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可以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要滿足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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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大家應該都甚少聽說過,畢竟這涉及到比較專業的知識所以大家了解的應該比較少了,那麼什麼情況下可以訴訟離婚呢?跟著小編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什麼情況下可以訴訟離婚 1、重婚或有

訴訟離婚大家應該都甚少聽說過,畢竟這涉及到比較專業的知識所以大家了解的應該比較少了,那麼什麼情況下可以訴訟離婚呢?跟著小編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什麼情況下可以訴訟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玩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準予離婚。

什麼情況下可以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要滿足什麼條件

訴訟離婚要滿足什麼條件

1、離婚起訴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領有結婚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

2、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比如他們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訴訟。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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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的程序有什麼

一、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二、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三、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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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一般多久可以判下來

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