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起源
相傳中國最早的婚姻關系和婚禮儀式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通鑒外紀》載:“上古男女無別,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從此,儷皮(成雙的鹿皮)就成了經典的婚禮聘禮之一。之后,除了“儷皮之禮”之外,還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現了“親迎于庭”“親迎于堂”的儀節。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六禮婚制作從此為傳統婚禮的模板,流傳至今。
中國古代婚禮,完整的婚禮習俗在古代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禮。但是明清以后,山西各地完整的六禮已經不復存在,如大量地方志中所載的,“婚禮各處不同,大約六禮之中,僅存其四:問名、納采、請期、親迎而已,亦有不親迎者。”
提親
男女婚姻大事,依父母之命,經媒人撮合,認為門當戶對,互換“庚貼”(年齡、生辰八字)壓于灶君神像前凈茶杯底,以測神意。如三日內家中無碗盞敲碎、飯菜餿氣、家人吵嘴、貓狗不安等“異常”情況,則請算命者“排八字”,看年庚是否相配、生肖有無相尅。舊時有人所謂六年大沖、三年小沖;男婚年齡逢雙,女子十九不嫁;謂雞狗(雞犬不和)、龍虎(龍虎相斗)、虎羊(羊落虎口)、蛇鼠(蛇吞老鼠)難相配,待認為周全后始議親。
定親
定親前議親,議親始議“小禮”,在買賣婚姻年代均討價還價。一般“四洋紅”或“六洋紅”(綢緞衣料四至六件),金戒子兩只、金耳環一副;聘禮,小禮三十六,中禮六十四,大禮一百廿(銀圓);食品,個數“六十四”,即包頭64對、油包64只、麻餅64只等,尚有老酒2擔至8擔不等,故生囡有“老酒甏”之稱。定親后,男方將上述禮品用杠箱抬到女方。女方回禮多為金團、油包及閨女自做的繡品。定親憑證,男方送“過書”,俗稱“紅綠書紙”(紙張兩層外紅內綠),女方送“回貼”認可,俗稱“文定”。故舊時夫妻吵嘴,妻子常說我是有“紅綠書紙”的,以此抑制丈夫。繼“文定”后擇吉迎娶,由擇日店揀“好日”的日子。親友送禮,婚禮多是現金,或喜幛、喜軸,并書以“百年好合,五世其昌”、“天作之合”等。送嫁禮多為繡花或綢緞被面、被頭或日用器物,亦有送紅棗、花生、桂圓、蓮子,寓“早生貴子”意。舊時有媒人首次進門不能喝茶的習俗,謂“媒不飲茶”,說喝了茶要沖淡婚事。又稱媒人為“媒百櫥”,媒成能吃上“百餐”,要酬以“謝媒酒”,但婚后如夫妻不和或婆媳不睦,媒人有調解責任。
成親
請吃酒迎子叫“好日”。俗諺“請吃酒,挜拜生”,好日前新郎拿著紅紙“知單”請長輩親友吃喜酒(好日酒),長輩要在自己姓名下寫上個“知”字。好日前有待郎、待嫁習俗,雙方父母親請子、女吃、蚶子、肘子、栗子、蓮子,討“五子登科”彩頭。好日前三五天,男方送女方“轎前擔”,一般為鵝2只、肉l方、魚2尾等。看嫁資男方去女方搬嫁資(嫁妝),女方置嫁資于廳堂,讓人觀看,稱“看嫁資”。器物披掛紅色彩線,衣服等薰以檀香,箱底放數枚銀元,俗稱“壓箱錢”。嫁資搬到男方,亦陳列于廳堂供人觀看,亦叫“看嫁資”。由阿婆取女方鑰匙包,取鑰開箱,俗稱“掏箱”。安床伴郎迎親先一日,男方要“安床”,由一位“全福”婦女,取24雙筷子系扎紅線,安放新郎席子下,稱“安床”。