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句話特別火“小豬佩身上紋,掌聲送給社會人”。
想想看,一個兇悍、滿臉橫肉的小混混把衣服一脫,身上赫然一只“小豬佩奇”這倒是頗有些憨態可掬。
紋身,是一種離經叛道的時尚,我們的祖父輩們視紋身如洪水猛獸,大有“只要這人紋了身,他就不是啥好人”的刻板看法,那麼問題就來了,紋身是最近幾十年才有的?我們的祖先是否紋身?他們要是紋身會紋些什麼圖案呢?
其實早在上古時期先民們就已經有刺青的習俗了,而老祖宗們紋身刺青不是為了裝,不是為了美,更多的原因是為了生存,為了活下去。
(實際上,紋身有著幾千年甚至更久的歷史,早在古越王朝時期,吳越地帶的先民們就開始紋身了)
與能夠安穩耕種的中原王朝的百姓們相比,生活在我國沿海地區或西南叢林地區百姓日子要難過的多,他們或要下水與蛟龍爭鋒,或要在叢林里與猛獸搏斗,這些先民們與天斗,與地斗,和猛獸們爭奪有限的生存空間,而紋身能夠很好的恫嚇獵物,并給自己以信心—“斷發文身,以象龍子避蛟龍之患。”在先民們看來,只要在身上紋上花紋,蛟龍就會視他們為同族不會妄加侵害。
而對于中原王朝的百姓們來說,紋身是一件十分遙遠的事兒,也許他們也曾有過偶像崇拜,也曾遍體刺青,但隨著時光的流逝,紋身在中原各民族的融合中漸漸消失,于是當夫差、勾踐還保持著祖宗習俗時(“越王勾踐,剪發紋身,以治其國”、“我文身,不足責禮”)中原王朝已經悄然提出了“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損傷”的論調。
(而在中原王朝,紋身更代表著羞辱和懲罰)
而對中原王朝來說,紋身是一種羞辱,是一種刑罰。在犯人臉上刺字,涂上黑炭作為其犯罪的標志,讓他一輩子都清洗不掉,這是上古五刑之一的“黥刑”。與動輒斷手剁腳,閹割砍頭相比,黥刑實在算是“輕微”的刑罰了,它更多的是從精神而非肉體上對罪犯進行摧殘,臉上的刺青時刻提醒著你自己,也告訴了其他人:這個人是個賊!這個侮辱性質的稱號將會伴隨你的一生。
黥刑是封建社會使用時間最長的肉刑,從周王朝始,至漢文帝時廢除,再到魏晉南北朝時期死灰復燃,隋唐時無此刑罰,到了五代十國時期為了防止犯人逃跑,黥刑又被重新抬上了桌面,一直到清朝被推翻黥刑才真正意義上退出了歷史舞臺,它和紋身糾纏不休,就如同一對歡喜冤家。
興盛于唐
(到了唐朝,紋身達到了它的第一個高峰,市井小民們開始熱衷于紋身)
由于黥刑從法律條文中移除,紋身在隋唐時期達到了它在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個高峰,發達的經濟,開放的風氣,大都市下市民文化迅速興起,人們對于紋身的態度似乎一夜之間就變了,它從罪犯和屈辱的象征演變成了一種有別于常人的特殊符號,就如同嬉皮士文化一般,紋身受到了民間中下層混混、地痞、二流子們的熱烈追捧。這些底層人物自然沒什麼“忠孝節義”,紋身威武霸氣,一脫衣服能夠震懾住對方,這就夠了!于是紋身作為一種時尚迅速在長安的民間流傳開來,有詩云:“長安少年多英雄,胴臂競相比雕青。精刺五彩多奇妙,東傳扶桑有遺風。”當然啦,他們到底是英雄還是流氓,您諸位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如果您有幸穿越到中晚唐時期的長安城,一定能看到酒肆里坐滿了“率髡而膚札”的流氓惡少,他們留著短發甚至是光頭,身上遍體刺青,或拿著蛇恐嚇勒索店家,或者拿著羊胛骨打人玩,好一付天老大,我老二的霸道派頭。這些地痞們的紋身也是千奇百怪各有不同,比如一個叫張幹在自己的左、右胳膊上紋了“生不怕京兆尹”、“死不畏閻羅王”京兆尹相當于首都市長,意思就是無論生死都沒人管得住老子!還有一位叫王力奴的則花了五千銅錢的大價錢在身上紋了“山亭院,池榭、草木、鳥獸,無不悉具,細若設色”什麼山丘庭院,亭臺樓閣,花草樹木,鳥獸蟲蟻,精美的就像一幅名畫,不過這兩位的結局也很有冷幽默色彩:公悉杖殺之。都被京兆尹給搞死了,話說張幹同志,你死了以后去地獄怕不怕閻羅王呢?
