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中我們對于夫妻的公共財產應該都比較了解吧,那麼你了解夫妻的債務是指那些嗎?跟著文章小編給你最專業的法律指導。什麼是夫妻債務夫妻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系存續
在夫妻中我們對于夫妻的公共財產應該都比較了解吧,那麼你了解夫妻的債務是指那些嗎?跟著文章小編給你最專業的法律指導。
什麼是夫妻債務
夫妻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等活動以及履行法定義務和共同財產、經營過程中所負的債務。夫妻債務包括夫妻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債務指什麼
夫妻債務既包括生活性債務,又包括經營性債務。(一)生活性債務,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引起的債務,包括撫養子女、贍養老人、醫療疾病、建造房屋、購置家用物品等引起的債務。在夫妻雙方分居期間,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缺少經濟來源的一方,為了維持分居期間個人生活的必需而引起的債務,雖為一人單獨所負,也應作為夫妻共同生活債務認定和處理。(二)經營性債務,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夫妻債務離婚后還要償還嗎
夫妻婚內債務如果是屬于雙方的那麼離婚后要一起償還的,這種做法是合理的。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償還;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做出最終的判決。
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有
一、個人債務是指夫妻一方為滿足個人需要所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通常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為“夫妻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扶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這其實就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負債務范圍內。
二、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內在本質,是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的根本區別,也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決定了夫妻一方舉債借款必須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當以符合夫妻共同債務性質為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