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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每個人的終身大事,現在咱泉州的后生家嫁娶都很自由,可是在以前舊社會,要嫁要娶都得聽父母主意,有時是買賣的。它對于青年男女的迫害很大,不僅使男女雙方失去了自主婚姻、自擇佳偶的權利,而且講聘金、講盤擔的高額結婚費用,也是普通人家所不勝負擔的。更不合理的,還有強迫“沖喜”,強迫做“烈女”等等非人所能忍受的壓迫。由于家庭各方面的實際情況和來自封建社會的壓迫,泉州地區民間的封建婚姻出現了各種不同的形式。記錄如下:
一、童養媳
童養媳城鄉都有,但鄉村多于城市。
過去童養媳之盛,主要是一般勞動人民恐怕兒子將來結婚的費用負擔不起,而先抱小媳婦。但童養媳也有各種不同的情況:有的是于自己的兒子斷奶之后,抱著來接“奶尾”的;有的是還未養出兒子而先抱一個童養媳,象北方的“等郎妹”,人們或以為這樣比較容易招養男兒;有的因兒子在生理有缺陷,如兔唇、眇目,怕日后婚娶困難;有的家庭缺乏勞動力(特別是農家),抱童養媳,亦被視為一種補充勞動力不足的辦法;有的耽心將來娶媳婦難“落家甲”(不受家教)。“青松自小屈”,而所抱童養媳,多數自小受婆婆虐待,男女雙方亦缺乏感情,甚至互不稱意,可是當家長的,卻不管他們感情如何,女到瓜期,男到弱冠,便迫使他們舉行“上頭”儀式(即“合房”)。經濟比較寬裕之家,在合房之前,先遣童養媳暫回娘家,待婚期到來,即以花轎迎娶,行禮如儀。經濟困難之家,往往于農歷“年兜”(大年夜),使男、女雙方同居,或操辦一、二席喜酒酬賓了事。
二、“半招嫁”
“半招嫁”一般為女家主動。女方有女無男,不得已把女兒(不管是親生之女或抱養之女)留在家中招男入婿。這種婚姻是有條件的,雙方在結婚前講好條件,寫成“合約字”,共約將來女家父母,由男方養老送終,財產則由男方繼承,日后生男頭胎歸女方,以女姓為姓。次胎歸男方,以男姓為姓。但男方自己不改姓,不與原生身父母斷絕關系,可以來來去去,兩頭兼顧。
由于是半招嫁,所以結婚時就不再講聘金、盤擔,禮節可以從簡,男方如果窮些,結婚費的一部份或全部可協商由女方負擔或補助。而為了照顧男方的面子問題,女方會答應男方于結婚時用花轎將女的暫娶過門,裝作“體面”,婚后再歸還女家。
這樣婚姻,男方多見獨身漢,或異鄉客人,或年紀大了一些,或家庭窮得娶不起老婆者。
三、“進贅”
進贅是男的“嫁”到女家去的一種婚姻形式。
進贅的主動要求亦出于女家。女家有女無男,招個男的入家結婚,把男的當作兒子,女的當作媳婦看待。雙方事前立下條件,一般是男的要改姓,長居女家,變為女家的兒子。但結婚費用甚至個人結婚衣服大致由女家支付。婚禮的規模通常不大,大抵是草草了事。
進贅還有一種是用于“頂房頭”。好比女方有兄弟三人,而三弟未婚早喪,倒了“房頭”。哥哥為三弟的“香煙”(后嗣)計,特地抱養一女,長大后為她招贅男人,指定頂作死去三弟“房頭”的繼承者,俗稱“頂房頭”。
也有直接招贅男人入家,再為之娶妻而頂“房頭”。
愿意到女方進贅的男人,有的是窮而年紀大一些;有的是淪落在客地的獨身漢;有的是不事勞動生產的“二流子”,心想得到女方的家產。但社會上對這種為結婚而改姓的人,都認為是很不光彩的,笑他“賣大燈(丁)”,因此當時多數人都不愿走這條路。
四、二婚親
“二婚親”是指男的續弦、女的再嫁。這種婚姻一般不象初次結婚那麼講排場。只在結婚之日于男家請一、二席酒菜便算了事。而在婚禮中有著它的特點:第一,女的所坐的轎不再是花轎,而是“黑轎”。而坐轎,既不能在娘家,又不許在原夫家,而是在路中,或媒婆家里坐的。第二,女的在路中坐轎前,再將一雙舊鞋留于路旁,才悄然上轎去。為什麼要留鞋?據說怕死去的丈夫跟她去。留了鞋,可使男鬼見鞋仍在,而他的妻子仍在的意思。第三,女的進了門之后,首先要在門后啟(拜)阿姐,即拜男方死去的前妻,以免她作祟。這些特點都帶著很濃的封建迷信色彩。其中坐“黑轎”也可以說是對再婚婦女歧視的表現。
但還有一種情況,如男的續弦,女方并非寡婦,而是未嫁之女,結婚儀式即不是如此,往往還是“紅燈四轎”,照行婚姻大禮。至于場面大小,視雙方實際力量大小而決定。
五、承孝娶
承孝娶多出于男方,一般是男方在居喪時,因迫于實際情況而不得不在四十九日內結婚。本來居喪結婚于禮不合,而“承孝娶”卻是根據實際情況權宜行事的。這有的是結婚日子擇定且已迫近了,男方突然居喪,一時更改不便而“承孝娶”;有的是家務需要;有的藉以安慰父母新遭喪亡的悲痛。“承孝娶”禮儀又可從簡,避免鋪張浪費。因此,“承孝娶”并不乏其人。
“承孝娶”結婚在婚禮方面的特點,一般不能動鼓樂。或貼紅聯(但也有貼者),新娘進門時,在堂棺木要暫用“紅毯仔”覆蓋,其他禮節一如平常。
六、二九暝中的婚娶
每年的農歷“年兜”(十二月廿九或三十日),是民間婚娶最方便的日子。本來舊式結婚的日子必須請擇日先生嚴格地擇定,選擇對男女雙方及兩家大小均感吉利的日子和時刻來舉行。但有的月令,這種日子不容易多得,而男家又迫著要盡本年內結婚。因此,民間每以“年兜日”是佳時佳節無所禁忌,而在年兜日結婚。故有“廿九瞑中‘南滲’(隨便)扛(抬新娘)”之諺語。
“廿九暝中”的結婚,家貧之人,可以因春節期間客人無多而節約一些開費,但中上人家,仍然可在春節期間如儀進行大排場面活動。
七、嫂就叔
寡嫂下嫁夫弟稱“嫂就叔”。這種婚姻往往不特別舉行婚禮,而只在結婚之日請一些宗親長輩以及地保等人吃一席酒菜作證,俗稱“見證桌”。
在封建社會,“嫂就叔”于法無禁,但一般男女對它都不感興趣,非情勢到不得己之時,很少人喜歡結這麼一條姻緣。
八、婢女出嫁