以上兩位是豪放派,當然還有婉約派,有個叫趙武建的盜賊在自己身上就刻滿了野鴨,同時在左右胳膊上分別刻詩“野鴨灘頭宿,朝朝被鶻梢。忽驚飛入水,留命到今朝。”江湖險惡,還是活的謹慎點好啊!還有個叫宋元素,身上也滿是刺青,最出彩的就是左臂上刻有“昔日已前家未貧,苦將錢物結交親。如今失路尋知己,行盡關山無一人。”真是道盡了人間冷暖,與上文兩位不同,這兩個可是懂進退,有文化的流氓啊!
(唐人不但在身上刻花鳥魚蟲,也有人刻菩薩羅漢)
除了有文化,還有的流氓有信仰,有位叫趙高的流氓喜歡尋釁滋事,這位爺背部紋的是毗沙門天王(也叫廣目天王)每當他犯事時要挨板子,差人們看著凝眉瞪目的廣目天王總是下不去手,于是趙高自持有紋身保護越發囂張,當地官員大怒,喝令差人們將趙高抓來,專打他背后的天王像,一直打到背后皮開肉綻,刺青也被打爛了才罷休,按理說這貨應該消停一點吧?誰知沒過幾天他又光著上身向眾人化緣,說是化緣功德錢來重刺天王像,哈哈哈哈!
(有文化的流氓會在身上刻好詩句)
當然了,紋身的也不全都是流氓,比如說荊州一個守大街的葛清就是白居易的狂熱粉絲,這位爺自脖頸以下全都刺滿了白居易的詩,這位爺不但把老白的詩歌背的滾瓜爛熟,甚至連那個部位刻了什麼詩都了然于胸,達到了“凡刻三十余處,首體無完膚,陳至呼為‘白舍人行詩圖’也”的驚人程度,您別看現代的粉絲應援偶像們好像很瘋狂,看看古人的應援行為,那是真的能忍住疼啊!誰能比得上?
巔峰于宋
刺青在北宋達到了巔峰,可北宋人對于刺青卻是又愛又恨。尋常百姓們愛刺青愛到了骨子里,而北宋將士們呢,卻對刺青深惡痛絕。
(狄青,北宋的士兵參軍入伍要在臉上刻字,這讓他們深惡痛絕)
這就不得不提北宋的一項臭名昭著的制度:在士兵臉上刺字。這個制度的始作俑者是五代十國時期的朱溫和劉仁恭,唐朝末年,長年累月的戰爭讓士兵們厭倦了,于是出現了大量士兵逃跑回鄉的現象,后梁君主朱溫和盧龍節度使劉仁恭為了保持兵源,預防士兵們當逃兵,便強行在他們臉上刺字—“召募之制,起于府衛之廢。唐末士卒疲于征役,多亡命者,梁祖令諸軍悉黵面為字,以識軍號,是為長征之兵。”
(為啥?囚犯才要刺字,老子是來當兵的,又不是勞改犯受罰!)
