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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夢佬

20世紀90年代末期,沈陽慕綏新案轟動全國。此案不僅涉案金額巨大,而且涉案人員眾多,多達122人,其中黨政“一把手”多達17人,副省級干部1人,堪稱當時全國最大的窩案、串案。該案主角是慕綏新,一個既有政績又大肆貪腐的“雙面市長”,最終他因貪財任性毀掉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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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綏新 資料圖

走火入魔瘋狂斂財

慕綏新的成長過程充滿陽光,遍地鮮花,令人羨慕。

1943年10月,慕綏新出生于陜西綏德,后隨父母定居長春。1964年,21歲的慕綏新以優異成績考入清華大學電機工程系。畢業后,慕綏新被分配到遼寧省鞍山市某機修廠當一名普通工人。1976年3月,國家加快經濟建設后,慕綏新迎來人生的春天。他進入黨政機關,平步青云,平均一年半就得到一次升遷或被重用的機會。1997年8月,慕綏新任中共沈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政治生涯達到高峰。

慕綏新上任,大刀闊斧,雷厲風行,將“世界十大污染城市”之一的沈陽大變樣,榮獲聯合國1999年頒發的“人居獎”。

當慕綏新被世人嘖嘖稱贊時,有誰能想到,這幾年在城市建設的每一項工程背后,慕綏新幾乎都會得到一筆可觀的賄款。

一字萬金“賣簽名”。慕綏新只要在文件上簽了他的大名,就意味著會有大把的鈔票進賬。例如1997年,沈陽市某局為解決離退休職工的勞動保障問題,起草了一份文件,希望慕綏新給予支持,慕簽署這份文件后得到該單位4次送來的感謝費共3.9萬元;1998年,沈陽市某局要對所屬單位進行維修和改造,慕批了撥款,就先后收受該局8萬元的賄款。

送足錢才能辦成事。1999年,沈陽市某開發區為爭取日本汽車等項目能在本區落戶,先后給慕綏新送了6萬元才得到落戶權。類似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

慕綏新剛主政沈陽時,對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獨霸審批權很不滿意。他制定了新措施,收回了大量權力。對“油水最大”的工程項目審批權,兩人搶著簽。市長想靠批發工程項目撈點錢,“土豪”們想用錢買下市長手里的工程項目,雙方一拍即合,權錢交易大行其道。例如1998年,沈陽一個企業家承包項目中標后,要解決項目動遷和貸款,還想低價購買土地,開發建設一個高爾夫球場。由于開發高爾夫球場要求太多,難度巨大,他托人找到了慕綏新,慕一口答應,不但批了項目,還親自在球場開業儀式上剪彩助威。慕綏新也得到豐厚回報:45萬元人民幣、2萬美元、價值23萬余元的物品。這類事情多多,慕綏新也進賬多多。

“有錢人”最貼心。慕綏新經過精心選擇,結交了幾個信得過的私營業主,雙方建立了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鐵哥們”關系。例如1999年5月,一個公司經理為獲得兩個居民小區的開發權并享受優惠政策,托關系找到慕綏新,慕大筆一揮,同意。這個經理就成了慕的辦公室和酒桌上的常客。此后慕綏新有重大活動,他都會“溫馨表示”,讓慕綏新很舒服:2000年4月,慕在中央黨校學習,他送去1萬美元,理由是“零花錢”;2000年6月,慕去美國,他及時送上5000美元,理由是買點外國物品;2000年8月,慕在大連一家酒店慶祝與妻子(二婚)結婚一周年,他送去一對價值29萬元的“伯爵”牌情侶表,祝福他們的愛情;2000年9月,慕在北京301醫院動手術,他送去10萬元,希望慕綏新早日康復;慕在沈陽棋盤山過生日,他又送去1萬美元,祝慕綏新壽比南山。前后50多萬元進入慕綏新的口袋,當這個經理需要慕綏新的時候,自然一帆風順。

辦多大的事,就要對應收多少錢。沈陽某企業集團董事長石某某是賈某某(慕綏新的原配)的干兒子。1996年9月,他買了一張價值1.3萬元的高級按摩椅,“孝敬”干爹干媽。第二年,慕綏新批準他承攬沈陽至大連的高速公路客運業務。但慕耿耿于懷,這禮物與所辦事情相比,太不對等!1999年10月,慕綏新讓秘書向他索要4萬美元“辦事費用”,這才心理平衡。

當假伯樂,按職位高低收錢賣官。慕綏新連人事也要插手。他收錢后,對行賄者提拔重用。德才兼優者難入“市長大人”法眼,銀子到手,烏紗才有。慕利用職務之便,先后為9人謀取官職。

放縱妻女大肆撈錢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開頭部分,貪官“趙德漢”在自己的別墅,面對一捆捆百元票子堆積的“錢墻”“錢墊”,哭著說:“小時候太窮,窮怕了!”

