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木日主生于辰月,木氣相竭。先取庚金,次用壬水。庚壬兩透,一榜堪圖。但要運用相生,風水陰德,方許富貴。
或見一二庚金,獨取壬水。壬透清透之人,才學必富。
或天干透出二丙,庚藏之下,此純斧無鋼,富貴難求,若有壬癸破火,堪作秀才。
或柱中全無一水,戊已透干,支成土局,又作棄命從財,因人而致富貴,妻子有能。
或見戊己,及比劫多者,名為雜氣奪才。此人勞碌到老,無馭內之權。女命合此,女撐男權,賢能內助,若比劫重見,淫惡不堪。
或支成金局,方可用丁,不然,三月無用丁之法,惟有先庚后壬取用。書日:甲乙生寅卯,庚辛干上逢,離南推富貴,坎地卻為兇。
甲木日主生于辰月命例:
丁酉 甲辰 甲寅 丙寅
甲木生于辰月,得令于辰中乙木余氣。年柱坐胎,月柱坐衰,日、時坐祿而得地。通根于日、月、時支,幫比者多,謂之得勢,日主以強論之。食傷為用神,財為喜神,命局、大運、流年喜行食、傷、財地,忌行印、比之鄉。行戊申大運2000年子月,構成申子辰水局,當旺的日主又受水生,形成助紂為虐。此人該年十一月因經濟案件被公安局抓捕,由于身體不好,被保外就醫。此人前來批命時,問其是否能判刑或刑期,告訴他:“命局中2001年流年辛巳,大運戊申,命局日時坐寅形成寅、巳、申三刑,刑災是難免的,必須到2002年壬午、午中藏丁,丁是傷官,乃自由之神,待傷官現出后,刑期則滿。”
乙丑 庚辰 甲申 丙寅
此命用庚乏丁,運人東南,富大貴小,納粟奏名。 按:乙從庚合,得祿于申,似是煞旺宜制,不知丙火出干,專以丙火為用,不用庚金矣。甲日遁時丙寅,為福星貴人,宜其富而多福,不取貴也。
乙丑、庚辰、甲申、丙寅。(乏丁,喜行南方運)
丙寅、壬辰、甲辰、庚午。(尚書)
丙寅、壬辰、甲辰、丁卯。(丁火為用)
壬午、甲辰、甲寅、戊辰。(木旺無金,非僧道,即無子)
戊午、丙辰、甲申、丁卯。(丞相)
丙辰、壬辰、甲辰、戊辰。(尚書,三子進士,亦云己巳時)
丙戍、壬辰、甲戌、乙丑。(女命,夫子五進士)
壬寅、甲辰、甲寅、甲子。(尚書)
辛酉、壬辰、甲戌、乙亥。(榜眼,四子科第)
辛未、壬辰、甲辰、乙亥。(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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