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鴻志
上世紀八十年代,國家正處于百廢待興的時期,政府政策的放寬,使得各行各業都發展起來。而在煤炭資源極為豐富的山西,有被稱之為"煤老板"的一個群體。據統計,在改革開放這20年來,山西累計生產的原煤占同期全國煤炭總量的30%,可以說中國的煤炭行業離不開山西,而山西的煤炭行業則離不開這一群煤老板們。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煤老板之一——陳鴻志。
陳鴻志艱難的發家之路1975年,陳鴻志在山西省柳林縣的一個小診所出生。爸爸是一名鐵匠,媽媽則是一名普通的家庭婦女。陳鴻志自幼力大無窮、性格暴躁,還無心學習。于是家人就將他送至軍隊,當了武警,直到1998年退伍。在出任武警時期,陳鴻志積攢了一筆資金,眼見著煤炭行業發展的好,他便也插了一腳。他創建了"星火石料廠"讓他小賺了一筆。
煤礦資源
當時煤炭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中占70%左右,從2002年到2004年,國內煤炭需求持續增長,供不應求直接導致煤炭價格暴漲。在全國各地,煤老板只愁怎麼將煤挖出來,而不用擔心賣不掉的問題。在利益的驅動下,小煤礦紛紛開張,煤炭行業進入了"黑金時代"。28歲的陳鴻志也抓住了這次機遇,注冊了自己的公司,并正式涉足于煤炭行業。
在之后短短的幾年時間里,他承包了5座煤礦,賺的盆體缽滿。陳鴻志曾說:"在那個時代,日進斗金是正常現象。錢對于我來說,就是數字。"事實也是如此,當時他根本不用去礦上,礦工也是到外地招的,只有管理人是本地的。陳鴻志要做的,就是躲在幕后,疏通政府和地方黑白兩道,然后坐等收錢就行。這樣的錢來的太容易,甚至對于陳鴻志來說,會引起心理的恐慌。所以,他做了許多慈善事業。
山西地圖
2006年,陳鴻志獲得了"山西省優秀企業家","山西省社會扶貧先進個人"等稱號,這些都是對他事業上,以及做人上的肯定。但在富華表面下,還有著很深的危機。陳鴻志雖然來錢快,但支出也是相當驚人的。
發家路上的捷徑——越界開采尤其是在吃過時代紅利之后,國家也在調整政策。他想要在維持自己本金的情況下,去賺大錢,就會采用非法手段來牟利。在這之中金最為重要的問題就是越界開采。這在業內早已公開的"贏得暴利"秘密。
柳林煤礦
越界開采實際上就是,開采不屬于原有規劃的地帶,并且是過量的開采。而它最可怕的地方在于超計劃無序開采。就像建筑工地拆樓一樣,上面的人剛把窗戶卸下來,下面的人就把承重梁給敲了。這是相當危險的行為,但因為這樣能夠獲得巨額利潤,所以大家都默許這麼做。
就拿陳鴻志來說,他所承包的煤礦規定每年開采10萬噸的原煤,需要交納的承包費則是每年100萬元。每噸煤的成本大概是90元,銷售價則是600元左右。每噸獲得的純利潤大約是500多,這樣的收入實際上已經很可觀了。但陳鴻志并沒有因此滿足。想想也是,如果每年越界開采20萬噸,則會多盈利1億多人民幣。這樣的暴利,自然會吸引很多人。
最致命的打擊——安全隱患在暴利之下,還有著很嚴重的安全隱患問題。陳鴻志曾說:"大家都以為我們從來不注意煤礦安全,可是我要真的不注意,自己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因為一旦煤礦出事,老板不僅要賠錢,還要坐牢,責任都是老板的。所以陳鴻志一旦想起安全問題便難以入眠。
地下煤炭資源
但是在這個物欲橫流的世界,對于金錢的向往,還是超過了陳鴻志對于人命的關注。2006年底,陳鴻志就參與了高海平、劉平等人涉黑的組織,之后他的人生發生了重大的轉變。
在那之后,陳鴻志在處理人員事故上,就會少報甚至瞞報人員傷亡。如果只是幾個人,那麼他會給幾十萬的封口費。但事實上只要礦區出現問題,都不會只是幾個人傷亡那麼簡單。而這時陳鴻志往往會少報人員,減輕責任。甚至會找"替死鬼",幫自己承擔責任。
1959年的煤礦工人
而對于那些頑固不化的家屬,往往會采取暴力行為。據后來的統計,在他們這個組織中,曾犯罪91起,實施故意傷害的有6起,1人死亡,8人受傷。這其實都只是冰山一角,可以想象,那些沒曝光的人肯定還有很多。
根本問題——錢和欲望的交織在當時的環境下,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國家都會對煤礦進行制裁,但風聲一過,這些情況又死灰復燃,以陳鴻志為代表的煤老板們,還是會越界開采,占用國家資源,以礦工的生命安全為代價的賺取更多的錢。就根本而言,"煤老板"的問題,實際上就是錢和欲望的問題。
正如人民的名義中的趙德良,誰能想到一個看上去生活簡樸的官員,在私人別墅的床里、冰箱里、衣柜里堆滿了貪污的錢。他說:"自己窮怕了,拿這些贓款自己心中也不安,但還是喜歡收藏, 我已經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這就是一個普通人在受到外界誘惑時所會產生的心理。
礦場
就連最初清正廉明的官員,都會在金錢的侵蝕下也會變成面目全非。更何況根本沒上過什麼學的陳鴻志了。當精神財富跟不上物質財富的時候,就會導致人精神上的空虛。陳鴻志也是如此。在迅速暴富以后,他的心迅速膨脹起來,欲望變的無止盡了。他想得到更大的利益,他也知道自己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但就是沒有控制不住自己了,所以他開始"及時行樂"。
陳鴻志
這時的陳鴻志迫切希望通過展示財富力量,來獲得社會的認同。而現實也確實給了他反饋,在他開著寶馬在縣城轉了一圈又一圈時,獲得了人們的羨慕的眼光,他就讓他更加"飄飄然"了,于是他無視法律的束縛,認為只要有錢就能搞定一切。就是這種心態讓他最終走向了深淵。陳鴻志最終為自己違法亂紀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2018年陳鴻志等人被警方逮捕,經宣判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財產。和他一樣身為煤老板的閆林則卻功成身退了。這都是因為閆林則自身的眼光毒辣、拎得清。
陳鴻志
2009年國家開始大量整治山西煤礦資源。當時閆林則剛剛開始投產的兩座煤礦,因為污染問題被國家強行關閉了。這時是閆林則很識時務,他認為這時退出此行的好機會,這就是他盡管有所虧損還是很開心的原因。所以最終閆林則能夠功成身退,而陳鴻志卻下場凄慘。
"有了錢,但卻變的更窮了。"說的就是陳鴻志,曾被時代推向最前列的他,最終也會因為自己的各種"造作",被時代所拋棄。所以我們一定要引以為戒,學會處理欲望與現實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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