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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支五行的旺相休囚死與寄生十二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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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支五行的旺相休囚死與寄生十二宮

干支五行的旺相休囚死

(1)時間與天干五行的旺相休囚死。

①五行的旺衰與時間(四季)的關系。

五行為寒暑溫涼之氣,無時無刻不流行于天地之間,所不同者,乃旺、相、休、囚之別。從時間上來說,五行的旺衰與許多節律有關。我們在這里所談的是四季與五行的旺相休囚死,也就是指五行在春夏秋冬四個季節中所處的旺、相、休、囚、死的狀態。旺、相為有用,休、囚為無用。現將五行旺衰與四季的關系簡述于下:

木在立春、驚蟄之間,剛剛生長,其質尚弱,到春分以后,漸漸向榮,其力漸強。在清明、立夏之間,枝葉茂盛,正是木最旺的時候。

春月之木,猶有余寒。得火溫之,始無盤屈之患,得水潤之,乃有舒暢之美。然水多則木濕,水缺則木枯,必須水火相濟方佳。至于土多則損力堪虞,土薄則豐財可許。如逢金重,見火無傷;假使木強,得金乃發。

木在小滿、芒種之間,卻是未衰。到小暑、大暑之間,若不見火,雖受損亦不甚重,否則木被火焚,便是衰弱。

夏月之木,根干葉燥,由曲而直,由屈而伸。喜水盛以潤之,忌火炎以焚之。宜薄土不宜厚土,厚則為災;惡多金不惡少金,多則受制。若夫重重見木,徒自成林;疊疊逢華,終無結果。

木在立秋、處暑之間,漸漸衰落,但初秋余氣尚足,不可以為弱。到白露、秋分之間,若不見金、雖受損亦不很重,否則木被金克,便為無力。

秋月之木,形漸凋零。初秋則火氣猶在,喜水土以資生,中秋則果實已成,喜剛金以斫削;霜降后不宜水盛,水盛則木漂,寒露前又宜火炎,火炎則木實。木多則多材之美,土厚無自立之能。

木在大雪、小雪之間,正是衰弱,若是水多,則弱處逢生,轉而為強。到小寒、大寒之間,如果見水,則強母生子,便是很旺,否則木無生扶,便是很弱了。

冬月之木,盤屈在地。欲土多以培養,恐水盛則亡形。金縱多,克伐無害;火重見,溫暖有功。歸根復命之時,木病安能輔助。惟忌死絕,只宜生旺。

火在驚蟄之前,其力還弱,不可以為旺。到了春分之后,強母生子,才有旺氣。在清明、谷雨之間,若不見木,火無生扶,卻不甚旺,見木則旺母生子,便以旺論。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勢力并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旺則火炎;欲水既濟,不宜太多,多則火滅。土多則晦,火旺則亢。見金可以施功,縱疊見亦可承受。

火在小滿、芒種之間,其力還弱,見木則火得生扶,使之更旺。到大暑前后,正是火旺,其力強,若再見木生,則火勢炎炎不已。

夏月之火,勢力當權。逢水制,則免自焚之咎;見木助,易遭天折之憂。遇金土皆良。然金土雖為美為利,無水則金燥土焦。若再火盛,太過必致傾危。

火在處暑之前,余力尚足,不可以為弱。到白露、秋分之間其力減退,便為衰弱。

秋月之火,性息體休。得木生,則有復明之慶;遇水克,難逃熄滅之災。土重掩光,金多奪勢,火見火以光輝,雖疊見亦有利。

火在立冬、小雪之間,雖然衰弱,若不見金生水,卻不甚弱,因為弱水克火不重之緣故。到大雪、冬至之間,水力甚旺,衰火被克,便是無力。在大寒前后,正是土旺,若不見水,卻不甚弱,見水則火輕水重,便為無力。

冬月之火,體絕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為殃。欲土制為榮,愛火比為利,見金則難任為財,無金則不遭磨折。

