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親子鑒定結果,唐琳第一次知道,自己原來姓潘,出生在四川南充蓬安縣錦屏鎮下面的一個村子里,上面有一個年長1歲的姐姐,下面還有個小自己4歲的弟弟。
過去30多年里,她一直認為自己是一個被親生父母拋棄,然后被好心人撿到,再被養父母收養的孩子。不過,當她找到親生父母后卻又聽到另一個版本:當年,親生父親將裝著她的背簍放在商店門口然后排隊買東西,等父親付完賬準備回家,才發現她被人抱走……
“如果我們真的是丟棄她,為啥不把她的生辰八字寫在紙條上一起放背篼里。”唐琳的親生母親田華清分析說,女兒當年很可能被人當成是被丟棄的孩子而抱走,但好在女兒現在被找到了。
唐琳說,當年撿到自己讓養父母收養的那位知情人已去世多年,自己對當年的具體原因也不想再糾結,自己如今多了一個爸爸一個媽媽,還有姐姐弟弟,很幸福了。
唐琳和親生父母一家吃團圓飯
【尋親成功】
活了30多年,突然覺得有必要去弄清身世
“如果我養父母沒有離婚,可能我還沒這麼大的決心去尋找親生父母”
人生走到30多歲的年紀,唐琳突然覺得,自己有必要去弄清楚自己的身世,自己是否還有其他兄弟姐妹,而最重要的是:“我究竟姓什麼?”
從五六歲記事開始,唐琳就知道自己是養父母收養的,這是養母親口告訴她的。對于自己的身世,唐琳曾聽奶奶生前講過,當初自己是被家人丟棄,然后被一位好心人抱養,最后通知奶奶將自己抱回來交給養父母撫養。唐琳一直以為,自己是個被拋棄的孩子,但好在養父母對自己很好,自己從小沒吃過什麼苦。
唐琳在電話里告訴紅星新聞,在她上中學前,養父母離婚,初中畢業后外出打工,之后去內江跟養母一起生活,之后在當地結婚生子,“如果我養父母沒有離婚,如果我們這個家庭還是完整的,可能我還沒這麼大的決心去尋找親生父母”。
今年8月,唐琳添加了一位蓬安網友劉先生的微信,希望對方幫忙尋找養父,因為她此前因弄丟養父聯系方式而失去聯系。劉先生后幫其介紹了蓬安當地長期幫人尋親的義工韋錫洪,后者根據唐琳提供的信息,很快幫其找到養父。
后在劉先生的幫助下,她找到了疑似姐姐潘田英。當時,劉先生將她的照片發到蓬安當地微信群幫其尋找親生父母,巧合的是,唐琳親生父母的一位親戚剛好也在微信群,并發來一張潘田英的照片。“我第一眼看,感覺像還是像。”下班后,唐琳特地將照片拿給丈夫,丈夫看了一眼,“很像,就是你姐姐”。當晚,唐琳便添加疑似姐姐潘田英的微信。
唐琳(左)和姐姐潘田英(右)
其實,早在去年,潘田英就曾委托義工韋錫洪幫忙尋找其親生妹妹,韋錫洪也一些網絡平臺發布尋親消息,但一直無果。得知唐琳和潘田英疑似親姐妹的消息后,韋錫洪先后找到唐琳的養父老唐以及潘田英的父親潘興州,對當年丟失孩子的相關細節進行一一比對。
韋錫洪告訴紅星新聞,經過雙方信息比對,當年潘興州丟失女兒的地方,剛好是唐琳當年被人抱走的地方,“只是雙方說的時間不一致”。
潘興州(右)和義工韋錫洪(左)
10月26日,唐琳從內江趕到南充蓬安縣,和疑似親生母親做親子鑒定。10月31日,鑒定結果出爐:在排除雙胞胎和近親的前提下,從遺傳學角度支持田華清是唐琳的生物學母親。
這份親子鑒定,讓唐琳第一次知道,自己原來姓潘,上面有一個姐姐,下面還有一個小自己4歲的弟弟。
【生父回憶】
當年在商店排隊買東西,弄丟了小女兒
“當初如果真是要故意丟掉女兒,為何不寫上女兒的生辰八字放在背篼里?”
