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迷們都熟悉,在小說三十一回回目中,有一句“因麒麟伏白首雙星”,超出本回的內容,遙遙指向史湘云的結局。對于“白首雙星”,由來解家云集、異見紛呈,那麼它的真實含義是什麼?在書中,有關湘云結局的提示還有哪些?在揭開謎底之前,首先回顧一下相關情節。
史湘云再次來到賈府作客,賈母吩咐她,吃過茶歇一歇,然后去看望嫂子、姐姐們。湘云答應了,先后拜訪了鳳姐、李紈,又帶了丫頭翠縷,前往怡紅院去找襲人。
一路上,看到園中奇形怪狀的植物,翠縷發表了觀感。湘云說:“花草同人一樣,氣脈充足,長得就好。”又進一步解釋:“天地間都賦陰、陽二氣所生,或正或邪,或奇或怪,千變萬化,都是陰陽順逆!多少一生出來,人罕見的就奇,究竟理還是一樣。”
存在即合“理”,這話沒毛病。在姊妹中,湘云算是個“話簍子”,沒想到“有其主必有其仆”,翠縷的求知欲也很旺盛,她的興趣從植物跳到了器物,指著湘云宮絳(仿宮廷樣式所制的絲帶,系在外衣腰間)上的金麒麟,問:“姑娘,這個難道也有陰陽?”湘云說:“走獸飛禽,雄為陽,雌為陰,怎麼沒有呢!”翠縷打破砂鍋紋(問)到底:“這也罷了,怎麼東西都有陰陽,咱們人倒沒有陰陽呢?”
湘云啐她一口:“下流東西,越發問出好的來了!”翠縷說:“這有什麼不告訴我的?我也知道了,不用難我!”湘云問:“你知道什麼?”翠縷說:“姑娘是陽,我就是陰。”湘云用手帕捂著嘴,呵呵笑起來。翠縷語出驚人:“人規矩主子為陽、奴才為陰,我連這個大道理也不懂得?”湘云笑說:“你很懂得。”
這算是書中一個段子,讀來盎然生趣。那“主仆論陰陽”僅僅為了搞笑?非也,這段話不是閑文,它預伏著即將出現的大麒麟,這只麒麟和湘云的麒麟恰好雄、雌一對,暗示了湘云的婚姻前景。
緊接著,湘云走到薔薇架下,一眼看見地上有件金晃晃的東西,翠縷上前拾起來,笑說:“可分出陰陽來了!”湘云定睛一看,竟是一個紋彩輝煌的金麒麟,比自己佩帶的麒麟大了不少。湘云將它捧在掌上,默默不語。她想什麼呢?剛剛還在議論走獸飛禽,馬上撿到一個大麒麟,和自己的恰好湊成一對,也未免太巧了。
湘云和翠縷
這件麒麟是誰丟的?寶玉。當初他在薔薇架下偷窺“齡官畫薔”,為避雨跑得太匆忙。進入怡紅院,湘云將麒麟歸還寶玉,打趣說,幸虧是個玩物,倘若明兒把官印丟了,又如何是好?寶玉說:“倒是丟了印平常,若丟了這個,我就該死了。”
讀到這里,再聯系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立馬誕生了“寶湘遇合說”──小說后部,寶玉、湘云重逢后結為夫妻。這種說法依然不新鮮,前代已經出現,又被今人重新拾起、發揮余熱罷了。如果需要反駁,一句話就夠了:對于如此重大的結局,為何第五回判詞、曲文只字不提,脂批也從未給予任何提示?