婢女的結婚完全由主人包辦。主人往往把她當商品賣掉,干脆講要“身價銀”多少,而不講“花包”、“盤擔”。同時對于她的出嫁,也不象嫁女兒一樣備妝奩,一般只買一套“七件桶”送她而已。結婚日子“上頭”,不能在大廳上,而是要在廚房或草間里舉行。花轎不許從大門出入,而是從后門悄然而去。這些情況充分說明在封建社會婢女是沒有地位的,不被作為人來看待,即使結婚大禮也受到社會的歧視。
九、納婢為室
納婢為室(不管是繼室或側室),是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家庭之事。由于婢女在封建社會沒有地位,所以納婢一般是沒有特別舉行婚禮的,有時也辦幾席酒請請親戚朋友。
十、指腹為婚
通常見于老世交或姑表姨表之家。老世交篤于友誼,姑姨表要親上加親,所以當甲乙兩方之妻懷孕,雙方指腹約定,生男生女互相婚配(均生男成兄弟;均生女為姐妹)。這種完全出于雙方家長的感情而締結的婚姻,除少數人因人事變動或有悔婚,一般都如約履行。
十一、寄房
“寄房”發生于擇日要迎娶,而男的卻因路遠或其他事故,趕不及婚期,但又不得改期,只好按原定時日將女的迎娶過門。花轎扛到男家,沒有新郎去接新人出轎,乃由送嫁娘拿只雄雞到新人轎前,以雄雞象征新郎,接入讓新娘獨居洞房中,以待未可知的雙宿日的到來。
十二、沖喜
“沖喜”往往發生于訂婚后,男的身患重病,醫治不見效,其家中親人為他求神拜佛,問神童巫女,如神棍巫婆說要將新人迎來沖喜,病即可痊。由于男方家長妄信神語,就不惜浪費金錢熱熱鬧鬧地辦起婚娶大事了。但往往在喜事百忙中,顧不得病人的醫藥,因此,病人非但不因新人沖喜而康復,反而使患者病情轉劇,加速其死期,終使喜事變成喪事。
十三、娶木主
娶木主有三種方式:
(甲)已訂婚了,女的死去,男的雖另行聘娶,但在迎娶前一天,要用花轎去抬未婚而死的木主。木主穿戴死者的衣服、頭巾、用芋魁為頭,插上首飾和花朵,帶上手鐲,一如生人的模樣,放在新人的床架上,然后迎娶活新人。新人進洞房,還須在洞房的門后行一個啟(拜)阿姐的禮。送嫁娘念道:“啟阿姐,心歡喜,桃花來接李……”
(乙)女的未曾訂婚而死,她父母亦為她找個配偶,然后將個婢女打扮新娘抱木主去嫁。為什麼要娶木主?因免聘金彩禮,又可獲豐富妝奩,而同樣討個老婆(即那個抱木主來嫁的婢女)。
(丙)有男女俱幼殤,兩家父母,各欲為子女作匹配,使之男有家、女有室。男家以花轎迎女家木主;女家也認男家的殤者為女婿。此種婚事的構成,大概都是原有舊姻親或深交的朋友交系,通過中間者的介紹而結聯為冥婚。
十四、“娶烈女”
娶烈女系訂婚后男的死亡,女的迫于貞操禮教,不敢違越而改嫁,男家就把她迎娶入門。烈女照例穿戴新人衣冠、坐花轎、有的地方由紳土迎接她。到烈女房后,即卸喜服,穿孝服(白衣服),烈女和全家要哭泣一番。在清朝時代,烈女一入夫家,是關在房內,不能步出房外,門窗緊閉,天窗遮蓋,專門用一婦女送飯菜來給她吃,及替她做雜務,其他人不得接近她,象重要犯人坐牢一樣凄苦度一生。到了民國時代,烈女可以步出房門,與家中親人接近談話。
清朝末葉至解放前泉州的嫁娶禮數是怎樣的呢?封建社會,男女配偶,不由其本人自主,而聽憑于父母之命。常言“男婚女嫁”,男稱受室,女稱于歸,男女婚嫁之事,概由家長主辦。婚姻禮節,在昔泉俗遺留,由于縉紳耆宿之家每守法于禮經,具有與禮未盡符的,亦必求其有所依據。于是婚姻之禮既繁,而奢靡之弊遂生。鋪張浪費,相習成風;踵事增華,互為競尚。富裕之家,因婚事而耗巨資,固可無傷;中等以下之家,因應付無力,而負債終身。甚或有因禮節偶疏,男女兩家發生齟齬,“親家變冤家”;細故隱伏,夫婦不相諒解,“佳偶成怨偶”。有新婦入門,而翁姑不滿者;有結縭未久,而夫妻反目者。舊制男女婚姻問題,從婚禮產生之后果,弊害滋多,不勝枚舉。
婚姻大事,古有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六項。納采:由男家具備禮物,遣人(一般用媒妁)前至女家,納其采擇之禮,意在征求女家允許其婚娶之期。問名:以男家主婚人名義具書至女家問女之名,女家復書具女之出生年月以告。納吉:意謂歸卜于廟得吉兆,使復于女家,表示婚姻之事已定(后來此節刪去)。納徵后改稱為納幣,乃系擇日具書,備送禮物、章服等于女家,女家受物復書,回送禮物,如納采之儀,俗稱過定。請期:仍系擇吉具書備禮物告女家,女家受禮復書,其儀如納幣。親迎:婿(即新郎)服禮服,率儀仗從婦輿(花轎)至女家,奠雁畢,乘馬先竣于門,婦至,降輿,婿引導入室,行交拜合巹禮(此禮泉俗鮮用,一般俱用采輿迎婦)。
古時六禮,歷久相承,間亦有所變更,或名實不符,或先后互異。例如納采問名,本屬一使所行之事,后并合于納采;又如納吉則并于納徵,久之,連納吉一項,亦徒存其名。然婚禮之事,卻不因六禮之中有所刪略而減其繁雜、節其浪費。民十以后,雖有所謂新式結婚俗稱文明結婚,其初則視古禮,稍減繁冗。然積習未除,靡費仍大,甚有新舊兼用,所費更大于純用舊禮,則其風更下矣。
一、婚姻過程
(一)議婚 議婚是由父母主張、媒妁說合。泉俗原有專以作媒為職業的(因親戚友朋關系,為男女雙方撮合,則屬例外),俗稱媒人,大多為女性。議婚開始,憑媒人先提女子年庚,俗稱生月,用紅紙條寫坤造某年月日時某人第幾女等字樣,交與男家;男家接此年庚,即壓在其家供奉菩薩或祖先香爐下,須保持連續三天,全家人口平安、禽畜無恙、家用瓷器無撞破等事,謂之三日圓。這一關過后,才進行調查門風女德,認為可以了,乃如式寫男子年庚,亦稱世系,開頭寫乾造,余同樣照填,仍憑媒交與女家,同樣候三日圓,再進行調查男家世系人品,認為可以了,可算雙方將近成議。男家即央托嬸姆,或逕由直系女性尊親,到女家觀看其女子體格面貌,有無殘缺諸嫌;有更認真的,則多方逗引其簡單談話,或發問使之回答,以勘察有無口吃、聲啞。甚至有拉其手驗其掌中有無貫連橫紋(即斷掌)等缺點,謂之粗看,粗看不合意,即作罷論。然亦有于三日圓之外,將女方年庚,問之算命,詢之卜卦,求之菩薩。卜卦抽簽,倘使從諸種迷信方面,有一不洽,則議亦難成,男女年庚須由原媒各予退回。如認為合適,兩家同意,乃約定吉日,舉行訂盟。
