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立春」,是二十四節氣的第一個節氣,立春的日期,通常是在農曆每年正月初,也有時會提前到農曆十二月來,國曆則為二月四日。
「雙春」「無春」只是農曆和陽曆間的「陰差陽錯」,而農曆和陽曆每月天數不同,農曆多的30天、少的29天,另外還有閏月,換算后,有時立春在春節前是很常見的。
按照中國古代設立曆法,係以15天為一個氣,30天為一個節,一年共有12個節與12個氣,并以「立春」為一年的起點,依次是「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終于大寒,再從立春開始,循環不息。
曆法并非一個月就剛好30天,而是大月設為30天,小月設29天,但節氣還是固定30天為一個節的運行。為了符合曆法的運作,所以「3年一閏,5年再閏」即每隔第3年及第5年就必需置閏月(即該年多出一個月)去調整它,也因為閏月的關係那一年之中可能會出現2個「立春」,這出現兩個立春的年就被多事者稱為「孤鸞年」。一年之中可能會沒有立春的節氣,稱無春年是「寡婦年」「無春」或「雙春」都只是正常的曆法演變,與吉兇無關,更不可能影響到婚姻幸福與否。
目前臺灣的習俗是說,在農曆一年當中,出現兩次「立春」,這一年就是孤鸞年。孤鸞 顧名思義不能鸞鳳雙飛;根據傳說,在孤鸞年結婚的夫妻聚少離多,因為「春」代表桃花的意思。一年出現兩個「春」,讓人聯想到「二度春」、「第二春」,甚至有「雙春」淫亂意涵,表示桃花不止一朵,婚姻不安定,可能會有外遇,所以不利婚姻,而在孤鸞年的隔年沒有立春,也稱為寡宿年。
其實,「孤鸞年、寡婦年」僅是節氣上的用詞,究竟能不能結婚,是完全沒有根據的。
婚緣的優劣與個人八字中的固定屬性,十神的興旺衰弱與大運、流年的變動因數有關,并和婚后交友、工作環境、等,「無春」或「雙春」都只是正常的曆法演變,與吉兇無關,更不可能影響到婚姻幸福與否。最重要的是一切禍福,均掌握在個人手中。
讓大家來看看2000年?2015年的立春節落點在那里:
2000年農曆01月01日(國曆2000年2月5日)已過立春。立春點國曆2000年2月4日農曆為1999年農曆12月29日。無立春(寡婦年)。
2001年國曆2月4日為農曆為01月12日交立春。當年潤四月。
2002年國曆2月4日交立春農曆為2001年12月23日。雙立春(孤鸞年)。
2002年農曆01月01日(國曆2002年2月5日)已過立春。無立春(寡婦年) 。
2003年農曆01月4日交立春。國曆2003年2月4日。單立春。
2004年農曆01月14日交立春。當年潤二月。
2005年國曆2月4日交立春農曆為2004年12月26日。雙立春(孤鸞年)。
2005年農曆01月01日(國曆2005年2月9日)已過立春。立春點國曆2005年2月4日農曆為2004年12月26日。無立春(寡婦年)。
2006年農曆01月7日交立春。當年潤七月。2007年國曆2月4日交立春農曆為2006年12月1712月17日。雙立春(孤鸞年)。
2007年農曆01月01日(國曆2007年2月18日)已過立春。但2008年國曆2月4日交立春農曆為2007年12月28日。故屬于單立春。
2008年農曆01月01日(國曆2008年2月7日)已過立春。無立春(寡婦年) 。
2009年農曆01月10日交立春。當年潤五月。2010年國曆2月4日交立春農曆為2009年12月21日。雙立春(孤鸞年)。
2010年農曆01月01日(國曆2010年2月14日)已過立春。無立春(寡婦年) 。
2011年農曆01月2日交立春。國曆2011年2月4日。單立春。
2012年農曆01月13日交立春。當年潤四月。2013年國曆2月4日交立春農曆為2012年12月24日。雙立春(孤鸞年)。
2013年農曆01月01日(國曆2013年2月10日)已過立春。立春點國曆2013年2月4日農曆為2012年12月24日。無立春(寡婦年)
2014年農曆01月5日交立春。當年潤九月。2015年國曆2月4日交立春農曆為2014年12月16日。雙立春(孤鸞年)。
2015年農曆01月01日(國曆2015年2月19日)已過立春。但2016年國曆2月4日交立春農曆為2015年12月26日。故屬于單立春。
2000年~2015年單立春只有2003年2007年2011年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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