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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篤相法》卷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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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篤相法》卷一(上)
  四相法有益引證:

公篤曰。相法一術。由來久矣。為中國一種專藝。人人皆可研究。故圣人有游于藝之說。又云。雖小道。必有可觀。大用則為風云龍虎之機。小用則為涉身處世之益。查相術始于軒轅。為風后氏立法。故名風監。維則東周時有唐學卻雍稀疵各相法。而專家尤多。其中包括治亂興亡。天道氣候。人情社會各學。術簡味深。未可輕視也。自秦氐火焚各書之后。世無傳本。如漢之許負管駱。唐之李淳風一行禪師。皆無書籍可考。五代。達摩復入中國。始立五來相法。麻衣宗之。希夷繼之。以及柳莊水鏡衡真鐵關刀大清監等。先后共七十余家。各有見解之不同。而亦有偏陋之拘執。其術雖微。其用甚大。茲將考證有益者如 下。

東周時。吳王有四子。長曰闔閭。次曰夷昧。三曰姬光。四曰季扎。四子中惟季扎最賢。惟姬光最霸。兼其子慶忌。勇悍擁兵。吳王薨。序長則闔閭應承位。序賢則季扎應承位。姬光特強自立。闔閭不平。又不能與之爭。于是禮賢下士。又恐不得真材。特聘唐舉以鑒別之。吹蕭乞食之伍員。唐舉薦之也。草廬隱居之孫武。唐舉師之也。繼而霸吳滅楚。知人之益也。

紀漢時。諸葛武侯拔長沙。黃忠魏延來降。黃忠付以兵柄。魏延即令就刑。先主問之曰。延無罪。何以見殺。武侯對曰。此人狼項豺聲。腦后聳骨上大下小。必叛無疑。故殺之以絕后患。先主曰。殺降將:拒來者。不足以收人心。不如示恩以赦之。武侯誥誡曰。以后務宜忠勤王室。后侯六出祁山。卒于五丈原。延因爭功奪柩而叛。幸侯早伏馬岱以誅之。否則蜀漠早危。此知人之益也。

唐天寶時。郭子儀為步卒。隸哥舒翰。犯罪就刑。李白過訪見之。其格魁梧。鼻如懸坦。額如覆肝。嘆曰。此國家柱石。安可輕棄之。遂往見哥舒翰。而贖其罪。后平安祿山之亂。而安唐室。封汾陽侯。后白招讒嫉。皆汾陽極力保全。而未罹禍。其一舉手之勞。而公私均受益。亦知人之益也。

大清道光時。曾國藩平洪楊之亂。國藩素拘謹。其才不如胡左。而功倍之。獨知人善用。是其特長。江忠源為六合守。奉檄督糧。國藩見其形局。而驚疑不釋。忠源出。國藩凝神靜默。若有所思。左宗棠見而問之。國藩曰。吾見忠源儀表有威。金局金聲。劍眉鳳目。吾以為國家又得一柱石之臣。吾甚驚喜。后見其行路飄搖不定。如為木局尚不至危。金局得沉實之體。如反見飄搖。而又貴名。當然兇危。可惜如此清奇之格局。何以又有如此之敗著。故凝神以思之。后忠源升江蘇巡撫。為忠土李秀成所殺。即此一宗。可知國藩精于知人術。所以為中興名將者。亦知人之益也。

流年部位圖
 

《公篤相法》卷一(上)


流年運限說:

公篤曰。流年者。運限之推論也。古法則以耳運十四年。額運十六年眉運四年。目運六年。鼻運十年人。中運十年水。星運十五年四圍地支運二十四年。男順行。女逆行也。令則不然。其運多則三年兩年而一變。甚至一年一變。一年而數變矣。余則按部位而斷之。某部豐隆。其運必佳。某部陷落。其運必阻其或有不驗者。是何也。蓋其形清瘦。必現于部位之前二年。其形濁厚。必現于部位之后二年。如能清濁相兼。厚薄相等。則按部位而驗。余考其運。尚有超前至三年五年者。亦有退后至三年五年者。則據各形而加減之。持監者。更須酌量定之。可也。

達摩起運口訣:

水形一歲金三歲。土厚還將四歲推。火起五年求順逆。木形二歲復何疑。金水相兼求上下。若云木火反求之。此是神仙真妙訣。定根起運自出奇。

公篤曰。此訣載于麻衣篇中。當然是達摩之訣。他書所罕見也。按水一歲。乃宗河洛之五行生氣。其理與法均合。土形四歲。則有疑點。按四數之氣為兌金。是士之子氣。取其旺耶。四數之卦為巽木。是士之囚氣。取其克耶。余于經驗考正。其正形與兼形。而驗者頗少。惟相爭相混之局。亦有應征。火形五歲。亦為旺氣之義乎。或為死氣之義乎。木形二歲。按二數之卦為坤土。是木之廢氣。取其衰耶。巽木先天在坤二上。取其本耶。金形三歲。三數為震木。取其廢氣乎。先天為離火。取其囚氣乎。此中深求。尚有玄妙之點。至于金水相兼。而求上下。言其相加也。木火相兼。而用反求。言其相減也。此余參考數學。方知其原義也。然達摩之書。多為六朝文字。言簡意深。法奧理窮。此余之最留心處也。

公篤起運口訣:

水形一歲火二歲。金形二歲本相宜。木局須從四歲起。土形五歲仔細推。水木相生依五歲。金木相克三歲余。木土相制四歲半。金水合化四歲推。水火不濟一歲半。木火通靈六歲時。火土相生從七歲。金火相克兩歲余。相生合化加正數。相兢受制減半之。此是定根起運訣。生克制化不須疑。

公篤曰。口訣當有定法。雖云天地之氣候。生克之軸輪。亦有根據可考。故河洛之數。遺傳萬世而不更改。其達摩之訣。用生氣。死氣。廢氣。囚氣。本氣。或為當時氣候而權定乎。或別有深義而交易乎。余訣為于各書參求。復于經驗準確。而后定也。按水一火二土五。皆河洛之原文。金三木四。又與河洛相反。蓋水火土不常變。故順其氣候而定也。金木常變。故逆其氣候而反也。又據人之臟俯。肝木在右。其氣應左。肺金在左。其氣應右。是其證也。至于相生而加。相克而減。皆數學之定論。非敢故意擅改前法。取其適用與否耳。達摩木形二歲之說。乃形質清瘦提前二年之法。與余暗合。詳載厄年法篇。吾國醫學。發泄妙蘊頗多。至于星相術數。能解前人之半者。尚為明哲勤能之士。至于明體達用。審曲度勢。補前人不足。篤未聞也。

部位證明法:

公篤曰。相法一術。必先言部位。后言法理。部位確實。然后方用加減活法以定之。而經驗推想。又其次也。余考部位。始于風后氏。用五行生化。八卦方位。以定部位名稱。故有三才四瀆。五岳六府。五官六曜。五星十二官之名。后人多宗之。以為定法。至兩周發泄妙蘊頗多。各立門戶。而部位末更改也。自秦氐火焚各書以后。世無傳本。所存不過殘章。徒有其名。而部位混淆無宗。各據一說。余考相法各書。相差太遠。互相攻訐。部位地點即屬不確。當然差毫失里。美其名曰秘傳。不肯輕泄于人。其自欺乎。欺人乎。余初嗜此術。無從稽考。后以醫學數學丹經各書證之。始知部位之訛。所謂秘訣者非也。余考漢唐時。相法專家頗少。而相法專書則無。如漢之管駱。有相神相骨之說。許負有氣魄性動之辯。其法皆不得傳焉。如唐之李淳風。別創一派。偏于一掌。并末考正部位。半多不經之談。一行禪師。雖有形格內外之用。而無書籍可考。五代時達摩由西域復入中國。始傳五來相法五篇。其中形神音氣合用。測量輕重加減。其法頗精于人事。惜無天道厚薄之分。雖為中興相法之祖。然于部位尚謬。其未經考究耶。或為翻印錯誤耶。五代未有麻衣者。不知其姓氏。余考別傳。麻衣縣名也。以今之地點合之。即湖北之麻城。其書系在任而成。因以為名。當時為割據亂世。掛冠歸隱。所謂仙翁者非也。其書法理兼用。不如達摩精粹。凡理有定理。法無定法。用理者沽名。懼后世駁議也。然其部位亦有多數不確。宋初時有希夷心相一篇。其法以善惡而生禍福。規正社會之人心則可。識人用才之區別則不可。然亦無部位之說。水鏡本紀漢時人。其畫出于宋代之后。更不知何人冒名捏詞。中有三才九流之論。又系水鏡零篇。略可擇用。其主要偏于引證古人。如關張趙云。尚為其時之人。如引唐代郭汾陽。宋代王安石。可見非水鏡真書。而部位高低相差太遠。不足為法明矣。明永樂時。有袁柳莊者。其人品低而務虛浮,又為北方人游歷不遠。經驗不當。其法偏于地形。是其遺恨。其部位則有意顛倒上下而用之。固神其說。不足為鐵證。清代則有太清神監。衡真相理。鐵關刀。各樹一幟。皆屬半枝半解。亂無頭緒。相法輕重尚不分明。何能考前人之不足。至于蘭陵集。王氏監。相法須知。相法捷要各書。更為上下離奇。附會其說。不知部位為何物。半為宗前人之錯誤。半為矜驕而眩奇。以訛傳訛。愈使讀相法者迷悶矣。余初游滇黔。繼游湘郡。復游秦隴。縱橫數千里。尚不知部位孰是孰非。民國始成。余由秦赴隴。始遇老人。授余部位確定法。力言相術首重部位。繼言天道厚薄之分。次言時勢盛衰之別。又言五行生化之妙。此為相術正宗。凡人肥瘦長短。而部位有一定不移之法。余以此經驗。若合符節。茲特規定部位。以俟高明者證之。

