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一般給多少錢合適 彩禮和三金是一起給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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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彩禮大家應該都很熟悉,彩禮是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家里的,彩禮是中國多年來的傳統習俗,一般是在兩個人的訂婚宴上給的。彩禮一般給多少錢合適1、對于許多中國男性朋友來說,彩禮到底要給多

說到彩禮大家應該都很熟悉,彩禮是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家里的,彩禮是中國多年來的傳統習俗,一般是在兩個人的訂婚宴上給的。

彩禮一般給多少錢合適

1、對于許多中國男性朋友來說,彩禮到底要給多少錢是一個一直困擾著大家的問題。結婚中的彩禮作為迎娶對方的一筆需要支出的款項,象征著男方的心意,但是同時也要考慮到自己的家庭狀況以及自己的能力。實際上,彩禮一般給多少錢在國內沒有一個確定的數值,一般來說,北上廣這種一線的大城市的彩禮數額比較巨大,從5萬到幾十萬元不等,而二線城市的彩禮價格也要將近5萬元。更多的時候是與男方家庭狀況以及能力負擔緊密相聯,但是一般主張在男方的能力范圍之內象征性地給一份彩禮就可以了。

2、結婚彩禮一般多少錢比較好?結婚彩禮的法律規定有沒有呢?目前,法律對結婚彩禮錢的多少是沒有規定的。2004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志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于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3、其實,彩禮錢只是一種形式,我們不能因為它的多少來衡量我們之間的感情。所以,我們可以在乎彩禮一般給多少錢合適,但是不要在乎彩禮收多少錢合適。其實,彩禮的多少和女兒的父母和男方的父母,都是具有直接的關系。所以,我們也看到很多的家長,因為漫天要價而導致原本恩愛的小情侶不歡而散。其實,彩禮只是一種習俗,不要把它看成是賺錢的工具,變成夫妻感情和睦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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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和三金是一起給麼

婚前找個時間兩家人一起商量,如果定下時間日子了,就可以給彩禮了。彩禮錢是現代中國保留舊時結婚風俗,是男方給女方的聘金。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后,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一般都選擇在訂婚的時候,雙方家長都在場的情況下,給女方父母。如果你們選擇不訂婚直接結的話,那只要在結婚前,方便的時候給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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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應該什麼時候給

1.提親當天并不是每一個地方都有提親的說法的,但是一般情況下新人在結婚之前,男方都會正式的到女方家進行拜訪,無論是不是名義上的提親,男方都可以選擇這一天當作送彩禮的日子。提親相對于定親來說沒有那麼正式,所以可以先給女方一部分彩禮以示重視,等到正式的定親當天,在當著所有親人的面把剩下的彩禮交給女方就好了。

2.訂親訂親相對于提親來說會更加正式一些,所以選擇在定親當天送彩禮是比較合適的日子。定親當天不僅女方的父母會在場,男方的父母以及各位重要的親朋好友都會在場,這個時候給女方送彩禮不僅更加能夠彰顯男方的重視,還可以使男方看起來更加有“排面”,歡樂的日子加上彩禮的點綴似乎更歡樂了呢!

3.婚禮前一天有的地區可能沒有提親這個環節,也沒有訂親這一說法,所以送彩禮的日子可以定在舉行婚禮的前一天晚上。但是,婚禮前一天晚上送彩禮也有一定的弊端,比如說比較倉促,看起來沒有那麼的正式,而且女方家里可能忙于準備婚禮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收彩禮上。但是婚禮前一天送彩禮也有它的好處,比如說可以將彩禮直接放在女方家的大廳,第二天賓客到來的時候可以看到彩禮的多少,彰顯自己婚禮的大氣。

4.任意一天其實婚禮之前哪天送彩禮是沒有明確規定的,所以如果男方和女方的家里都很忙時間緊張的話,也不一定非要選擇一個正式的場合和時間送聘禮,兩家可以商議一個大家都方便的時間,男方把彩禮送到女方家里即可,畢竟是要彰顯男方的態度的時刻,只要彩禮和禮數到位了,時間基本上就不會那麼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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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領證還是先給彩禮

說法一:很多新人都會因為結婚彩禮的事情而大動干戈。不過如果男方家人是個比較不錯的人那還是可以考慮先領證后給彩禮的,如果男方是個比較愛計較的家庭是就得深思了哦。不過還是得看現實生活中的發展,懂得隨機應變,什麼事情都沒有太絕對的。

說法二:先拿證還是先收彩禮后拿證完全是看你們小兩口的態度和雙方父母對于風俗的在意程度。如果女方家庭經濟不是窮到靠彩禮來幫補家庭開銷,只要是開明一點的家庭,個人認為即使收彩禮也只是走一個形式,無非是把男方錢由女方父母那再轉到女兒處,如果女方家庭是傳統類型那還是先彩禮后領證吧,男方還是配合為好,如果女方父母很開放不在乎這些煩瑣的禮儀,那省略也未嘗不可,說白了,民間儀式只是走過場,結婚證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兩口子恩愛是最重要的。

說法三:訂婚的時候給大禮,可沒聽說給彩禮和領證掛鉤的,估計有可能是男方在忽悠你。我是覺得不要太早領證,婚禮前后幾天有時間去領了就行,畢竟領證了就是真正的受法律保護的夫妻了,再想反悔就要考慮很多問題了。

說法四:都領證了,你的彩禮還想按照原來談好的給你,呵呵,太天真,這都是套路。你都領證了,他不給你彩禮了,你能再去領離婚證嗎,那不是成二婚的了,辦酒席前兩天領證都來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