫大的安慰;次年(1563年)“四月七日”,廣東獻“香六十二兩有奇”。廣東一次居然奉上香近四斤,這是有史以來最多的一次,可謂不凡。其實,這麼多數量的香是 葡萄牙人,他們數年前已經蒙明王朝恩準居住澳門,所以愿意把從洋購得的香賣給廣東撫臣。二十天后,“福建撫臣進香八兩”;約四個月后,“福建撫臣進香五兩”。福建的“八兩”、“五兩”都說明了香在澳門之外的稀少與難得。

可是,煉丹所需的香數量,遠非數斤可以解渴。到了1565年,嘉靖皇帝再次失去了耐心,龍顏大怒。“嘉靖四十四年二月”(1565),“上諭:內閣曰累年詔戶部訪取香,至今未足三四斤數。此常有之物,只不用心耳。昔梁材誹為世無之者,皇祖《大典》內有此品,且昨斤兩不足,虛費價。耀嘗加恩,如何似此忽諸?于是戶部尚書高耀皇恐待罪,請遣使廣東、福建趣撫按官百方購之。上曰:香品,舊例用制香餅,非因修,梁材誹慢,爾等何為效之?其實訪取真品是也,每次以三五斤進用。已耀先購一斤八兩進之,云得之物也。”

嘉靖先指出,這幾年戶部訪取香不過三四斤,而且斤兩不足,浪費銀錢;香是“常有之物”,戶部不能買到,實在“不用心”;然后他拿因為進獻香不及時而被免職的梁材為例來警告戶部,說,過去梁材胡說香是史上罕有之物,可是《大典》中就有記載,怎麼會買不到呢?而后嘉靖敲打了戶部尚書高耀,說他此前因為進奉了八兩香而“加恩”,現在為何如何怠慢此事?高耀本來就因為擔心自己地位不保,嘉靖的指責讓他誠惶誠恐,回奏說再派專任官去廣東、福建敦促地方官購買。嘉靖對此也沒有辦法,只是借機為自己辯護說,他需要香,不是因為的“修”(也就是儀式以及煉丹)需要,而是按照過去的慣例“香餅”而已,這樣來防止群臣批評他濫用國庫修煉丹。他接著指示大家用心辦事,每次只要三五斤即可。而高耀早有先機,此前自己已經進獻香一斤八兩,說是得來的。這一斤八兩,很可能是他利用自己的權勢從廣東得到,而偽稱是從購買的。

1567年1月,嘉靖駕崩,尋訪香的運動暫時告一段落。綜合上述,明王朝全國動員訪取香長達二十多年,這完全是因為嘉靖皇帝在宮內沉溺修煉丹的結果。《明史》總結說:“中年以后,營建醮,采木采香,采珠玉寶石,吏民奔命不暇……又分道購香,十余年未獲,使者因請海舶入澳,久乃得之。”這不僅直接批評了嘉靖求道修而導致的奢靡浪費,而且隱約提到了因為分道購香而引出葡萄牙人進住澳門的故事,這和本文無關,按下不表。

抹香鯨

香香氣的主要成分,王文軍、陳莎、戴乾圜,《香的組成及降醚研究進展》,《有機化學》,2001,167-172,轉引自果殼 https://www.guokr.com/article/335533/

積習難改

嘉靖駕崩之后,新皇帝穆宗朱載坖登基,年號隆慶(1567-1572)。他馬上宣布結束香的購買,《明實錄》記載他執行嘉靖遺詔之命,“停止其原建醮之所”,停止“廣東采珠買黃白蠟降真香及與福建買香”等等。不過,穆宗如同嘉靖一樣,同樣沉迷,服用,六年之后(1572)便駕崩了,時年三十五。他服用的,里面很可能有香的成分。

隆慶期間,雖然在1567年海禁,允許漳州港對外貿易,中國和東南亞的海上貿易迅猛地發展起來,可是,香在中國依然極其稀缺。在現存明代漳州的兩張稅物單(分別為1589和1615年),并沒有出現香。而檀香、沉香、沒藥、奇楠香、蔻、、降真香、白、血竭、束香、乳香、木香、、蘆薈等香料都在其內,并標明稅率。這說明,1567年明王朝海禁后,并沒有從海外貿易中香;第二,東南亞本身不產香;第三,直到紀末,洋的香到東亞依然至稀至少。而葡萄牙人可能是唯一掌握香的。

到宗年間(1573-1620在位),香再度在 文獻中出現。神宗彷和其祖嘉靖如出一轍,他以九歲小孩的身份登基,年輕時異常勤政。他十五歲親政又讓人看到了中興氣象,然而,1588年之后神宗開始怠政,深居宮中,三十年不出宮門,不郊、不、不朝,耽于酒色,“晏處深宮,綱紀廢弛,君臣否隔”。他身體虛弱和病逝或許和服用有關。也正是在神宗時期,廣東又開始進奉香。

張燮在其1620年完成的《東西洋考》中引述了宮中購買香的事跡。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十二月,太監孫順,為備出講題,買五斤,司札驗香,把總蔣俊訪買。二十四年正月進四十六兩,再取。于二十六年十二月買進四十八兩五錢一分,二八月買進九十七兩六錢二分。”張燮的說法也得到了《明實錄》的證實。萬歷二十四年“戶部題廣州府照磨王應龍解香四十六兩”,“王應龍解香四十六兩”即張燮引述的“二十四年正月進四十六兩”。如此,表明神宗至少在萬歷二十一年就有旨意訪取香。

三年之后,“萬歷二十七年三月”(1599),“戶部上言,典禮在邇,所需金、珠、寶石、名香等項,乞分派各省。上命俱于在京召商買辦,惟香行該省辦進。”則神宗皇帝知道是買不到香的,要買香必須到南方。六個月后,“戶部進大珠、香,命內庫驗收,仍以大珠不堪及退出,未進者諭令精求速辦毋悞典禮”。“萬歷四十年九月”(1612),廣東廵按王以寧提議“協黔木價辦香,”則說明萬歷年間一直還在香。根據以上購買香的文獻,大致或者推測,神宗皇帝繼承了乃祖乃父的舊習,依然到南方采辦香,而且大致可以肯定是用來 。

1620年8月,神宗駕崩,年僅56歲;一個月后,在位不足三十天的明光宗服用“紅丸”暴斃。由此可見,自憲宗以來明代宮廷服用,特別是嘉靖首創以香金丹的傳統一直在延續。

以上明代文獻大致說明,自紀中期嘉靖朝以來,香成為在宮廷為皇帝金丹(無論是還是長生不老藥)的關鍵原料。明代之前,中國對香的利用不過就是當作香料而已,或加熱或佩戴或加工合香,并沒有任何藥物價值,所以紀末李時珍在其《本草綱目》對香的藥性極其陌生,不知道有什麼香的成方。可是,正是在李時珍的時代,皇帝和在宮室之內展開了對香紅紅火火地試驗,奠定了香在中醫學中的基石。

責任編輯:彭珊珊

校對:劉威

以上就是與壬寅年是哪幾年相關內容,是關于嘉靖的分享。看完壬寅年出生的人后,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