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的一個夜晚,一場打斗在云南省鎮雄縣亨地鄉亨地村(現潑機鎮亨地村)發生。
這場打斗因8元錢的修理費而起。案發前數天,因這筆修理費,亨地鄉居民朱飛與鄰居申東,在大街上發生口角。
朱飛是申慶賢的妻子,申東是申時登的兒子。申慶賢認為申時登欺人太甚,找來畢節市七星關區青場鎮的“小二兵”、“小金金”二人幫忙。2004年10月5日晚,酒足飯飽之后,一行人去了受害人申時登的家。
“小二兵”和“小金金”是吳長兵、吳權恩的諢名。離家之前,申慶賢順手抓了一個手電筒。到了申時登家雙方三言兩語后,沖突來臨。吳長兵、吳權恩摁住申時登的手腳,申慶賢用手電筒“一頓亂打”。一天之后,申時登因顱腦損傷死亡。
申慶賢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吳長兵逃亡了兩年后,一度被取保候審。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吳長兵被人舉報,今年1月20日,吳長兵被云南鎮雄縣公安局執行逮捕。今年4月,吳權恩被鎮雄縣公安局列為在逃人員上網追逃。
5月20日,鎮雄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吳長兵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
8元
在法庭上,申華國又見到了17年前上門的陌生男子,“那一次他穿著一件灰色上衣,這一次他穿著囚服。”申華國是受害人申時登的第3個孩子,事發時他只有14歲。
申華國記得,那晚他和家人在家看電視,突然聽到有人敲門。其母吳孝克打開門,他看到上門的人,是村里的申時賢,及兩個不認識的中年男子。吳孝克不知道這些人的來由,還第一時間隨著孩子的輩分,喊了申時賢一聲“五姥爺”。但申時賢當時是上門討說法的,相隨的兩個陌生男子,是諢號為“小二兵”和“小金金”的吳長兵、吳權恩。“他們問我爸,申慶賢與我哥申東的事情怎麼辦?我爸叫申慶賢自己談,但他沒有講話。”申華國回憶說。
二層小樓為案發地
受害人申時登是醫生,家里設有藥房;行兇者申慶賢開修理鋪,十八九歲時,他曾去過廣西玉林,當過電器修理學徒。申華國說,兩家都是申姓,且相距只有數百米,但他們并非近親屬,其母吳孝克喊申慶賢“五姥爺”,僅是出于禮節。
兩家人的矛盾,源于8元錢的修理費。案發前一年,受害人申時登的大兒子申東在行兇者申慶賢的修理鋪修過一次功放器,一直沒付8元錢維修費。案發前數天,申慶賢的妻子朱飛在當地一市場遇到申東,問起修理費一事,申東說自己沒錢,朱飛遂問“是不是不想給了?”她指著申東,臉部被申東打了一拳。
談及這場沖突,雙方敘述的細節并不相同。申東稱,朱飛被打后叫來申慶賢,申慶賢“提著一根鋼管追我”,他拿一把鋤頭對峙,但雙方并未打斗。
申慶賢則稱,其妻朱飛懷孕,“被申東抓住頭發打”,其聽后很生氣,但他去現場時“已經散伙”。不過,其妻子披頭散發,臉上有抓痕。他氣憤不過,于是找到申時登,“但申時登語氣很是高傲,他妻子也說,我們多次當眾要錢,讓他家很沒面子。”
行兇者申慶賢供述,他認為申時登一家欺人太甚,就想著“暗暗找幾個人打他一頓”,但他“又怕把事情搞大承擔不起”。數天后,他去畢節進電器,見了“小二兵”和“小金金”這兩個“朋友”。
申慶賢講了妻子被欺負一事,想請他們幫忙“出口氣”。二人答應數天后去鎮雄。
電筒
行兇者申慶賢告訴警方,他并不知道“小二兵”和“小金金”二人真名。2004年10月5日晚,“小二兵”和“小金金”帶了另外三個年輕人上門。
晚餐的主菜是羊肉,席間還上了酒。觥籌交錯間有人問申慶賢:“與申時登家的事情怎麼樣了?”申慶賢答:“還是擺起”。
幾人你一言我一語,又有人提到:“你忍下去,他就以為你怕他,以后還會欺負你。我們還是現在就過去跟申時登講講。”
申慶賢稱,他們一行6人,出門的時間約為晚上8點,他拿了一個深綠色的橡膠電筒帶路。一行人到了街口的受害人申時登家,申慶賢推開小門,喊申時登的奶名“小初五”,問他是否在家。
受害人申時登的妻子吳孝克開了門,申慶賢、吳長兵、吳權恩三人進了門。吳孝克見“五姥爺”帶來的人有點多,悄悄把申華國拉到旁邊藥房,要他快去派出所報警。
死者申時登 受訪者供圖
“我正準備出門,一個胖胖的男子就拉住我,說再叫就一刀砍了我。”申華國告訴紅星新聞,他并沒有看到這人帶刀,“但站在屋外的,有七八個人,有人拿著鋤頭、木棒。”
行兇者申慶賢供述:雙方談起朱飛被打一事,爭吵中,申慶賢稱,“你真是一輩子欺人慣了”,受害人申時登聽罷大怒,一把揪住申慶賢的衣領。見僵持不下,“小二兵”和“小金金”二人將申時登按在床上,申慶賢拿起手電筒“狠狠地”敲打申時登頭部,具體多少下他記不清,“看到他頭部流血,我才停手”。
申時登尸檢報告記載,申時登被他人打傷后,送鎮雄縣人民醫院外三科搶救治療。2004年10月6日申時登搶救無效死亡,尸檢結論為:系顱腦損傷死亡。
