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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對中國歷史哲學的重要影響

解夢佬

綜觀近年來的易學研究, 《周易》歷史觀的內容及其價值曾有不少學者論及。但多數似乎語焉不詳。至于《周易》歷史觀對中國古代歷史哲學的發展所產生的影響,更是個研究的薄弱環節。本文就此作一探討,以求教于前輩專家和時賢。
一、《周易》歷史觀之意蘊
中國之有史書,當以《春秋》為先。 《漢書·藝文志》敘稱: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舉必書。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是說《尚書》以記言為長,而《春秋》原為記事之籍,后經孔子刪節,整理為六藝(六門課程)之一。然《春秋》一書,到了漢代,經學家們卻宣稱:孔子筆削春秋,故蘊有微言大義,以為《春秋》之書法在寓褒貶于記事之文字中,用以示正名,定序分。—部《春秋》就非一般的史書,而成了作經之法,旨在借事明義,為后世立不易之準則。尤其是董仲舒謹案《春秋》之中, 以觀天人相與之際,搞出個奉天法古、三統、三正的循環論歷史觀,作為經學正統的重要內容。《春秋》之史學被納入經學,從中闡發出儒家的古史系統,長期影響著后世史觀、史學的發展。這樣,在正統儒家那里,歷史哲學往往成為經學的婢女,且以政治上的保守主義和理論上的形而上學為主要特征,難有自身相對獨立的地位。

那末,中國古代歷史哲學的文化源頭究竟在何處呢?我以為在《周易》。《周易》一書,雖源于卜筮,卻以其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思路,由二爻六位;六—卜四卦的象數結構模式,構造成三才一體之道,蘊有社會觀和歷史觀的內涵。近年再版的胡樸安著《周易古史觀》一書,就認定《周易》是一部歷史典籍,又本《序卦》之說,于古史立場而解說之(見該書《自序》)。盡管有人對此提出駁議,但也承認胡氏之說的確是創見(劉長允:《周易史觀駁論》,載劉大鈞主編《大易集成》)。這可以作為《周易》具有史書之特征,并蘊有史觀內容的一個例證。
《周易》的歷史觀,由《周易》古經發展到戰國末的《易傳》,有著明顯的體系,并奠定了中國古代歷史哲學的基本范疇和理論框架。

首先, 《周易》(尤其是《易傳》)把天人之際問題的探討納入天地人三才之道的思想體系,推天道以明人事,在宇宙有機論基礎上,循天地自然之道作為考察社會人事演變的出發點和指導依據。《易傳·說卦》上講到:圣人之作《易》,乃幽贊于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于陰陽而立卦,發揮于剛柔而生爻,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窮理盡性以至于命。是說《易》書之作,乃圣人受神明暗中贊助,固體察到天道之妙而創揲蓍之法,據天地兩參之意而立大衍之數(五十又五),又觀陰陽之變,辯剛柔之別、合三畫六爻以成卦,其過程是不乖于天之道,不逆于人之德,不亂于處事之宜,窮盡萬物之至理和生命的本性,最后達到對天命的客觀法則的把握。很顯然, 《易傳》的這套說法,雖滲有占筮觀變的神道設教,但其思路卻以陰陽剛柔的自然之道為據,力圖將天地自然和社會人事(包括倫理道德)作為一個整體和統一的過程加以考察。

這種考察,在內容上可以概括為三才兩之一順之說。 三才兩之,即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以為道普遍存在于天、地、人之間,然又無獨而有對,存在著對立統一的屬性。其屬性雖有不同的表現形式,但終歸結于一順,即‘將以順性命之理。 三才兩之一順之說的實質,就是肯定了天地自然準則(陰陽之道、剛柔之變)和社會人事原則(仁義之理)的聯系和統一。然其側重點還在把天、地、人三才之道的道倫理化,使之合于性命之理。這一思想,源于早期儒家關于天人相通的觀念,旨在說明天地自然與社會人事非互相對待之二物,而是一息息相通的有機整體,從一個特定的角度揭示了人類社會的自然歷史過程。當然, 《易傳》并不了解這個自然歷史過程的本質和內在根據,但它確實首創性地說到了這個過程的兩項具體內容:

