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若杉
01
從古至今,自由都是一個誘人的詞兒。所謂自由,大抵意味著沒有約束,可以去想去的地方、見想見的人、做想做的事。
而“不自由”又似乎是更多人,在大多數情況下所體驗到的狀態。
因為沒有財務自由,所以必須朝九晚五,擠地鐵上班,聽領導的擺布,做不喜歡的事,自由是縹緲的愿望。
因為父母的不允許,所以,只能限制在三線城市,做不喜歡的公務員工作,自由是夢中憶起的詞。
因為孩子尚幼,教育基金、生活基金通通沒有準備充足。所以,想用雙腳丈量世界、去想去的地方的自由,成了連自己都懷疑的奢望。
……
以上,不自由的理由,似乎都成立。但更多時候,最大的不自由,不來自于金錢,不來自于家庭的羈絆,不來自于時間的不充裕。
僅僅,來自于內心。
舉個例子。
有一年,同朋友三人一同出游。其中一個朋友,一路如同一個憤怒的氣球,隨時準備爆破。一邊喋喋不休地講述著自己的老板多不靠譜,多摳門,明明是正常的年假,請假的時候還是百般不樂意。
一邊對我和另一個朋友的諸多不符合他規則的行為表示不滿,比如,在某個景點待得太久,拍照花了太多的時間,亦或是點菜的時候,沒有完全按著他的心意,點她喜歡的菜。
甚至,因為在路邊買的手鏈,比隔壁攤位貴了5元錢,也罵了大半天,稱:旅游景點太坑人。
一同出游的另一個朋友說她:“出來旅行,本就是圖個高興,何必太較真,你又不差那五塊錢”。
沒想到激起了她的另一層憤怒:“就是你們這些人,什麼都忍忍忍,什麼都不計較,才讓旅游區風氣越來越差”。
那一次的旅行,因為旅伴的關系,大概是我記憶里,感受最差的一次。仿佛每一處美景與美食,都伴隨著她的抱怨和憤怒。
回程的路上,我和另一個朋友不禁感慨:我們常常抱怨各種因素,錢也好,時間也好,會限制一個人的自由,可是更多的時候,限制你的自由的,只有你自己,就像我的這位如“氣球”般的朋友,一碰就怒,一點就炸,即便身體在路上,也因為被憤怒占據了內心,被困在了一個狹小空間里,動彈不得。
02
生活中,其實不乏像我的旅伴這樣的人,或者,在某一個生活的片段,你也如她:
因為朋友的一句話,耿耿于懷一整天,腦子里預演著與他爭吵的畫面;
因為客戶反復修改的要求,即便迫于無奈,依舊照改不誤,心中的怒氣久久難平;
因為愛人生日禮物不得心意,怪他“為什麼總是不懂你”,卻不知如何說起,只能自己一個人生悶氣……
在這些瞬間,那個渴望自由、宣稱生而為自由的你,受困的,究竟是物理距離上,不能到他鄉去看看,還是自己內心那難以平復的憤怒?
其實,很多時候,心理上的不自由,要比腳步受限,難受得多。因為這種彌漫著的、揮之不去的憤怒情緒,幾乎會占據你的每一個空間,不管你此刻身在哪里,與誰在一起,在做什麼?
甚至你的言行、下一步的計劃、原定好的約定,都會因此而困擾、受限。這時的你,必然是不自由的,因為你已完全被憤怒所控制。是的,你被自己的情緒所控制。
馬克·吐溫曾說過:“憤怒是一種酸,它對儲存它的容器的傷害大于它對任何接觸它的物體的傷害。”
而你,作為那個儲存憤怒的容器,必然不會感受到快樂,你的自由也被深深侵蝕。
03
若要獲得所謂的自由,學會與憤怒相處,有效地處理與解決憤怒,是必須修得的功課。
電影《七十七天》里,江一燕飾演的女攝影師藍天,因為在岡仁波齊拍攝星空時摔倒,導致胸椎受損,造成高位癱瘓。盡管她依然在大家面前表演著樂觀與積極,但對于自己,她的內心,其實充滿了不甘與憤怒。她恨自己再也不能去想去的地方,她恨自己只能在“風火輪”上生活。
而當探險者楊,帶著藍天重新回到岡仁波齊,他對她說:“你看,無論過去還是現在,你都來到了岡仁波齊。”那一刻,藍天笑得很美,她似乎與自己的憤怒和解,開始坦然面對這個,需要靠輪椅生活的自己。
美國憤怒管理方面的專家羅伯特·艾倫說:“所有引發憤怒的誘惑,大部分都可以歸于兩個‘不’,——‘不公平’和‘不夠格’。”
所謂不公平,是指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比如藍天的憤怒,覺得命運不公,為什麼偏偏是自己癱瘓,而我的旅伴對領導的憤怒,來自于為什麼明明正當該休的年假,領導卻不情不愿。
而所謂不夠格,大多數是指,別人的行為,沒有達到我們預期的要求。比如,領導對下屬憤怒,因為工作沒有按標準完成;你對孩子憤怒,因為孩子沒有如你想象的乖巧,或是成績沒有預想的優秀。
由此,羅伯特·艾倫創立了自己的制怒三部曲。
第一步,識別誘餌。你的大部分憤怒來源,我們稱之為使你憤怒的誘餌,如上所說,都可以概括為‘不公平’或‘不夠格’。花一段時間,比如一周,記錄下所有是你憤怒的事情,分析他們的原因,究竟是“不公平”還是“不夠格”?
第二步,識別需求。每一次的憤怒,表面上看,是因為“不公平”或者“不夠格”,其深層原因,是某種需求沒有被滿足。
而最常見的需求,通常可以歸為以下兩類:
(1)尊重和被理解。
(2)物理或者心理的領地被侵犯。
當你被憤怒沖昏了頭腦,也許可以停下來,問問自己:
“這兩個需求中,是否有一個被侵犯了?”
“我生氣是不是因為某人沒有給到我應有的尊重?”
“還是我的心靈邊界被侵犯了?”
或者,有可能是二者同時受到挑戰。
第三步,滿足需求。當我們搞清楚了憤怒背后,自己真正的需求,便不再急著表達憤怒,而是著眼于如何滿足需求。
舉個例子,你下班回家,孩子攢了一天的話想跟媽媽說,還有,許多作業上的問題,需要你來為他解答。而這個時候,你真的很累,開了一天的會,和客戶講了一天的話,你此刻只想自己安靜一會兒。
當孩子不停地渴望與你交流的時候,你可能會很憤怒,但這種憤怒背后,真實的需求是,你需要一段不被打擾的休息時間。
當你意識到自己的這一需求,便可以跟孩子說:“媽媽很累,需要休息一個小時,你先自己寫作業,一個小時以后,媽媽來為你輔導題目。”
這樣簡單的溝通,滿足了你的需求,也避免了一場不必要的憤怒和爭執。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擁有隨時做想做的事情,去想去的地方的自由。因為,自由從來都與責任相關,沒有純粹、不含義務的自由。或者,物理的自由從來都不如心靈自由來得更坦蕩、徹底。
心自由了,才是真的自由。
而與憤怒的和解,便是獲得心之自由,頂頂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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