賈某某的心境與“趙德漢”相似。當年她和慕綏新精打細算,辛苦地養大兩個孩子,維持家庭生活。如今隨著丈夫地位上升,上門求辦事者絡繹不絕,她的心態也發生變化。她利用丈夫的權勢,頻頻出面,高調張揚,大包大攬,收受好處。她厚顏到不可思議的地步,會毫不掩飾地告訴送禮者:“這種酒老慕不喝,他愛喝某某酒,你重送吧。”

除了妻子大肆收錢,慕綏新的大女兒、女婿也自以為背靠大樹好乘涼。慕綏新的大女兒慕某和丈夫李某借助慕的權勢,開辦了10家公司,其中5家是廣告公司。據不完全統計,10家公司4年掙了5000萬元!秘訣就是:拉大旗作虎皮,狐假虎威。

沈陽城市建設改造的大項目“亮化工程”,目的是讓城市的夜晚亮起來,結果慕某也跟著富起來。她壟斷了全市主要街道的燈箱廣告,別人很難從中分得一杯羹。

每次到大企業拉廣告時,她都會大大方方地直奔主題:“我是慕市長的女兒,給你們做個廣告,開支票吧。”她的直白把廠長經理們嚇得目瞪口呆!盡管心里極度不舒服,但誰敢在這慕家的地盤得罪“大公主”呢?只得老老實實地支付幾十萬元、幾百萬元的廣告費。至于廣告做沒做,在哪做,做到什麼程度,效果如何,誰敢過問?一名知情者透露:“有一次,她到了某大企業,來了個獅子大張口‘拿1000萬元廣告費來’!經理為難,她非常生氣!經理無奈,只好馬上開出一張500萬元的支票。談笑間,500萬元巨款輕松進賬,讓攔路打劫的盜匪望塵莫及!”

上梁不正下梁歪,上梁帶著下梁歪!慕綏新變成家族非法致富帶頭人。他置“禁止領導干部子女與配偶經商辦企業”的規定于不顧,有意扶持長女和女婿。例如,慕某的廣告公司竟然能在沈陽市政府廣場設置高立柱式廣告牌,能夠在市政府北側的火炬大廈上做廣告,因為有了“市長”的“保駕護航”。

1998年,慕綏新對沈陽市電信局長說:“以后你們有建筑工程要多關照慕某、李某。”該局有了大工程后,局長根本不去考察慕、李公司資質,竟然把13000平方米的住宅樓項目交給他倆開發!慕某、李某以某房地產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辦理手續,然后轉包給某建筑公司施工。如此空手套白狼,瀟灑自如地獲利1400萬余元!

據資料顯示,慕某有一次輕松斬獲3000萬元,是其一口吞下的最大“肥肉”。1998年,沈陽市舉辦“亞洲體育節”,某服裝集團出資3000萬元,獲得“冠名權”。而具體承辦“冠名權”項目的,就是慕某名下的一家廣告公司。既不是到權威媒體參加黃金資源廣告招標會,又不是到權威媒體爭奪某項獨家冠名權,那這筆3000萬元的巨款實際花費在哪里?

“做局”離婚偷娶情人

慕綏新與賈某某幾十年的感情一直較好,但隨著地位變了,他的心也變了。他看上三十出頭、身高腰細、膚色白凈、多才多藝的“海城一枝花”——當年某電視臺主持人平某某。平某某也喜歡他,稱贊他為“真正的男子漢”“很完美的人”。二人感情不斷升溫,終于做出不該做的事情。平某某認識慕綏新前已和丈夫離婚,慕認識平某某后決定擺脫發妻。

另外,賈某某大肆斂財,社會反響很大。慕綏新早就想與之切割。如何擺脫精明強干且有一定地位的“市長夫人”?他精心設計了一個計謀——慕利用妻子相信算命的特點,聘請一名號稱精通易經的“高人”來算算。“高人”裝模作樣地問了二人的生辰八字,認真地掐指一算,大吃一驚:“你倆現在遇上了血光之災,如果不趕快離婚,必有一人喪命。如果離婚,兩個月后再復婚,就會消禍化災,大吉大利,幸福一生。”

賈某某信以為真。慕綏新生怕她變卦,約定雙方都不要告訴老人,也不要對外人說,兩個月后悄悄復婚。賈某某痛快開心地和慕辦理了離婚手續。她做夢也沒想到,兩個月后,55歲的丈夫又結婚了,不過新娘不是賈某某,而是31歲的平某某。這時她才如夢方醒,自己被“心愛的人”利用了!

