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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詮本義》2

解夢佬

《子平真詮本義》2


原文:用神既主月令也,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變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庫也。即以寅論,甲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長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長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為提,不透甲而透丙,則知府不臨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變化之由也。

解讀:取用既然以月令為主,可是月令地支藏干的數量是不一樣的,有的只藏一干,有的卻藏有二干或三干,有的外透,有的不外透,這樣就會使用神產生變化。譬如在十二個地支中,除了子午卯酉者四個地支僅藏一干外,其余的地支都藏有二干或三干,不用說辰戌丑未這四個墓庫了。就拿寅字來說吧,里面藏有甲、丙、戊三干。甲為寅木的本氣,甲在寅中就如同縣長坐在縣長辦公室里,得位當權;丙火長生在寅,就像是縣長一手提拔起來的副縣長,權利僅次于縣長;戊土在寅也是長生,但同時又受寅木之克,其力又次于丙火,它在寅中的位置就如縣長手下的小局長。假若寅為月令,甲木不透而透丙火,就如副縣長代理縣長做主,這就是用神發生變化的原由啊。

原文:故若丁生亥月,本為正官,支全卯未,則化為印。己生申月,本屬傷官,藏庚透壬,則化為財。凡此之類皆用神之變化也。

解讀:如果丁火日元生于亥月,亥中壬水就是日元的正官,取用當取正官格。但是如果八字中有卯未二字(僅一個卯字也可),則亥卯未三合為木,將原來的亥水正官變成了卯木印星,用神也隨之變成了印格。又如己土日元生于申月,本為傷官格,但若庚金不透而透壬水財星,則用神就變成了財星。凡此種種,都是用神變化的現象。

至此,什麼是用神,什麼是用神變化,在《子平真詮》的本義中已經表露無遺了。我們可以確認:《子平真詮》等命學經典上所說的用神,就是月令可用之物及定格之字。在《子平真詮》、《神峰通考》、《淵海子平》以及《三命通匯》等命學經典中,根本就不存在現代命書上所說的那種具有平衡、扶抑、通關、調候等作用的所謂“用神”。在現代命理書籍中,有的也講用神變化,但與沈氏所說的風馬牛不相及。沈氏說的是月令透干及地支會合而引起的月令變化問題,而現代命書卻說的是因歲運介入打破了原命局的平衡,需要重新選取平衡之字的問題。

我們再回頭看看徐樂吾老師傅的有關評注,就不難發現他與原文的區別所在了。原文緊緊抓住月令用神不放(月令是個綱,綱舉目張嘛),從“用神既主月令矣”這一句開始,到“凡此之類皆用神之變化也”這一句結束,話題始終都沒有離開過月令用神。而我們徐老師傅的評注呢,并沒有強調月令用神的重要性,甚至在解釋這首尾二句時連“用神”二字都不提了!他將平衡用神的胭脂,精心涂抹在《子平真詮》的字里行間,本想把《子平真詮》好好打扮給世人看,誰料想反而使《子平真詮》失去了原有的天然本色!更令人料想不到的是,千千萬萬的后學者都跟在我們徐老師傅屁股后面亦步亦趨,誰也沒有發現他的評注早已背離了沈氏原文!

原文:變之而善,其格愈美;變之不善,其格遂壞。何謂變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透丙而化財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殺為印;癸生寅月,藏甲透丙,會午會戌,則化傷為財,即使透官,可以作財旺生官論,不作傷官見官;乙生寅月,透戊為財,會午會戌,則月劫化為食傷。如此之類,不可勝數,皆變之善者也。

解讀:用神變化之后,有的則愈變愈好,格正局清;有的則愈變愈差,格破局壞。怎樣才是愈變愈好呢?

