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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七武王伐紂實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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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貞丈人,吉,無咎。

師:占問丈人,吉,沒有過錯。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兇。

初六:軍隊行動要用紀律來約束,否則兇。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

九二:王在中軍,吉,沒有過錯。王多次發布命令。



六三:師或輿尸,兇。

六三:軍隊如果用車運載牌位(出征),兇。



六四:師左次,無咎。

六四:軍隊向左側撤退,沒有過錯。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兇。

六五:討伐敵人,利于找到借口,沒有過錯。長子統帥軍隊,次子用車運載牌位,占問兇險。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上六:周王擁有天命,分封諸侯、大夫。不要任用小人。



人有不平則爭訟,爭訟不息則戰爭起,因此《師》卦排在《訟》卦之后。

《老子》云: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但是人類始終沒有能夠擺脫戰爭。可以說,人類文明的進步一直伴隨著戰火的洗禮。戰爭有正義與非正義之分,為了人類的生存,為了文明的進步,符合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正義戰爭非打不可,正如《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中說: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圣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昏明之術,皆兵之由也。戰爭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不得已而用之,其最終目的是以殺止殺、以武止武,止戈為 武的造字本義就反映了古人對于和平的向往。為了這一目的而進行的戰爭是正義的、進步的、會得到人民的擁護和支持,正如《彖》中說: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如果將本卦卦爻辭與《尚書》的有關記載比較研究一下,可以發現,本卦實際上是記錄了周武王伐紂前后的歷史。不信,請看!

師:貞丈人,吉,無咎。

師:占問丈人,吉,沒有過錯。

師,原是一種軍隊建制,在此指軍隊。丈人,指德高望重年老的人。

作戰要有統帥。統帥的任用得當與否,對戰爭的勝敗起著關鍵的作用。統帥要選擇、任用富有經驗和威望之人來擔任。一般來說,經驗、威望與年齡是成正比的,而年老之人在這方面占有優勢,因此說貞丈人,吉,無咎,這與商、周之際的尊古、崇老傾向是一致的。反之,則如《正義》中說:若不得丈人監臨之,眾不畏懼,不能齊眾,必有咎害。

聯系歷史來看,卦辭中所說的丈人應該就是指此次戰役中擔任統帥的呂尚即姜太公,對此宋代張載《橫渠易說》中也說:丈人,……太公近之。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兇。

初六:軍隊行動要用紀律來約束,否則兇。

律,軍法、紀律。否(fǒu),不;臧,善;否臧,就是不好、不善的意思。紀律是軍隊的生命。軍紀的好壞是決定戰斗勝負的主要因素之一,但不是惟一的因素。軍紀良好未必能取勝,但軍紀不好肯定要吃敗仗,因此爻辭不說吉而說不臧兇,《象》說失律,兇也。因此作戰前首先要嚴肅軍紀。例如,《周書•牧誓》中記載,周武王在伐商前發布動員令說:今天的戰事,行軍時,不超過六步、七步,就要等待隊伍整齊。將士們,要努力呀!對軍紀作了嚴厲、明確、詳細的規定。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

九二:王在中軍,吉,沒有過錯。王多次發布命令。

本爻的主語當是下文中的王。古時軍隊分左、中、右三軍,主帥居中軍。王,指周武王;三,泛指而非實指,指多次;錫,通賜,發布;命,戰斗動員令。王三錫命,就是說周王多次發布戰斗動員令,這如周武王伐紂前,發布《秦誓》《牧誓》等戰前動員相似。

尚中思想是包括《周易》在內的中國古代思想文化中非常突出的思想,對后來的影響也非常深刻廣泛,在我們今天的日常生活中就常見。例如,開會、照像、宴請等活動中,主要人物都要坐中間位置,其他人則根據年齡的大小、資歷的淺深、職位的高低等,圍繞主要人物依次而坐,就是尚中思想的反映。

本爻中的(王)在師中也是這種尚中觀念的反映。首先,作為三軍最高統帥的周王坐鎮中軍,是由尚中的思想觀念所決定的。其次,從作戰的角度考慮,也便于指揮、協調部隊、發布作戰命令、穩定軍心等,因此說在師中,吉,無咎。反之,在尚中觀念已經深入人心的時候,本應坐鎮中軍的最高統帥不坐鎮中軍,會使軍隊產生諸多疑惑、聯想,如:我們的統帥是不是易人了?我們的統帥是不是受傷或者生病了?這顯然是不利于穩定軍心、凝聚戰斗力的。

六三:師或輿尸,兇。

六三:軍隊如果用車運載牌位(出征),兇。

或,不定之辭,假如,如果。輿,車子,在此用作動詞,用車運載的意思。尸,木主、神主,也就是代表死者的牌位。

關于此爻中的尸字,大部分注家解釋為尸體,這樣就將本爻理解為:軍隊打了敗傷,運送尸體,因此說兇。這樣的理解雖然也能講得通,但如果結合歷史來看,把尸解釋為木主更為準確。

《史記•伯夷列傳》載:西伯卒,武王載木主,號為文王,東伐紂。——周文王去世,姬發繼承王位,隨即伐紂,由于剛繼承王位,經驗、能力各方面都不足,也還未樹立起自己的威望,不足以服眾,于是帶著文王的牌位一同出征,一方面,表明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史記•周本紀》)之意,同時借其父的威望鞏固對部隊的領導權,增強部隊的凝聚力、戰斗力。但仍考慮不周,顧此失彼。武王此舉雖然有助于上述目的的達到,但卻有違于孝道。《史記•伯夷列傳》記載,周武王伐紂之前,伯夷、叔齊扣馬而諫: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謂孝乎?以臣弒君,可謂仁乎?語氣相當激烈!作為局外人的伯夷、叔齊尚且如此,況且周人自己內部!再由或字看,可能也正是由于周人內部在是否載尸以行的問題上有不同意見,故占筮以決疑,占筮結果為兇。

六四:師左次,無咎。

六四:軍隊向左側撤退,沒有過錯。

次,撤退,如《周易尚氏學》:古人尚右,左次則退也。也有解釋為駐扎的。

中國古代存在著尚左還是尚右的分別,如《逸周書•武順解》中云:天道尚右,日月西移。地道尚左,水道東流。吉禮左還,順地以利本;武禮右還,順天以利兵。其中分別把吉禮、武禮與天地相配,把日常的禮儀習俗提升到形而上學的高度,使左右與天地建立起對立關系,把尚左、尚右和宇宙精神相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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