婚前一至三天夜里,由一個父母雙全的小儇(男孩)伴新郎同睡,睡于床的里邊,稱“伴郎”。晚上要給這個小儇吃、花生、雞蛋,寓“包生兒子”意,待“好日”那天早晨離開時,要給紅包,俗稱“挈出尿瓶”。享先好日先一二天,男家向貰器店貰得花轎和婚禮器物,掛燈結彩,以上等筵席款待賀客,稱“細便飯”。好日五更時辰,男家以全副豬羊或五牲福禮及果品,在廳堂供祭“天地君親師”,俗稱“享先”。早餐興吃“享先湯果”。坐花轎寧波閨女出嫁均坐花轎。傳說南宋小康王(高宗)逃難至明州,金兵追急,賴一女子相救得脫,后找恩女不得,詔明州女子出嫁可享半副鑾駕待遇,鳳冠霞披,并坐花轎。花轎,俗稱“大紅花轎”,有四人抬、八人抬之分。20年代寧波美球針織廠趙姓廠主的兒子成親,特約貰器店制作一頂上等花轎,精工細鏤吉慶故事人物300余個,名“美球轎”,貰器店化本錢5000元,趙家首次貰用付費500元。這頂八人抬花轎,者穿一色特制的緞子馬褂,炫耀一時。坐花轎尚含有明媒正娶、原配夫人之意,女子一生只能坐一次。故夫妻吵嘴,妻子帶在嘴邊:我是大紅花轎抬進門的,又不是走上門的,以此來炫耀高貴。迎,花轎出門,以凈茶、四色糕點供“轎神”。放銃、放炮仗,大紅燈籠開路,沿途吹吹打打。新郎不到岳父家迎親,以喜娘(送娘)為使者,持名貼前往。開面女家喜娘用五色棉紗線為新娘家絞去臉上汗毛,俗稱“開面”(含有現在美容意),客人興吃“開面湯果”。花轎臨門,女家放炮仗迎轎,旋即虛掩大門“攔轎門”,待紅包后始開。花轎停放須轎門朝外,女家有人燃著紅燭、持著鏡子,向轎內照一下,謂驅逐匿轎內的冤,稱“搜轎”。女家中午為正席酒,俗稱“開面酒”,亦叫“起嫁酒”。上轎新娘上轎前,經男方喜娘三次催妝,佯作不愿出嫁,懶于梳妝(當然也有婚姻確實不愿者),而后坐娘腿上,娘為女兒喂上轎飯,寓意不要忘記哺育之恩。較異習俗有三:其一,“哭上轎”。女兒上轎,母親哭送,哭詞多為祝頌、叮囑話,有:“囡啊囡,儂抬得去呵,烘烘響啊!儂獨自去呵,領一潮來啊!”“儂敬重公婆敬重福,敬重丈夫有飯吃”等,新娘動了感情含淚惜別。其二,“抱上轎”。新娘由兄長抱上轎,進轎坐定后,臀部不可隨便移動,寓平安穩當意。其三,“倒火熜灰”。新娘座下放一只焚著炭火、香料的火熜,花轎的后轎杠上擱系一條席子,俗稱“轎內火熜,轎后席子”。起轎時,女家放炮仗,并用茶葉、撒轎頂。新娘兄弟隨轎行,謂之“送轎”。城區抬花轎要繞至千歲坊或三法卿(地名)等處,以討“千歲”、“三發”彩頭。兄弟送至中途即回,且要包點火熜灰回來,并從火種中點燃香或香煙,返家置于火缸,俗稱“倒火熜灰”,亦稱“接火種”。拜堂花轎進門,男家奏樂放炮仗迎轎。停轎后卸轎門,由一名五六歲盛妝(俗稱“出轎小娘”)迎新娘出轎,用手微拉新娘衣袖三下,始出轎。新娘出轎門先跨過一只朱紅漆的木制“馬鞍子”,步紅氈,由喜娘相扶
在喜堂右側位置。是時,新郎聞轎進門,即佯躲別處,由捧花燭小儇請(找)回,
左側。喜堂布置與各地相同,拜堂儀式則稍異,有主香公公,多由新郎祖父或祖伯叔擔任。主香者和新郎、新娘皆遵贊禮聲動作。贊禮者喊:行見禮,奏樂!(樂起)主祝者詣香案前跪,皆跪!上香,二上香,三上香!叩首,再叩首,三叩首!贊禮者接著贊唱:升,平身,復位!跪,皆脆!接唱:升,拜!升,拜!升,拜!又唱:跪,皆脆,讀祝章!由一個十三四歲小儇右側拜凳上讀畢(事熟,不可讀錯)。贊禮者又唱:升,拜!升,拜!升,拜!整個過程總稱為“三跪,九叩首,六升拜”。最后贊禮者唱:禮畢,退班,送入洞房!其間,新郎、新娘在拜堂時,有搶前頭跪習俗,謂誰前面,以后就可管住后者,致鬧出邊拜邊踢墊子,新郎拂袖而起拒拜的笑話。