比如辛金日元生于寅月,寅中的甲木不透干,而透丙火官星,這就是化財格為官格啦。官是善的用神,喜有財星相生,丙火官星得坐下寅木財星相生,所以是格局愈變愈好;

壬水生于戌月,戌中的戊土七殺不透干,而透辛金印星,這叫化殺為印。七殺是惡的用神,必須要有印化或食制,現在透出辛金印星化殺生身,使殺星不能攻身,便是格局愈變愈好的現象;

癸水生于寅月,不透甲木傷官而透丙火財星,化傷為財。傷官是惡的用神,必須要有財化或印制,現在透出丙火財星化泄傷官,就是格局愈變愈好,這時候即使透出戊土官星,寅木傷官也不能傷克官星,所以就不能以傷官見官論,而要以財旺生官論;如果地支有午戌二字(有一個午字即可),那麼寅午戌三合火局,寅木用神也會因之變化為財星,這也是用神變化的一種方式。

乙木生于寅月,是月劫格。這時若見寅中透出戊土財星,地支又有午戌二字,寅木則會因會合而變火,化劫為食傷,并轉而再去生戊土財星,這樣就使格局愈變愈好了;

類似上述這樣的變化,不可勝數,都是格局愈變愈好的現象。

話說到這里,有些人可能會提出這樣兩個細節問題:一是乙木生于寅月,原文說“會午會戌,則月劫化為食傷”,可是并沒有明確指出一個午字或一個戌字能不能化;二是乙木生于寅月,寅中的甲木雖然不可以作用神,但不是還有“二把手”丙火嗎?不能取丙火為用定格嗎?

對此提問,沈老先生怕是沒有本事回答我們了。我們只有自己找答案了。有這樣一位女士的命,其命式為:

比 財 日 印

乙 戊 乙 壬

亥 寅 卯 午

大運: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木生于寅月,是月劫格,因地支有午字,寅午合火,月劫格就變成了食傷格。喜月干為戊土財星,食傷生財,用神是愈變愈好啊。唯一不足之處是年干乙木克戊土,幸好大運有庚、辛官殺制伏乙木,使其不能劫財,故命主早年就馳騁商場,財發百萬,夫婦齊眉,四子皆貴。如果命局沒有年干乙木干擾,使命主之財破耗較多的話,那麼命主就會是超級富婆了。

由此例可知,命局有午無戌,午字與寅字半合,也是能夠化火的。論格局時,五行合化不需要有什麼化神,沈氏對此也沒有提出這種要求。

我們再看第二個命例,某男命式為:

財 劫 日 傷

戊 甲 乙 丙

戌 寅 丑 子

大運: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乙木生于寅月,透出丙火傷官于時干,地支有戌無午,倘若寅戌能夠化火,格成傷官生財,那麼命主在丙辰、丁巳這兩步運中就必然會大發其財了,可是事實卻并非如此。命主初次發財是在戊午運甲戌年,得其兄弟之助而一發百余萬。次年乙亥比肩爭財,便破去了幾十萬元。此后在戊寅、己卯年又狠發了兩筆。

命主為什麼要到戊午大運才時來運轉呢?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命局上有戌無午是不能夠合化為火的,只有到了戊午運,有了午字,才能夠合化為火,使原命局的月劫格變為食傷格,這樣才會使命主一發如雷。

我們還看一個命例,就是《算命一百法》的作者李后啟先生的命造:

財 比 日 比

戊 甲 甲 甲

寅 寅 戌 子

大運: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月令為比劫,地支有戌無午,如果寅戌能夠合化為火,將月劫格化為食傷格的話,那麼日支妻宮的戌土就是相神,命主便當大得其妻內助之力,會因妻致富。命主自己也會在丁巳運中財運亨通,比人家先富起來。然而實際情況不是這樣。命主一生最惱火的事情,就是其妻多年患風濕和精神分裂疾病,形同廢人!由此可證,僅有寅戌二字是不能合化為火的。因為這樣,戌土財星便受到重重比劫之克,故而其妻就生不如死了。當然,戊土偏財所代表的父親也不會有好果子吃,他早年就成了盲人,全靠命主給養。

至于命主自己呢,一生從事文化教育工作。戊午運是他一生中最為得意的時候。他并沒有經商發財,原因就是命局月令中的丙火沒有透出,地支寅戌不能合化為火,構不成食神生財格。他一生之所以從文,就是月令的丙火是中氣,可以作用神。《神峰通考·定格局訣》就有“乙日寅月號傷官”之說,表明寅中的丙火是可以用來構成傷官格的。同樣的道理,李先生的命造也可以用寅中的丙火來構成食神吐秀格。食神吐秀格的命,十有八九是在文藝圈里混的人。盡管李先生自己在他的書中公然宣稱:“傳統的格局可有可無,與析命斷運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系。”可是,他一生的事業趨向,還是沒有逃脫命格的注定啊。