一.兩耳為起運之初。上耳為廓。中耳為欄。耳珠為輪。當以勻分三個部位方實。

二.發際之下為天中。其次為南岳。又名火星。又其次為天庭。又其次為司空。又其次為中正。中正一名華蓋。而氣色部位。則以華蓋包括司空中正兩部。兩眉之中。方為印堂。印堂者。君位也。此為全面部之主。由天中至印堂。共六個部位。勿論高低。勻分六部可也。

三.鬢發曲處。方是山林。如山之林故名。俗本一取輔角之側。一取邊城之上。兩說皆非 。

四.天庭司空之側。日月角也。次則輔角。又次則邊城。邊城在眉尾高骨斜上入鬢。皆邊城也。共七個部位。而而勻分之方確。不論額之寬窄。而移動也。

五.邊城即是驛馬。其名稱者。分運限與氣色也。運限則曰邊城。氣色則曰驛馬。俗本認為兩個部位。一說在迸城左右。皆非。然有分上中下三段之說。以量其行動遠近也。

六.印堂之下。即是山根。次曰年上。又次曰壽上。鼻尖方曰準頭。由印堂至準頭。勻分五個部位。自無錯誤。

七.兩目相對之中。即是山根。淚堂之上。即精舍光殿。又名中勾陳。年壽之側。即下勾陳。兩眉頭之上半指。即上勾陳。

八.兩眉前半節。即凌云紫炁。眉中段即繁彩二霞。眉尾高骨即福堂。福堂斜側上一分。左曰丘陵右曰塚墓。陵墓者。小山之義也。俗本多謂邊城之后。皆非。

九.兩目之上。左為三陽。右為三陰。此為運限部位。上為三陽。下為三陰。此為氣色部位。故時曰上為陽下為陰。又時曰左為陽右為陰。茲特注明。

十.魚尾之下即額骨。又名中府。準頭之側即蘭臺廷尉。又名井灶。兩額之上。斜貫外皆。名曰玄武。俗本謂玄。武為水星上下。皆非。

十一.人中乃流通之洫。兩側即仙庫。又兩側即食祿二倉。至口角止。勻分五個部位。

十二.法令為井灶側之長紋。又名壽帶。兩法令紋入口。又名滕蛇。退一指陷處。即兩陂池。其次則名金縷。又其次則名虎耳。虎耳在命門前一指。即醫家之聽宮穴也。歸來則在虎耳金縷之間。前三部略短。后二部略寬。

十三.水星之下一分陷處。有髯處即名承漿。次為頌閣。又次為地閣。下至頦為子位。承漿之側一指為地庫。兩腮之側為奴仆宮。一名懸壁。

十四.頦子額午。兩命門即卯酉。是為四正。其寅申已亥辰戍丑末。則以四維勻分十二部。自然明白矣。

五官圖:
 

