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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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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地支


陽支動且強,速達顯災祥;陰支靜且專,否泰每經年。

原注:子、寅、辰、午、申、戌,陽也,其性動,其勢強,其發至速,其災祥至顯;丑、卯、巳、未、酉、亥,陰也,其性靜,其氣專,發之不速,而否泰之驗,每至經年而后見。

任氏曰:地支有以子至巳為陽,午至亥為陰者,此從冬至陽生、夏至陰生論;有以寅至未為陽,申至丑為陰者,此分木火為陽,金水為陰也。命家以子、寅、辰、午、申、戌為陽,丑、卯、巳、未、酉、亥為陰。若子從癸、午從丁,是體陽而用陰也;巳從丙,亥從壬,是體陰而用陽也。分別取用,亦惟剛柔健順之理,與天干無異,但生克制化,其理多端,蓋一支所藏或二干,或三干故耳。然以本氣為主,寅必先甲而后及丙,申必先庚而后及壬,余支皆然。陽支性動而強,吉兇之驗恒速;陰支性靜而弱,禍福之應較遲。在局在運,均以此意消息之。

生方怕動庫宜開,敗地逢沖仔細推。

原注:寅、申、巳、亥生方也,忌沖動;辰、戌、丑、未四庫也,宜沖開。子、午、卯、酉四敗也,有逢合而喜沖者,不若生地之必不可沖也;有逢沖而喜合者,不若庫地之必不可閑也。須仔細詳之。

任氏曰:舊說云,金水能沖木火,木火不能沖金水,此論天干則可,論地支則不可。蓋地支之氣多不專,有他氣藏在內也。須看他氣乘權得勢,即木火亦豈不能沖金水乎?生方怕動者,兩敗俱傷也。假如寅申逢沖,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寅中丙火,未嘗不克申中庚金;申中壬水,克寅中丙火,寅中戊土,未嘗不克申中壬水。戰克不靜故也。庫宜開者,然亦有宜不宜,詳在雜氣章中。敗地逢沖仔細推者,子、午、卯、酉之專氣也,用金水則可沖,用木火則不可沖。然亦須活看,不可執一。倘用春夏之金水,則金水之氣休囚,木火之勢旺相,金水豈不反傷乎?宜參究之。

甲寅 壬申 癸巳 癸亥

癸酉 甲戌 己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秋水通源,金當令,水重重,木囚逢沖,不足為用。火雖休而緊貼日支,況秋初余氣未息,用神必在巳火。巳亥逢沖,群劫紛爭,所以連克三妻,無子。兼之運走北方水地,以致破耗異常;至戊寅己卯,運轉東方,喜用合宜,得其溫飽;庚運制傷生劫,又逢酉年,喜用兩傷,不祿。

癸巳 癸亥 甲寅 壬申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甲寅日元,生于孟冬,寒木必須用火。柱中四逢旺水傷用,無土砥定,似乎不美,妙在寅亥臨合,巳火絕處逢生,此即興發之機。然初運西方金地,有傷體用,碌碌風霜,奔馳未遇;四旬外運轉南方火土之地,助起用神,棄印就財,財發數萬,娶妾,連生四子。由是觀之,印綬作用,逢財為禍不小,不如就財,發福最大。

辛卯 丁酉 戊子 戊午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傷官用印,喜神即是官星,非俗論土金傷官忌官星也。卯酉沖,則印綬無生助之神;子午沖,使傷官得以肆逞。地支金旺水生,木火沖克已盡,天干火土虛脫,以致讀書未遂,碌碌經營。然喜水不透,為人文采風流,精于書法。更兼中運天干金水,未免有志難伸。凡傷官佩印喜用在木火者,忌見金水也。

辛未 辛丑 戊辰 壬戌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此造非支全四庫之美,所喜者辛金吐秀,丑中元神透出,泄其精英,更妙木火伏而不見,純清不混。至酉運,辛金得地,中鄉榜;后因運行南方,木火并旺,用神之辛金受傷,由舉而進,而不能選。

戊辰 壬戌 辛未 己丑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此滿局印綬,土重金埋,壬水用神傷盡,未辰雖藏乙木無沖,或可借用,以待運來引出,乃被丑戌沖破,藏金暗相砍伐,以至克妻無子。由此論之,四庫必要沖者,執一之論也,全在天干調劑得宜,更須用神有力,歲運輔助,庶無偏枯之病也。

支神只以沖為重,刑與穿兮動不動。

原注:沖者必是相克,及四庫兄弟之沖,所以必動;至于刑穿之間,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動不動之異。

任氏曰:地支逢沖,猶天干之相克也,須視其強弱喜忌而論之。至于四庫之沖,亦有宜不宜,如三月之辰,乙木司令,逢戌沖,則戌中辛金,亦能傷乙木;六月之未,丁火司令,逢丑沖,則丑中癸水,亦能傷丁火。按三月之乙、六月之丁,雖屬退氣,若得司令,竟可為用,沖則受傷,不足用矣。所謂暮庫逢沖則發者,后人之謬也。暮者,墳暮之意;庫者,木火金水收藏埋根之地,譬如得氣之墳,未開動而發福者也。