原文:何謂變之不善?如丙生寅月,本為印綬,甲不透干而會午會戌,則化為劫。丙生申月,本屬偏財,藏庚透壬,會子會辰,則化為殺。如此之類亦多,皆變之不善者也。

解讀:丙火日元生于寅月,本來是印綬格。但若果寅中的甲木不透,地支有午戌二字(有一個午字即可),那麼寅木印星就會被合化為比劫。又如丙火生于申月,本屬偏財格,若是申中不透庚金而透壬水七殺,地支又有子辰二字,則申子辰合水局,申金偏財就變成了七殺。諸如此類的變化也比較多,都是用神愈變愈壞的現象

當然咯,即使是用神變壞了,也不一定就是差命一條的,因為不善的用神只要喜忌配合得宜,照樣也是會發福的。有人可能會問:“既然用神的善惡無關緊要,那我們干嗎要費神討論用神的變化呢?其意義何在呢?”其意義就在于,用神變好變壞可以顯示出許多與之相關的信息,比如家世、學業、事業趨向等,都可以從用神的變化中看出端倪來。比如月令是印星,只要不是遭到損壞或數量太多,即表示命主家中有書香之氣,命主能夠得到父母的蔭福,自己的學業也會較高。但是只要印星化而為劫,那麼這些良好的信息就都會淡化掉。我們可以看看以下幾個命例:

1) 壬戌 壬寅 丙午 戊戌;

2) 戊戌 甲寅 丙午 戊戌;

3) 壬子 壬寅 丙午 庚寅。

第一例因甲木不透干,盡管有壬水蓋頭,可是壬水無根,寅午戌還是合化為火,將寅木印星變成了劫財,故命主出身平民之家,識字不多,一生務農;

第二例因甲木透干,寅木印星便不能悉數化火,故命主出身于書香門第,自己也有較高的學歷;

第三例雖然甲木不透,只因壬水有根,可以不斷滋養寅木,寅木便不能化火,印格則不變,故命主出身于官貴之家,自己也是進士,并且官至一品。

原文:又有變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財,正官乃其兼格也。乙出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則財能生官,印逢財而退位,雖通月令,格成正官,而印為兼格。癸生寅月,透丙化財,而又透甲,格成傷官,而戊官忌見。丙生寅月,午戌會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則仍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則食神能制煞生財,仍為財格,不失富貴。如此之類甚多,是皆變而不失本格者也。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變化不靈,善觀命者必于此細詳之。

解讀:還有用神雖然變化但仍然不失其本格的情況。比如辛金日元生于寅月,寅中丙火官星與甲木財星齊透天干,這時候雖然財格變成了官格,但是其本來的財格還依然存在;

乙木日元生于申月,申中壬水印星與戊土財星齊透天干,如此則財可生官,壬水印星碰到戊土財星就只好退位了,雖然壬水印星通根于月令,但還是以官格來看,印格可以看作是兼格;

癸水日元生于寅月,寅中的丙火財星與甲木傷官齊透天干,格成傷官生財,這時如果戊土官星再透出來泄財,就破了傷官生財格;

丙火日元生于寅月,地支有午戌二字,則寅午戌三合化劫,但如果甲木透干或壬水透干,則寅木就不會悉數化火,那麼印格也就不破;

丙火日元生于申月,本系財格,如透壬水殺星,則化財格為殺格,如果同時又透出戊土食神,則食神便能制殺生財,也可以叫棄殺存財,還是財格不變。

如此之類的變化很多,都是雖變而沒有失去本格的例子。

所以啊,看八字不抓住月令用神這個提綱,就沒有條理,而用神如果沒有變化則失去了它的可變性與靈活性,善于看命的人啊,必須在用神變化這個細節上仔細弄清楚。

沈氏在這一章中論述了用神的可變性與不變性,這是其他命學經典中所缺少的內容,真是泄盡了子平的秘奧啊!可以說,學習命理者如果不看這本書,就根本不知道格局是怎樣變化的。從這一章里,我們還可以看出,沈氏在談用神時沒有一句話離開過月令,而且所講的用神絲毫沒有扶抑日主、平衡八字等作用。月令用神因透干會支而發生變化時,只要用神不被合化為他物,就仍然會保留原本的用神,從而導致多格并存的現象。當然,凡物少則清,清則貴;多則雜,雜則賤。因此古人說:“一格二格,非卿即相;三格四格,刑卒九流之輩。”

《子平真詮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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