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是一人人出生時間的特定時空狀態的干支組合。人達個特定時空狀態下所稟賦的天地五行之氣的份量是固定的。這種五行之氣的排布代表一個人原始的生命信息——就是人們常說的“命”。命一旦形成就會按自己特定的軌跡向前運動,這個軌跡就是“運”。生命運動脫離不了時空五行力量的影響,這種時空五行就是每年一柱的干支,由于各年的干支是輪流變化的,所以稱為“流年”流年司一年之權,至高無上,所以又稱為“太歲”(簡稱“歲”)。歲和運共同形成新的五行力量組合,統稱為“歲運”。運時刻脫離不了歲。命是固定的,運是運動變化的。命運是命和運的組合(“命運”一詞中的“運”,主要包括太歲、大運、小運;“歲運”一詞中的“運”,大小運)。命為內因,運為外因。內因是事物變化的根據,外因是事物變化的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內因通過外因而起變化。這是事物的辯證法。命運規律與之是完全吻合的。命和運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既然運這麼重要,我們就必須好好研究。
大運的推算
命以用柱為出發點,按順逆的規律向某一特定方向運行的軌跡叫做“大運”。
一、大運排存的順逆規律
陽年生男、陰年生女順排;陰年生男,陽年生女逆排。甲、丙、戊、庚、壬年為陽年;乙、丁、己、辛、葵年為陰年。按10年一步運排布。
二、大運推算方法
按陰男陽女逆數、陽男陰女順數的原則,從命主生日起逆數至上一個節令日或順數下一個節令日,所得的天數除以3,所得的商即為起運歲數,這種計算方法往往有除不盡的情況,就按3天對應一年,一年對應四個月,一個時辰對應十天,一個小時對應5天計算實際起運時間。
為何以上述的三天對應一歲?萬育吾曰:“蓋一月之終,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終,晝夜周而有十二時。以三日計,有三十六時地。以三十六時計,合三百六十刻,正應一歲三百六十日之數。以一月計,有三百六十時,以三百六十時計,合三千六百刻,正應一辰十年,三千六百日也。”
三、范例
1、陽年生男、陰年生女的大運排法
乾造·生于夏歷一九七0年十月二十三日十五點三十分。
四柱 :庚戌 丁亥 乙巳 甲申
大運:5戊子 15己丑 25庚寅 35辛卯 45 壬辰 55癸巳 65甲午 75乙未
以上排存是按以下步驟推算的:
1) 陽年生男,大運以用柱丁亥為起點順排:第一步大運為戊子,第二步大運為己丑……第八步大運為乙未。根據人的平均壽命,一般排八步大運就夠了,有時根據實際情況也可以多排或不排。
2) 以出生之日為起點,順數到離生日最近的第一個節令,看有多少天。一九七0年十一月初九20點43分為“大雪”節令,離該命造生日最近,相距的天數為16天,如果精確計算則為16天5小時13分。按3天對應一歲計算,約為5歲起運,如果精確計算則5歲零4個月26天2小時起大運。一般不必精確到日和時,只需推算出幾歲幾個月起運就行,接近一個月的算作一個月。既該造起運年齡約為5歲零5個月。
3) 為了測算時方便,把推算出的起運時間加到出生的年月日時里,就可知道具體的起運流年流月流日流時,一般也只需推算出起運的流年流月即可。該命造[(一九七0年十月二十三日)+(5年4個月26天)]約為夏歷一九七六年三月起運。
陰年生女的大運也同理可推。如:
坤造·生于夏歷一九一三年九月初二卯時
四柱:癸丑 辛酉 乙卯 己卯
大運:2、8壬戌 12、8癸亥 22、8甲子 32、8乙丑 42、8丙寅 52、8丁卯 62、8戊辰 72、8己巳
陽年生女、陰年生男的大運排法
坤造·生于夏歷一九七0年十月二十三日十五點三十
四柱:庚戌 丁亥 乙巳 甲申
大運:4、6丙戌 14、6乙酉24、6甲申34、6癸未44、6壬午54、6辛巳64、6庚辰74、6己卯
此造與本節第一個命造同年同月同日同時生,但因性別不同,其大運排布及行運年齡,行運流年流月完全不同。
1) 此造為坤造,生于陽年,大運應逆排。月柱為丁亥,第一步大運則為丙戌,第二步為乙酉……第八步為己卯。
