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的不斷發展,現在不會像以前那樣,很少有孩子沒有上戶口的情況存在。這是不斷發展的象征,是進步的結果。當然,也有人不選擇自己生孩子,或有些人不能生育,所以選擇或孩子。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一下人口普查無條件上戶口,的孩子上戶巧。
人口普查無條件上戶口
一、人口普查不能申報戶口:該項注重的是特定時期內,本轄區范圍內的人口總數,注重的是統計功能,并不具有申報戶口(落戶)的功能,當事人申報(補錄)戶口的,應另行。
二、全國人口普查是指在統一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統一的方法、統一的項目、統一的調查表和統一的標準時點,對全國人口普遍地、逐戶逐人地進行的一次性調查登記。
三、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制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文書。
《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
第二十四條 人口普查對象應當按時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料,如實回答相關問題,不得隱瞞有關情況,不得提供虛假信息,不得拒絕或者阻礙人口普查工作。
的孩子上戶巧
一、去門手續需要的材料有:
(1)審批表一式兩份;
(2)單位(或社區)婚育證明,且負責人簽名;
(3)男女雙方申請;
(4)結婚證復印件及原件;
(5)男女雙方戶口簿復印件及原件;
(6)兩個縣區以上醫院不能生育的證明。
凡是棄嬰或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到門登記,經過登記關系即成立。手續流程之人與人簽訂的書面協議:人和人簽訂協議時,一方面需要人和人滿足一定的條件,另一方面需要人和人對簽訂的協議去。另外,需要指出的是鼓勵公民的協議。這是因為經過的協議更具效力。
二、登記的機關
國內登記的機關是縣級門,具體如下:
1、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和孤兒的,在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登記。
2、非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在棄嬰和兒童發現地的登記機關登記。
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或者由監護人監護的孤兒的,在被人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作監護人的,在該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登記。
4、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以及繼父或者繼母繼子女的,在被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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