(二)訂盟 訂盟俗叫帶手指。是日男家應備戒指兩個,義取成雙,一為金質、一為銀質。富厚之家,則皆金質,或鑲珠、玉、金剛石等。兩戒指各扎紅絲線,并備衣彩大紅包(數十元至數百元不等),另備各房頭份小衣彩若干包。禮物則糕餅果品等多種多樣,昔僅兩擔,后來增至一二十擔至數十擔,俗稱“面前”,隨同男家帶手指人前往。男家直系親屬祖母、親母或叔伯母,以及諸姑姊妹均可作為帶手指人,但其中除直系親屬外,要選擇有福命的,必有兩人同去,方符成雙之義。兩人俱乘輿附以隨從前往女家,女家長輩兩人(人選如男家),前至門內迎接延進廳堂坐定,主人送茶訖,媒人等引女子出,相見時再詳細觀看,認為無錯,兩人各取出戒指戴于女子指間,并付以衣彩。女受后跪拜答謝,返入閨房。至此婚事遂告定著。但在舉行這一禮節時,亦有發生突然變卦之事,如發現不合之處,則手指不給戴,茶亦不喝(當送茶之時,未見過女子,只捧杯而不沾辱),立時辭別。此種侮辱女方,雖屬鮮見,但亦有其事。
手指戴畢,主人揖客喝茶,客離座,主人送客上輿。隨后即將備辦各色禮物,加上芋頭、姜母、雙連巾等(俗稱衣食)送往男家,視其送來若干擔,作為準則,但須增加,不能減少。男女兩家各將所收禮物,分贈親友,以示報知。自訂盟以后,兩家即有禮貼往來,蓋在迎娶前的期間,每逢年節,必須互送禮物。例如女家必須于端午送給男家香料、紈扇、果品等;男家于過年必須送豚肩、美酒、面線、粽、年糕、果品等。兩家往返皆須隨具紅貼,以表禮意。各次行禮,亦皆有貼式。至成婚則互換乾坤婚書。
(三)納采 男家擇吉日,具柬貼、納禮物于女家,重要品物,諸如手鐲、彩儀、鮮花、罐酒、喜包、糖果都須齊備,名曰戴鑧(手鐲)。婚期將屆,復具柬貼、納禮物于女家,彩花(俗稱熟花)、圓餅、緞匹、聘儀齊備,名曰送花。婚期前五日或三日具婚書、吉課(擇吉日迎娶及男冠女笄時刻俗稱日頭)、冠服、裙襖、玉帶、霞帔、羊、豕諸儀,送至女家,名日轎前盤,又名插定,俗稱花包,即古禮中之納采。問名亦并合在納采之內。送花即同于古禮之納徵,納徵之前尚有納吉之禮,大抵都從略,或附于納采之際。婚禮過程自訂盟之后、迎娶之前,舉行戴鑧、送花、轎前盤三次禮節,舊俗稱為行大禮。三次行儀,只有縉紳巨富之家行之,普通之家,則僅用納采(即戴鑧)、轎前盤兩次。至于中下之家,則皆歸并于轎前盤,俗叫花疊盤。
納采禮物,除上述手鐲之禮品外,其中喜包、鮮花為最重要,其數量亦最多。富裕之家重視排場,喜包、鮮花,備辦自多,不須女家事先顧問;惟中下之家,則常斟酌計量,女方為恐不敷分送,往往通過媒人示意要若干,甚至于事前明講數目,有如交易之議價,此欲多彼欲少,兩親之間,因花包爭執而發生意見者有之。蓋女家送花包于親友,至其女出閣前受饋贈者,須備送添妝禮物或以幣儀,俗稱送路。嫁女者受送路,可豐富其陪嫁之妝奩,故定期納采之前有此爭議也。
喜包大者重約壹斤,小者亦十多兩,其形約如六寸直徑之圓盤,厚寸許,用白面粉制皮,以白糖、花生、肥肉、冬瓜搏為餡。在昔僅百二十個或百六十個,即可將事;后來漸增至四五百個乃至千數百個。包面于正中各蓋雙喜圓印,分疊若干墭上面各有幾個用軟面搓條堆飾彩花、紅花的包頭。最特別而精制的包頭有二:一包面堆一乾字,上插面塑蕭史騎麒麟;一堆坤字,上插弄玉跨鳳,分放在最前兩墭,每墭兩人抬,導以鼓吹,連同執帖人奉帖送至女家。女家收起乾字,回去坤字。另有四個各堆四字吉語,女家收“一結松蘿”、“兩姓合婚”兩個,回去“百齡偕老”、“千枝傳世”兩個。女家收的各物均須酌留若干壓墭,另行備辦許多禮物回禮,當天排列若干墭,加上大竹籠盛通棗若干挑,回送男家。回禮以通棗為主要,通棗是用老稿以生油浮熬,內空外大,狀如籃球,外蘸糖粘蓼花米,故回送時不能裝入墭,而盛以大竹籠。通棗數量略減于喜包數量之半,緣男家分送親友,每份至多兩顆而已。后來以此物大而無用,改用雞蛋糕或禮餅,通棗即歸淘汰。納采之物,兩家所收禮物分贈親友,男家分通棗、糖果,女家分喜包、鮮花、糖果。如納采合轎前盤舉行,則女家兼分豬羊肉、面線等。
(四)轎前盤 轎前盤于娶期之前行之,有先七日者曰七日盤,先五日者曰五日盤,先三日者曰三日盤。此禮之行,主要為盤,盤有十二個,各分其六為一擔,例須用一男子肩挑,隨同各墭禮品送往女家。盤內置魚、雞、蛙、蟳、茶葉、糖、豬筋、豚蹄、豬肚、香、燭、檳榔等。另有盤頭簪、裙襖等服式(供新人嫁時穿著),則分別排入墭中。其次為現金齏送禮儀:①聘儀。聘儀多寡無定額,有數十元者,有百元以上者,有一二千元者,有用金銀錠者,但淡薄之家至少亦須數十元至百余元。聘儀從豐者當系出于中等以上富厚之家,女家亦原封璧回。②六禮(與前述納采等六禮不同)即書儀、日儀、被帳儀、針線儀、花粉儀、盤儀等。如女家有隨嫁婢,別另具婢儀。六禮酌收,婢儀或收或璧均可。
轎前盤,系舊禮納吉納徵并合舉行之禮,如系花疊盤,則是連納采禮亦合在一起。禮品則全豬全羊(有的雙豬雙羊)、鮮花、熟花、喜包、面線,分為若干墭,合轎前盤應備的禮品若干墭,并盤擔,一齊送上女家;女家則于禮物送到時將各墭擔列置于廳事內外,豐盛的延至天井、門外,然后于其祖先之前,上香點燭,由送嫁娘念四句(方言而有諧韻的吉祥語)。收盤中禮物,須各留其半,如貧寒家素嫁女時不用鼓吹(不用鼓吹的極少),則不得收蛙。若預按不請子婿,則不收雞;至于喜包、鮮花則留若干壓沒有墭。豬羊的收法,更為特別,系將全豬和羊劈為兩半,全部肉連骨都切起,僅保留肚邊皮一條與前后腳連,計四腳,與酌留若干之面線一并回去。
