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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的力量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人為什麼要取名字?
人不僅僅給人取名字,而且給萬事萬物取名字,這是為什麼?
在科學界,以人名、地名、國名…命名新發現的情況多如牛毛:
放射性元素釙,就是發現者居里夫人為了紀念她的祖國波蘭而命名;此外還有折磨了無數學生的牛頓-萊布尼茲公式、柯西-黎曼方程、以及不知所云的楊-米爾斯理論。
化學特別是有機化學領域,以人名命名的特征反應更是普遍。
在科學界,命名是一種權力,也是一種榮耀,這又是為什麼?
然而命名不是科學界才關心的事,這事既涉及陽春白雪,又關乎下里巴人,要不也不會有起名機構通過陰陽五行、生辰八字、易卜星象來做起名服務了。
古代起人名是遠比現代更要緊的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名字確定了所有權——娃娃隨父姓,標定了這個孩子從屬于這個男人。畢竟古代沒有親子鑒定,但卻少不了隔壁老王,從媽肚子里生出來的娃天然就屬于這個女人,男人則不一定;名字確定了在家族及社會群體中的位置——這是家譜及字輩的由來。現在宗族社會結構已經基本消亡,名字包含字輩的情況也少了。但在一些宗教和傳統文化領域,這一現象還見得到,比如郭德綱就把曹云金的云字“收”回去;名字包含了父母的期待和自我志向——窮人家希望孩子好養活,命硬,就叫賤名,比如二狗子,虎妞,牛壯實;而文人君子從小立志,要修齊治平,名字就取得引經據典意境高遠。比如韓愈,字“退之”,“愈”是向前奮進的有所為,“退之”是明辨審慎的有所不為。這一進一退之間,就是“中庸之道”,令人玩味。是不是感覺非常叼又裝逼?現代人取名就沒那麼多講究,這三條基本都可以不那麼在意,以標新立異追求風尚為主,所以才有了那麼多紫萱、子軒、梓軒、子涵、梓涵、紫涵、涵宇、涵予、菡羽…的各種排列組合。
但不論這些名字多麼容易令人混淆甚至搞笑,也比沒有好。因為一個沒有名字的人,該怎麼叫Ta?
更進一步,一個沒有名字的東西,人好像就拿它完全沒辦法,是不是這樣?沒有名字,幾乎就沒有思考、處理、傳遞事物信息的方法,也沒法溝通交流;沒有名字,意味著這個東西不能在人類思維中標定位置,確定Ta跟其他東西的關聯,也就沒辦法對其深入思考。
所以名字是什麼?
名字就是定義。名字是關于一個事物或思想發明、貢獻、歸屬、性質、規律、期望…等等的定義。
羅永浩就經常說:“我們重新定義了XXX”。
這句話被說太多次,以至于有的人調侃他說“羅永浩重新定義了’ 重新定義’”。為什麼羅永浩要盯著“定義”不放?
因為定義的重要性遠超大多數人的想象,甚至用“顛覆認知”來說都毫不為過。
定義決定了事物之間的關系,所處位置,屬性以及內涵,這是一切科學研究的起點,也是溝通、表達的基準。
牛頓在《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開篇就以大量篇幅下定義,這是后面一切科學結論的基礎,目的是讓后面結果與前面的規范具有統一性。
這種思維方式與國人的習慣完全背反,但是不管習慣怎麼樣,規律該起作用還是會起作用,取名字就是這樣——
取了一個名字,就對這個事物或者這個人有了溝通基準,保證我叫這個名字并被你聽到的時候,我們心里所指的那個東西是一樣的,不會產生歧義,不至于雞同鴨講。
而最常見的雞同鴨講——網上對罵,就是本質上雙方的定義不一樣:
小李定義的直男癌是不會撩妹,老實木訥;老金定義的直男癌是不尊重女性。小李看老金不會撩妹就說老金是直男癌,這就使得明明只是老實木訥而已,卻也被劃入直男癌的范圍,具有了不尊重女性的屬性,你說氣不氣人?
同樣,阿花定義的綠茶婊是漂亮且遭同性嫉妒的女性;阿霞定義的綠茶婊是游走在異性之間利用性別優勢套利的女性。如果阿花只是嫉妒阿霞,就說阿霞是綠茶婊,在阿霞心里就等于是阿花在說自己用性別優勢套利,你說氣不氣人?
但是光是氣人也就罷了,更可怕的是,定義會非常容易改變一個人的思想,因此:給出定義并讓人認可,這是成本最低的洗腦方式,沒有之一。這也是為什麼羅永浩要盯著定義不放的原因,當然也是各路“精英”發明了很多新詞的原因——
什麼碎片化學習、全民總時間、刻意練習、一萬小時定理…都是。
一旦發明一個詞,給出了定義,就有了對它的最終解釋權。而最終解釋權是什麼?是游戲規則制定、運行的權力。這個權力有多大呢…比如法律條文就是定義,就是一個國家的“游戲”規則,你想想這個權力有多大?
干貨來了定義就像把不同的東西歸類整理,放在同一個格子當中。
一個格子里包含好多種屬性,不同格子里的東西屬性有重合,但是不同格子不能等同,否則就會出現“直男癌”和“綠茶婊”這類罵戰。
讓別人認同你的“格子”里的東西,你們保持在同一格子里交流,相當于你把他拉進你構建的世界里,那你當然很容易用自己豐富的經驗“打敗”Ta。可想而知,在你構建的世界里,你的優勢幾乎是無窮大,獲利還不容易嗎?
具體來說,把別人拉入自己格子的方式主要有:
將別人原有的定義利用語言的多義性和模糊性曲解或重新解釋;將原有定義包含的屬性拆分,摘出不需要的,保留需要的、重新組裝變成新的;將幾個格子混合,在外面構建一個新的格子…所有的格子只要保證自圓其說,邏輯自洽就行。
(當然如果能做到他洽和續洽就更厲害了,那一般是科學家思想家才能做到的事)
如果格子的邏輯嚴密,格子空間足夠大,還會讓進來的人產生“茅塞頓開”的感覺。這是因為進來的人之前自己的格子太小,進入大的格子里,“格局”就變大了,這樣的獲得感當然很爽,這就是茅塞頓開感覺產生的機制。
某種程度上說,當產生這種感覺的時候,意味著“被洗腦”了。
當然這些生造出來的“格子”要起作用,必須找那些天然不太明確、語義模糊的領域。
如果找的是大家都非常有共識,甚至源自本能的“格子”,那就很難起作用了,比如重新定義太陽、重新定義鐵元素、重新定義女性…你讓羅永浩來也沒法重新定義啊…
本文從名字講到定義,再從定義講到“洗腦”。誰都不愿被洗腦,都想保持頭腦清醒、自由意志。那麼為什麼我們對鉆入別人的格子那麼樂此不疲、不斷接受別人的定義、甚至形成了《烏合之眾》呢?是洗腦的人太厲害,還是我們自己也有問題?
思考這些很有趣,而讀懂本文很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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