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睦是每對男女的渴望,但是實際上并非所有婚姻都是和睦相處,由于命理的原因,肯定有些婚姻會出問題、甚至離婚。那么,究竟哪些婚姻注定不和睦呢?鄭博士今天就從命理角度論述這個問題。
一、命理六神基本概念
命理學上通常通過六神來論婚姻等,鄭博士提醒朋友們注意:六神只是命理八字中的一個術語,它們是干支與日主之間五行關系的一種簡便稱呼。
六神分別是:比劫、官殺、妻財、食傷和印綬。
比劫:其五行與日干五行相同的干支。
官殺:其五行克日干五行的干支。
妻財:其五行為日干五行所克的干支。
食傷:其五行為日干五行所生的干支。
印綬:其五行生日干五行的干支。
因為同樣的五行,還有陰陽的不同,如天干丙和丁的五行皆為火,但丙為陽火,丁為陰火,它們相對于日干的作用也就必然會產生不同的效果,見下表。
在上兩個表格中的我指的是日干,不僅如此,在八字方法中,還經常以身來代表日主。命理學上常常又稱偏官為七殺,事實上它們是同一個概念,朋友們要注意。鄭博士舉例:
乾隆皇帝的八字為:
辛卯 丁酉 庚午 丙子
庚金為日主,為我,為身。年干辛金與庚五行相同,但辛為陰金,而庚為陽金,因此,年干辛金為劫財。
年支卯木受庚金之克,卯為陰木,因此,年支卯木為正財。
月干丁火克庚金,克我,同時丁火為陰火,因此,月于丁火為正官。
月支酉金為陰金,與庚金同類但陰陽不同,因此,酉金為劫財。
日支午火為陰火,火克金,午火克我,因此,午火為正官。
時干丙火為陽火,火克金,丙克我,因此,丙火為偏官,也叫七殺。
時支子的五行為水,為陰水,金生水,庚金生子水,因此,子水為傷官。
二、哪些婚姻注定不和睦?
如果明白了上述命理學的基本概念,那么,鄭博士認為你也就下面鄭博士的論述:
命理認為:男命的財星就是男人的配偶;女命的官星就是女人的配偶。
男命財星太旺,女命官星太旺,易因配偶的原因導致婚姻不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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