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甲法據說為西漢著名易學家京房(前77~前37年)所創。劉大均先生提出:是否為整理先秦時代人們以天體運行、陰陽消息釋《易》的遺說而成?為回答這個問題,通過對經文的研究,本文發現本經中的絕大多數數字及與數字有關的條文,均可用納甲法給出統一的解釋與說明。由于納甲法對數字的給出相當嚴格(1/12<p<1/2),40個數字與納甲的關系僅僅出于巧合的可能性的在9×10 -13~7×10-44之間,在統計意義上說p<10 -3的事件就應認為是不可能事件,因此我們有理由肯定,相關的經文中的數字直接來自于納甲,而納甲法的主體內容在編制經文時就先有了。
京房納甲說與五行說簡介
所謂納甲系漢代易學的專門術語,西漢著名易學家京房在《京氏易傳》中將八卦的重卦分為八宮。又稱為八純或上世。
其排列順序是:干、震、坎、艮、坤、巽、離、兌。這種順序本于《說卦》,以乾坤為父母,各統三男三女。前四卦為陽卦,后四卦為陰卦,每一宮卦又統率七卦。
如干宮所屬的卦順序為:詬、遁、否、觀、剝、晉、大有;
坤宮所屬的卦其順序為:復、臨、泰、大壯、快、需、比。
如此便構成了六十四卦的排列順序,始于乾卦,終于歸妹。各宮卦中所屬的卦各有自己所處的地位。前五個卦分別稱為一世、二世、三世、四世、五世。第六個卦稱為游魂,第七個卦稱為歸魂。
京房氏的八宮卦各配十干,其各爻分別配以十二支,由于甲為十干之首,所以有納甲之稱。由于配以十二支,所以又有納支之稱。這也就是說京房納甲說分為納干說與納支說兩部分。對納干說,京房在《易傳》中說: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離之象配戊己,艮兌之象配丙丁。八卦分陰陽,六位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
就是說,乾坤兩卦象,分內外卦,干內卦納甲(即各爻納干為甲,下同例),外卦納壬;坤卦內卦納乙,外卦納癸。其它六卦震配庚,巽配辛,坎配戊,離配己,艮配丙,兌配丁。
東漢虞翻對納甲說有更進一步的解釋:
三日暮,震象出庚。八日,兌象見丁。十五日,干象盈甲。十七日旦,巽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滅乙。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則離,離象就己,戊己土位,象見于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根據此注,八卦符號為:震示初三月象,兌示初八上弦。干示十五滿月,巽示十七日月由圓而缺。艮示二十三日下弦,坤示三十日月晦。以此顯示八卦的陰陽消息。
至于其納支說,完整地保存在五代宋初麻衣道人所作的《火珠林》之中:
乾卦六爻,從初爻到上爻,配子寅辰午申戌,震與干同,坎卦從初爻到上爻為寅辰午申戌子,艮卦從初爻到上爻為辰午申戌子寅,坤卦從初到上為未巳卯丑亥酉,兌從初到上為巳卯丑亥酉未,離從初到上為卯丑亥酉未巳,巽從初到上為丑亥酉未巳卯。上述八卦上下卦分開重新組合成64卦,上下卦的納甲不變,如雷火豐,上卦震納庚午庚申庚戌,下卦離納己卯己丑己亥,余依此。
納甲說一般認為是以《說卦》乾坤父母和漢代天文學結合的產物。它以其豐富的天文知識,對后人產生過重大影響,如東漢人魏伯陽的《周易參同契》,即采納甲之說以講練丹,使該書在中國科技術上留下了重要地位。西漢京房和三國虞翻據以解釋《易》,并為俗傳文王神課所本。
另,京房筮法還有一個重要的六甲空亡體例,主要用于斷定事件發生變化的時間干支五行:
子水、丑土、寅卯木、辰土、巳午火、未土、申酉金、戌土、亥水。
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
地支六合:子丑合、寅亥合、辰酉合、卯戌合、巳申合、午未合,
其中辰酉合、寅亥合、午未合,合中帶生,親合力較強。
地支六沖:子午沖、丑未沖、寅申沖、卯酉沖、辰戌沖、巳亥沖、
其中子沖午、酉沖卯排斥力最強。被月支沖為月破。
五行生克: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
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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