女家收訖各物,即備具各物回禮(如花疊盤,則照花包時應備各物回答),冠履巾帶等物須齊備,富厚者則制全副禮服,為新郎服用。在此等婚禮往復,男女兩家花費甚多,而抬墭、挑盤、媒人、送嫁、大禮、小禮、代圓(婚前男女家各有搓圓,一般不煮給行使往來之人食用,以錢幣代之)、代食、荷包、插花等等,名目繁多,且有幾項為媒人、送嫁特有權利要取雙份者。轎前盤男女兩家各將所收禮物,分送親友,受送者必備禮物或賀儀,于男家為賀娶,于女家為添妝。從轎前盤起至會親之翌日止,一般約半個月,親朋蒞止,女眷尤多,兩家繁忙,耗財費時,概可想見。
在轎前盤之前尚有一項重要禮節,即“請鞋樣”。女家為要表示尊敬男家親眷屬,預備子婿鞋靴而外,對男家的父母兄弟姊妹洎諸伯叔母等,都須備具新鞋各一雙,于迎妝奩時排在嫁妝墭內,送給有關的諸親屬。因此必須于事前向男家請取各人足之大小分寸,逐一開列交給來使,女家接到鞋樣,選購必求上品,定制必求精美,分寸必求不差,以達適足又美觀。前往男家請鞋樣,大都為媒人,此行可獲得頗厚的賞封——紅包。
(五)迎嫁妝 妝奩俗稱嫁妝,女家于嫁女前一日,奩豐者或前兩日,必先送嫁妝于男家,嫁妝如金銀首飾、衣裳布疋、燭臺燈火、枕箱皮帳、冠巾鞋襪、銅錫器皿、瓷漆盂盤、珠玉珍玩、梳妝鏡臺、文房四寶、洗滌用具,許許多多,分排若干墭,編列號次,每墭兩人抬,有燭臺者在前,余依次而行,紅甲吹為前導,富厚之家,則將帳前所有金鉤玉墜等貴重飾物,張開帳楣,懸掛增耀,用兩人撐起前行。妝奩每墭各有紅紙清單,另列總單,豐厚者則分門別類登記裝訂成本,曰妝奩簿。各墭行列,連接甚長,最后一人挑七件桶,一人執送妝奩單或簿,甚有加送全廳面、房內紅者,較為罕見。嫁妝抬至男家,男家必于大門門限內,置一火爐,逐墭須抬過火爐,由送嫁念四句。此時男家有執事多人,一邊驗收,一邊招待抬墭執帖人等,請煙茶,吃甜圓(有的用代金);鄉村則辦筵款接,謂之請客仔。然后逐墭分發大禮、小禮,禮數必須比轎前盤女家所發之額略為增加,其中執帖賞封加多;撐帳前、挑七件桶,則大小禮俱加倍。嫁妝點收既畢,即回帖交原執帖人回送女家。
這對送嫁娘即將衣箱的鎖匙送交男家主婦,送時須念四句,但須給送嫁一封鎖匙禮。男家主婦有的相信當送嫁的有法術,她能操縱“緣分”(即男女相愛的情感),鎖匙禮往往從豐。
繁忙稍定,姻戚堂親,開始看嫁妝,大抵重點看一部分,如開箱看細軟,啟篋看飾物,房內看帳前等。
迎嫁妝在舊式婚禮過程中是一項繁劇而熱鬧的事。但在反動統治時期盜匪充斥,城市近郊,明火劫攻,時有發生,嫁女之家,雖有妝奩,不敢顯露,衣箱細軟,裝入麻袋,秘密挑運;金器首飾,事先暗遞,其他諸物則用斗籃挑往,有時趁早乘黑,分次進行,有如商人走私,惟恐被人窺見。無論嫁妝多寡,總是暗里輸送,不敢公開陳列,迎嫁妝之事遂成罕見
。
(六)嫁娶 通常婚姻禮節,兩家先忙碌于嫁妝迎送與領受,繼之便是男家辦理娶婦諸務,女家辦理嫁女事宜。其中男以冠禮,女以笄禮為最重要。在舉行冠笄禮的前夕,送嫁必須到男女家為冠笄者檢出冠笄時要穿的衣服(上頭衣裳),件件為之帶小鉛片,意謂男女成婚后永遠有緣,愛情將是牢固的,這一特殊節目,舊式婚姻極為重視,其愚昧至可笑也。
1、冠禮
古時男子冠禮,至清末已廢,在泉州郡治亦只僅存禮意。所謂冠禮,即當事者將為子授室,卜日加冠之禮,俗名“上頭”。通常先期預告宗親族人之尊長,通知擇某日舉行。舉行日子都在迎娶當天之早晨,時刻由擇日師擇定。但遲晚也不會越過黎明前后,一般在卯時。在舉行之時要備齊如下諸物:
①米篩(上用紅色寫雙喜);②竹制小椅子(為冠者墊足之用)、紅棗燈一對;③喪車喜車(紙制的);④鉛米;⑤蘆刺;⑥生豬肉一片(恐上頭時有生肖屬寅的在旁,故用肉以祭虎)、紅圓二粒、白圓二粒、制錢四文、圓一碗、雞蛋一碗(兩個)、紅箸一雙、畚斗(內壓紙金二百)、木梳竹篦各一、生火的火爐一個。
舉行之時,先在廳堂當中,設交椅、幾案,陳梳、篦于案上,交椅之前,置竹制小椅,火爐則置于案前。屆時冠者入席,端坐,雙足踏在小椅之上,由預先請族中之幼者執梳,櫛發三下,送嫁在旁念四句,另一人到案前舉帽子為之戴上,冠者起立,至祖龕前拜祖畢,執事人設父母二座于堂中,父母受冠者四拜,冠者以次見伯叔父母及宗人之尊屬,行兩拜禮,復以次兩拜兄嫂姑姊,俱答拜,弟妹則拜見冠者,冠者亦答拜。冠禮畢,冠者隨即到外祖家拜公,外祖父母在,則行拜如拜父母之儀;拜舅父母亦如之。鄉村于冠禮時設宴請鄉老陪飲,城市從略,僅食圓而已。
迎娶吉時將屆,即有彩旗、紅甲吹、花轎到門前壓斗(用特制髹紅的米斗,內插厘戥、尺、飯匙等物),將斗放在花轎內,其取義如何未考,大約不能以空轎抬至女家耳。同時男家寫一紅紙封條,上書其祖上官銜及年月日。另備一條給女家書女家祖上銜頭,待新人上轎,一并加封于轎門。壓斗畢,于是彩旗鼓吹(有官職的加上大牌執事)儀仗迎花轎至女家門前,候待新人上轎。
2、笄禮
女笄母為主,擇親姻有福德(好命)婦人為賓,嬸姆中有被認為有福德者亦可。舉行笄禮時間,古禮亦系黎明時,后乃在男家花轎到門行之,謂之對轎梳妝,也就是上頭。上頭應備各物與男冠同,惟增加面線、白飯各一碗。先設椅案于廳中,陳背子(霞帔)、鏡、梳于案上,用盤承冠笄,以執事捧之。花轎到門,送嫁娘引女至廳中,梳櫛畢,賓為之加冠笄,送嫁娘為之服背子,賓為之結縭(俗稱穿肚裙)。肚裙以紅布制成,略如袋子,內貯皂筴、鐵采尾、泥孩兒、豬肉片等計十八項,有不延賓者,以女母親結之。女父于祖先前上香只告,四拜,送嫁娘引女隨后四拜。設二座于堂中,女父母受女四拜,父母各命誡(訓話)之。以次見伯叔父母兄弟姑姊畢,女父以帕(俗叫烏巾)蒙其首,送嫁娘導女上轎,封轎門,女手執一扇,坐定,父(無父者用家長)以酒噴轎角,夫甫抬轎。將起行時,女即將扇子從轎邊丟下,謂之放心扇。女家拾扇后,急將大門緊閉,意謂使其女死心在夫家,不會常起回娘家之念。當女在父母命誡時,即放聲而哭,沿途仍未止,有謂臨嫁不哭,外家必敗,不知何據?