《公篤相法》卷一(上)


公篤曰。五官者。言其貴也。故以官名之。而分區段之要害故也。眉為保壽官。以長秀柔潤為合格。主名高壽永。清廉出之。保壽官居其上者。五福一曰壽之義也。目為監察官。以長收晶清為合格。主職貴權重。剛毅出之。監察官居其次者。立身之本也。鼻為審辨官。以豐隆圓聳為合格。主富厚多財。禮義出之。審辨官居其三者。財政重地也。口為出納官。以勻厚朱仰為合格。主壽長祿重。孝弟出之。出納官居其四者。一生之衣祿也。耳為采聽官。以長大厚珠為合格。主聰明貴福。忠信出之。采聽官居其旁者。樂善之機也。

四瀆圖說:
 

《公篤相法》卷一(上)


公篤曰。耳目口鼻。名江河淮濟者何。蓋欲其疏通也。再得其宜為疏通。反比為閉塞。如得人中溝洫深長。又為貫澈四瀆矣。疏通者。足跡所至。能得人之扶助。雖異鄉猶桑梓也。億無不中。謀無不通。利達之格也。閉塞者。難越井里。屈膝閉戶。遠謀則敗。乖 蹇之格也。

十二宮圖說:
 

《公篤相法》卷一(上)


公篤曰。一命宮。即印堂也。為心之根。面之主體也。所以名印者。尊貴之義也。

宜寬大,主智量。宜方骨,主大貴。宜豐隆,主富貴。宜高突,主奇貴。宜明潤,主順遂。宜黃紫,主吉慶。忌懸針,主破敗刑克及危險。忌坑陷,主勞苦刑人丁。忌狹窄,主駁雜小量。忌紋沖,主勞碌困迍。忌黑暗,主危險及牢獄死災。忌紅燥,主兇敗官非。

公篤曰。二財帛宮。鼻為財宮。位居土宿。有四竅焉。兩側竅入肺管。兩直竅入腦海。督脈之要道也。

宜豐隆,主富。宜聳直,主貴壽。宜圓勻,主多福。宜高貫,主大貴。宜黃紫,主通達及進財祿。宜潤澤,主利祿。宜方齊,主創業。宜懸膽,主大貴。忌小薄,主反覆受制。忌仰露,主破敗。忌黑塵染皂,主破財及短見。忌紅赤貫準,

主刑克冷退及疾病。忌尖低,主貧苦。忌斷節,主孤刑。忌紋沖分斷,主兇危及失敗刑克。忌土凌水星,主寒窮受制。

公篤曰。三父母宮。由日角起。至輔角止。居火星之位。

宜骨插,主父母貴及本身大貴。宜勻配,主父母并壽。宜高明,主父母多福。宜黃潤,主父母喜慶。忌低陷,主幼夫父母。忌偏斜,右損父左損母。忌青滯,主父母沉疾。忌黑暗,主父母死亡。

公篤曰。四弟兄宮。即兩眉之羅侯計都二曜是也。

宜長竪,主弟兄貴。宜清秀,主弟兄明敏。宜光彩,主仙佛圣賢。宜柔細,主和睦。宜棱骨,主弟兄發達。宜環曲,主貴而無刑及多子女。忌間斷,主刑克疾厄。忌短促。主敗刑而少弟兄及失睦。忌粗燥,兇失和而多官訟。忌旋螺,主刑克內爭。

公篤曰。五妻妾。位居目尾。即奸門魚尾是也。

宜豐滿,主賢德。宜光潤,主康健及喜因。宜橫梁,主操持。宜上仰。主強淑。忌十字紋,主生離。忌坑陷,主刑克。忌下反,主刑三妻。忌紋多,主男女重配。忌黑痣,主刑而惡疾。忌青筋,主常疾。

公篤曰。六子女宮。即淚堂臥蠶之間是也。

宜豐平,主子女貴。宜寬潤,主子女多。宜黃明,主子順遂。宜紫潤,主子女貴祿。忌枯陷,主刑克及疾厄。忌紋沖,主少子女。忌高露,主孤刑。忌亂紋,主假子女。忌黑痣,主刑克及遲立。忌深痕,主孤刑。