北宋繼承了這項制度,可與此同時他又效仿后晉,重新引入黥刑,囚犯們仍然要在臉上刺字以示懲罰,于是人們很快就發現一個尷尬的事實:分不清士兵和罪犯了!由于都是在臉上刺字,如果不仔細分辨,迎面走來一個士兵,估計百姓們會把他當成受罰的勞改犯,面露鄙夷還算了,在你背后啐兩口都是輕的!您說說這哪里還有人想當兵,保家衛國的忠誠衛士卻被人當成了禍害鄉里的二流子,這誰受得了啊?而且由于募兵困難,兵力不足,北宋還干脆就把罪犯補充到軍隊體系中來(也就是我們熟悉的充軍)將服兵役作為一種刑罰。得,這下二流子真成兵了。長此以往這就形成惡性循環,好人家的子弟不愿意當兵,流氓地痞則徹底帶壞了軍隊,北宋對外戰爭十戰九敗也就絲毫不奇怪了。
不過說到這里,我似乎想到了一個細思極恐的問題,既然北宋士兵入伍就要在臉上刺配,那豈不是說岳元帥除了背后有“精忠報國”四字外,臉上也有刺青?
(北宋的廂軍、禁軍、民兵等兵種都得刻字,只不過刻的地方略有不同)
這就得看兵種了,宋代士兵分為禁軍、廂軍、鄉兵、蕃兵等等,禁軍和廂軍屬于職業軍人,所以都要在臉上刺字,不過禁軍待遇好,駐扎在首都,日子過得美滋滋,廂軍就慘多了,北宋強調“強干弱枝”,所以精兵強將都被吸納成為禁軍,而老弱病殘就留在各地成為了廂軍。廂軍打仗弱,待遇低,平時只能干干各種打雜的體力活,也被稱為“役兵”,是逃亡的主要對象,而朝廷為了補充各地兵源,也大規模吸納罪犯充當廂軍,所以各個軍種中廂軍的軍紀最差(當然了,表現好的廂軍也是有機會升入禁軍的)
鄉軍顧名思義就是民兵,這些人是當地青壯,閑時務農,戰時從軍保衛家鄉,所以為了保證其積極性(刺字在臉上如同囚犯一般,對于鄉間百姓來說簡直沒臉做人了)朝廷規定雖然需要刺字,但并不刺在臉上,而是刺在手背或者是手臂上,既能與囚犯區別,又可顯示為朝廷效力,為國家盡忠,頗顯榮耀,不過慶歷年間時朝廷作死,強迫西北鄉軍刺臉,導致了鄉軍大量逃亡,所以朝廷只能自打自臉,以后都強調“義勇止刺手背,則又知不復刺面,可無駭驚”。藩兵就是西北少數民族部隊,原本也是不刺字的,誰知有士兵射殺藩人軍隊以其首級冒領西夏士兵報功,于是朝廷無奈,只能在藩兵的臉上也刺上字防止被暗殺。
岳爺爺一共投軍四次,宣和四年時真定官員劉韐招募敢死隊抗遼,岳飛應征入伍,隨后又前往河東路平定軍投軍,接著金軍大舉入侵,北宋滅亡,岳飛從從平定軍突圍后前往相州投靠劉浩,隨后因仗義執言被開除了軍籍,前往河北投奔河北西路招撫使張所。對于義勇軍,北宋朝廷明確記載是不在臉上刺字“召募人作義勇,止于右臂上刺字”不過其他幾次投軍可都是作為廂軍存在,所以岳飛極有可能和狄青一樣在臉上刺字。不過就算岳元帥臉上有字又如何?他還是偉大的民族英雄,受到百姓們的景仰。
(紋身狂魔呼延贊)
士兵百姓們害怕在臉上刻字,有人卻爭著在臉上刺青,比如呼延贊同志,這位爺為了表忠心在全身上下(包括臉上、嘴唇上)、兵器、馬鞍和盔甲上都紋滿了“赤心殺賊”,自己紋的不人不妖,還逼著兒子老婆丫鬟仆人老媽子的身上也都紋滿了字,這一家子出門走在路上,別人見了恐怕就像見了鬼一般。岳飛的戰友兼老上司王彥赤膽忠心,慨然報國,一生戎馬疆場,麾下將士們受他感染紛紛在臉上刻“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字,以示與侵略者誓不兩立的決心,百姓們親切的稱呼他們為“八字軍”,八字軍后來發展擴大到十幾萬人,屢敗金軍,可以說王彥和部下們臉上的字非但不是恥辱,反而是榮耀,他象征著中華民族不屈外敵,拼死抗爭的精神。(趙構出來挨打!)