如木火金水之天干,地支無寅、卯、巳、午、申、酉、亥、子之祿旺,全賴辰戌丑未之身庫通根,逢沖則微根撥盡,未有沖動而強旺者也。如不用司令,以土為喜神,沖之有益無損,蓋土動則發生矣。刑之義無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謂之自刑,本支見本支,自謂同氣,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謂相生,何以相刑?戌刑未,未刑丑,皆為土氣,更不當刑。寅刑巳,亦是相生,寅申相刑,即沖何必再刑?又曰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戌未三刑也,故稱三刑,又有自刑,此皆俗謬,姑置之。穿,即害也,六害由六合而來,沖我合神,故為之害,如子合丑而未沖,丑合子而午沖之類。子未之害,無非相克,丑午寅亥之害,乃是相生,何以為害?且刑既不足為憑,而害之義,尤為穿鑿。總以論其生克為是,至于破之義,非害即刑也,尤屬不經,削之可也。

丙子 辛卯 壬子 癸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壬子日元,支逢兩刃,干透癸辛,五行無土,年干丙火臨絕,合辛化水,最喜卯旺提綱,泄其菁英,能化劫刃之頑。秀氣流行,為人恭而有禮,和而中節。至甲運,木之元神發露,科甲連登;午運得卯木泄水生火,及乙未丙運,官至郡守,仕途平順。以俗論之,子卯為無禮之刑,且傷官羊刃逢刑,必至傲慢無禮,兇惡多端矣。

辛未 乙未 庚辰 丁亥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庚辰日元,生于季夏,金進氣,土當權,喜其丁火司令,元神發露而為用神,能制辛金之劫。未為火之余氣,辰乃木之余氣,財官皆通根有氣,更妙亥水潤土養金而滋木,四柱無缺陷。運走東南,金水虛,木火實,一生無兇無險。辰運午年,財、印皆有生扶,中鄉榜,由琴堂而遷司馬。壽至丑運。

辛丑 乙未 庚辰 丁丑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此與前造大同小異,財官亦通根有氣,前則丁火司令,此則己土司令。更嫌丑時,丁火熄滅,則年干辛金肆逞,沖去未中木火微根,財官雖有若無。初運甲午,木火并旺,蔭庇有余;一交癸巳,克丁拱丑,傷劫并旺,刑喪破耗;壬辰運,妻子兩傷,家業蕩然無存,削發為僧。以俗論之,丑未沖開財官兩庫,名利兩全也。

暗沖暗會尤為喜,彼沖我兮皆沖起。

原注:如柱中無所缺之局,取多者暗沖暗會,沖起暗神,而來會合暗神,比明沖明會尤佳,子來沖午,寅與戌會午是也。是日為我,提綱為彼;提綱為我,年時為彼;四柱為我,運途為彼;運途為我,歲月為彼。如我寅彼申,申能克寅,是彼沖我;我子彼午,子能克午,是我沖彼。皆為沖起。

任氏曰:支中逢沖,固非美事,然八字缺陷者多,停勻者少。木火旺,金水必乏矣;金水旺,木火必乏矣。若旺而有余者沖去之,衰而不足者會助之為美。如四柱無沖會之神,得歲運暗來沖會尤為喜也。蓋有病得良劑以生也。然沖有彼我之分,會有去來之理。彼我者,不必分年時為彼,日月為我,亦不必分四柱為我,歲運為彼也,總之喜神是我,忌神為彼可也。如喜神是午,逢子沖,是彼沖我,喜與寅戌會為吉;喜神是子逢午沖,是我沖彼,忌寅與戌會為兇。如喜神是子,有申得辰會而來之為吉;喜神是亥,有未得卯會而去之則兇。寧可我去沖彼,不可彼來沖我。我去沖彼,謂之沖起;彼來沖我,謂之不起。水火之沖會如此,余可類推。

庚戌 乙酉 甲寅 庚午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此造干透兩庚,正當秋令,支會火局,雖制殺有功,而克泄并見。且庚金銳氣方盛,制之以威,不若化之以德。化之以德者,有益于日主也;制之以威者,泄日主之氣也。由此推之,不喜會火局也,反以火為病矣。故子運辰年大魁天下。子運沖破火局,去午之旺神也,引通庚金之性,益我日主之氣;辰年濕土,能泄火氣,拱我子水,培日主之根源也。

丁巳 癸丑 丁卯 丙午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丁火雖生季冬,比劫重重,癸水退氣,無力制劫,不足為用。必以丑中辛金為用,得丑土包藏,泄劫生財,為輔用之喜神也。所嫌者,卯木生劫奪食為病,以致早年妻子刑傷。初運壬子辛亥,暗沖巳午之火,蔭庇有余。庚戌運暗來拱合午火,刑傷破耗;至己酉會金局沖去卯木之病,財發十余萬。由此觀之,暗沖其忌神,暗會其喜神,發福不淺;暗沖其喜神,暗會其忌神,為禍非輕。暗沖暗會之理,其可忽乎?

