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反人類。這是邪教本質的首要表現,集中體現在編造和散布“人類罪惡論”。妄言人類自身具有不可饒恕的罪惡,人們必將經過“大災大難”,甚至“地球爆炸”、“人類毀滅”,煽動只有加入邪教才能得到拯救。
第二,反科學。現代科學以唯物主義認識論為基礎,不承認任何超自然的神秘力量。邪教反科學的本質,突出表現在他們宣揚的神秘主義和“教主”的所謂“神通”、“法術”上。
第三,反社會。突出表現為逃避現實社會,對抗現實社會,破壞現實社會。邪教組織都把其小團體打造成一個封閉的社會,不準其成員與正常社會交往,將他們與正常社會隔絕起來。
第四,反政府。邪教的反政府本質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地域,表現也不盡一致。突出表現在竭力散布“政府無用論”和“法律無用論”。
邪教的基本特征第一,“教主”崇拜。邪教“教主”都極力神化自己,誘騙邪教成員只能唯“教主”之命是從,為“教主”而生,為“教主”而死。
第二,精神控制。邪教“教主”為達到使其成員對自己絕對忠心的邪惡目的,對其成員實行“洗腦術”,進行精神控制,使其喪失獨立判斷能力,“進得來、出不去”。
第三,編造邪說。邪教“教主”宣揚具體的“世界末日論”、“人類災難論”等歪理邪說,使其成員狂熱地、盲目地追隨邪教“教主”。
第四,聚斂錢財。邪教“教主”要求“成員要完全奉獻”,不擇手段巧取豪奪,同時,高利潤地銷售其書籍、音像制品、練功用品等,從而暴富。
第五,秘密結社。邪教一般都以“教主”為核心建立嚴密的組織體系,采用十分隱蔽的聯絡方式,甚至采用暴力手段等方式發展邪教成員。
第六,危害社會。突出表現在用極端的手段與現實社會對抗,不僅威脅個體生命和群體利益,還危害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
邪教的主要社會危害第一,危害國家政治穩定。表現在:破壞國內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向公職部門滲透,侵蝕國家機構;挑戰現行政治體制,反對國家政權。
第二,危害國家經濟秩序穩定。表現在:非法斂財,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進行經濟犯罪,破壞社會生產及財政金融秩序。
第三,危害社會秩序穩定。表現在:破壞社會治安;蔑視法律,危害公共秩序;誣告濫訴,干擾司法正常進行;毒化社會風氣;干涉婚姻,違背人倫,破壞家庭。
第四,危害社會思想穩定。表現在:編造歪理邪說,制造思想混亂;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氣氛;反科學、反文明,褻瀆人文精神。
第五,踐踏人權。表現在:殘害生命,踐踏人的生命權;扼殺自由,侵犯人的政治權利;詆毀宗教,傷害信教群眾的名譽權。
邪教常用騙人手法1、用歪理邪說欺騙人。精心編造一套荒誕離奇的如“末世論”、“劫難說”、“巫神論”、“天國說”等歪理邪說。這是古今中外邪教慣用的謊言。
2、用宗教幌子蒙蔽人。邪教組織為給自己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以欺騙群眾,逃脫法律制裁,往往要冒用宗教的名義,使其在教義、儀式等方面與宗教有著某些相似之處,以欺騙那些有宗教需求而又缺乏宗教知識的群眾。
3、用治病、免災誘惑人。邪教通常用治病、免災作為最初的誘餌,鼓吹只有加入他們的組織才能消災避難,治病強身,一年四季“保平安”,從而誘惑群眾加入其組織。
4、用各種把戲嚇唬人。邪教常利用人們對鬼、神等虛構的超自然力量的恐懼心理,玩一些看相算命、裝神弄鬼、螞蟻寫字、白紙顯字、玩符讖把戲等一些荒唐可笑的把戲,
5、用小恩小惠籠絡人。邪教活動在農村以小恩小惠籠絡人心,拉人入伙,培養“效忠”意識。
6、用暴力手段脅迫人。一些邪教組織使用暴力強行拉人入伙,并不斷脅迫他們繼續參加違法活動。
識別邪教的基本方法識別邪教活動主要是“四看”:
一看“教主”是否活著,如果所拜的“教主”是活著的人,則大體上可以懷疑是邪教;
二看所宣揚的內容,如果所宣揚的內容違背倫理道德,對抗現實社會,吹噓“教主”無所不能;
三看對現世的態度,邪教對生命的基本態度是棄絕、攻擊,到另外一個世界里去;
四看活動方式,邪教采用秘密結社的方式,一般實行單線聯系,使用“靈名”、“暗語”,聚會活動鬼鬼祟祟,并有人望風。綜合四方面的情況,就基本可以識別邪教活動了。
作者:山東大學新聞傳播學院研究生工作站、山東省委政法委卓越新聞人才實習實踐基地 郝慎芳、劉珈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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