沿途花轎前導的為彩旗紅甲吹(男女家各一陣),男女家名姓燈各一對(男前女后)、宮燈(俗叫轎前燈)一對接連女家名姓燈,又有火爐(大如中號鍋子,淺底,生鐵鑄成,以油漆木架承之,木架周沿的厚度約四五寸闊。以制錢一二千文串紅繩,環繞爐的周圍,富厚者加繞白銀,煮礬砌疊于制錢之外圍)上復瓦片兩塊,各書紅字雙喜,則抬在花轎之前。梳箱一只、大鏡(銅制古鏡)一面,放在墭內,則抬在花轎之后。宮燈、火爐、梳箱、大鏡俱系普通所不能缺的。
3、迎娶進門諸禮節
①踢轎門 花轎到男家,鼓吹大奏,鞭炮連放,送嫁娘忙備火爐(小爐),爐上置生豬肉一片并青稿蘆刺,撒食鹽、白米、鉛粒于熱炭上,爐放置在新人進入洞房必經之處,送嫁一手捧米篩,一手握鉛米,引新郎倒步至轎前,背向轎門,倒踢一下,踢時要使勁,新人在轎內亦須使力還踢一下。據說男踢要用力,將使乾綱振作(不致懼內);女方回踢要用力,將使坤道樹立(要求平等,表示不弱)。這一往一來,以腳還腳的姿勢,男女雙方,當然各有其幕后人為之指導。不然,青年男女,豈能知此?然風俗如斯,殊屬可笑。
②請出轎 男家于迎娶前,必先選請一男孩,最好是生肖屬龍者,如無屬龍的,其他生肖亦可。但寅年出生的則無資格,因為寅屬虎,新人將進門,怎可用虎來請她出轎呢?選請的大多是親屬中的平輩或下輩,當新郎踢過轎門,送嫁即引童孩至距前三、五步,作一長揖,禮畢退。
③牽新人 男家主婦,于擇吉迎娶有期,預請親屬中有福命的長輩(嬸姆或朋眷),屆期蒞男家,候請出轎后,奏喜樂三通鼓吹,由送嫁引福命婦至轎前,啟轎門,手牽新人出轎,送嫁一手捧米篩,一手握鉛米,將米篩遮新人頭部面部,邊念四句,邊撒鉛米,同牽者擁新人慢步跨火爐,進入洞房。
④行相見禮 舊式男女婚姻,到了新人進入洞房的剎那時刻中,往往是今日喜相逢,舊時不相識,此時既要行相見禮,宜乎大家可以廝看一番,可是烏巾還罩頭蒙面,掌握著神秘的送嫁娘,不讓他們貿然一見,怕會相沖,便立即拉他倆各向后轉,然后拉這一對小夫妻兩背相靠攏,兩頭的后邊略相碰,送嫁即念道:“背脊靠背脊,錢銀堆半壁”,“頭后抵頭后(泉音“后”讀為[ao]),吃到老、老、老(泉音“老”讀為[lao],第一字應讀得重一些)。”前者資本主義的念頭充分突出,初婚的青年男女思想純潔,可能滿不在乎;后者是百年偕老的預祝,大概也是他們的心所愿的。倚背之后,送嫁拉著他倆轉身,這時假如他們不怕羞的話,就可以盡情諦視,各自端詳一番,但是烏巾遮著面,障礙物還未撤除。接著送嫁即延請兩人分左右坐在床沿,隨由送嫁倒兩杯調糖的茶送上,男女各啜一口,然后交換又各啜一口,送嫁指導男女交換飾物戒指,各自帶上,相見禮畢。
⑤拜天地 當新人進洞房時,喜家執事人等,即在廳事前,搭起香案,墊以長凳,陳列齋果。新郎、新人相見后,外面三通鼓吹又作,送嫁導新郎、新人至香案左邊,雙雙作三跪九叩禮。
⑥挑烏巾 拜天地后回洞房,送嫁請新人站在床前右邊,請新郎站在床前左邊,從斗里取起厘戥授新郎,把新人披在鳳冠而垂下的烏巾揭起,納入斗內。
⑦合巹交杯 合巹交杯,俗稱食房內桌,房內桌的肴饌,有規定的碗額,其中海參、筋、雞、糕、包、四果,絕對不可缺少。挑烏巾的禮節完成,送嫁、媒人,或特定可以進入新房的女傭,即將肴饌陳列,延請牽新人和請出轎的作陪。送嫁娘斟酒,給新郎、新人舉杯交飲,如相見啜茶之儀。送嫁每碗必念一次四句,并代新人逐碗夾一份,新郎及牽新人和請出轎的略吃一些應禮,筵終,送嫁即將代新人所夾的一份帶去受用。
⑧轎后點心送入洞房 合巹交杯成禮之后,新人進門諸禮節已告一段落。當天新人老是伏在房內,不與外人接見,恐犯禁忌,致使夫婦無緣。自進門到會親前幾天的點心和三餐,都由娘家專人送進房里,讓他倆夫妻同吃共餐。開始,女家于其女上花轎后,即備具精美小食,遣人隨后送去,叫做轎后點心。等到合巹筵撤,轎后點心便送入新房,送嫁娘定必招呼新郎與新人同享這首次的滋味,往后每日的餐點,大概都要請新郎去伴食。
二、成親后的禮俗
(一)廟見 婚娶成親的翌日,新郎陪同新婦于黎明穿著禮服(女鳳冠裙襖,男禮服)出洞房上廳堂,喜樂(大吹)大作,送嫁娘為前導,拜叩祖先,與親屬相見,謂之廟見,俗叫啟(啟一解為跪,泉語拜叫啟)公、相見。“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拜公、相見,實沿古禮,唐時已有此詠,起源當屬更早。相見時一一由送嫁呼請,先請舅(即翁),次請姑,以下尊親屬平輩依次請入相見。相見時各先以背相倚,然后轉向正面,一如新郎、新婦初見之儀式。舅姑俱見畢,即設兩座位,延他們上座,新婦行四拜禮,奉茶奉糖果,依其夫之稱謂請翁喝茶吃糖。新婦以荷包奉翁,翁授衣彩;新婦以金質或銀質花針扎花為姑簪髻上,姑授戒指。然后依次會見尊親屬及平輩親屬。奉茶時送嫁捧茶盤念四句,接杯時各人還須掏出若干小洋放入茶盤,名為茶禮,此筆收入媒人、送嫁分肥。
在“啟公”之后、“相見”之前,假如婚家廳里有供奉菩薩,送嫁又須引新人到神龕前,導演一幕啟(拜)觀音和啟土地。她——送嫁念道:“啟觀音,官人(新郎)娘子(新人)通同心”,“啟土地,官人娘子吃百貳”,邊念四句,便扶新人作拜揖姿勢。
