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中國不同的地區嫁女兒的時候風俗習慣都是不同的,每個地方對嫁妝和彩禮的要求都不一樣,嫁妝和彩禮是當代很多年輕人都很疑惑的一個問題。正常嫁妝和彩禮是多少這種目前為止是沒有統一答案的
我們中國不同的地區嫁女兒的時候風俗習慣都是不同的,每個地方對嫁妝和彩禮的要求都不一樣,嫁妝和彩禮是當代很多年輕人都很疑惑的一個問題。
正常嫁妝和彩禮是多少
這種目前為止是沒有統一答案的,不同地區不同地方,彩禮嫁妝的數額都是不同的。不過也都有相同點,大家都要量力而行,不要單純只看錢,感情才是最重要的。結婚就應該兩家人好好商量,逼緊了對方不情不愿的勉強結婚了以后兩家人還要怎麼處,怎麼好好過日子呢?所以大家理智一點,要懂得適當退讓。
彩禮和嫁妝比例
1.成等比
一般正常情況下來說,彩禮與嫁妝的比例都是成正比的,男方給多少,女方的嫁妝也是多少,這個算是非常公平的,沒有說誰家吃虧等等亂七八糟的說法。
2.成反比
(1)嫁妝大于彩禮:一般來說,經濟條件比較好的新娘家庭,嫁女兒嫁妝都會大于彩禮,父母會覺得嫁妝多,表明新娘家底子有力,給婆家一個震懾,不要輕易欺負了自己的女兒,也讓女兒嫁過去有底氣,不受氣。
(2)嫁妝小于彩禮:這種家庭一般在經濟上比較普通,一部分錢給孩子做了嫁妝之后,還有小部分錢留下來的,這個就是留給父母自己的,這種也是能理解的。
返還彩禮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一、返還彩禮要以當事人締結婚姻關系為前提。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二、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
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準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三、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
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于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于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四、給付彩禮后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于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
雙方登記結婚后,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彩禮官司需要的證據
一、彩禮官司需要的證據
1、雙方在之前一起拍攝過婚紗照。
2、給彩禮的時候有沒有第三方人在場,并且需要是無利害關系人才行。
3、給彩禮的時候是金幣支付還是轉賬支付,具體金額需要查看票據、銀行轉賬明細。
4、購買房屋或者車輛,需要提供出資證明,大額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作為彩禮。
5、雙方已經舉行過訂婚儀式,彼此為未婚妻、未婚夫的關系。(一起生活不意味著雙方就在談婚論嫁,不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6、雙方當時的聊天短信,微信記錄等詳細的文字或語音,其中內容表明了雙方在談婚論嫁的行為,如果只是談情說愛的話是不能夠作為證據的。
7、雙方的短信、微信聊天記錄無法恢復的話,需要依靠當時談話的錄音,不過錄音需要在后期對方承認了彼此的戀愛關系才有用。
8、彩禮中的金銀首飾和金幣都是直接給對方,沒有收據。此情況下,一般只有通過錄音取證。(建議在下聘禮的之后,需要附上聘禮清單,避免諸多麻煩。)
二、彩禮給金幣如何證明
1、在彩禮糾紛的過程中,視頻和錄像資料是最能夠證明事實的存在,是要是當事人在收集證據時沒有違反上述規定和原則,且能證明真實性,就應當采信。對于彩禮糾紛案件的證明標準,也應遵循高度概然性原則,即只要當事人所舉證據足以讓法官對案件的法律真實產生高度信任,并能排除其它合理懷疑,那麼就可認定該法律事實達到客觀真實。
2、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該條款則降低了證據合法性的要求,認為只要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所取得的證據就可認定。但是如果利用威脅、利誘、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他人隱私等非法手段獲得的證據就不應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