2) 離生日最近的上一個節令為“立冬”節,立冬時間農歷十月初十4點20分。從生日起逆數至立冬之日為13天11小時零10分,13除以3,商為4,即起運年齡整數為4歲;余數為1折算為4個月;11小時折算為55天,10分鐘折算為20小時,加起來其起運時間為出生后4歲5個月25天零20小時。一般精略的計為4歲6個月(25天算作一個月)起運。
陰年生男的大運推算方法一樣,讀者自行練習。
初學者往往容易把順逆次序搞混淆,比如把庚午年男命大運順排,把庚午年女命大運也順排,這就是搞混淆了。只看到陽年,而忽略男女的性別。
運用大運推算命運,必須有一個準確的數字依據,對這一點許多人往往馬馬虎虎。比如本節第一個命例,按一般的大運推法,只推出起運的整歲數(或虛歲數),并未精確到月。古人以人出生之年即稱為一歲,則例一一九七0年為一歲,一九七一年為兩歲,一年七五年為六歲,虛齡六歲起大運,也就該一九七五年起大運了。兩處的馬虎合起來就差錯了一年多。這樣推下去,八五年就該行庚寅運,而實際上該年還在己丑運上。這種誤差在兩運的時候最易出現。就以一九七0年出生的這個乾造看,一九九六年三月前行己丑運,交三月后則行庚寅運,這年就有兩步大運輪換,如果不注意這一點,而精略地將全年都按己丑運或庚寅運推,就會出現偏差。所以,希望讀者推算大運至少要精確到月份,尤其注意兩運之年前后大運不同的特殊情況,千萬不能馬虎了事。
小運的推算
小運也是命局的一種運動軌跡,它以四柱的時柱為出發點,也按順逆的規律排布。
陽年生男,陰年生女,其小運順排;陰年生男,陽年生女,其小運逆排。小運每年一輪換。
仍以大運一節的四柱為例:
乾造 :庚戌 丁亥 乙巳 甲申
時柱為甲申,陽年生男小運順排,則其一歲為乙酉,兩歲為丙戌,三歲為丁亥……
小運的起算日以出生之日為準,每滿一周歲交脫一次。如上造為農歷一九七0年十月二十三日十五點三十分,則從這天開始行乙酉小運,直到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十五點二十九分為止;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十五點三十分開始行丙戌小運,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十五點三十分開始行丁亥小運,如此輪換下去。
陰年生女的小運排法同樣。
陰年生男,陰年生女的小運推算方反,仍以大運一節的四柱為例:
坤造:庚戌 丁亥 乙巳 甲申
陽年生女,小運逆排:一九七0年十月二十三日十五點三十分至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十五點二十九分一歲為癸未,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三日三十分至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三日二十九分兩歲為壬年,三歲為辛巳,四歲為庚辰……
小運的精確與否也影響命運的測算,道理與大運一樣,原則上精確至某月的某一日,即每年生日前與生日后的小運各不相同。
小限的推算
以命宮為出發點,每年一輪換,依次逆排。
如:戊午年生人,命宮為丁巳,該年小限亦為丁巳,以后依次逆行:己未年小限丙辰、庚申年小限乙卯、辛酉年小限甲寅 ……如此推排,一年一易,其交接時間與太歲同步(即以立春時間為準)
歲運與四柱的關系
一、 學術的痼疾
四柱為命,歲運為運,二者共同組成命運。人的吉兇是過運而得以體現的,所以,推測命主的吉兇絲毫離不開運。古今命理書籍
四柱與運(大小運、流年)的論述很多,其中有的觀點一致,有的則相矛盾。論述者往往把流年、大小運與四柱分開論述。我們只要用幾個實際的命例來分析這些論點,就不難發現:按流年與四柱論為吉,按大運與四柱論為兇,按小運與四柱論則又為吉;或者情況完全相反;在這種情況下,到底是吉還是兇?有的
倒是留了點余地,補充道:流年兇若有大小運解救可大兇化小,甚至轉兇為吉。那麼請問是怎麼解救法?怎樣才能大兇化小?哪種情況反而轉兇為吉?