(一)用宇宙萬物之生成來論證人類社會的源起過程。

《易傳·序卦》說: 有天地,然后有萬物;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禮義有所措。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這段話,通過對宇宙萬物與人類生成過程的具體描繪,強調了兩者間的聯結,以為人類社會中的男女、夫婦、父子,君臣之產生及上下之居位,猶如有天地然后有萬物那樣,都是自然而然的過程,明確排除了神意和天命的主宰。由此可見, 《易傳》并不局限于儒家立場,而同時吸收原始道家關于宇宙生成論的思想資料,并根據道家的氣化觀念加以引伸,閘發一陰一陽之謂道的基本思想,以明全宇宙之氣化鼓動、振蕩不已,故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之義,從而把人類社會之源起看成效法自然,遵循天道的過程。

(二)以天地自然之道來推導社會等級秩序和道德倫理規范的形成。

《易傳》以天、地、人三才之道的宇宙有機論原理來解釋人類社會之源起,還內在地包括著對社會秩序之形成機制的考察。《系辭傳上》稱: 圣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又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 典者, 常也,禮,同理。《易傳》以為,社會人事中的常則,恒理(禮義制度,等級秩序),是圣人象其物宜, 觀其會通而仿效建立并加以推行的。《易傳》又講: 知祟禮卑,祟效天,卑法地,視知禮之所以高明而受敬崇,系效法天道而來:循亂則以卑順為旨,體現力效法地道(參閱徐志銳: 《周易大傳新注》),同樣肯定了人們道德規范的制定是效法天地自然之道的結果。

《易傳》還圍繞著天秩有序的命題展開論證。《系辭傳上》稱: 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此《易》之序,就社會人事言,是指人之處位有上下,貴賤之分,與自然界萬物產生之有先后而成秩相應,據此說明社會中夫婦,父子之生有先后(秩)、君臣之處位有上下(序),一如天秩有序那樣,也是自然合理的。其旨雖主要在把儒家倫理綱常天秩有序化,以確立其不可違之權威,但同時也蘊涵有對對社會人事制度和自然天道秩序的相通性、一致性的承認,有助于人們站在自然哲學的立場上,排除宗教神學的干擾,理性主義地探討社會人事秩序的建立及其沿革。
其次,將變易觀念引進歷史觀,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人類社會歷史過程的前進性、發展性,初步形成了樸素形態的進化史觀。
《周易》的變易觀念,總體上是作為天地人三才之道的普遍原則提出的。《易傳》稱: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于人乎?(《豐卦·彖傳》)以為天道自然是不斷地盈虛消息,與時變化,那社會人事亦當如此。《易傳》還提出兩個基本命題:一是生生之謂易’,認為易者陽極生陰,陰極生陽,一消一息,轉易相生,肯定了易之變是個不斷生息、生成的過程。轉化在社會人事上,則日新之謂盛德,肯定了人倫道德也循易理而有不斷日新的發展變化。二是通變之謂事。這里講的事,乃指圣人通曉變化之理、推之社會人事而成就之事業,即富有之謂大業。又說: 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易傳·系辭上》)強調了社會人事上的繼善成性,亦是效法陰陽之道’的變易規
則。

在生生與通變相結合的基礎上講變易,就突出了社會人事的變化也是一種生息不斷的生命過程,其日新,其繼善成性’,就內蘊有進化的意識。這種進化的意識,體現在考察人類社會歷史發展時,使《易傳》能看到;上古穴居而野處,后世圣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于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后世圣人易之棺槨,上古結繩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 (《系辭傳下》)肯定了人類文明的歷史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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