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體更佳容許度
先前我們介紹過現代占星里的各種相位,現代占星中把相位切割成非常多的類型,而許多相位在古典占星中未曾被使用過。為了全面地理解相位,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古典占星中相位技法的 與運用。
入相位與容許度的發展
假設行星正處于直接運動中,相位由較快的行星釋放,由較慢的行星接收。“釋放”的行星負責將相位的影響帶入顯化,但接收行星的力量、尊嚴和一般狀況將決定它的表達。也有必要區分相位開始形成到達完美相位和從完美相位開始分離的相位。自古典時代以來,離相位被用來代表早期生活,老年人和過去的;入相位被用來表示更年輕人(在命主之后出生的人),晚年生活的條件和未來的。
古典的對相位和容許度的態度顯然比當代占星學的態度要寬松得多。一個簡單的規則是,當兩個星座處于相位上時,這些星座內的任何行星也處于相位上,而不管具體的度數。有時,星座宮頭被用來限制相位的影響,正如我們在12世紀伊本·伊斯拉(Ibn Ezra)的文本中所述,他聲稱古人不會考慮兩個行星之間的合相,即使它們在容許度中,除非它們也是在同一個星座中(這里指跨星座間的合相不被古人所考慮)。然而,盡管伊斯拉寫到了這條規則,他自己卻不同意:
如果這兩個行星在兩個星座,并且每一個行星都受到另一個行星的作用力,那麼它們就不能被稱為合相,因為它們在不同的星座。這是古代科學家的觀點,但我,亞伯拉罕,這本書的編纂者,不同意他們的觀點。
在實踐中,大多數傳統占星家確實允許一個相位越過星座的邊界,在它們是非常接近的程度下。而且,即使是在古典時期,許多 也會提醒學生,僅憑星座來計算相位并不一定會幾何哲學,考慮實際的精確度數的情況更為正確。
例如,根據星座的關系,獅子座28度的行星與射手座2度的行星形成三分相,但當行星的位置從一度到一度測量時,它接近于一個精確的四分相。在古典占星術中,后者被稱為等分相,因為它考慮的是“partile”(或度數)而不是星座。根據星座之間的關系判斷的相位被稱為“platick”,這個術語的意思是“平面”或“廣闊的區域”。在后來的占星學中,partile一詞通常指精確的或接近完美的相位,而platick指的是那些“寬廣的”相位,或在其可識別的容許度范圍內的相位。
維提烏斯·瓦倫斯(Vettius Valens)的檔案中保存了大多數經典的星圖判斷,計算相位的標準似乎是根據星座,因為他很少費心按度數列出行星的位置。然而,某些段落表明這種簡化只適合很一般性的案例,一個例子里,他指的是金牛座和處女座之間發生性相位,“因為按照度數它們產生四分相”,我們可以看到忽視星座獨立考慮行星相位的并非完全忽略。
容許度起源衡量相位力量的需求,通過相位度數計算星座間的關系。它本質上是試圖定義“完美”的力量,也是該相位最強力量的時期。通常這被解釋為精確的度數,但意見不一,二世紀安條克(Antiochus)的文本提到“接觸”或“適當意義上的觸及”發生在三度之內。11世紀的占星家阿布里尼(Al-Biruni)的 也 了一份行星容許度的列表,據報道是從3世紀的波菲力(Porphyrius)的著作中復制的。不幸的是,在經典占星學中,我們目前尚未明晰和明確使用容許度的例子,只能基于后代的文載,對它們的發展做出理性的猜測。
拉丁語orbis的字面意思是“圓”或“球”,意為直接圍繞行星的天空區域——“巨大而飽滿的圓形,(當行星進入其中)像忽然消失了一樣”——這是普林尼(Pliny)對月亮的描述。一些 將行星的容許度稱為其星體的力量,將其視為一種高度填充的光環,肉眼看不見,但深受行星的影響。
我們可以相當自信地認為,容許度 于行星從太陽和月亮來發生遮蔽現象的距離。傳統的太陽容許度為15度-17度,這一距離正好是行星與太陽會合時從視野中消失的距離。當新月在合相太陽后重新出現時,月亮的容許度在12度左右也是與發光體(太陽)分開的地方。它在更小的距離變得可見,因為它是一個更明亮的天體。而這樣的數字只能是近似的,因為它們還受到行星的亮度和天氣條件的影響。
很有可能所有行星的容許度在當時是為了記錄遮蔽的情況。下面的表顯示的數據,是4世紀羅馬占星家菲米克斯(Firmicus)用于確定多少度的時候,他的容許度是行星和太陽分開在晨升或日落之時成為可見的行星。除了水星(特別難用肉眼看到的星體),他們密切的相似之處在下表的容許度比對中顯示。亞伯拉罕·伊本·伊斯拉也給出了一個詳細和具有啟發性的論述,即如何接觸和分離是連接一個行星和太陽之間的個體關系。
行星
菲米克斯:被太陽遮蔽的度數
阿布里尼的容許度
其它容許度
太陽
沒有提及
15°
17°
月亮
沒有提及
12°
12.5°
水星
18°
7°
7°
金星
8°
7°
8°
火星
8°
8°
7.5°
木星
12°
9°
12°
土星
15°
9°
10°
然而,另一個論點是,外部界限根本不是基于任何一種視覺弧角,而僅僅是基于行星的力量和優勢。因此,外行星火星、木星和土星有更顯著的影響,因此被賦予星和金星更大的容許度。可能的情況是,容許度是在試圖識別這兩種因素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的基本基礎是行星的隱現,但提煉出了力量的優越性。
11世紀,當阿布里尼在《占星藝術》(Art of Astroloy)中寫“元素“的時候,人們對“完成相位”的正確看法出現了明顯分歧。我們可以從他的評論中看到各種可用的定義,以及在使用中的系統背后的邏輯。一些占星家在所有相位使用12度(基于月球的容許度);其他人則使用15度(基于太陽的容許度);還有一些人用兩顆行星相對應的平均行星軌道。然而,其他人從托勒密那里得出結論,他在《四書》中為上升點規定了一個5度的容許度,提及了一個案例,這也反映達到完美相位的容許度。另一些人則傾向于6度的容許度,因為6度是行星界的平均長度,如同一個星座的第五度。
鑒于這種混亂,容許度的問題經常被完全忽略也就不足為奇了。法國占星家克勞德·達里奧(Claude Dariot, 1533-1594)的著作是最早詳細論述這個問題的文獻之一。他為如何確定天體提供了一個清晰的解釋,并且他的成為歐洲文藝復興時期占星家的標準。
文字翻譯整理自SKYSCRIPT.CO.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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