(中興四將圖,從左往右第三個,黑瘦的小子就是張俊)
有人將刺青作為激勵將士,一心報國的象征,而有人卻將刺青變為歪風邪氣帶入軍營,莊綽《雞肋編》就記載:“車駕渡江,韓、劉諸軍皆征戍在外,獨張俊一軍常從行在。擇卒之少壯長大者,自臂而下文刺至足,謂之“花腿”。京師舊日浮浪輩以此為夸。今既效之,又不使之逃于他軍,用為驗也。”、“軍人皆怨之。加之營第宅房廊,作酒肆,名太平樓,搬運花石,皆役軍兵,眾卒謠云云。”也就是說當岳飛、韓世忠和劉琦等人還在為了收復失地浴血抗爭時,同為中興四將、朝廷重臣的張俊卻帶著麾下清一色的大花臂、大花腿們營建府邸,經營酒肆,這個臨時小朝廷反而還享受起來了,士兵百姓們對此深惡痛絕,作歌嘲諷:“張家寨里沒來由,使它花腿抬石頭;二圣猶自救不得,行在蓋起太平樓。”有這樣昏庸的皇帝,這樣糊涂的將領,南宋滅亡也不奇怪吧?
不過這段話也透露了幾個信息:南宋軍隊軍紀廢弛,堂堂禁軍竟然在全身刻滿刺青,實在是荒唐可笑,其次是刺青這玩意在北宋“京師舊日浮浪輩以此為夸”(這些浮浪子弟倒未必都是流氓,恐怕都是些小康富家子弟),說明在北宋時紋身已經作為了一種時尚,只要不刺在臉上就行!
(一身好刺青,勾的李師師春心蕩漾)
梁山好漢里就有好幾個是紋身的忠實粉絲,九紋龍史進就不說了,魯智深因背后紋的好花繡江湖人送“花和尚”,阮小五彪悍的外貌下卻有一顆愛美之心,書中描寫他“鬢邊插朵石榴花”、“胸前刺著青郁郁的一個豹子”解寶、龔旺身上都有刺青。水滸傳里紋身最好看的非浪子燕青莫屬,這位小哥哥長得瀟灑非凡,笙管笛簫無一不精,而且有一身雪白皮膚,“一身遍體花繡,卻似玉亭柱上鋪著軟翠”,他在泰山打擂時,四周百姓看著燕青一身花繡“迭頭價喝采,眾人都呆了”。連名妓李師師都犯了花癡,“李師師看了,十分大喜,把尖尖玉手,便摸他身上”,就連主持相撲的太守也淪陷了“太守見了他這身花繡,一似玉亭柱上鋪著軟翠,心中大喜”。
(金磁州窯白地黑花馬戲圖瓷枕,馬上騎士的刺青可以清晰辨認)
小說所言非虛,實際上只要不是像囚犯一樣在臉上刺字,百姓們對身上刺青保持著相當大的好感,甚至可以說紋身受到各個階層的追捧,您想想看,強健的肌肉線條配合著刺青是不是盡顯荷爾蒙的魅力?所以也就難怪紋身在宋朝老少皆宜,男女通吃了—“永康軍有倡女,謁靈顯王廟,見門外馬卒頎然而長,容狀偉碩,兩股文繡飛動,諦觀慕之,眷戀不能去。”
故宮博物館收藏的金磁州窯白地黑花馬戲圖瓷枕上,一名刺青的騎手倒立馬上,展現了高超的駕馭技巧,背后紋身歷歷可見。宋徽宗身邊有個內侍李質,年青的時候“浮浪無行”所以在身上留下了大片刺青,后來這小子發跡一路混到了宋徽宗身邊負責文學創作工作,徽宗倒也心大,一點都不排斥,反而還給他取了個外號叫“錦體謫仙”,另外北宋在科舉考試時除了檢查舉子們是否夾帶作弊外,查看考生身上是否有“繡體私文”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步驟。我滴媽,還真有老兄把小抄刺在了身體上?這玩意蒙對了倒好,要是蒙不對,豈不是白白受了皮肉之苦?—“余皆不許挾帶文集。士人入東華門,各行搜檢身內有無繡體私文,方行放入。”不過還真有個叫李鈁孫的憨憨上了套,他倒沒有作弊,只是年輕的時候好玩在大腿上繡了個蛇神摩睺羅,還是被朝廷找了個借口取消了成績,真是冤枉!
