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理清命局與歲運的關系,是學習命理者進人實際預測的關鍵,很多命理愛好者對歲運與命局到底是怎樣的關系,相互之間是如何去實現生克的,是怎樣的路線來實施生克。大運、流年介入命局后,是以沖解合論還是合解沖論等等,古書上沒有明確交待,至使許多研命者,習命多年也無法突破。
從古至今,四柱預測叫批八字。也就是原命局四柱八個字,它是論命的主體,而大運流年是客體,批四柱斷看大運、流年吉兇,實際就是看客體對原命局主體有何影響,而不是看命局對歲運有何影響。很多習命者在此問題上有錯誤思想意識,老是用命局五行來影響歲運五行,例如最典型的一種表現就是命局某五行沖克太歲,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沖犯太歲。這種意識就是拿命局的主體去影響大運流年的客體。
懂得六爻的讀者都知道,六爻預測是以起出的卦為主體,看日月(有時也看年、時)對主卦、變卦各爻的作用來推斷吉兇,而根本不用看卦爻對日月的作用。六爻書有云:“爻克日月而無功”。也就是說六爻卦里的五行克制不了日月的五行,看爻對日月有何影響沒有實際意義的。其實四柱也是同理,四柱八個字,也就相當于具體的六爻卦,而大運、流年,相當于卦中的日、月建。看四柱五行對流年、大運五行的生克,是沒有實際意義的。沖犯太歲一說,是古書流下來的誤導之論,它擺錯了主客體關系。而許多命理愛好者,又沒有認真思考過這主客體的實質關系,至使傳來傳去,好象倒是真理。
古人用君、臣來形容歲、運,實際也指出了四柱命理的三個層次,只不過許多命理學者沒有細心體合,沒有認真研究,沒有結合理論聯系實際,只是走馬觀花,一看便過。其實用君、臣、民來表示歲、之關,更官不了上層次五行對其它五行的刑沖合害。所以太歲它可以合住大運、命局某字,而大運、命局某字卻合不住流年干支,當低層次五行間有刑沖合害關系時,都要讓位于高層次。流年干支在合住某字的同時,照樣可以生克刑沖其它五行。這就是流年太歲的權利,有權利對大運發生生克,同時也可以對命局發生生克關系。有的讀者在此點理解上有些偏差,認為流年干支和八字某字相合,流年干或支就不能與其它干支發生生克關系。其實這是錯誤的認識,你用君臣民的關系想想,流年為太歲,就是當年五行的皇帝,皇帝的權力,是否是管了一個州縣就不管其它州縣了,而實際皇帝對他所管轄的所有州縣,都同時具有治理和管理的權利。
大運也好,命局也好,流年只能對大運流年產生作用,流年與命局對大運不能產生作用,所以流年干支具有合不住,克不傷的性質,它對大運命局都同時具有作用力。大運干支對命局干支的作用力理同于此,當然流年干支和大運干支對命產生的生生克作用是有一定路線,不是隨意可以生克的,至于生克路線是怎樣的,在下章有專論。需要的讀者敬請點擊關注我,就可以第一時間看到我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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