恰好此回有條脂批,間接“打臉”了這種結論。“后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于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
“射圃”,在園圃中設立箭垛,練習或比試箭術。“若蘭”即衛若蘭,也是一位王孫公子。批語提示:后文有個情節,一群王孫公子比試箭術,其中有個叫衛若蘭的人,當時腰間佩帶的物件,就是此回湘云撿到的麒麟。
我們看不到這個情節,因為脂本《石頭記》止于八十回,但是批書人讀過后文,在此留下解釋,點明小說的伏筆。
再看正文的鋪設,先寫一段“主仆論陰陽”,然后湘云撿到大麒麟,與自身的麒麟配成一對,這是書中埋伏的隱線,加上批語的提示,便可推導出原文的構思:這個麒麟由湘云拾到,最終卻落入衛若蘭手中,所謂“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指的是湘云、若蘭憑此信物,二人結為夫妻。
問題來了:目前麒麟尚在寶玉手中,后來怎麼輾轉到了衛若蘭手里?本人的看法:后文射圃之時,寶玉結識衛若蘭,因為相見恨晚,將麒麟作為見面禮相贈,衛若蘭便將麒麟佩在腰間。另一種可能:寶玉將麒麟作為賭物,在比試箭術的時候,輸給了衛若蘭。
在書中,寶玉有個“兼職”,他往往義務充當“郵遞員”,無意中牽線搭橋,促成相關人物的姻緣。比如那條茜香羅腰帶,經由他的中轉,襲人和蔣玉菡走到一起,這讓讀者萬萬想不到(不讀判詞的話)。這次也不例外,雄麒麟讓湘云過了手,再由他“轉交”衛若蘭,最終應驗在湘云、若蘭的婚姻上。由此可見,《紅樓夢》并未完全跳脫歷代野史的窠臼,它有繼承、有借鑒,也受到“由小物而遂終身”的才子佳人路線的影響。
寶玉在丟失金麒麟后,自稱“該死”,流露出嚴重自責、自失的心理,為什麼呢?有兩層原因:一、寶玉、湘云兄妹情深。寶玉當初在道觀的賀禮中東挑西揀,好容易選定了這件麒麟,是因為聽說湘云有這麼一個,所以特意留下。此時正好炫耀這件兄妹感情的“證物”,不想卻弄丟了,成了空口白話。二、從伏筆的角度,這麒麟是湘云、若蘭聯姻的信物,后文賈府敗落、寶玉流離失所,也許在某個危急時刻,正是湘云夫妻援救了寶玉,因此這個麒麟非常重要。
湘云醉眠芍藥裀
有趣的是,雖然麒麟與寶玉的姻緣無關,黛玉卻對此耿耿于懷:湘云佩有麒麟,寶玉手頭也有一個,他們會不會出現感情糾纏?好在批書人讀過后文,針對黛玉的擔心,留下一條批語:“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故顰兒謂‘情情’。”
幾個意思?“金玉姻緣”才是小說的情感結局,金麒麟只牽涉湘云、若蘭的婚姻,和你黛玉有什麼關系呢?作者在“金玉”之外,又寫一金麒麟,不過是運用了“間色法”。黛玉竟然被麒麟迷惑,導致猜疑苦惱、無謂煎熬,所以她的情榜考語是“情情”。
黛玉天性“情情”(前一個“情”是動詞),即專情于自己所愛的人,她之所以“為其所惑”,自然是一心癡情、專戀寶玉所致。批語滿是勸慰、開導的語氣,批者分明替她不值。
所謂“間色法”,本是一種繪畫技法,又稱“混色法”,通過顏色的調和,逐漸過渡到主色。嫁接到文學創作,是指描寫主要人物、事件的同時,夾寫一些次要的、性質類似的人物事件,以起到烘托、陪襯的作用,避免文學主脈過于直露而失去含蓄。
書中另有兩處情節涉及“間色法”:二十六回墜兒為蕓、紅私傳手帕,脂批“原非書中正文之人,寫來間色耳”;同回馮紫英赴宴,脂批“是為金閨間色之文”。可見脂批說的“間色”,就是通過次要情節的設置,實現對主要情節的淡化和沖染。