土是五行里補助的一種,每當四季新舊交換之時,各旺十八日.到了夏至至小暑之間,火旺生土,土之力旺。

春月之土,其勢最孤,喜火生扶,忌木克削。喜比劫助力,忌水揚波。得金制木為強,金重又盜土氣。

夏月之土,其性最燥,得盛水滋潤成功,見旺火亢燥為害。木助火炎,生克不取。金生水泛,則祿有余。見比肩蹇滯不通,如太過又宜木襲。

秋月之土,子旺母衰。金多則盜泄其氣,木盛則制伏純良。火重不厭,水泛非祥。得比肩則能助力,至霜降不見比肩亦無妨。

冬月之土,外寒內溫。水旺財豐,金多身貴。火盛有榮,木多無咎。再逢土助尤佳,惟喜身強益壽。

金在雨水前后,卻不甚弱。因為此時木、火不強的緣故。到春分、清明之間,木質漸旺,金力便弱。在谷雨前后,其力雖弱,只要沒有木火克害,卻不很弱,因為金得土生的緣故。春月之金,余寒未盡,貴乎火氣為榮,體弱性柔,欲得土生乃妙。水盛則金寒,有用等于無用。木盛則金折,至剛轉為不剛。金來比助,扶持最喜。比而無火,失類非良。

金在小滿前后,卻是衰弱,若再見木,原火旺克金,便更加衰弱。到芒種、夏至之間,若不見木生火,卻不甚弱,因為弱火克金不重的緣故。在大暑前后,金力雖弱,但是金得土生,又有弱處逢生之象。

夏月之金,尤為柔弱。形質未備,更忌身衰。水盛呈祥,火多不妙,遇金則扶持精壯,見木則助鬼傷身。土厚埋沒無光,土薄滋生有益。

金在立秋之后,卻不甚強,不可以為旺。到白露、秋分之問,正是會旺,其力方強,在霜降前后,則旺金又得土生,便為強旺之金。

秋月之金,當權得令。火來鍛煉,遂成鐘鼎之材;土復資生,反有頑濁之氣,見水則精神越秀,逢木則琢削施威。金助愈剛,過剛則折。

金在立冬、小雪之間,余氣尚強,不可以為弱。到火雪以后,因為水旺泄金,其力便弱。在大寒前后,若不見水,不可以為弱,因為有土生金的緣故。

冬月之金,形寒性冷。木多則難施斧鑿之功,水盛則不免沉潛之患。土能制水,金體不寒。火來生土,子母成功。喜比肩類聚相扶,欲官印溫養為妙。

水在雨水之間,余力尚足,不可以為弱。到春分以后,木質漸強,木盜水力,便是衰弱了。在清明,谷雨之間,弱水又被土克,便是無力。

春月之水,性濫滔淫。若逢土制,則無橫流之害;再逢水助,必有崩堤之憂。喜金生扶,不宜金盛;欲火既濟,不宜火炎。見木施功,無土散漫。

水在立夏、小滿之間,若不見土、木克泄,卻是不弱,這是因為弱木泄水不重的緣故。到夏至、大暑之間,陰氣漸生,水亦漸強。若是火旺木燥,見水救濟,則水便有既濟之功。

夏月之水,外實內虛。時當涸際,欲得比肩。喜金生助體,忌火旺太炎。木盛則耗泄其氣,土盛則克制其源。

水在處暑前后,得金生扶,其力漸強。到白露、秋分之間,水很弱,見金則旺,母生子,反弱為強。

秋月之水,母旺子相。得金助則清澄,逢土旺則混濁。火多而財盛,太過不宜;木重而身榮,中和為貴。重重見水,增其泛濫之憂;疊疊逢土,始得清平之象。

水在立冬、小雪之間,剛剛向旺,其力尚弱,若不見金生,不可以為旺。到大雪、小寒之間,正是水旺之時,其力甚強,若再見金生,則水必然泛濫。

冬月之水,正應司權。遇火除寒,見土歸宿。金多反致無義,木盛是為有情,水太微則喜比有助,水太盛則喜土為堤。

我們把上述內容用四季的形式簡述為:

春季—~甲乙木旺、丙丁火相、戊己土死、庚辛金囚、壬癸水休;