就沒有后文了。事實上,這些論點是片面的,敷衍搪塞的,不夠可靠的,有時對號入座能蒙對,有時就大錯特錯。比如一般的書上說:日主弱,歲運都為喜用神生扶日主,則該年大吉、我們以實例分析:
乾造:辛丑 丙申 戊戌 甲子(夜子時)
這是河南李先生的命造。1998年正月,他和趙先生專程找我預測。趙先生命理基礎不錯,對一般命運都批斷得較準,但對上述李先生的命造,發現有些流年吉兇總是難斷準,所以特地遠道而來探尋原因。
他問:“老師,您看他這個四柱該取什麼為用神?”我說:日干戊土自坐本氣強根,有丙火印星緊貼,又通根年支,似乎得地得生,但實際上申金當令,泄日主之氣;申戌拱會,戌土助身之力削弱;丑土被辛申夾泄,自身衰弱,非日主之強根;申月為水長生之地,丙辛有合水之能(不全化),丙貪合而不生日主,所以原局身弱無疑,以印星比劫為喜用神。
“那麼,您看他1978年吉兇如何?”
“按歲運與原局的組合看,對學業不利。”
“這年大運乙未、流年戊午、小運丙午(生日前為丁未),歲運都為喜用神,為何反而主兇?能否解釋一下?”
“原局身雖弱,但日柱雙體,身有戌土強根,丙火印星又通根戌土火庫,皆可待而發用。此為身弱而有氣。1978年,大運未土與原局構成丑未成三刑,土被刑旺;流年、小運午火制金破水,丙火旺透,火旺則丙辛不能合化水,辛反向火,丙火則可生日干;全局火土兩旺,而火是生土的,旺火最終還是將旺氣傳輸給日主;金被制,泄土之力減,全局火土之力占主導地位,日主由弱變強,并且由于日主所受的生助之力太眾大而克泄耗之力驟然減弱,就形成了日主所受生益與克損的剪力差,日主變得過于強旺,因而導致亢之災。日主亢旺的根源在于印星太旺,印星由用神變成忌神,印主文,物極必反,而李先生這年17歲,正值學齡, 所以應該是學業上出問題。”
李先生說:“我讀書成績歷來都很好,那一年我正上高中三年級,年輕氣盛,與老師打架,我怕學校處分我,便自動退學了。”
此造命主該年之所以與老師打架,在全局有明顯標志:老師為印星,該年印星變為忌神,所以老師對他不利。太歲午為陽刃,為忌神當值,陽刃性剛,缺乏控制時則易與人發生沖突,陽刃又為印星,說明這個老師也是性情剛暴之人。由此可見命理之玄妙,劫數之難逃。但如果提前測出并予以化解,則可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吉之事的發生。從這個意義上說,命運雖難逃,卻并非完全不可改良。
用神臨歲運,一般多主吉運,這是事物矛盾的普遍性;此造1978年用神臨歲運,卻恰恰相反,這就是事物矛盾的特殊性。如不作全面深入的分析,就會得出該年學業有成的結論,從而違背事實。
這種命例舉不勝舉。有的書
對流年、大運、小運分別與四柱的喜忌不同時,則又有另一套理論:流年為群,大運為臣,流年的作用大運的作用小運的作用。似乎流年吉就平安無事了,這也是片面的論點。比如:
乾造:癸卯 辛酉 辛酉 乙未
這就是董先生的命造,于1997年求測。他問:
“您看我1995年運氣如何?”
