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大家都知道我國每隔10年就要進行一次人口普查。從1953年至今已經開展了六次人口普查活動,而第七次人口普查活動將要在今年進行。人口普查不是簡單的對人口數量進行統計,而是根據現行人口普查進行有針對性的數據統計與數據分析。2020年的人口普查相信不久就要開始了,那麼你了解了2020年人口普查以及2020年人口普查上戶口的條件嗎?
2020年人口普查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時間還沒有確定下來,需要等網站下發通知才知道,如果有想了解關于具體普查時間的朋友,可以關注網站的動態。如果沒有特殊的情況,第七次人口普查將是在2020年7月。人口普查標準時間亦稱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和臨界時間。由統一規定的最易點清人口數和登記。
據了解,本次人口普查不同于以往,除了人口外還要進屋普查,這意味著普查結果很可能將會給房地產稅的推行提供參考。
2019年5月8日,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嘉定專項試點動員會暨培訓會。人口和就業司副司長崔紅艷表示,人口工作進入轉折期,由數量壓力向結構性矛盾轉變。人口普查是全面掌握人口狀況的重要手段,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國情國力調查。開展人口普查,摸清人口家底和教育、、養老、住房等情況,有利于更好的制定人口,保障利益。
2020年人口普查上戶口
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申請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常住戶口登記。
未登記的事實無戶口人員,當事人可以向門申請按照規定登記,憑申領的《登記證》、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常住戶口登記。
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現的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撤銷宣告失蹤(死亡)的生效判決書,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的人員,經機關調查核實未在其他地方落戶的,可以在原戶口注銷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后,合現居住地落戶條件的,可以戶口遷移登記。
戶口遷移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可以向簽發地機關申請補領、換領戶口遷移,憑補領、換領的戶口遷移戶口遷移登記。不合遷入地現行戶口遷移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可以在原籍戶口所在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其他人員可以在戶口遷出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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