夏季

~丙丁火旺、戊己土相、庚辛金死、壬癸水網、甲乙木休;

秋季——庚辛金旺、壬癸水相、甲乙木死、丙丁火閃、戊己土休;

冬季——壬癸水旺、甲乙木相、丙丁火死、戊己土岡、庚辛金休;

四季月——戊己土旺、庚辛金相、壬癸水死、甲乙木囚、丙丁火休。

以上五行與四季的且王、相、休、岡、死這種關系,除土之外,其他四行都比較容易理解。為什麼五行中的土不好理解?這是因為一般人往往僅從夏季土這種不夠全面的方法來考慮,忽略了土旺四季的問題。

這里所謂的季,非指春、夏、秋、冬四季,是指每一個季節里的孟、仲、季三個月中的季月。土旺四季,是說土在這四個季月里最為旺盛。

實際上土在四個季月中它是各有其用事的。古今醫學典籍中均認為,戊、己屬土,除土旺于夏之外,土還旺于四個季月,故四季的土旺用事(以下均稱土用)均屬旺相,而其他屬休岡死。

土用之日逐年有一兩天的差異,但大體上均如下述:

春季土用——四月十九、二十日至五月的立夏為土用屆滿之日,期問為十八天或十九天;

夏季土用——七月十九、二十日至八月立秋則土用屆滿,期間為十八天或十九天;

秋季土用——十月二十一、二十二日至十一月的立冬則土用屆滿,期間為十八天或十九天;

冬季土用——正月十七、十八日至二月的立春則土用屆滿,期間為十八天或十九天。

如:日干為戊或己屬土行的人,生于舂的寅月或卯月時,土于寅卯為休囚,故屬身弱;生于春季土用時,因為土之于土用屬旺相,故屬旺。

相反,日干為甲或乙屬木行的人,生于春季寅月或卯月時,木于寅卯屬旺相,故毫無疑問屬身旺。生于春季土用時,則木于土用屬休囚,故為弱。

切記,天干的旺相休囚死,是依生月的四季決定的.此為大前提。

五行的旺相休囚死與時間的關系,比較客觀形象地反映了宇宙萬事萬物生生死死,循環往復,永無休止以至無窮的自然狀態與規律②空間(五方)與干支五行的旺相休囚死

東方,木最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故甲乙寅卯木旺,丙丁巳午火相,戊己辰戌丑未土死,庚辛申酉金囚,壬癸亥子水休。

南方,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故甲乙寅卯木休,丙丁巳午火旺,戊己辰戌丑未土相,庚辛申酉金死,壬癸亥子水囚。

西方,金旺,水相,木死,火囚,土休。故甲乙寅卯木死,丙丁巳午火囚,戊己辰戌丑未土休,庚辛申酉金旺,壬癸亥子水相。

北方,水旺,木相,火死,土囚,金休。故甲乙寅卯木相,丙丁巳午火死,戊己辰戌丑未土囚,庚辛申酉金休,壬癸亥子水旺。

中央,土旺、金相、水死、木囚、火休。故戊己辰戌丑未土旺、庚辛金相、壬癸亥子水死、甲乙寅卯木囚、丙丁巳午火休2.干支五行寄生十二宮

在一年四季中,五行不僅有旺相休囚死的狀態,而且與地支所代表的十二個月相對應,還有一個從生長到死亡的全過程,叫做寄生十二宮原坤五行之生存發展,必依自然循環之法則而生生不息。干支理論就是根

據其自無到有、自有趨無之周期性賦予每階段一個抽象的名詞,共為十二個,亦即五行運行十二地支之歷程對于上述圖表中十干的旺相休網死,徐樂吾說:旺相休囚十二位之義.自胎養至臨官六位,逐步生長為陽;自旺至墓絕六位,逐步衰退為陰。陰陽之分界,則在子午卯酉之中心。就年論之,為二至(冬至、夏至)、二分(春分、秋分)。就日論之,為四正(子正、卯正、午正、酉正)。