同理,此處“又寫一金麒麟”,是對“金玉姻緣”的主脈進行皴染,看似旁生枝節,引來黛玉不必要的猜忌,卻使得行文間合起伏、異彩迸發,這是作者運用“間色法”達到的文學效果。毫無疑問,金瓔珞、通靈玉才是真正的“金玉”,湘云的金麒麟“異軍突起”,只是陪襯性的過脈,它隱伏了湘云、若蘭的姻緣,含有自身的文學目的。
站在旁觀角度,黛玉真正需要擔心的是金瓔珞,金麒麟就算了,它只是作者用來增設懸念、“迷惑”讀者的一種文學手法。我們很清楚,“因麒麟伏白首雙星”,若是指寶玉、湘云因為一對金麒麟而結合,那就成了“金金聯姻”,書中根本不存在這一概念。
湘云的結局究竟如何?除了上述線索,還要聯系第五回判詞、曲文的描述。
判詞前兩句,“富貴又何為?襁褓之間父母違。”湘云自幼沒了爹娘,在史侯家跟著叔叔、嬸母長大,是個命苦的娃。
后兩句,“展眼吊斜暉,湘江水逝楚云飛。”美好的時光很快逝去,只留下無盡的落寞與惆悵。這兩句與曲文“終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意義相通,“高唐”典出宋玉《高唐賦》,與賦中的“巫山”一詞,都是隱喻男女歡愛。至此一目了然:湘云在某個時期(婚后幾年間)鴛夢驚散,痛失伴侶,只落得形只影單。
曲文說“廝配得才貌仙郎”,這是形容衛若蘭的人品相貌,“準折得幼年時坎坷形狀”,本以為湘云嫁了個好老公,美滿的婚姻足以將幼時的崎嶇一筆勾銷,可惜結局并不如意。“這是塵寰中消長數應當,何必枉悲傷?”勸慰的口氣:這是命中之數,湘云你就不要枉自悲傷了。
許多人認同湘云“早寡”,判詞說“展眼吊斜暉”,“展眼”即迅速,指婚后不久喪偶。“吊斜暉”的主角應該是湘云,由她來憑吊、懷悼。但是問題又來了,回目中明說“白首雙星”,這又是怎麼回事?
先弄清“雙星”的概念。在中國古代,“雙星”主要指牽牛、織女星。傳說牛郎、織女是一對恩愛夫妻,每年七月七日喜鵲架橋,讓他們渡過銀河相會。“雙星”一詞頻頻出現在古人的詩詞中,如唐代杜甫《奉酬薛十二丈判官見贈》:“相如才調逸,銀漢會雙星。”宋代晏幾道《虞美人》:“雙星舊約年年在,笑盡人情改。”元代喬吉《折桂令·七夕贈歌者》:“今夜新涼,臥看雙星。”清代德容《七夕二首》:“雙星何事今宵會,遺我庭前月一鉤。”
如此看來,“雙星”其實意味著夫妻分離。“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的含義是:這對麒麟預伏了湘云、若蘭結為夫妻,但是二人聚少離多,長期分離。
從字面來看,“白首雙星”非常接近“白頭夫妻”,怎能說湘云“早寡”呢?其實,即使在現代,“白頭到老”仍然是對新婚夫妻約定俗成的祝詞,“白首雙星”不必實指湘云夫妻相守到老。
此外,“白首雙星”的出現另有原因。在回目中,“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對應“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千金一笑”引用成典,意在渲染寶玉對晴雯的寵愛。
構建回目必須考慮對仗。“千金一笑”位于首句,那麼次句必然要與其匹配,而“白首雙星”正好與其對榫。在古語中,“白”諧音“百”,那麼“百”對“千”,“雙星”對“一笑”,句式已然對稱。
問題是:作者解決好了對仗,卻忽略了一點,“白首雙星”與湘云的判詞、曲文發生沖突。我們該如何取舍?還是要遵循判詞、曲文的預設。這些判詞、曲文的作用,就是對主要人物的命運提前預演,用來警示寶玉。詞曲作者是警幻仙姑,她主管的太虛幻境則是全書設定的仙界背景。如果警幻的預言竟然與人物命運相左,那就成了笑話,說明作者的整體構思還不夠嚴謹。從這層意義來說,判詞、曲文的可信度明顯更高一籌。
