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火的喜忌:
因為丁火為千家萬戶所用的人間凡火,凡金銀首飾都得靠丁火(陰火)冶煉制作,才能成為有用之物。故丁日出生的人,喜歡夜間降生,生月若與四、八、臘月(巳、酉、丑)化合為金局,特別是寅(正)月出生的丁日,是天德福星照命,其人一生大吉大利,加之時候在卯時行西北方運,其人有貴氣。如行南方運,有辭官退職之弊。
六丁日出生的人喜歡四柱天干透出庚、辛金為財星,壬水為正官,癸水為七殺,但必須生在秋冬金水局中。這樣的財官才有用。
六丁日出生的人不喜歡丙,遇之為財物是奪(即丙為劫財),遇戊土為傷官,一生名利艱難。
六丁日出生的人不喜歡逢辰戌丑未及夏天的火局,即使逢上財官,也會泄氣。
歸納簡化:
丁——春——甲乙,木生火為印綬——有利。
丁——夏——丙丁,為比肩,劫財,為財分爭——欠利。
丁——秋——庚辛,火克金為財星——有利。
丁——冬——壬癸,水克火為官殺——有利。
丁——四季——戊已,火生土為傷官、食神——有利。
丁火其形一燭燈,太陽相見奪光明,得時能鑄千斤鐵,失令難熔一寸金。雖少干柴猶可引,縱多濕木不能生。其間衰旺當分曉,旺比一爐衰一粲(can)。
略釋:形容丁火象燭光一樣,怕見丙火失去光明。丁火逢時克金進財,不得月令難以進財。木少生丁火為印綬有利,木多而濕不能生丁火。丁火日主必須分旺衰,旺日好比爐火冶煉金,衰日逢財無利反失財。
《淵海子平》批注:
丁火日忌失令,雖木能生,濕木難發其光。丁未日的地支含乙丁己,丁火遇之為偏印、食神、比肩,如果逢時機主發達,不占月令就貧困,濕木不能生丁火,難以發揮其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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