木生于亥,沐浴、冠帶于子、丑,臨官于寅,旺于卯,衰于辰.病死于巳午,墓于未,絕于申,而酉戌則為醞釀之時。

木在亥、子、丑、寅四位,為甲木。在卯、辰、巳、午、未五位,為乙本。酉、戌木氣未生。申位,木氣已絕,故不論。然論其義,酉、戌,木氣醞釀屬陽。申位,木氣絕地,屬陽(從酉至寅為甲木,從卯至申為乙木。特用有顯晦之不同。火金水同論)。

火生于寅,沐浴、冠帶于卯、辰,臨官于巳,旺于午,衰于未,病死于申、酉,墓于戌,絕于亥。火在寅、卯、辰、巳、四位為丙火。在午、未、申、酉、戌五位為丁火(亥,火之絕地。子、丑火氣未生,故不論)。

金生于巳,沐浴、冠帶于午、未,臨官于申,旺于酉,衰于戌,病死于亥、子,墓于丑,絕于寅。金在巳、午、未、申四位,為庚金。在酉、戌、亥、子、丑五位,為辛金(寅,金之絕地。卯、辰,金氣未生,故不論)。

水生于申,沐浴、冠帶于酉、戌,臨官于亥,旺于子,衰于丑,病死于寅、卯,墓于辰,絕于巳。水在申、酉、戌、亥四位為壬水。在子、丑、寅、卯、辰五位為癸水(巳,水之絕地。午、未,水氣未生,故不論)。

土屬中央,寄于四隅。四隅者,乾、坤、艮、巽也。艮為丑、寅之交。巽為辰、巳之交。坤為未、申之交,乾為戌、亥之交。故于辰、戌、丑、未四季之末,各辟十八日為土專旺之地,附火生寅,祿于巳。附水生申,祿于亥。在寅、申兩月之初,各辟十二日,巳、亥兩月之初,各辟十八日.附于水火,為土長生祿旺之時,以符四隅之義。然論其用,凡母旺則子相,寅月甲木臨官,故火長生申月.庚金臨官,故水長生。巳月火旺.故土隨之而旺。若申、亥,則土有生旺之名,而無生旺之實。寅月之土,雖有生之義,其用亦甚薄弱,此乃木旺之故。

徐樂吾對天干分陰陽而行順、逆之法持反對態度,并在《子平粹言》中曾對此進行辟謬。他指出:從來翕書,皆有陽長生陰長生之說。以甲木生亥,丙戊生寅,庚金生巳,壬水生申,為陽長生,順行陽死陰生。乙木生午,丁巳生酉,辛金生子,癸水生卯,為陰長生,逆行。是由不知五行為何物也。夫木者,陽和之氣,萬物遇之發生,故名為木。一年之中。豈有二春。因氣之消長,有向旺向衰之殊,故分之為甲、為乙,為衰竭之木。午月火旺,木氣消散。故繼善篇云:乙逢火位,乃氣散之文,午為木之死地,豈有長生之理。其荒謬可哂。然則陽長生陰長生有之歟,日有之陽長生者,寅申也。陰長生者,巳亥也。存支.寅申為陽,巳亥為陰。故名:后天入用之卦。坎離為主水火是也,火生于寅,有祿旺之木以生之。水生于申,有祿旺之金以生之。故正月之丙火.月之壬水,母旺子相,勢力并行。庚金生于巳,巳中丙戊不能生金。甲木生亥,亥中壬水亦不能生木。故庚金在巳,甲木在亥,皆不旺(巳中庚金,有丙克之,其用更弱)。四長生有旺衰之殊,故言陽長生為旺,陰長生不旺。良有以也。或謂陽于有長生,陰干無長生,是皆非徹底之談。要知五行在長生之位,其氣初生,蓬蓬勃勃,勢不可遏,故代之以陽干。帝旺之后,其氣已竭,日漸衰落,故代之以陰干。五行因旺相休閃而分陰陽。并非分陰陽之后,再論旺相休岡也。觀五行納音長生起例,可以證明。詳下神煞篇,五行陰陽之學,自五代后流入江湖,儒者不道,一知半解,愈說而愈入歧途,貽誤后人非淺。故特揭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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