(二)謝親 娶婦翌日,天未亮時,主婚人或家長,具紅貼,中貼書“謝忱”紅條。另具書姓名正柬,并紅封禮銀(二元或四元不等),乘輿到女家,例不叩門,內亦不作接待,下輿至門前將柬帖銀封,從門的縫隙處塞人,女家如門無縫隙,須先時虛掩其門以待。柬禮納入,乃從地上拾起,這種謝忱禮節,必須無聲無息,暗里投送,不知有何取義。
(三)探娶 婚娶之家,于轎前盤后,印備書明“某月某日為某男授室,翌日命同新婦拜茶,敢屈賜駕光臨”等字樣的喜帖分送諸親友。受送的親友(有的沒有發出喜帖,收到轎前盤禮物亦能知道娶親的日子),除用禮物或賀儀送去祝賀外,當于拜茶的那天前至賀喜,叫做“探娶”。新婦廟見甫畢,探娶的賓客已接踵而至,大吹迎客,登堂向張掛的喜幛(紅緞上有金色兩喜字相連)前作兩拜,新郎陪拜,又相對一拜,起各作一揖。主婚人或家長,站立一旁,賀者又與之作一揖,若逢貴賓或前輩,則主婚人陪拜,并命送嫁引新人出為拜茶,新人捧茶、捧甜致敬行禮,送嫁掀起鳳冠珠簾(清代新郎有舉貢功名者,其新人所戴之冠垂下的是五條串珠,普通則為編織的珠簾),請客看新人,新人揖退,主人送客,吹樂伴奏。
后來富裕之家,踵事增華,探娶親友于拜喜之后,即留住設宴,每湊上十人八人,便即開筵,叫做流水掉,常在一個上午的探娶時內開筵至二三十席之多。親友送來賀儀禮物,或收或璧(退回)應回領片,并發給來人小禮,謂之敬使。
(四)送點心 女家于嫁女之翌日,在送正餐之前,須先送一次小食,叫做房內點心,同時備具更多的小食,伴著房內點心送與男家。小食樣式除與房內點心相同的肉羹為主要而外,又有蓮子粥,并碗糕、煎棗等。男家收到點心,即分發親屬受用,以至執事人等,都可享受。在探娶送禮的緊忙中,來了這一插曲,大家都叫做“吃新人點心”。
(五)宴客、鬧新房 婚娶的第二日,整天酬應繁忙,入晚則排設筵席,大宴賓客。酒筵初開,鞭炮燃放,籠吹伴奏,賓客依次入席,酒方初巡,送嫁延新郎新娘向客致禮,觥籌交錯,賓主盡歡,最后上四果湯,送嫁站在席前念四句,肴饌既畢,樂作,嘉賓離席,這時主婚人在喜樂聲中送客回歸,其中有部分仍留未散的,則準備看新人。看新人連帶就是鬧房。鬧房開端的禮節,由賓客中推一人把張在床帳里的紅棗燈點上,叫做“添丁”。添丁后送嫁扶新人同新郎站立房中,客環坐周圍,有時人多容納不了,則轉移到喜堂里,讓客人們大鬧一番。鬧房節目多種多樣,詼諧浪謔,無所禁忌,常至更深未已。
(六)新婚第三日的幾種禮節
1、新人下廚房——俗稱“落灶腳”,這天新人梳洗畢,穿著鳳冠裙襖,由媒人、送嫁導新人落灶腳(新郎須陪同前往)。這幕具有戲劇性的演出,親屬女性等都愛來參觀,小姑小叔,更感興趣。新人到廚房,首先啟(拜)灶君,次啟(拜)井神。接下去,①拉灶空;②摸箸籠;③摸笊籬;④掏米飼雞仔——送嫁代呼喌!喌!喌!(呼雞聲);⑤攪洗米水(泉語叫拉奔)——送嫁代呼贏!贏!贏!(呼豬聲)。這幾幕趣劇當中,惟有摸箸籠一幕最為難演,原來小姑小叔或親屬中的男女,往往事先把箸籠懸得很高,但禮之所在,非摸不可。那些好事的,便叫新郎搬凳子給新人墊足,令新郎扶新人踏上凳子,如舉手還不能觸及箸籠,必由新郎幫助她做到這一動作,弄得新人羞得不敢抬頭,大家則哄然大笑。“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古已有之,原無足異;但泉俗新人下廚,不是“作羹湯”,而是演趣劇。下廚各個動作,送嫁都須念四句,其中每一項目都有令人發笑的句子。
2、上廳桌 上廳桌,是為新婦上廳堂赴喜宴而設的,開宴時間,排在中午,牽新人的女賓為當然陪客,余則為外戚或內親平輩的女眷,寡婦沒有參加的權利,座設八位至十位,單數不行。肴饌:海參、筋不可缺。開筵時,奏樂(大吹),送嫁引新人入廳堂,捧新人坐首位,牽新人的坐對陪,余依次坐,上肴送嫁念四句,新人略舉箸應禮。肴四上,新人虛應故事吃過四碗。隨即端米粉湯和四果湯,請新人起位。送嫁引新人退,回洞房。然后延請婦姑就新人之席位,由送嫁掖其坐下,坐下時須使力加速度,叫做“婦姑擋位”。擋位的意義,可能是顯示當婆婆的威風,擋得越有力,以后做婆婆越起色。但有的為姑的本性慈和,總不會因此一擋而轉成惡姑吧!擋位禮畢,肴饌上席,賓客盡情吃喝,送嫁照例每簋撈一份,為體己的應有收益。
3、叫呱呱 女出嫁三日,女家打發人前往男家換花之前,必將茶擔提前送到男家,這時送嫁跟著花擔進門,手抱一小袋,袋內裝滿新人制上頭衣服剩下的碎布,并芋頭兩個,送嫁抱著小袋,如抱嬰兒狀,不斷地發出呱!呱!呱!的聲音(嬰兒初生墜地時的啼聲),大踏步地走進新房去。俗叫“哮荷啊”(泉語啼含為哮。荷啊按系呱呱的諧音)。
4、換花 換花也是婚娶第三日重要節目之一,女家大約于男家食上廳桌后,以新人的幼弟或侄輩兩人(俗稱阿舅仔),具備紅帖,一呈送主婚人,一呈送新郎,連同生花、禮品,兩人合乘一輿到男家,先上喜堂拜喜,由男一人作導,坐下,雞蛋、四果、香茶先后遞送畢,由送嫁導引拜見姻翁母,然后至新房,叩見姊妹、姊夫。回時,姻翁母及新夫婦,俱贈以衣彩,另具紅封銀禮(數目不等),名曰壓花籃,隨同女家送餪房禮物,男家回禮時一并送去。“阿舅仔三日來換花,喝茶配冬瓜”(蜜餞品種之一),為泉人最流行之諺語,故換花成為重要禮節之一。