繁縟的拜堂儀式畢,由兩個小儇捧龍鳳花燭導行,新郎執彩球綢帶引新娘進入洞房。腳須踏在麻袋上行走,一般為5只,也有10只麻袋,走過一只,喜娘等又遞傳于前接鋪于道,意謂“傳宗接代”、“五代見面”。入洞房后,按男左女右坐床沿,稱“坐床”,由一名福壽雙全用秤桿微叩一下新娘頭部,而后挑去“蓋頭篷”,意示“稱心如意”,謂“請方巾”。新郎稍坐即出,新娘換妝,客人吃“換妝湯果”。而后,新郎、新娘行“拜見禮”,論親疏、輩份依序見面,稱“見大小”。拜時起樂,擺大座兩把,受拜者夫婦同坐,如一個已故,則亦按男左女右就坐,另一把空著。拜畢賜紅包給新娘,俗稱“見面錢”。公婆可不掏紅包,謂“媳婦自家人”。新娘與同輩見面則作揖,若小輩拜見時,新娘亦給“見面錢”。之后,“待筵”,新娘坐首席,由4名女子陪宴勸食,新娘多不真吃。筵畢,喜娘陪新娘至廚房行“親割禮”,有撈粉絲、摸泥鰍等習俗,謂之上廚。賀郎酒拜堂晚上,男家為好日正席酒,叫“賀郎酒”,新娘須逐桌逐位為長輩和客人斟酒,酒要斟滿又不可淌出。酒飲狀元紅,菜多鴛鴦名,樂奏百鳥朝鳳、龍鳳呈祥。席間,新娘在上熱菜(換湯)時,喜娘喊:新娘子換湯(換妝)作揖啦!宴后,喜家請有福有德的座客兩人至洞房,向新郎、新娘行“三酌易飲”禮,每進一次酒(新人只啜一口)相互下酒杯。主賀者須邊唱賀郎詞,戲謔、祥和兼有,諸如:第一杯酒賀新郎,有啥閑話被里講,恐怕人家要聽房。第二杯酒賀新郎,房里事體暗商量,謹防別人要來張(看)。第三杯酒賀新郎,祝愿夫妻同到老,早生貴子狀元郎。是夜,有吵新房習俗,諺云:“三日無大小”。成親那天新娘不多與客人說話,吵房時先逗新娘開口,看其衣裳紐扣,五顆紐扣說是“五子登科”,看其腳髁頭,說是看老壽星。鬧至午夜始散。新郎隨出送客,喜娘始鋪被褥,新娘即賞以紅包,喜娘嫌不足則佯立不走,待增加后才出。新娘關房門,新人共吃“床頭果”。新郎,新娘“坐花燭”,花燭不可吹滅,燭盡方可。尚有在白天做好手腳,夜里撬門跳窗進新房挪走新郎衣裳,吵房成功,新人要罰出糖果、香煙錢。
成親后
回門成親次日起床,須由新郎門。是日,男方備轎請阿舅,阿舅受茶點三道后,退至阿妹新房歇息。午宴,請阿舅坐首席,稱“會親酒”,忌用毛蟹(娘舅謔稱毛蟹)。宴后,用便轎接新郎陪伴新娘回娘家,稱“回門”。隨轎送“望娘盤”一擔。岳父母家宴請“生頭女婿”,忌用冰糖甲魚。宴畢返回,新娘一出轎門,賓客中愛鬧者預先以二三十條長凳從轎前鋪接至新房門,架成“橋”,要新郎攙扶新娘從“橋上”過,客人歡笑催促,若步履穩健,則在新房門前“橋頭”凳上再疊長凳一條,并遞上一只油包,要新娘口咬油包走過,美其名曰“鯉魚跳龍門”。第三日,“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新娘下廚,煮糖面分贈四鄰。滿月盤新婚彌月,岳父母家遣人送禮品一擔,謂“滿月盤”。又送禮券若干,金額不等,供婿家酬謝襄辦婚事人員,俗謂“花笑票”。
中式婚禮之必備道具
1、花轎:花轎作為傳統婚禮的核心部分是從南宋開始流行的。它分四人抬、八人抬兩種,又有龍轎、鳳轎之分。轎身紅幔翠蓋,上面插龍鳳呈祥,四角掛著絲穗。有錢人家娶親為五乘轎,花轎三乘,娶親去的路上女迎親者坐一乘,其余二乘由壓轎坐;迎親回來時新娘、迎親、送親者各坐一乘,另有二乘藍轎,用藍呢子圍蓋,上面插銅頂,由新郎、伴郎各坐一乘。
2、旗鑼傘扇:它位于迎親隊伍之中、花矯之前,可令整個迎親儀式熱鬧、壯觀。
3、鞭炮:迎親禮車在行進途中,應一路燃放鞭炮表示慶賀。
4、鳳冠霞帔:嫁女兒的人家無論貧富對嫁衣都是十分的講究。內穿紅襖,足登繡履,腰系流蘇飄帶,下著一條繡花彩裙,頭戴用絨球、明珠、玉石絲墜等裝飾物連綴編織成的“鳳冠”,再往肩上披一條繡有各種吉祥圖紋的錦緞—“霞帔”。