如今,唐琳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是1985年12月25日。
但實際上,她的生日應該是1986年1月14日。唐琳的生母田華清記得清楚,小女兒出生那天,是1985年農歷臘月初五,后取名叫潘麗。
11月4日,田華清向紅星新聞回憶,小女兒出生后,大女兒剛1歲半,為更好地照顧小女兒,大女兒被送回娘家讓父母暫時幫忙照管,在小女兒出生第39天,突然出現發燒、嘴里起白泡的癥狀,
吃奶時還不停哭鬧……按照當時農村習俗,坐月子的女人,在孩子滿40天前不能走動,田華清催促丈夫背上小女兒去周口鎮上看醫生。出門前,田華清讓丈夫將一個放了點白糖的奶瓶放在背簍里,
如果女兒期間餓了,在街上可找人討寫開水給女兒充饑。
當天,直到天色完全暗下來,在家里做好晚飯的田華清,才看到丈夫獨自一人回來,手里提著一個袋子,她心里先是感到一陣不安,以為小女兒病重以致于發生了什麼不好的事情,但丈夫沉默一陣后說:“娃娃不見了”。
潘興州回憶,那天下午帶女兒看完病開了一些藥后,他又去附近的商店買東西。“好像是去買鹽,但那天人很多,擠得很,要排隊,我就把裝著女兒的背篼放在商店門口,去排隊買東西。”潘興州說,前后大概半小時左右,等自己付賬出來,發現女兒連同背篼都不見了。
潘興州說,女兒當年就是在這條街上被弄丟的
這個老實巴交的農村男人,在附近找了一圈,沒找到女兒,也沒報警,便忐忑地回到村里。
那個晚上,田華清找到丈夫哭鬧,一夜未眠,“身邊沒得一個小孩子挨著你了,你心里怎麼想嘛”。第二天一早,田華清回娘家,然后又去前一天丈夫弄丟女兒的地方找,還是沒消息,后來聽說,當天確實有人背了一個孩子走,別人以為是被人丟棄不要的。
“那個年代,生了孩子養不起丟在街上讓別人抱養的情況也多,但我們怎麼可能把娃娃故意丟了呢?”田華清說,當初如果真是要故意丟掉女兒,為何不寫上女兒的生辰八字放在背篼里?
田華清說,因為丈夫弄丟小女兒一事,兩人經常爭吵,她責怪丈夫買東西為何不把背篼背在身上,丈夫跟她解釋“人太多了,擠不進去,才將背篼放在旁邊”。
“當時本來不打算生了,就把大女兒好好養大就好了。”田華清說,直到4年后,又才決定生下第三個孩子。
【養父回憶】
當年和妻子沒孩子,一位熟人抱了給母親讓收養
“畢竟是血脈親情,該認就要認,沒得啥子意見,我也支持她(尋親)”
事后證明,唐琳養父一家生活的地方,與唐琳親生父母生活的村子,就隔著一條嘉陵江。
11月4日,唐琳養父老唐告訴紅星新聞,當年,他和妻子結婚后一直未生育,在1986年初的樣子,一位和母親關系好的“徐大娘”找到母親,說在老供銷社撿了一名被人丟棄的女嬰,讓母親去抱回來給自己領養。
“我當時在上班,是我媽喊我回去,我才曉得。”老唐說,唐琳剛被抱回來時身體不好,還差點養不活,自己后來還帶著唐琳到南充治療。
“當時有人看到她身體不好,又是個女兒,就讓我們不養了,我沒有同意,我說既然帶(收養)了,就要負責任。”老唐說,對于當年抱養唐琳的具體細節已經記不清楚了,因為“徐大娘”已經去世多年,相關細節也無法求助。對于唐琳找親生父母的事情,老唐說,“畢竟是血脈親情,該認就要認,沒得啥子意見,我也支持她(尋親),很正常的事情”。
“從心里面來說,很高興,那些原因都不重要的,不管怎麼說,從我被抱回來的那天,我過得還是很幸福。”唐琳說,對于當年自己如何丟失,如何被養父母收養的細節,自己也不想去糾結了,自己如今多了一個爸爸一個媽媽,還有姐姐弟弟,很幸福了。
唐琳和親生父母一家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攝影報道 (部分圖據受訪者)
編輯 包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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