有人質疑:第五回判詞、曲文是作者的初步設計,在后期的創作中,會不會出現意外變化,使得前、后文失去照應呢?首先,這只是一種“猜測”,是否符合創作實情還得另說。其次,就算作者寫到后來,發現偏離了方向,他完全可以比照后文修改判詞、曲文,只需改動十幾、二十來字,對創作者而言再簡單不過。
與判詞、曲文不同,回目無須精確對應通部格局,只需要大致契合本回內容,有時難免出現瑕疵。舉兩個例子,第七回回目“送宮花周瑞嘆英蓮”,其實“嘆英蓮”的人不是周瑞,而是周瑞之妻;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龍禁尉”,獲得“龍禁尉”職銜的人是賈蓉,并不是他的妻子秦可卿。為什麼出現紕漏?原因只有一條:考慮回目上下句的對仗(諸位可自行比照)。
重審此回回目,“千金一笑”略顯夸張,但與本回情節大致對應,“白首雙星”則超出了章回內容,已經接近“提示性脂批”的性質,全書回目僅此一見。它出現的原因上文已作分析:作者在編寫回目時,出于對仗的需要,暫時擬定了這個詞條。與其他稿本不同,“夢稿本”的回目是“撕扇子公子追歡笑,拾麒麟侍兒論陰陽”,更貼近本回內容,只是沒有“千金”、“白首”那樣醒目。
關于湘云的結局,二十二回還有一條脂批:“阿鳳是機心所誤,寶釵是博識所誤,湘云是自愛所誤,襲人是好勝所誤,皆不能跳出莊叟言外,悲亦甚矣。”
鳳姐機心熾盛,四面樹敵,后來吃了大虧,她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寶釵知書達禮,具有停機之德,對寶玉多次勸誡,導致寶玉心生厭離,所以說她是“博識所誤”;襲人“好勝所誤”,則指她暗中排除異己,遭到寶玉懷疑。剩下湘云的“自愛所誤”,前八十回沒有此類描寫,莫非是指她后來因為“自愛”而致夫妻分離?其中包含了什麼緣故?
簡單設想一下。寶玉結交的王孫公子多是簪纓世家,他們的祖輩多因軍功而受封。衛若蘭也不例外,衛家雖然世代襲爵,品秩卻逐代遞降,如果不是嫡長子,還輪不到這種幸運。衛若蘭儀表出眾,心志、才能屬于上品,也許和賈政一樣,不愿依賴祖蔭,想憑借自身努力博取功名。他會作出怎樣的選擇?可能的情形是,與湘云婚后不久,他利用職銜重返軍旅(比照賈珍三品威烈將軍),以武官的身份遠戍邊關,在艱險之地建功立業,以作為進身之階。湘云本可作為家屬隨同前往,由于某些現實原因,她沒有跟隨丈夫駐守邊疆,后來衛若蘭不幸病死異鄉。湘云“展眼吊斜暉”,批者認為她是“自愛所誤”。
當然還有其他結論,比如有人認為湘云婚后早夭,理由是“水逝云飛”、“水涸湘江”呈現隕亡之象。然而,我們結合曲文來看,如果最終湘云早夭,則她的一生悲慘太甚,怎能說“這是塵寰中消長數應當”,未免過于冷酷,況且還補上一句“何必枉悲傷?”就有點幸災樂禍、不近人情了。總之,這不會是作者的原意。
通過種種分析,湘云的經歷、結局昭然顯現,歸根結底一句話,“襁褓中離別雙親,成婚后痛失伴侶”,正如李紈青年喪偶、老年失子,她們的人生稱不上完整。湘云縱使“白首到老”,其孑然慘淡的狀況也足以讓她進入“薄命司”。
我們看到,前八十回只呈現了湘云的青少年時期,她的天然活潑、兒女真情,以及風流蘊籍的才華,已經深深感染了讀者,也充分展現了一個少女美好燦爛的年華。
讓我們記住這一刻吧。
最充分的解讀,最直接的真相。敬請關注《若愚生趣話紅樓夢》!
本文來自:解夢佬,原地址:https://www.jiemenglao.com/suanming/365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