“先生必定破了大財。”
“我找許多人測過,有的還是命學界著書立說的名人,都說我1995年必發大財,您怎麼反而斷我破了大財?”
“實際情況怎麼樣?”
“這年確實損失了幾萬元,象我這樣的經濟基礎確實算破大財。”戌
該造日主身強,以癸水為用神,木為喜神。1995年,大運戊午,流年乙亥,喜用神全集于流年,按“流年為君,大運為臣”的觀點,必當發財。但事實卻安全相反,這說明這種觀點并不安全可靠。破財的原因在于:
原局身強財弱,癸水無根,金多水濁,通關不力,大運戊合住癸水,財無水生更弱,財弱反從日方之勢;今流年亥水本為用,又與原局三合木局,并且有歲干乙木透出,木的力量是增強了,但與眾金相比,力量尚懸殊較大,而木氣一增,通關的亥水被合,木見金則如仇人相見,短兵相接,木被砍折,群兄劫財,故破耗必然(如果木的力量增加到與金相當,則主發財)。此年破財的主要原因是三合木局遭當令之辛酉克破。
命運是四柱與歲運(還包括命宮、胎元等)的整體組合。既然是整體,就必須將這個整體內的各個個體
起來,綜合地、全面地分析推斷,割裂任何一個個體都有損于整體的完整性,都不利于命運的推斷。所以,我們應否定那種將大運、小運、流年等與四柱單獨論吉兇的方法——那是片面的、錯誤的思維方法。至于有的丟開四柱,看大運沖克流年就認為是沖猜出勻君而朋大災的論點,更是舍本求末的無稽之談,實在誤不淺。讀者切莫輕信。
二、正確的方法
前面講過,在原局命里,必須全面衡量四柱各干支對日主的生克合力才能準確判別日主的強弱。同樣,命運作為一個新的全局,我們也必須對其進行全面的分析、綜合,才能準確地推斷出命主的種種命運信息。但初學者往往覺得四柱僅八個干支,其組合關系就復雜多變,再加上流年、大運、小運共七柱十四個干支,組合關系就更加令人眼花繚亂了。面對這種復雜的干支群,怎樣進行分析、綜合才能得出準確的推論呢?
(一)正確認識全局與日主及用神的關系
四柱為原命局,加上歲運就組成一個新的命局,叫做全局。原局的核心是日主,重點是用神。研究全局的目的無非是推斷命主的吉兇,而命主的吉兇主要是通過日主和用神在全局中的所處的強弱狀態體現的。所以,研究全局仍然是圍繞日主和用神進行。用神是為日主服務的,所以歸根到底就是以日主為核心。普通格局主要看日主在全局是平衡程度;特殊格局則看日主對全局氣勢的順勢程度,一般是順則吉,逆則兇。
(二)全局中五行十神強弱代表的含義
全局中的五行十神可以代表命主的身體,也可代表命主的財運、事業運(官運)、文運,還可以代表命主的六親等。全局五行平衡,日主必然中和,這種情況下命主的身體、財運、事業以及六親等各方面一般都比較吉利。日主太過或不及,必然是由于全局的五行不平衡導致的。哪一行或幾行太過或不及,則這一行或幾行代表的身體或財運、官運、文運、六親也就會發生災咎(特殊格局另當別論)。也有的命局,日主中和,但全局五行并不平衡,那麼太過或不及的五行所代表的身體、財官印、六親方面仍不吉。所以分析全局時,既在準確衡量日主的強弱,又要分析其他五行十神的強弱。命主本人無災,未必六親就無災;命主有災,未必其六親本身就跟著有災。
(三)五行逐一分析與命局綜合分析
對日主強弱分析的方法適用于命局五行中每一行,有這種方法對各行的力量分別旱行衡量,就可定出其強弱,進而推斷出其
。
