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座,是中華傳統文化的高尚之舉。并不代表人人都要讓座,不讓座就怎麼樣。近日,就發了一件類似的事情。道德強迫癥 未讓座被打五個耳光近日,杭州本地媒體報道,當地一小伙乘坐公交車,因
讓座,是中華傳統文化的高尚之舉。并不代表人人都要讓座,不讓座就怎麼樣。近日,就發了一件類似的事情。
道德強迫癥 未讓座被打五個耳光
近日,杭州本地媒體報道,當地一小伙乘坐公交車,因未給抱小孩的女乘客讓座,并且和女乘客老公有了“眼神接觸”,結果被對方抽了五個耳光,當時鼻血橫流。事后,被打蒙的小伙,直到下車一聲不吭。
關注這起事件的諸多細節,一些人會強化“活該挨打”的觀點,當然更多的人會堅定“不該打人”的看法。而筆者不想隱瞞自己的態度——打人的人和支持打人的人都患上了某種“道德強迫癥”。
大家可能都有這樣的體驗,當你疲累不堪、身體虛弱,或者挺著大肚子,或者抱著小孩子,站在公交車上的時候,你是否期待有人給你讓個座。這個時候如果有人給你讓座,你自然是十分欣喜的。但如果沒人給你讓座,那些在你眼中最應該讓座的青壯年們,就可能成為你不滿甚至心中暗罵的對象。與打人乘客相同的是,我們已經產生了不滿,產生了一些不好的負面情緒。只不過有賴于自我修養、自我克制,沒有動手而已。從這個角度來說,對別人不讓座耿耿于懷的人,似乎都是潛在的“道德強迫癥”患者。
誰都知道應該給老弱病殘孕讓座,除去“弱”“病”不好直觀判斷,但真正能夠做到“逢老必讓”、“遇殘必讓”、“見孕必讓”的能有幾個?這其中有自己身體狀況的原因,有車上具體情況的原因,有當時心情的原因,等等。但總之,是沒有給老弱病殘孕讓座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在讓座這個事情上,也不能過于較真,將其作為衡量一個人道德素質的標尺,更不應該將其作為一個人“該不該打”的判斷依據。否則,我們用道德強迫別人的同時,也會被道德強迫,其結果是每個人都會 “缺德”,都會被打幾個耳光。
說到這里,這起事件實際上揭示了一個深刻的社會問題甚或是法律問題,那就是對道德能不能作強制性的要求。我們的社會往往會陷入兩個極端,要麼是不講道德,道德失范;要麼是唯道德論,到處揮舞道德的大棒。正是因為意識到了前一個問題,人們都有一種道德強迫的沖動——對那些不讓座的人,那些在慈善事業中未捐出期望數額的人,那些在災難事件中保守自己同情言論的人,都視作異類,大加撻伐。殊不知,如此這般正是以道德的名義行不道德之事。
其實,關于“道德強迫癥”的危害,先賢和西哲都有關注。老子說,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英國的蕭伯納干脆創造了“康斯托克主義”一詞,用來諷刺那些試圖用立法的強制手段,來規范人們的私人權利范疇的做法。
作為一個現代社會的文明人,我們理應講道德。但這個道德絕對不是在只對弱者講,不對強者講;只當自己利益未滿足時講,不在社會公益需要時講;只在紙上談兵時講,不在起而行之中講。
總結:作為現在一個現代文明人,我們應該理應講道德。(文章原載于《荊楚網》,刊期:2012.08,作者:胡俊,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360常識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盡快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