5、古禮女嫁三日送食謂之餪房,其實女子于花轎出門即有轎后點心,其后每正餐也均由外家備送,延至七日或者超過,則送食早已不是始于三日矣。餪房的禮物繁多,除織筐、繡夾及女紅諸用具外,多為食物。
6、送燈 男家收女家三日餪房禮物,應于當天備辦回禮,禮物中主要的是特制的糕果兩大圈(糕果各厚五六寸,面積大如蒸籠,上面印紅朱雙喜),并各色餅餌,合女家于嫁女時的名姓燈,撤下送回,并以彩旗紅甲吹迎至女家,叫做送燈。
7、探房 探房是嫁娶第三日一場莊嚴而重要的禮節。先是男家于迎娶的當天或翌日,通過媒人或送嫁到女家徵詢其母舅姓名,及直系尊親屬及兄弟洎旁系尊親屬兄弟等名號,開列名單,同時示知探房人數,男家即按照名單繕具請帖,裝入帖匣交由媒人送嫁帶呈女家,其帖一般都趕于探房前一天送達。
男家得知女家將有若干人來探房,即于是日下午約在未末申初按照探房人數,打發肩輿(每輿三人抬,下輩用二人抬)前至女家。女家親屬隨即衣冠乘輿到男家,次序母舅最前,次則女的父親(有祖父則祖父列第二),以下少長為序,至多十六人,至少八人。先時具名帖(每人一帖)由執帖(稱大官)送遞男家。新郎在大門外道旁迎迓,每對一輿作一長揖,輿內打恭還禮。輿抬入大門,主婚人在天井右邊迎接,先作長揖,下輿再一揖。各迎接畢,探房諸親站列一行,魚貫上喜堂,各個依序向中堂拜喜,主婚人陪拜(平輩由新郎陪),拜畢分兩邊坐下。自輿乘臨門至各就坐位,俱奏三通鼓大吹,到以下諸禮程序,則改用嘉樂。
①送茶 主婚人逐位送茶,賓主互揖、舉杯。
②送煙 旱煙一次,水煙一次,俱由跟人裝煙。
③上雞蛋湯 由跟人送至各位,然后同舉碗箸,雙手捧碗著略作拱揖狀,僅啜一口湯,不食蛋。
④上四果 禮式如上雞蛋。
諸禮既畢,探房者離座,新郎前導進入新房,女著裙襖鳳冠,送嫁侍右,念四句,導女作總啟(拜),依次奉茶奉甜;有的離家三天,遂見親人,悲喜交集,不覺流淚,甚至有嚶嚶啜泣者。少頃探房者出,新郎延至喜堂,主婚人揖坐,侍者換茶,首位先舉杯,余齊舉,主人亦舉,啜茶(首次不啜,至是才啜表示告辭),鼓吹送客,輿抬進喜堂前,主人送客上轎。新郎仍站在迎接時原處作揖歡送。探房大事至此完畢。
(七)婚娶第四日的禮俗
1、送米粉 女家于嫁女的第四天,要炒米粉給男家,這個禮俗,卻沒有在什麼書本上明文規定。俗傳女家希望他的女兒到男家去,會和家里一切人等都和睦,所以必須這一東西。按泉音“粉”字和“忍”字諧音。“吃米粉大家相容(容讀為吞)忍”,有這麼美意的期望,所以炒米粉非送不可。普通嫁女之家,僅炒一至二中壺,合山海諸味(俗叫物頭)送去。至若富厚之家,則米粉必兩大缸,物頭便用全席筵肴排列盈墭,浪費更大。
2、謝酒 第四天,娶親之家于入晚大張筵席,宴請來賀的親朋戚友,叫做謝酒。宴后還留客鬧房。
(八)熱鬧轉移到女家
1、會親 成婚的第五日,新人回歸娘家,叫做會親(古亦有成婚至七日才會親者,后來習慣多從五日)。閨女出嫁,和娘家親人一別四天,巴不得第五天會親之期到來,所以這天天不亮就忙著起床梳洗打扮,穿著禮服等候娘家雇的蓮輿迎歸。會親所乘的是四人抬紅呢大轎,前導的是彩旗鼓吹,同時男家備的各色各樣的糕餅糖果叫做“面前”隨行挑去,備具衣彩若干封,以便女家連同面前分送房親,叫做房頭份。到了外家,入門向長輩請安行禮,與平輩下輩敘談問好,午間設宴邀請女伴作陪,稱為吃會親桌。會親桌亦視陪宴的人數多寡而定,有張設至十余席的。
2、請女婿 請女婿須先送請帖,請帖亦應提前一天合請女歸寧的帖一并發送于男家。會親宴畢,女家便即遣人再送催請子婿之帖,一請一催,示禮之隆重也。傍晚,婿乘四人抬的藍呢大轎,彩旗鼓吹迎至岳家,岳家以平輩(女之兄弟或堂親兄弟)一人,在門外迎接,大吹三通鼓,婿輿直抬至天井,送嫁引女家一童,請出轎,新婿下輿,與迎者互揖,由迎者導至廳堂,大官(即識禮的跟人)導婿至岳家祖先前,取其挑來的禮具——果盆、蓼花、禮瓶、禮爵、排香、燭、爆竹等擺上,由“大官”作執事,上香、酹酒、跪、四拜。
送嫁請岳父母出,婿行跪拜禮,呈贄儀,岳父母各賜以飾物(如戒指之類)及衣彩;見其他男女長輩,則以贄儀換衣彩;見平輩下輩或贄或彩,各視其長少而定。
拜見畢,陪者延婿坐,送雞蛋、四果,賓主對坐,卻少敘談,因彼此俱陌生也。少頃,大官請會客(女家于會親之前,先備帖請陪客,同襟為當然陪客,其余姻親朋友,雖長輩亦不拘,惟岳父及親伯叔則回避),客依次登堂,各與新婿一揖,主人送茶,坐。排筵,奏樂入席。席八位,位各設椅帔椅墊,主人送位——按椅帔墊向婿一揖,送箸,雙手奉箸,揖如前;送酒——伺酒者篩酒,主人奉杯,揖如前。復依次向陪客行前禮。新婿回送主人,如前禮坐定。開宴,改奏燕樂(燕與宴通,泉俗燕樂用籠吹)。
酒肴數巡,廚師報獻燒刈,伺酒人急撤紅酒,換杯進粱。鼓吹作,全頭燒乳豬披紅彩,盛長盤,墊小架,抬進筵前,廚師向新婿行打千禮,刈取燒豬上筵。次上乳豬腰子,此時跟新婿的大官把帖匣的紅封呈給新婿一視,隨即唱聲“姑爺發賞”,首先一封送廚師,叫做賞燒刈,然后賞廚,賞伺煙茶、賞伺酒、賞捧饌、賞吹、賞跟人,一封封分發畢,大官代諸受賞者唱聲“姑爺!謝賞!”
