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廢
農村光棍問題又一次引起熱議。10年前,人們關注到的是農村光棍作為不穩定因素帶來的社會問題,從強奸拐賣婦女到暴力犯罪;10年后,人們終于意識到農村光棍也是受害者,卻在生育率持續走低的擔憂下荒唐地開錯了藥方怪錯了人。為農村適婚男性暖被窩的不該是女性,而是鄉村振興。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男性人口72334萬人,女性人口為68844萬人,男性比女性多3490萬人。2005 年以后,新進入婚育年齡人口男性明顯多于女性,婚姻擠壓問題凸現,低收入者結婚難。一方面是人口性別比失調不斷加劇,另一方面是農村女青年進城務工進一步拉大了農村性別比,令處在婚姻階梯末端的“丁男”擇偶困難。
本文通過分析不同時代的不同經濟政策與主流話語得出結論,不斷擴大的城鄉差別是這一問題背后的根本癥結所在。
電影《光棍兒》劇照。
一、農村出生人口性別比的背后:生女價值不如男
農村光棍問題形成的重要原因是農村出生人口男女比例不均。現在20歲至35歲的青年,是在1986年至2001年之間出生的。根據國家統計局資料人口統計數據資料,1982年,我國農村人口性別比為107.7,即每出生100個女性,對應著107.7個男性。而2010年這一數字達到122.1,遠高于103-107這一國際公認的正常比例。根據1953-1990前四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全國總人口性別比始終控制在107以下。近三十年來農村人口性別比的顯著增長是得到公認的事實。
為何會出現這一情況?直接原因是1979年開始實施的計劃生育政策。在此之前,農村家庭可以通過不斷生育得到男孩,而計劃生育之后,只能通過人為手段來控制性別。從分胎次出生人口性別比數據可以顯著看出二胎及三胎以上胎次性別比的增長,如2010年數字分別為130.3和158.4。總人口數量的控制造成了農村性別失衡。
然而我們應該進一步思考,為何農村家庭偏愛男孩?大多數人對此的理解是封建殘余傳統重男輕女與傳宗接代思想的作用,主流的解釋也側重這一方面,在農村到處可以看到“生男生女都一樣”的口號,然而這背后有更深層次經濟與觀念的原因。
在中國,農村女性的地位不如男性,女性的經濟效益也不如男性,是顯然的事實。封建中國是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父權制家庭經濟,理想家庭模式建立在性別與代際等級制度之上的,也就是男尊女卑、尊老養老。集體經濟時代經歷了“婦女解放”,包括動員婦女參與生產、賦予婦女相同的政治權利、婚姻自由、對婦女的保護與撫養社會化等等,極大改善了婦女的地位。然而父權統治本身并未打破,體現在不平等的工分制度、不平等的工作機會、家務勞動的性別分工未被打破、勞動分配未考慮到女性特殊權益等等。
總體而言,當時對男女平等的提倡更多是政治意義上的,而非經濟上,即女性獲得了與男性一樣的勞動權和一定程度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領導權)。但客觀上,婦女全面走向社會、參與勞動,為女性經濟與思想的獨立打下基礎。對農村婦女來說,她們已經成為農業生產不可或缺的勞動力。
然而如果站在農村家庭的角度,即便在當時,生育女孩的價值仍然不如男孩。當女性承擔起繁重農務的時候,男性往往被合作社派到村外打工,收入遠高于女性。比如修水庫的活一天能掙超過20工分,而在鄰鎮擔任全職管理工作能掙得一份工資來供全家開支。(Hershatter2011)
到了改革開放時代,女性的地位發生了新的變化。嚴海蓉指出,“社會主義婦女”在1980年代的語境下被認為失去了性別本性,主流話語要求女性回歸家庭,恢復“女性化”,婦女與家務之間的聯系被完全合理化。而農村地區情況更加惡劣。由于農業去集體化與家庭承包責任制的推行,男性恢復了家庭的絕對支配地位,而婦女從公共空間退出,重新回到了狹隘的家庭空間。