行兇者申慶賢因犯故意傷害罪,于2005年6月10日被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據相關刑事裁定書,申慶賢的刑罰后減為有期徒刑二十年,之后因認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等又多次減刑,刑期至2020年4月24日止。
潛逃
云南省中安監獄位于曲靖市,是一所高戒備重刑犯監獄,申慶賢在此服刑。2020年4月,申慶賢出獄回了老家。17年過去,當年的亨地鄉亨地村,變成了潑機鎮亨地村。
“全變了,房子現在破破爛爛。”申慶賢告訴紅星新聞,在監獄里,他積極接受改造、認真學習法律,“我犯了錯,就應該接受刑罰”。他說,當下社會治安好,放到現在,當年那種事就不可能發生。
案發后,當地一些民眾出具聯名請愿書,稱行兇者申慶賢“不是兇殘之人”,反倒是申時登性格暴躁,“不時欺壓鄉鄰”,申慶賢的行為是“為民除害”。對此申慶賢的兒子申華國稱,這些聯名請愿書的簽字者,“都是申慶賢的親戚朋友”。
“小二兵”、“小三兵”都是吳長兵的綽號,“這些年,我家人一直在控告他和吳權恩等人”。申華國說,此案中的其他涉案人員“一直在家未被抓捕”。他們在控告書中稱,吳長兵、吳權恩等人欺壓百姓,是黑惡勢力。
開庭前,受害人家屬與代理律師付建合影
受害人代理律師付建告訴紅星新聞,吳長兵2006年曾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審,2012年,吳長兵因強迫交易罪被判過刑。2020年12月14日,吳長兵接轄區派出所電話后趕到派出所,之后被警方收押。
申慶賢稱,當年吳長兵、吳權恩在現場沒動手,“但拉了架”。吳長兵則供述,他沒有參與打架,“連拉架都沒有”。吳長兵告訴警方,案發后他曾潛逃一年,原因是“不懂法”。
死者申時登的弟弟申云蓋稱,他從側面獲悉,警方稱吳長兵“涉案在逃”,這次是“主動投案”。吳長兵之所以在17年后收押,除了死者家屬不斷控告外,還有一個原因是被他人舉報,“有人為了立功,向警方供述了吳長兵的一些私人信息,說吳長兵是命案在逃嫌疑犯。”
申云蓋說,這名舉報人稱,吳長兵、吳權恩二人均開設了公司,吳長兵搬離了原籍村子,吳權恩在昆明有多處房產,名下還有保時捷豪車。他說,吳權恩曾涉嫌其他故意傷害案,后又涉嫌強迫交易案。
審理
對本案相關追查工作的介紹,鎮雄縣公安局暫未回復紅星新聞。據鎮雄縣公安局于今年4月26日發布的《懸賞通告》,吳權恩因涉嫌故意傷害案,已被公安機關上網追逃。
4月26日,鎮雄縣公安局發布《懸賞通告》,本案涉案人員吳權恩在列。
2021年1月20日,吳長兵被鎮雄縣公安局執行逮捕。5月20日上午9點,吳長兵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在鎮雄縣人民法院開庭。
“對我家人來說,吳長兵受審,代表著階段性的正義來臨。”申華國說,法庭上吳長兵側背著身子,他看不清楚吳長兵的樣貌。這是案發17年,申華國第一次見到吳長兵,“他說他是自首的,可他又說,沒有碰到我父親,他的說法自相矛盾。”
據鎮雄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2004年10月5日晚8點左右,鎮雄縣潑機鎮亨地村村民申慶賢(已判決)與申時登因糾紛產生矛盾,申慶賢邀約到其家中玩耍的朋友吳長兵、吳權恩等人到申時登家中,申慶賢與吳長兵、吳權恩三人進入屋內與申時登發生口角后,被告人吳長兵、吳權恩(另案處理)將申時登按倒在床上,申慶賢用充電式手電筒在申時登家中將申時登打傷,申時登送醫搶救無效于同年10月6日死亡。
起訴書
鎮雄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吳長兵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上,受害人代理律師付建提出了管轄權問題,“本案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法律規定應當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我們提出,應該由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其次,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吳某某在2006年1月份取保候審之后,又犯強迫交易罪,在2012年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根據法律規定,判處緩刑之前有其他犯罪的,應當合并執行,但是法院并沒有合并執行,因此我們要求法院對此做出審查。”該案擇期宣判。
申華國說,他在大街上會偶遇申慶賢,“他臉上有一顆痣,應該不認得我,畢竟當年我還是一個少年。”他說,現在他的期望,是警方能盡快抓到吳權恩。
紅星新聞記者 劉木木 發自云南
編輯 郭宇
(下載紅星新聞,報料有獎!)
本文來自:解夢佬,原地址:https://www.jiemenglao.com/suanming/444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