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領證是常見的手續,每個人的先后順序不一樣,有的人是先結婚后領證,有的人是先領證后結婚,兩者都有利弊,主要看自己兩邊的溝通。先結婚和先領證的區別1、先登記和先舉行婚禮實質意義是相
結婚領證是常見的手續,每個人的先后順序不一樣,有的人是先結婚后領證,有的人是先領證后結婚,兩者都有利弊,主要看自己兩邊的溝通。
先結婚和先領證的區別
1、先登記和先舉行婚禮實質意義是相同的。差別就在于先登記既符合法律規定,又受法律保護;
2、而先舉行婚禮后領證的話,嚴格意義說是非法同居。既違反了法律規定,又不受法律保護。
3、其實婚姻都有它的一段磨合期,就算是兩個已相愛多年的情侶,一旦走進婚姻也需要磨合和兼容。不要抱有什麼可以不合便分的想法,只要付出真愛,用心呵護,婚姻就會很美滿的。既然相愛,還是先登記的好,因為那個結婚證書,還有它更深層的含義。
先領證后結婚的利弊
如果先領證的話,當你們二人在舉辦婚禮之前鬧矛盾之后,就會引起一系列的麻煩。其實現實生活中,很多戀人在結婚之前都會鬧矛盾,甚至還會出現分手的局面。如果你們已經領了結婚證,那麼就是合法夫妻了,想要解除婚姻關系的方法就是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大家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其實婚姻只是一個概念,兩個相愛的人因為愛情,因為想要彼此照顧,希望跟對方組建一個幸福的家庭,想要一份安全感,在感情上升到一定層次的時候渴望與對方走進婚姻的殿堂,渴望融進對方的生活中。婚姻是一種想要融入彼此的渴求,無關其他,只因為愛。這才是婚姻形成的初衷,如若不然,婚姻又有何意義呢。總有人是渴望婚姻能夠早日到來的。所謂的任性啊自私啊,在婚姻面前都能乖乖的退讓。基礎不牢,但奔著共同的目標也能齊心協力共建家園。中國式婚姻的意義就在于,還有這件事能讓你退讓、讓你改變。如果不懂這個道理,離婚的可能將會很大。懂的話,一切都不成問題。
1、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要求男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民政局進行結婚登記,若雙方都具備結婚條件的話,則予以登記,并發放結婚證,確認雙方夫妻關系,若沒辦理的新人,則要補辦登記。
2、根據婚姻法第8條規定,補辦結婚證的新人,他們婚姻關系的效率,則從雙方都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那天算起。符合實質條件是指雙方的身體和相互的關系都符合結婚規定。因此,男女雙方補辦結婚證后,婚姻效力具有溯及力。比如:吳某和張某二人是2018年補辦的結婚證,但是吳某2016年就到達了20周歲結婚年齡,那他們的婚姻效力則于2016年,他們在2016年之后取得的財產,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吳某有權要求分割。
先領證對女方什麼壞處
先領證再結婚,對于男方和女方都有不同的好處和壞處。但是,生活是現實的,如果遇人不淑,先領證讓男方在之后的生活中占據了主動權,女方就比較吃虧了!一般情況下,我們最好先領證再舉辦婚禮更合適。站在法律的角度來說,新人們只有登記結婚證之后兩人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同時也能夠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如果你先舉辦婚禮再登記結婚證,你們的婚禮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在婚禮前領證一定要想清楚
1、如果兩個人領證之前感情非常好,相互之間也非常了解,也不存在物質上的挑剔,完全就是精神超越了實際,或者說兩個人的經濟實力可以主導一切,感情就是堅不可摧的,那麼好,領證是完全OK
的。
2、在領證之前大人已見面,就雙方的要求達成一致,這樣是沒有問題的。
3、新人在結婚前已將各種現實問題考慮清楚,比如是否存在購房,財產大權的主導,異地等問題協商一致,如果沒問題,也可以。
4、也是最最重要的一點,婚姻非兒戲,兩個人想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勢必會對雙方有一定的了解,從心里覺得對方可以托付,值得依靠,可以共同生活,相伴一生,無論是什麼情況婚姻的產生都是基于這個基礎上的。
5、結婚登記前男女雙方對自己的要求和今后所要發生的事情一次性想清楚,說明白,不要在事后再提要求,會讓雙方心理產生偏差,不好接受。網絡上一些語言說,女方領證之后就沒有籌碼了等等,其實不存在的,結婚并不是交易,事情的發展過程也是靠我們自己去把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