庚寅 辛巳 丙寅 辛卯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丙火生于孟夏,地支兩寅一卯,巳火乘權,引出寅中丙火,天干雖逢庚辛,皆虛浮無根。初運壬午癸未無根之水,能泄金氣,地支午未南方,又助旺火,財之氣克泄已盡,祖業雖豐,刑喪早見。甲運臨申,本無大患,因流年木火,又刑妻克子,家計蕭條。一交申字,暗沖寅木之病,天干浮財通根,如枯苗得雨,勃然而興。及乙酉十五年,自財數倍于祖業,申運驛馬逢財,出外大利,經營得財十余萬。丙戌運丙子年,兇多吉少,得風疾不起,比肩爭財,乃臨絕地,子水不足以克火,反生寅卯之木故也。

旺者沖衰衰者拔,衰神沖旺旺神發。

原注:子旺午衰,沖則午拔不能立;子衰午旺,沖則午發而為福。余仿此。

任氏曰:十二支相沖,各支中所藏互相沖克,在原局為明沖,在歲運為暗沖。得令者沖衰則拔,失時者沖旺無傷。沖之者有力,則能去之,去兇神則利,去吉神則不利;沖之者無力,則反激之,激兇神則為禍,激吉神雖不為禍,亦不能獲福也。如日主是午,或喜神是午,支中有寅卯巳未戌之類,遇子沖謂衰神沖旺,無傷;日主午,或喜神是午,支中有申酉亥子丑辰之類,遇子沖,謂旺者沖衰則拔。余支皆然。然以子、卯、午、酉、寅、申、巳、亥八支為重,辰、戌、丑、未較輕。如子午沖,子中癸水沖午中丁火,如午旺提綱,四柱無金而有木,則午能沖子;卯酉沖,酉中辛金,沖卯中乙木,如卯旺提綱,四柱有火而無土,則卯亦能沖酉;寅申沖,寅中甲木丙火,被申中庚金壬水所克,然寅旺提綱,四柱有火,則寅亦能沖申矣;巳亥沖,巳中丙火戊土,被亥中甲木壬水所克,然巳旺提綱,四柱有木,則巳亦能沖亥矣。必先察其衰旺,四柱有無解救,或抑沖,或助泄,觀其大勢,究其喜忌,則吉兇自驗矣。至于四庫兄弟之沖,其蓄藏之物,看其四柱干支,有無引出。如四柱之干支,無所引出,及司令之神,又不關切,雖沖無害,合而得用亦為喜。原局與歲運皆同此論。

戊辰 辛酉 丙午 癸巳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此造旺財當令,加以年上食神生助,日逢時祿,不為無根,所以身出富家。時透癸水,巳火失勢,逢酉邀而拱金矣。五行無木,全賴午火幫身,則癸水為病明矣。一交子運,癸水得祿,子辰拱水,酉金黨子沖午,四柱無解救之神,所謂“旺者沖衰衰者拔”,破家亡身。若運走東南木火之地,豈不名利兩全乎?

庚寅 壬午 丁卯 癸卯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此財官虛露無根,梟比當權得勢,以四柱觀之,貧夭之命。前造身財并旺,反遭破敗無壽,此則財官休囚,劫業有壽,不知彼則無木,逢水沖則拔,此則有水,遇火劫有救。至甲申乙酉運,庚金祿旺,壬癸逢生,又沖去寅卯之木,所謂“衰神沖旺旺神發”,驟然發財巨萬。“命好不如運好”,信斯言也!
 

《滴天髓闡微》目錄


通神論
  一、天道 
  二、地道

三、人道

四、知命 

五、理氣 

六、配合 

七、天干 

八、地支 

九、干支總論

十、形象 

十一、方局

十二、八格

十三、體用

十四、精神
  十五、月令

十六、生時

十七、衰旺

十八、中和 

十九、源流 

二十、通關 

二十一、官殺 

二十二、傷官 

二十三、清氣 

二十四、濁氣
 
二十五、真神

二十六、假神 

二十七、剛柔

二十八、順逆

二十九、寒暖 

三十、燥濕 

三十一、隱顯 

三十二、眾寡 

三十三、震兌
 
三十四、離坎 

六親論

一、夫妻  
  二、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

五、何知章

六、女命章

七、小兒

八、才德

九、奮郁

十、恩怨

十一、閑神

十二、從象 

十三、化象

十四、假從

十五、假化

十六、順局

十七、反局

十八、戰局

十九、合局

二十、君象

二十一、臣象

二十二、母象
  二十三、子象

二十四、性情

二十五、疾病

二十六、出身

二十七、地位

二十八、歲運

二十九、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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