公篤曰。七官祿宮。上至發際下至印堂。及日月角是也。

宜方正,主根基厚。宜圓突,主大貴。宜骨聳,主奇貴。宜黃紫,主順遂進官祿。忌直紋,主兇死。忌橫亂紋,主挫折及勞苦。忌黑暗,主失官祿。忌傾陷,主徒刑而失敗。

公篤曰。八田宅宮。發于肝。蓋氣魄關鍵。兩目是也。

宜充彩,主仙祿。宜精瑩,主田宅多。宜清秀,主厚祿。宜分明,主祖業。忌赤縷,主兇敗。忌濁紊,主破敗。忌流麗,主天賤最淫。忌枯露,主窮苦及兇。

公篤曰。九奴仆。位居地閣。故在卑下兩腮之側是也。

宜圓厚,主誠厚。宜犄角,主多而忠誠。忌尖削,主遺累。忌破陷,主恩中怨。

公篤曰。十疾厄宮。位山根命官及年壽之左右是也。命宮忌青筋,主腎病及虛弱。年壽忌節青,主沉疾胃病及水氣上泛濕氣痰飲。精舍忌青露,主傷陰及失眠癥。國印忌紅赤,主持血及冷退。命門忌黑暗,主暴卒及脫陽。口角忌黃浮,主沉疾及濕疫。人中忌青沉,主痛癥及瀉痢。三陽忌黑枯,主瘟疫及兩絕癥。

公篤曰。十一福德宮。位居眉尾棱骨。西人所謂蓄財骨是也。

宜力突、主壽福及立外業。宜朝拱,主富德及貴名。忌低陷,主奸詐勞苦。忌尖削,主破敗多勞及刑人丁。

公篤曰。十二遷移宮。上至山林下至輔角。即邊城驛馬是也。

宜骨朝,主武貴。宜豐隆、主官游。宜沖破復起,主遠發他鄉。忌低陷,主無住場。忌偏窄,主破祖業。忌黑暗及痣,主遠行失敗及驚險。

六府三才三停圖說:
 

《公篤相法》卷一(上)


公篤曰。三才者。君位也。三停者。區域也。六府者。邊鎮也。君位高。則下不欺凌。區域勻。則佐使不爭競。邊鎮強。則全局寧靜。若有不合。則乘而推論之。

五星圖說:
 

《公篤相法》卷一(上)


公篤曰。兩耳為金木二星。宜長厚朝口。堅硬紫白。得其輕清之氣則貴。輪飛廓反則刑傷。黑暗則困苦惡疾。額為火星。得其炎露之氣則貴。低陷狹窄則貧苦而賤。鼻為土星。宜圓隆得其厚重之氣則富。小露缺沖則貧苦反覆。口為水星。宜厚仰朱收。得其容納之氣則祿。尖薄下反則勞苦奔馳兼驚險。

六曜圖說:
 

《公篤相法》卷一(上)


公篤曰。六曜之圖。多驗氣色。今故撰之。如月孛不宜沖破。兩眉不宜欺凌。若一欺凌。六親害累矣。色宜紫黃。主官祿。忌黑暗。主危損。羅計二曜忌油暗。則主牽累驚險損害。太陽太陰則忌青黑。應哭泣。或疾厄。左男右女。命門二曜。主疾厄。一黑則腎絕而死災也。
  《公篤相法》目錄
  《公篤相法》卷一(上)
  《公篤相法》卷二(上)
  《公篤相法》卷二(下)
  《公篤相法》卷三(上)
  《公篤相法》卷三(中)
  《公篤相法》卷三(下)
  《公篤相法》卷四
  《公篤相法》卷五(上)
  《公篤相法》卷五(下)
  《公篤相法》卷六(上)
  《公篤相法》卷六(下)
  《公篤相法》卷七(上)
  《公篤相法》卷七(中)
  《公篤相法》卷七(下)
  《公篤相法》卷八(上)
  《公篤相法》卷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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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篤相法》卷十(上)
  《公篤相法》卷十(中)
  《公篤相法》卷十(下)
  《公篤相法》卷十一(上)
  《公篤相法》卷十一(下)
  《公篤相法》卷十二(上)
  《公篤相法》卷十二(下)
  《公篤相法》卷十三(上)
  《公篤相法》卷十三(中)
  《公篤相法》卷十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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