全局七柱十四個干支,平均每行都約占3個干支,加之五行是循環相生的,當全局五行齊全時,往往易被看成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日的循環局勢,這樣一相生,好象五行都強了,分不出五行的強弱。有的全局的確五行較為平衡,但有的卻是不夠平衡的。如果全局五行基本平衡,那麼的確能夠循環相生,但當某一行或幾行太過、不及時,這種相生就會中斷而不能循環了,中斷的地方就是太過或不及的某行所在之處。比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當土太弱時,既不受火之生,又無力生金,土作為火與金之間通關的橋梁就被折斷,這時火就直接克金了;命局中如果再有水,水一方面泄金之氣,另一方面又生木,木又生火,加大克金的力量,如此一來,金就腹背受敵,必然弱而不強了。反之,如果土太強旺,形成土多金埋的局面,土同樣可以盜泄火氣而加大自身的力量,這樣就加深了土多埋金的程度;而金之所以更弱,是因為火助了土之力,這樣,火也起克金的作用,所以,某一行太過或不及都會使五行的循環相生在某處中斷,失去生益的某行就直接受克了,由于其他幾行相生的局勢仍然存在,最后受生的某行就強旺。如上述中的相生,要是最后歸根于火,火就強,要是最后歸根于土,土就強。
在對各行進行力量比較時,不能單純地看各行干支的數量,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起來看:
1、看該行在月令的旺衰。
2、在干支合化中,看該行的幾個干支有多少被合去(即北我向他,如申被子辰合成水局為金被合去),他行干支中有多少被合來(即背他向我,如我為水,丑被亥子會成水局為土被合來)。
3、沒有合會刑沖的情況可直接計算該行干支的生克合力。
4、天干虛浮無根,雖眾而不強;天干有強根又得生助之干支,雖寡而未必弱,有時可以少勝多。
5、某行天干在原局無根,歲運中逢之仍為通根,某行在原局有根被歲運合化或沖克掉,視為無根。原局干支可以化去或沖克掉歲運的干支力量,歲運干支也可化去或沖克掉原局的干支力量。
6、衡量全局五行的旺衰以四柱的月令為先,次看太歲,再看大小運。但旺衰不等于強弱,強弱須根據整體組合而定。
7、根據上述干支的旺衰及合會后各行力量的增減,把其余幾行分成生助該行(該行的印)和克損該行(該行的官殺、傷食、財)的兩類,生助該行的力量加上該行本身的力量與克損該行的力量相較,前者力量大該行為強,后者力量大該行為弱。
用神在歲運中的變化
原局用神是針對原局而選取的。原局與歲運組成的全局會不同程度地改變原來五行力量的強弱,當原局五行力量的強弱對比因歲運介入而發生重大改變時,原局用神就失去了作用,甚至變成忌神,這時就要重新選取用神平衡全局(這里所講的不包括格局變化引起的用神變化)。普通格局里,身弱的四柱,用神的作用是生助日主使之由弱趨向中和。如果在歲運中用神特別強旺,就會生身太過而使日主由身弱變成身過強,這時原來的用神使命局發生了新的失衡,這個用神也就成了忌神,需要選取新的用神克制這個忌神而使命局重新趨向平衡;反之,身強的四柱,用神的作用是抑制日主使之由強趨于中和,如果歲運使用神的力量太強,過分地抑制了日主,日主就會由強變弱,導致新的失衡,這時也需要選取新的用神來克制原來的用神和生扶變弱的日主。總之,在普通格局里,凡是命局平衡,使日主偏離中和狀態的某行都為忌神,而能使命局趨向平衡,使日主趨于中和的則為喜用神,原局的用神有可能在全局里仍為用神,也有可能變為忌神,隨著歲運的流轉,用神與忌神也有可能會反復變化。這就必須視其具體的全局中的干支整體組合而定。一般來說,原局日主很強或很弱,在歲運中一般不會引起用神的變化,原局用這劉多為終身用視,但日主在原局只是稍微偏強或偏弱,原局用神在歲運中很易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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