當時的輿論認為,在家庭承包責任制下,婦女可以在家自由地安排家務與從事副產品工作的時間,而不用像過去那樣,即使并不強壯的女性也要下地勞動。而事實上,印度學者Kelkar1983年在無錫做田野調查的結果表明,婦女在繁重的家務與副產品或手工業的雙重負擔下疲憊不堪。“婦女早上4點或更早就要起床,從事副產品生產10-12小時……同時還要做飯、洗衣、帶小孩、倒尿壺……男性從不分擔家務……而生產交易所得卻掌握在男性手中……女性對家庭與生產沒有任何控制與決定權。”
此外,責任制本身也加強了男性的權威。工分制度式微后,農民秉承生產得越多,自己所得越多的原則,但是工分制度中的性別不平等(男性一天可賺10個工分,女性8個工分)卻被保留下來。“一個健全女性只能承包1.6畝地,而男性可以承包2畝地。”(Kelka1983)對女性的歧視被制度化了。觀念上,農村婦女對政治與公共事務的參與度幾乎降為零。曾經婦女積極參加政治會議,以提高農村婦女意識與爭取權益,而新經濟政策下這些會議中斷了。“婦女從早干到晚,根本沒時間參加政治。”1983 年全國婦聯承認,家庭承包責任制(以及一同推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忽略了婦女工作,男性權威觀念復興。(Kelka1983)在這樣的背景下,農村家庭偏愛生男孩的理由是顯而易見的,無論是政治地位或經濟收益上,男性為家庭帶來的貢獻都較女性更大。
此外,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養兒防老”也是農村家庭偏好男孩的原因。集體經濟時代,隨著農業合作化的展開,毛澤東提出農村集體組織要解決貧困農民養老問題:“一切合作社有責任幫助鰥寡孤獨缺乏勞動力的社員(應當吸收他們入社)和雖然有勞動力但是生活上十分困難的社員,解決他們的困難。”1956年頒布的《高級農業合作社示范章程》確立了“五保”供養制度,令失去勞動力與依靠的老弱孤寡殘疾社員沒有后顧之憂(宋士云)。應該承認,當時的農村社會保障與合作社醫療保障制度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集體經濟自身實力欠佳情況下所能提供的社會保障十分有限,尤其與城市居民能享受到的退休、醫療等社會保險相比差距懸殊。但農民至少能享受到集體保障,集體制解散后,農民不得不重新依賴家庭保障,“養兒防老”成為農村家庭不得已的辦法。
在《林村的故事》中,得知集體制要解散,有個寡婦帶著十幾歲的女兒去找葉書記,“她說在集體之下,她和女兒都能賺取工分,維持生活。但要是大隊解散了怎麼辦?她家沒有男人,要是分得梯田,她也犁不動,她和女兒要怎麼活下去呀?”(黃樹民2002)嚴海蓉在《虛空的農村,空虛的主體》中寫到,曾經的生產責任田從1990年代開始變成了“福利田”,吸收傷殘病余,而事實上農村勞動力即使回到農村,面對拋荒的農地和不完善的社保制度,也沒有“福利”可言。
二、農村婚姻開銷追趕城市,雙重漲價帶來惡性循環
男多女少、僧多粥少是形成光棍群體的客觀原因。但我們應該進一步考察,那些無人問津的光棍究竟是什麼人?他們為何娶不到老婆?盡管主流話語里充斥著對婚姻浪漫化的表述,強調愛情、緣分、外貌等,但在中國農村,男性的經濟基礎仍然是決定婚姻的首要條件。
在媒體報道過的農村光棍群體中,大多都是來自貧困山區的案例。比如2007年《南方周末》報道的貴州牌坊村,村中282條光棍占男性1/5,全村幾乎都是山地,田地占不到2%,2006年人均純收入只有800多元。而《半月談》報道過的陜西榆林米脂縣的幾個村莊,大多是國家扶貧開發重點村,“一家人一年也掙不下兩三千元,而找一個媳婦至少要兩三萬元,許多人家都找不起”。
一方面,盡管農民年收入的絕對數值在幾十年間大幅增長,但是婚姻開銷的增長速度更快,考察幾十年間婚姻開銷所占農民年收入的比值讓人吃驚。費孝通1936年曾在江村做過婚事費用的估計,大約需500元,“這個數字相當于一個家庭一年的開支” 。到了1990年代初,李銀河曾考察中國一貧一富兩個村莊,山西沁縣南山頭村人均年收入332元,結婚費用3000元左右,浙東余姚南陽村人均年收入2000元,結婚費用在1.5-2萬之間。盡管絕對數額差異很大,但所占比例卻差不多,都是一個農民10年的收入。而在孫淑敏2000年初對甘肅秦安趙村的研究中,1990 年代后期結婚彩禮的平均開銷已達15000左右,作為貧困縣山區村莊,當時趙村村民的人均年收入才700多元,結婚開銷相當于一個村民 20多年的收入。