5、蓋頭:古時新娘著鳳冠霞帔的同時都用紅布蓋頭,以遮羞避,紅色取吉祥之意。
6、馬鞍:“鞍”與“安”同音,取其“平安”長久之意。多放于洞房的門檻上,表示新娘跨馬鞍,一世。當新娘前腳邁入門檻,后腳抬起還沒有落下的時候,這時由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全人把馬鞍抽掉,正好合了“烈女不嫁二夫,好馬不配雙鞍”的意思。
7、火盆:它是放置于大門口的一盆火,讓新娘邁過去,寓意婚后的日子紅紅火火。
8、天地桌:多置于院中,桌上放大斗、尺子、剪子、鏡子、算盤和秤,稱為“六證”。意思是:可知家里糧食有多少、布有多少、衣服好壞、容顏怎樣、帳目清否、東西輕重等。常有只有“三媒(媒人)六證”俱全,才表示新婚合理合法的說法。等到吉時的結婚典禮,就俗稱為“拜天地”,由司儀,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是夫妻對拜。
9、秤稈:入洞房后,新郎用秤稈挑去新娘的紅蓋頭,取意“稱心如意”。
10、花燭:在婚禮儀式中使用大紅色的成對蠟燭,點燃于廳堂及洞房之內。因其上多有金銀龍彩飾,故稱為“花燭”。
角色安排
下聘禮方:由男方家長擔當。向女方提親并贈送禮物﹐即舊時所稱納采和納征.贈送的禮品通常包括各種在中國文化中表示吉祥的食品﹐物品。如茶葉等。
媒人:由一位與雙方家庭關系都比較密切的人擔當﹐負責邀請雙方長輩見面,促進雙方的溝通。
:由男方家的未婚男子扮演,負責婚禮過程中的端茶迎轎。
全合人兒:由女方家的幾位年輕貌美的未婚女子扮演,在新娘下轎時扶新娘下轎。
婚禮司儀:宣布典禮正式開始,介紹雙方重要親友﹐并致祝福詞。
主婚人:由德高望重的長輩或友人擔當,為婚禮致詞。
師:專業的人員,記錄下婚禮的全過程,拍攝新人與來賓的照片,為新人留下珍貴美好的回憶。
儀式流程
1、祭祖:男方在出門迎娶新娘之前,先祭拜祖先。
2、出發:迎親車隊以雙數為佳。
3、燃炮:迎親禮車行列在途中,應一路燃放鞭炮以示慶賀。
4、等待:新郎禮車至女方家時,會有一侍持茶盤等候新郎,新郎下車后,應賞男孩紅包答禮,再進入女方家。
5、討喜:新郎應持捧花給房中待嫁之新娘,此時,新娘之閨中密友要攔住新郎,不準其見到新娘,女方可提出條件要新郎答應,通過后才得進入。(中式婚禮中沒有此環節,此環節為西為中用)
6、拜別:新人上香祭祖,新娘應叩拜父母道別,并由母親蓋上蓋頭,而新郎僅鞠躬行禮即可。
7、出門:新娘應由福高德劭女性長輩持竹篩或黑傘護其走至禮車,因為新娘子在結婚當天的地位比誰都大,因此不得與天爭大。
8、禮車:在新娘上禮車后,車開動不久,女方家長應將一碗清水、白米撒在車后,代表女兒已是潑出去的水,以后的一切再也不予過問,并祝女兒事事有成,有吃有穿。
9、燃炮:由女方家至男方家的途中,同樣要一路燃放禮炮。
10、摸橘:新娘子迎新車隊到達新郎家時,由一位拿著橘子的小孩來迎接新人,新娘要輕摸一下橘子,并贈紅包答禮。這兩個橘子要放到晚上,讓新娘親自剝皮,意謂招來”長壽”。
11、牽新:新娘由禮車走出時,應由男方一位有福氣之長輩持竹篩頂在新娘頭上,并扶新娘進入大廳。進門時,新人絕不可踩門檻,而應橫跨過去。
12、新娘進門前應從炭火盆上跨過去,表示洗去進門前的晦氣和不祥
13、喜宴:時下頗流行中西合壁式的婚禮,大都在晚上宴請客人同時觀禮儀式,在喜宴上,新娘可褪去新娘禮服,換上晚禮服向各桌一一敬酒。
14、送客:喜宴完畢后,新人立于家門口送客。
15、鬧洞房:新人被整之災情大小,端視新人是否曾在其他的婚禮上戲弄別人,或平素待人夠不夠忠厚等。