(在這一時期,北宋的各個階層都癡迷于刺青)
除了上層喜歡,底層民眾們留更是把紋身推陳出新,其圖案天南海北,無所不包—“今世俗皆文身,作魚龍、飛仙、鬼神等像,或為花卉、文字。”在宋朝,如果你狂熱喜愛紋身,還可以找到許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此時已經出現了紋身社團—錦體社,里頭的人各個一身花繡,常年不穿衣服(水滸傳里李師師勸燕青脫衣服時說:“錦體社家子弟,哪里去問揎衣裸體”,可見你只要有一身好花繡便可以隨時隨地脫衣服)當遇上節慶、天子圣壽等好日子時,這些社員們便和其它雜耍藝人一起表演,宋朝商業活動發達,遇上個啥新店開業,周年慶祝,老板們也會請社員們前來吸引人氣,炒個氣氛,所以這些個社員倒也不愁沒飯吃。刺青的人多了,從事紋身的人也就多,于是宋朝又發展了專門紋身的“針筆匠”。
沒落于明
(在朱元璋的嚴厲打壓下,刺青逐漸衰落,在歷史上也沒有了記載)
到了明朝,盛極一時的紋身在朱元璋的打壓下陷入了低潮,毫不夸張的說老朱是一個嚴苛、剛烈的封建家長型君主,他對社會上各種不良風氣深惡痛絕,于是朝廷頒布政策:軍士官員不得踢球(張士誠的弟弟張士信帶著妓女在軍營踢球,搞得軍隊烏煙瘴氣)玩物喪志,百姓不得紋身刺青敗壞淳樸風氣,想踢球,剁了你的腿,想紋身,扒了你的皮!
老朱說話可不開玩笑,這位爺殺人都是幾萬幾萬的殺,還怕你們這些紋身的小流氓鬧翻天?于是在朝廷的明確打壓下,紋身雖不說徹底斷絕,但起碼也銷聲匿跡安靜了許多,明朝時期的文人陸容就描寫過紋身的凄涼景象:幼嘗入神祠,見所塑部從,有袒裸者,臂股皆以墨畫花鳥云龍之狀。初不喻其故,近于溫、臺等處見國初有為雕青事發充軍者,因詢問雕青之所以名。一耆老云:“此名刺花繡,即古所謂文身也。元時,豪俠子弟,皆務為此,兩臂股皆刺龍鳳花草,以繁細者為勝。洪武中,禁例嚴重,自此無敢犯者。”因悟少年所見,即文身像也。可見由于朝廷的禁止,紋身在明清時期逐漸衰弱,除了那些刀頭舔血的黑社會為了彰顯霸氣還會偷偷紋身以外,歷史上幾乎很少有相關紋身的記載了。
而當今社會主張服裝人身自由,只要您不違法,在全身紋滿了也沒啥問題,不過有的朋友總還有著傳統的想法:紋身的都不是啥好人,這倒不必一棍子打死一船人,紋身者或圖個好玩,或受香港黑幫影視劇所感染紋身以示霸氣,也有紋親人朋友的信息在身上以示愛意相思,僅僅以紋身斷定一個人的品性,未免有些武斷。
作者:雨目木
本文來自:解夢佬,原地址:https://www.jiemenglao.com/suanming/365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