另一方面,隨著人口流動的頻繁與婚姻市場的擴大,我們可以看到越是貧困的地區,婚姻開銷所占農民年收入的比重越高。米脂村郝家坪村的干部在新聞報道中說,“我們村靠近路邊,條件還算可以的,比我們更偏的地方條件更差,我們這里娶的媳婦不少都是那些地方的,而那些地方的男人娶老婆就更難,花費更高,娶老婆無異于買老婆”。
這其中存在農村地區的兩個惡性循環。首先,貧窮導致光棍。在越是貧困的地區,女性更愿意離開村莊,導致原本性別比就很高的農村,女性更少。而一旦女性去了更富裕的地區,就再也看不上原先村里的男性了,因為他們實在太窮了。另一方面,正是因為貧窮,女性更加迫切地希望通過婚姻來改變拮據的生活狀態,因此進一步抬高了婚嫁的費用。其次,光棍導致更加貧窮。在缺乏家庭動力與人生目標的情況下,有的光棍會沉迷于吸煙、喝酒、賭博、毒品等,逐漸荒廢農田,變得更加消極和貧窮。遺憾的是,在一些學者與媒體的解讀與農民的理解中,光棍之所以找不到老婆是因為他們自身“文化水平低”,“思想封建”以及“沒有緣分”等,這是本末倒置的說法,也是典型的“責備受害者” (Ryan1971)。
第二種惡性循環是結不起婚-光棍-必須付更多的錢才能結婚。費孝通曾在《江村經濟》中曾提到,當農村工業不景氣的時候,晚婚和“小媳婦”制度便產生了。而當童養媳被法律禁止,男性又無力借貸并償還婚禮錢的時候,無限的晚婚就會造成一大批單身漢。而一旦單身漢過了適婚年齡,當他們想娶老婆的時候就要補償更高的代價。并且,很多單身漢面臨的不僅是年紀大的問題,很多情況下也面臨教育水平低、無固定職業、身體缺陷、不良嗜好、家鄉偏遠等問題,這時他們唯有出更多的錢才有可能娶到媳婦,以補償女方受到的“損失”。這對貧窮的農村單身漢來說成為無解的題目。
我們應該注意到,婚姻開銷上升并非只局限在農村,也并非孤立的事件,而是在整個國家去集體化和經濟全面市場化的背景下產生的現象。劉燕舞通過分析河南、湖南與貴州豫湘黔三個村落時發現,經濟因素對光棍形成的作用是從1980年代中后期開始凸顯的,另一位學者徐安琪通過分析上海與哈爾濱兩地五十年間擇偶標準的變遷也得出了1980年代以后經濟取向越來越重要的相似結論。
集體經濟時代致力于消除城鄉差別、體腦差別與工農差別,無論是農村的工分制度下,還是城市的國企體制中,個人收入之間的差別并不大,因此對婚姻的物質要求并不高,而對個人成分政治因素有時更為看重。而在去集體化之后,在市場經濟個人利益驅動與物質主義思想的影響下,個人的貧富差距拉開,對婚姻的物質要求才不斷攀升,甚至有“婚姻商品化”的趨勢,這才是老鄉口中“娶老婆等于買老婆”背后深層次的含義。閻云翔在調查黑龍江下岬村時發現,1980 年代中期開始,當地彩禮逐漸由實物變成現金(當地稱“干折”),對彩禮的要求變得更加“高檔現代”,“單子上甚至包括像沙發這種剛剛在鄉下流行開來的城市家具。有些要求,比如4套高檔床上用品,完全超過了新婚夫婦的實際需要”。
另一方面,在城市進入較快發展而農村收入水平無法跟上的情況下,隨著人口遷移與通婚圈的擴大,發達地區的婚姻開銷即便是穩步增加,對落后地區來說也是突飛猛增,農村的婚費再漲也難以趕上城市,只要中間存在差價,女性就有進一步流失的可能,這是一種“雙重漲價”。更何況如今在城市,工薪階層因為沒有房沒有車而結不起婚的情況也很普遍,更毋寧說農村。劉燕舞在調查農村各地后總結:“南方農村越來越偏向于要求男方在結婚時到城鎮或縣城甚至市區買商品房,而北方農村則強烈傾向于男方在結婚時必須在村子里建好新房子。至于彩禮的節節攀升,南北均同。”
從1980年代開始,農村向縣城看齊,縣城向城鎮看齊,在城市里買房、模仿城市的彩禮標準這一婚姻高消費現象在農村越來越具有合法性。在社會經濟結構高度分化、城鄉差別不斷擴大的情況下,婚姻開銷的幾何級上升與婚姻資源嚴重失衡的雙重擠壓才是農村光棍群體突增的重要原因。
三、城鄉差別下的出走,會帶來出路嗎?