獻燒刈畢,繼續上肴,最后上四果湯,送嫁念四句。同時復進四大碗,叫做下四碗,席上諸人僅舉著作禮。四大碗系備餉隨從諸人,禮應上筵,故僅舉箸而不食。侍者送手巾,鼓吹,離席,新婿揖送諸客,送嫁復導婿進內室,會見岳父母,略敘談,即告辭,準備同新人返輿。
可是這時還有一件,女家認為不可輕易放過的事,那就是當新婿要同會親的女兒返輿之前,必須等待男家燃點兩圈火把來接,然后女家也燃點兩圈火把送婿女回歸。如果男家火把還未見到來,女家就絕對不給女子登輿,因為單用女家的火把,旺氣將會跟火把送到男家去。相反地,男家既用火把來接,如女家不用火把送去,男家的旺氣也會被送到女家,這也是男家不允許的。男女兩家一接一送,各須自備火把,這叫做旺氣對撥。婚姻遺俗夾雜迷信很多,這是一例。
3、雙人返 新婿于受宴后,會見岳父母,少頃,在鼓吹聲中登輿,俟女于門外,同時女拜別父母親屬,即乘輿跟男輿之后,彩旗、紅甲吹、燎火(火把)齊輝,儀仗行列,前赴男家,俗稱為雙人返。男女會親返家之輿,俱乘原座,皆四人抬(后來新婿到岳家亦有改用三名抬的竹簾轎,舊式婚嫁女乘之輿則仍舊),惟女輿上蓋的兩旁,系著長尾甘蔗兩條,輿后系竹籠納雌雄雞各一,號“引路雞”。女家備“面前”若干擔,媒人、送嫁、大官諸色人等,雜入行列,有的還加老婦、少女各二人或各四人(大多為男女家的婢媼或臨時雇用的)伴行輿前,叫做雞母雞仔。封建陋俗,竟至如此侮辱人格,殊堪痛恨。
男女雙人返入門,必先由送嫁導入新房,再一次行夫婦相見禮,然后引新人上廳堂延翁姑洎親屬相見,翁姑仍有飾物贈新婦,親屬長平輩則僅送指儀(手指禮),媒人送嫁仍有一筆茶禮收入。
(九)嫁娶禮俗的尾聲
1、謝酒 會親之翌日,子婿必須于早間到岳家謝酒,岳父母延見,款以茶點,略為敘談即告辭。
2、余饌送婿家 岳家將昨日大部分未刈獻的燒豬調酒重煮,并將余饌合炒米粉送婿家,以示敬意。
3、車家犁 男家婚娶,至會親、雙人返喜事已完結,第六日必須備辦潤餅菜請留宿女客及媒人送嫁,來一次大團圓,俗叫“車家犁”,由于潤餅形圓,故創此名稱。
但潤餅菜要煮的時候,給新人的難題又來了。那是潤餅菜肴的當中有一樣是豆芽(方言叫豆生),還有一樣是豆腐。炒豆生、煎豆腐,要由新人下廚親操。炒豆生倒容易過關,煎豆腐,則已有人(和新人開玩笑的)特地把它切成薄薄的片片,這樣要叫新人煎得完整又無過火灼黑,那就要求太苛了,況且五六十年前,女子大多纏足,纖纖小腳,走路還須有人扶持,一旦要叫她站立鍋前,煎好一盤不容易煎的豆腐,自然免不了使她暗里叫苦呢。這兩菜弄好,潤餅別的菜味,新人可不要管,松了口氣回房里去。
潤餅菜煮好,首先送到新人房里孝敬“床母”,送嫁照例念四句,床母敬后,搬出肴核,開始車家犁——團圓宴,新人也請來參加。大家吃了這一頓之后,分送媒人、送嫁銀禮,親戚女眷,各自歸去。婚禮事宜全部結束。收尾工作,另一回事,
三、婚禮帖式
婚姻之事,兩家行禮往復,皆有帖式,在昔禮節繁重,全帖多至十二板,后來漸減為五六板,乃至三四板。當時用帖,每項禮帖必須成雙,故以一個寫物品,在帖尾寫“名具正柬”。另一個寫姓名,即謂正柬。寫物品的帖,于帖面寫“全福”,若是回帖,則于帖面寫“肅復”,寫姓名的帖,概寫“正柬”。每次每份全帖兩個,內外金簽一條,帖囊一個。全福、正柬,納為一囊,外帖密金簽一條,內空金簽一條(空金簽仍印有花紋,惟中留一長方格,備寫“某某之敬”,如訂盟寫“訂盟之敬”)。男家送往女家,自寫好一份,應照備空帖一份并去,以為女家回復之用。帖的填寫有一定規格,為寫物品,必逐條分列,如“某某全封”、“某某全盤”,以及全副、全具、全套、全座、成雙、成對、全墭,盈筐等,每條都要雙或對,其有屬單數的,則寫全或盈,以避單獨的忌嫌。更有麻煩的,就是各項物品,通過迂腐文人,咬文嚼字,顯示典雅,加飾美名。茲將婚禮應用物品原名及飾名列舉如下:
原名 飾名 原名 飾名
糖定 文定厥祥 芋 君子攸芋
姜 圣人不撤 炭 烏金美譽
面線 赤繩千縷 雞蛋 鳴雞戒旦
茶心 春茗有心 香蕉 芎蕉垂蔭
豬 剛鬣美譽 羊 細肋柔毛
蛙 池塘奏鼓 雞 翰音于天
魚 龍門變化 蟳 黃甲連登
五谷 嘉種千株 甘蔗 蔗境回甘
枇杷 摘一樹金 蓼花 紅蓼花開
四果 賜果盈庭 蜜味 甜蜜之愛
桔 陸郎懷遺 龍眼干 萬福之原
桂林乾 桂林挺秀
其余尚有遺漏,不及備舉。
婚禮,男女兩家往來,帖式繁多,不能盡舉,茲僅就請探房帖式、書寫方法及內容,舉一例以概其余。此帖正面書“正柬”,翻開首頁,書“涓×月×日潔治杯茗奉迓”,另行單抬書“臺旌只聆”,另行并抬書“鴻誨伏祈”,再低一字書“惠臨曷勝榮幸之至”。全面計四行,禮文聯貫就是“涓×月×日潔治杯茗,奉迓臺旌,只聆鴻誨,伏祈惠臨,曷勝榮幸之至”。第二開,開頭書“右啟”二字(右字寫在上端,啟字寫在下端)。中帖一長簽上書“大德望×翁×府尊親家老先生老大人執事”(執事二字放邊)。末端書“姻弟×××頓首拜”,這帖下面名銜稱姻弟乃系男家父親對女家父親的稱謂;如果對其母舅或伯叔輩,則概稱姻眷弟;又如對其平輩則稱“姻侍教弟”,對其低一輩則稱“姻侍生”。署名銜的字不許用單數,如逢單數須于頓首之下加一“百”字,成為“頓首百拜”。
總之,此等繁文縟節,徒費筆墨,空費精神,究于實際,則毫無作用。
(本文集合周石真、吳堃、劉瑜璧等文史前輩資料,由本公眾號整理編撰,轉載者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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