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女雙方復婚之后,其實財產怎麼劃分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一般來說,在首段婚姻結束的時候就已經把財產分割了,那麼這個時候如果夫妻雙方復婚的話,財產是直接恢復共有嗎?復婚后財產還是共有
在男女雙方復婚之后,其實財產怎麼劃分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一般來說,在首段婚姻結束的時候就已經把財產分割了,那麼這個時候如果夫妻雙方復婚的話,財產是直接恢復共有嗎?
復婚后財產還是共有嗎
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后即屬于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愿,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系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復婚后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復婚后財產怎麼劃分
復婚后財產分割應當按照兩人離婚前的財產分隔辦法進行認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
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復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作者按:我認為此規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財產為5,另一方財產為3,差額應為2,財產為5的一方給對方2,財產少的一方變為5,財產多的一方變為3,是又不公平了。這是立法者的一個失誤,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慮,必有一失
)
復婚后哪些屬于婚前財產
一般固定資產算婚前的(能保留、可分清的),而在復婚后消耗掉的就無法算成是婚前的。所以你復婚后最好不要變賣房產和財產。做個公證的話可能會好些,但也沒什麼保障。
如果你的財產和金錢比較多的話,最好再去買樓,或買些不太會貶值的東西(金銀珠寶),只要日期是復婚前就都算婚前的,一定要公證,要不然以后多出的差價是共同財產。也可存在銀行里,完全不去動它,存款日期在婚前。還可以借給你的親人,借款日期是離婚后復婚前的就算婚前的。如果你買股票、基金,只有本金算你婚前的,所有盈利都算共同財產,虧損的不算共同財產。
復婚需要哪些材料
1.事先要準備好一些材料: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或者是離婚判決書。
2.雙方可以到一方的戶口的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復婚,兩個人各自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的登記申請表就可以。然后在婚姻登記處親自簽名和按指印就可以。
3.經過工作人員的審核,婚姻登記機關就會重新發放結婚證,還會收回離婚證和離婚判決書。
4. 雙方夫妻都要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婚姻登記處才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