農村的女性本來就少,農村的男性本來就窮,在流動人口數量仍在不斷增長的背景下,農村光棍的情況可能會繼續惡化。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1982-2020年我國流動人口從660萬上升到3.7億 。人口的流動造成通婚圈的擴大,尤其是女性在“男高女低”的婚姻模式下更容易在農村傳統婚姻圈外找到伴侶(30%左右),而男性中有80%的婚姻還依靠本地的傳統婚姻圈來解決,這種非對稱性的婚姻資源流動令農村男性可選擇的婚配資源更少。(劉燕舞2001)這印證了婚姻市場的梯度理論,女性希望通過婚姻改變命運,因此傾向于找比自己條件更好的男性,因此最后在婚姻市場上剩下的就是最底層的“丁男”和最頂層的“甲女”。(Jiang,Sánchez-Barricarte 2012)
對于女性大規模離家外出打工與尋求婚姻,曾經的主流觀念往往認為這是她們追求自我價值與人生美滿幸福的重要方面,是女性勇于突破狹窄地域的束縛,獲得解放的體現。而現在竟有一批“大局觀”男性要求女性作為“性資源”留在農村解決光棍問題甚至服侍男性。
事實上,在前文的分析中,我們已經可以看出,女性在農村地位不高,收入也不高;農村相比城市,又面臨巨大的城鄉差別,她們是嚴海蓉筆下的“雙重廉價的勞動力”。正因為如此,農村女性才開始了向城市的流動,“背后是城市對現代性的壟斷和農村的虛空化”。而這種基于性別差距與城鄉差距下無奈的選擇,卻被曲解為“好逸惡勞”和“拜金”。
從經濟上看,農村經濟經歷了集體生產消解,農業投入下降,農村經濟讓步城市發展的歷史發展過程。在集體經濟時代,工業化發展是為了減小城鄉差別與工農差別,并且在1970年代后期,五小工業和農機工業已經開始反哺農業;國家統購統銷的糧食中有三分之一是用于幫助缺糧農村。整個1950年代后期到1980年,國家對農業的投入始終占總投入的10%以上,一度達到 17.6%(嚴海蓉2005)。而后來“三大差別”從主流話語里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GDP”、“現代化”、“全球化”這樣的字眼,與此相伴的是“經濟轉型”(Yan2008)。城市成為國家新經濟部署的重點;吸引外資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模式(Punand Chan 2012);農村不僅國家投入在1980年代后期急劇下降到3.3%,并且在行政體制上也受制于城市發展的優先地位(市管縣);過去由集體經濟提供的福利、醫療與教育保障都消亡了(嚴海蓉2005);而城市重工業向輕工業發展的轉向導致對農民工需求上升(Punand Chan 2012)。在農村經濟不景氣而城市發展欣欣向榮的巨大城鄉差別下,城市的資本家只需提供微薄的工資與少許的優惠,便可以吸引大量的農民進城,從而進一步剝削與壓迫他們。
與此同時,農村從觀念上的高地與宣傳的主體逐步淪落為“落后”與“愚昧”的代名詞,而城市則具備“現代”與“文明”的優越地位(嚴海蓉2005)。主流話語經常用“低素質”來形容農民工。嚴海蓉指出“素質”這一詞是由現代性話語建構出來的,用來刻畫農民工缺乏教育、禮儀、品味等“文化資本”。當它成為農民工群體的標簽,意味著城鄉二元對立已經在人們的思維中根深蒂固。文中談到一位工程師評論家政工“在農村她們養孩子就像養豬和養狗一樣”(嚴海蓉2010b),正是這種意識的生動體現。在經濟與觀念的雙重評判標準下,農村都沒有出路,因此,農村年輕勞動力才會背井離鄉。
從1982年至今,女性流動人口規模一直呈現上升趨勢,2016年達到了48.3%。而流動人口性別比在2012年達到峰值111.9之后持續下降,2016年為107.2。在15-45歲勞動年齡區間,女性流動人口集中度更高,也就是更高比例的農村女性選擇進城務工,這一方面是因為女性在完成義務教育之后繼續升學的可能性低于男性,這從流動女性平均受教育以初中(45.08%)和小學(24.36%)為主就能看出(段成榮等2009),另一方面城市工作更偏好女工,工資低且更容易管理。這組數據再次驗證了前文所述的生女價值不如男。
對于農村未婚女性來說,盡管來到城市仍然位于社會底層,尚有可能找到比自己條件略好的男性結婚。而對于農村光棍來說,位于婚姻梯度鏈條尾端的他們,即便去了城市仍然沒有出路。
前文提到的相關報道中,牌坊村一個在深圳打工4年的青年回到家鄉準備娶妻生子,因為外面交女朋友更難。“‘我們條件太差、太窮,想來貴州的女孩太少太少。要把女孩子騙過來也不是個好辦法。’一些女孩一聽說是貴州,第一反應就是:‘那里很窮吧?’”而回到家鄉3年,他連一次相親的機會也沒有,因為村里幾乎沒有未婚的女孩。即便在城市里找到同樣農村出身出來打工的老婆,也面臨老婆逃跑、異地分居這樣的狀況。
