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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有十,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也。單就十天干而言,其實就存在生、克、合、化四大關系而已,但把十天干放在八字中來辨明相互關系,那麼情況就會變得復雜起來。復雜總歸復雜,畢竟天干是八字起到功用價值的最直接表現,所以論證清楚天干關系乃是正確論斷八字的關鍵所在。 無規矩不成方圓,放眼古今,人有尊卑之別,又有輩分之輕重、長幼之序,八字亦是如此。八字有四個天干,分別居于年月日時。四干排列井然有序,年為首,月日居中,時居于末,形成“排屋”之狀。位置有別,定然有緊鄰、間隔、遠距之別。年月為緊鄰,年日為間隔,年時為遠距,這正好符合人倫之道。所以古人有年月祖上父母,日時為我妻子女等明確的定義。 由于八字天干有明確的秩序,所以天干關系則會因為排列關系而導致作用有所不同,除此之外,天干作用關系還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 一般情況下天干關系是兩干之間的關系。或表現為生,或表現為克,或表現為化,或表現為合,其中生與化本身同時進行,即生者被化,化者被生的關系,以下對于化(泄)將不作重點論述。命理上,在一個八字中,多數情況下不存在某干既生一方又同時克一方的現象,比如甲生丙而不能同時克戊,乙生丁而不能同時克己;也不存在既克一方又同時生助一方的現象,比如丙克庚而不能同時生戊,丁克辛而不能同時生己;當然也不存在既合一方又生或克另一方的現象,比如丙合辛而不能克庚,丁合壬而不能克辛。但是特殊情況下,往往會出現某兩五行相互發生作用卻被另一五行干擾的現象,這個得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需要輕重較量。茲舉例如下: 例一、 乾造: 乙 庚 己 庚 丑 辰 未 午 程柏堂先生命造。年上七殺,被庚金合住,因此七殺不可能再攻克日主。 例二、 坤造: 壬 庚 丙 戊 戌 戌 寅 子 此造由于戊土生庚而不可能再克壬,明顯壬水七殺破了格局。 例三、 乾造: 丙 辛 乙 庚 寅 丑 丑 辰 此造丙合辛殺而殺不攻身,但丙不可能同時克庚,可作合殺留官看待。 例四、 坤造: 戊 戊 癸 庚 辰 午 卯 申 此坤造日元癸水,年月出現兩個官星戊,按照距離強弱,可見月柱官星強旺并且距離近,日元必然偏向于合月干官星。但是年干官星戊土坐辰亦是旺盛,那麼明顯就會出現較為強烈的干擾日元現象,使得日元有時候很“多心”。 單就兩干而言,兩者關系又有能生不能生、能克不能克、能合不能合或者合而不穩的現象,理論復雜,需仔細辨明方知。究其緣由,大體要麼是有所阻礙,要麼是有所間距,要麼是食神善惡等等因素的影響。 1、先看能克不能克 例一、 乾造: 辛 辛 壬 乙 酉 卯 辰 巳 此命格月令透乙傷官,并且傷官是居于時干,明顯成為傷官格。年月出現雙重印星,但是印星與傷官之間又隔著日元壬水,究竟是印星去生日元還是去克傷官乙?很顯然,傷官乃是兇神,并非是日元非常喜好之物,且傷官星沒有強烈的財星“引誘”,日元定當會發揮其指揮作用而用印來克制傷官,形成一定程度的傷官用印格局。如果此命格時干是甲木,那麼月令透出的是食神來泄秀,食神畢竟是吉神,乃是日元喜好之物,在印星能夠生身的情況下當然不會用自身之母來克制自身之子,食神泄秀成格,配印取貴而已。如果變換位置,月干乃是甲木食神,那麼明顯就會與年干辛金形成敵對,泄秀與生身的矛盾關系必然直接產生,金木赤裸裸交戰無疑! 例二、 坤造: 乙 丙 乙 己 卯 戌 未 卯 網上一命例。此造卯合入月令論格,乙丙俱透出天干,當以比劫傷官同來論格,由于月干丙火隔在乙己中間,比肩定然難以克奪財星。如果換做己土在月干,丙火在時干,那麼年干比肩必然克奪財星無疑!這些都是基于八字天干排列關系來定奪。 例三、 乾造: 癸 丁 戊 丙 酉 巳 子 辰 此造戊土日元生于巳月強旺。年干癸水透出本身欲克制丁火正印,但是卻深深的被日元戊土“吸引”,而失去了克制丁火的意向,正所謂貪合忘克。 2、再看能生不能生 例一、 乾造: 甲 戊 丙 庚 子 辰 戌 寅 此造本身月令戊透成為食神格,有財星化泄。但是年干甲木梟神強旺直接克奪食神星,格局明顯受到破壞。戊土食神星即使想要生財,但卻有心無力。 例二、 乾造: 壬 丁 戊 乙 戌 未 申 卯 此造正官格無疑!本身印星丁火出自月令,官印可以成格,但是丁壬一合,財印兩者相互貪戀而忘掉了一切,壬水財星不生助官星,而官星的保護神丁火又被拌住,明顯財印兩失其用矣!正官這個時候成為孤家寡人,格局明顯降低。如果換做乙木在月干,丁火居于時干,格局就顯得高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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