婚禮禁忌
1. 生花易于枯萎,故婚事諱之,只有連招花和石榴不禁。因為前者的紅色開自葉心,其狀可以意喻閏女出嫁,誠等丈夫,后者則意諭多子多孫。
2. 新婦衣服忌有口袋,以免帶走娘家財運。
3. 安床后到新婚前夜,準新郎忌一個人獨睡新床,要找個未成年的,和新郎同睡在新床上。否則俗謂〝困空鋪,不死尪,亦死某″認為是兇兆。
4.結婚當天, 新娘出門時, 姑嫂均要回避, 不能相送. 因為”姑”跟”孤”同音, 而”嫂”跟”掃”同音, 都不吉利。
5. 成親之日,新娘離開娘家時,大家要哭得越快越好,〝哭發哭發,不哭不發″不哭的話反而禁忌。
6. 婚后三日,新人回門,須在當天日落以前趕回夫家,不能留宿。萬一有特殊原因無法回家,夫妻也要分開睡,以免新娘子蜜月里的血光,沖撞了娘家人使娘家倒霉。
7. 迎娶途中,若花轎和花轎相逢,叫做〝喜沖喜″,會帶來不祥。解決的辦法是所以必需互放鞭炮,或是雙方媒人各以預備的花,這叫做換花。
8.孕婦及帶孝者都不能目睹新人出門或過門,更不能觸碰到新人的衣物及新房所有的物品。
9. 新郎到女家接新娘時,新娘可能離開娘家或在過度興奮下喜極而泣,這也甚為普遍而不成問題(甚至是好事,留下“水頭”旺女家)。但過門至男家后就不能流淚。
10. 新娘于結婚吉日忌穿“舊鞋”。所有的婚紗鞋、繡花鞋及晚裝鞋等應全是新的。若恐防新鞋硬而不舒服,宜較優質的軟皮,尺寸不妨預松少許及加上厚墊,亦不宜穿著過高的高跟鞋。
11. 新娘子要小心, 不要踏到新郎鞋, 會有羞夫之意。
12.新娘進男家門時, 忌腳踏門檻, 應要跨過去。
13. 若是“爬頭”結婚的新人,即新郎兄長,新人須在未婚兄長褲襠下穿過,以示“得罪了”,才可出門。若被“爬頭”的是姐姐,因為某些人會覺得在女性裙下穿過會“不發達”,故會改為送一條裙子給未婚姐姐,俗稱“大姨裙”。未婚兄姐不可目睹新人出門或過門,應暫時回避至位置較高的地方,如到上一層樓。
14. 當新娘步入男家時,翁姑二人不宜朝著大門看新娘進門,而應稍作回避,以防相沖。
15. 結婚對聯最遲應于“上頭”前(即結婚前夕)掛上,結婚后滿一個月便可除下。男女家均有不同的對聯,選購時需分辨清楚。
16. 女方再嫁則不可再穿裙褂,也不宜穿大紅衣服,宜選粉紅、橙、金或銀色代替。另外也不須再“上頭”,因“上頭”代表“成年”,嫁時已“成年”了。在“二朝回門”時亦不用帶乳豬。
17. 男方第二次結婚亦不需再“上頭”,若再的原因是前妻去世,第二任妻子過門后首要做的事便是在前妻的靈位前敬茶,然后再向翁姑敬茶。
18. 新娘出嫁當晚,會找來一位新娘的未嫁姐姐在當晚睡在她的床上,并擺果及紅包于床上,祝新娘生生猛猛及一切順利。
19. 婚嫁忌生肖屬虎的觀禮,因虎會傷人,免得因此導致夫婦不和睦或。
20. 新娘房的鏡子在新婚四個月內忌借給他人,忌照人,因此嫁妝的衣柜或梳妝。臺有鏡子都用紅紙蒙住,滿四個月始可拆卸。
21. 新婚四個月內忌在外過夜。
22. 新婚四個月內忌參與他人婚喪喜慶事物,以免相犯沖。
23. 忌于月完婚,即農歷七月。
24. 忌于農歷六月完婚,有半月妻的意思。
25. 安床時, 要把床置放正位, 忌與桌子衣櫥或任何物件的尖角相對
26. 訂婚當天, 不管天氣有多熱,所有參加訂婚的人, 都不可以煽扇子,不然會有拆散的意思。
27. 訂婚之文定喜宴完畢后, 雙方都不可以說再見,不然會有再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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