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文化中,有很多風俗習慣,這些風俗是人們最早的生活方式,雖然很多風俗如今已經不再被人們所認可和遵循,但在當時的條件下,卻是被大眾所接納的“真理”。
古代的人們,由于認知水平有限,很多發生在身邊的事情無法解釋,于是便以偏概全的籠統歸納,于是便形成了很多的風俗禁忌。結婚作為人生大事兒,婚禮當中的講究自然不少。比如說,婚禮當中新娘的腳不能落地、新房要擺上象征“早生貴子”的紅棗、花生、蓮子、桂圓,等等。
除此之外,人們在結婚之前,也有講究。古代結婚“六禮”中有“問名”的環節,就是要問生辰八字,然后和男方的生辰八字一起去占卜“納吉”。雙方的八字合,則兩人基本上就成了,雙方的八字不合,那兩人的婚就結不成。
于是,人們為了避免這種八字不合的現象出現,便出現了很多
婚齡的講究。
就比如說,老祖宗十分忌諱男子比女子大三、六、九歲,認為男子比女子大三、六、九歲結婚,會不吉利。還忌諱女子比男子大一歲。
按理來說,三、六、九在古代都是寓意很好的數字。古人講“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還有“天地人三才”的說法;“六”繁體字中寫為“陸”,而“陸”與“祿”諧音,更是寓意很好的數字;九則有長長久久的寓意。
那為什麼古人還會忌諱男比女大三、六、九呢?
老祖宗傳下的這種風俗、俗語,只告訴了我們該怎麼做,卻沒有告訴,為什麼就應該這麼做!所以,我現在所講的,只是根據結論來推導過程,如果您有不同的看法,也可以表達出來。
首先,我們來看“三”。男子不能夠比女子大三歲的說法,或許和“三”與“散”諧音相關,畢竟結婚是兩人相“合”,如果有“散”的寓意,或許就不吉利了。而古有“男不做三,女不做四”的說法,意思就是男人不過三十歲的生日,而女子不過四十歲的生日。同樣也是因為三與散諧音,而四與死諧音。除此之外,古人忌男女相差三歲的說法,其實還與12地支相關,這點我們在后面會有提到。
男比女大9歲
其次,我們來看“六”。古人用的是干支紀年法,地支和十二動物相匹配就成為了十二生肖。每個人出生之日起,便有了屬于自己的生肖。而生肖又可以與十二地支相配,比如鼠配子、牛配丑等等。十二地支中,又有6種相沖的說法,子午相沖,丑未相沖,寅申相沖等等。而男女相差六歲,按照十二地支相沖的說法來看必然會相沖。所以,人們認為男比女大六歲不吉!
男比女大15歲
第三,男比女大九歲不好的說法,其實也和十二地支相關。古人講“七則沖,十則刑”,意思就是說第一個地支為子,第七個地支為午,所以子午相沖。順序往后,就是第二個地支與第八個地支相沖,第三與第九相沖,等等。
古人認為九為數之極,九之后的“十”就成為“煞數”,所以便有了“十則刑”的說法。而相刑的兩個地支之間,不是相差9,就是相差3。相差9,是因為順著數十位相刑,所以相差9;而倒著數十位,則相差3。所以說,老祖宗忌“男比女大三、六、九”,其實都和十二地支相關。
比妻子大21歲
傳統文化中有很多核心的理論,比如說、五行、天干,以及我們本次所涉及到的地支,都是傳統文化的核心理論。這些理論,囊括了老祖宗對這個世界的認知。雖然,我們現在很多人已經不講究這麼多了,但老祖宗的這些傳統還是流傳了下來。
除了“男大三六九”的忌諱之外,還有忌“男行三,女行四”的說法,就是要男子在家排行老三,女子在家排行老四,這樣的組合是人們所忌諱的。當然,無論是什麼樣的忌諱,老祖宗的初心都是為了能夠“家和萬事興”,但是在一些年輕人看來,這種講究終歸是一種不成熟的認知,甚至有點“荒唐”。
對于傳統文化,有些我們可以發揚光大,有些我們只要了解一二便可,有一些我們可以允許其存在,但不必盲從;有一些我們甚至要將之摒棄。在進步,我們的生活也在發展,古人的一些經驗和認知,已經滿足不了我們當下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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