賈某某惱羞成怒地勒令慕綏新“凈身出戶”,房子和家里所有財產全部歸她,再補償給她100萬元,還要為她多辦幾件事,如招攬工程項目、調動工作、提拔干部等。慕一口答應:“好說!但你不能公布咱倆離婚的事情,因為我這級別的干部,結婚和離婚都需要向組織請示匯報的。”賈某某雖然痛恨丈夫的無情,但她深知,離開“市長夫人”這塊金字招牌,其社會地位就會一落千丈。

更能反映賈某某貪心的是:因二人悄無聲息地離婚,慕低調再婚的事情大多數人不知情。在賈某某與慕綏新離婚后,很多人仍然絡繹不絕地前來送禮。見不到慕綏新,就把禮送給賈某某。賈某某仍擺出一副“市長夫人”的姿態,大大方方地收下。有一次,她竟然一下子收了100萬元的賄款。

慕綏新案浮出水面

沈陽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案發后,被關押在看守所。馬妻章某某四處托人拉關系,想將馬“救出來”。她找慕綏新,要求慕表示“同意與馬私分12萬美元”,慕豈肯背鍋?當場回絕。

章某某勃然大怒,開始“打慕救馬”行動。就這樣,道貌岸然的“政績市長”見不得人的一面,逐漸暴露在陽光之下。

中紀委副書記找慕談話,希望他能主動交代問題。但慕態度囂張,反而氣勢洶洶地向組織“要說法”。

2000年1月23日,賈某某辦好了簽證、護照,買好機票,準備飛往美國。中紀委得知此信息,緊急指派省紀委干部攔阻、教育。她只得交出護照、簽證、機票和數額不小的錢物。

這件事傳到慕綏新耳朵里,他惶恐不已,如驚弓之鳥。2000年3月1日,組織上決定讓他去中央黨校學習,他更加焦慮恐懼,憂郁成疾。2000年9月,慕綏新病情加重,住進了北京301醫院,接受化療和手術。

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2001年3月22日,專案組對慕綏新實行了“雙規”。平某某到案后,頑固抵賴,還裝瘋賣傻,唱歌熱舞,干擾辦案人,拒不認賬。辦案人取得外圍證據,終于攻破其心理防線。據當時的《中國工商報》披露,平某某交代了慕讓其轉移的巨額錢物:其中美元79萬元、港幣10萬元、人民幣97萬元。另有名貴手表34塊及其他大量貴重物品。

平某某幡然醒悟,給慕綏新寫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信:“親愛的老公,我把家里的錢和物都交給組織是正確的,這些錢原來就不屬于我們。雖然這是我們的全部財產,但這些就如同一塊石頭壓在我們的心上……”

平某某真誠地希望丈夫坦白,說會一直等他回家。慕把信讀了多遍后,開始交代自己的問題。

2001年10月10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慕綏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慕綏新深有感觸地說:“如果再給我一次當市長的機會,我會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絕不會再受賄了。”

他曾有這個機會卻不珍惜,如今永遠失去了機會。2002年春天,慕綏新因病去世,走完了他近60年的人生。平某某常去墳前哭訴。

案后思

慕綏新當時是沈陽市“二把手”,竟然能一手遮天,翻云覆雨,還可以違規提拔干部!慕綏新和兩任妻子、長女及女婿大肆非法斂財,污染了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1998年,慕綏新邀請一批香港特區記者到沈陽采訪,一個記者盯上了慕市長一身打扮,從襯衫、領帶、西服、皮帶到皮鞋,全是世界名牌,至少值幾萬元。這個記者在報道中問,內地市長的月收入不過1000多元,慕綏新為何穿得起這麼貴重的“行頭”?

如今反腐力度加大,慕綏新那種受賄方式日益失去運行空間。但我們不可掉以輕心,打虎無窮期。

(除慕綏新和馬向東,其余人名均為化名)

來源:檢察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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