一些言論認為農村光棍進城后,可以擴大社交圈、開拓視野、提高婚配的機會。可事實上,許多農民工進城后在資本的剝削與嚴格管控下,除了工作與休息,根本沒有時間也沒有精力談戀愛;他們所能接觸到的社交圈也很窄。可以想見,一個建筑工人白天工作,晚上睡集體宿舍,能接觸到的都是同樣位于底層、或許也沒有結婚的男性。而潘毅所研究的跨國資本下的農民工(Punand Chan 2012),他們被當做機器連基本的生存權利與人權都無法保障,又談何戀愛呢?
參考資料:
1、Hershatter, Gail. 2011. The Gender of Memory. Ch 5 Farmer.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Jiang, Quanbao, Sánchez-Barricarte, Jesús. 2012. “Bride Price in China: the Obstacle to ‘Bare Branches’ seeking marriage”. The History of the Family. Vol. 17. pp. 2-15
3、Kelkar, Govind. 1985. “Impact of Household Contract System on Women in Rural China”. In Economic and Political Weekly. Vol. 20. pp. ws39-ws48
4、Pun, Ngai and Jenny Chan. 2012. “Global Capital, the State, and Chinese Workers: The Foxconn Experience.” In Modern China 38(4):383-410.
5、Stacey, Judith. 1983. Patriarchy and Socialist Revolution in China. pp. 248-267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6、Yan Hairong. 2008. New Masters, New Servants: Migration, Development, and Women Workers in China. Introduction.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7、費孝通,2002[1939],《江村經濟——中國農民的生活》,北京:商務印書館
8、黃樹民,2002,《林村的故事:1949 年后的中國農村變革》,北京:三聯書 店
9、李銀河,2003,《生育與村落文化——一爺之孫》,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
10、劉燕舞,2011,“農村光棍的類型研究——一種人口社會學的分析”,《中國 農業大學學報》Vol. 28. No. 3. 160-169
11、毛澤東,1955,“《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的按語”
12、宋士云,“1949-1978 年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透視”
13、孫淑敏,2005,《農民的擇偶形態:對西北趙村的實證研究》,北京:社會科 學文獻出版社
14、嚴海蓉,2005,“虛空的農村,空虛的主體”,《讀書》7;74-83
15、嚴海蓉,2010a,“‘知識分子負擔’與家務勞動——勞心與勞力,性別與階 級之一”,《開放時代》6:103-120
16、嚴海蓉,2010b,“階級的言說與改造——勞心與勞力,性別與階級之二”, 《開放時代》6:121-139
17、閻云翔,2006,《私人生活的變革:一個中國村莊里的愛情、家庭與親密關 系 1949-1999》,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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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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