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卦是《易經》第四卦,作為卦名,“蒙”字究竟包含怎樣的意義呢?
經文中的“蒙”字,不能簡單地理解為蒙昧,它的完整意義應當是蒙昧之人。所以,“發蒙”,是指啟發蒙昧之人。“包蒙”,指包容蒙昧之人。為少年娶個媳婦,就有了媳婦幫助、保護作用,這就是“包蒙”。“困蒙”,要理解為使蒙昧者受困。兒童、少年心智不成熟,不明世理,不懂得人情世故,這個時候就最需要正確的教育與引導幫助他走向成熟。如果不引導他以正確的價值觀念,反而將他向邪路、歪道上引,使其心智更難開化。這就是“困蒙”。“童蒙”就是指知識未開的兒童或少年。“擊蒙”,是指打擊或攻蒙昧之人。打擊強盜,或抵御強盜,與他們作戰,就是“擊蒙”。
蒙卦經文中,一共講到了三種蒙,分別是童蒙、囚犯、強盜。兒童蒙昧是因為智識未開,不明事理。罪犯、強盜的蒙昧是因為不走正途,良知未開。所以,所謂“蒙”是指智慧或良知處于隱藏而未發明的狀態。它是一個正處在發展過程中的狀態。例如,兒童雖然智識未開,是因為他的心智正處于生長發育的過程中,組織器官的生理基礎和機能都沒有發育成熟。伴隨著他身心發展,學校和家庭教育的積極幫助、引導,心智逐漸開化,身心都會變得越來越成熟。
囚犯作奸犯科,不走正道,一旦觸犯了法律,就要接受制裁,甚至被剝奪人身自由,送進牢獄。犯過罪囚犯在牢獄中不僅是接受制裁,更重要的是通過必要教育和勞動改造,促使他們意識到自身的過錯,獲得做人的道理,從而改過自新,得以重新融入社會。所以,牢獄雖然限制囚犯了人身自由,但同時也是他們獲得改造并得以重生的地方。牢獄的限制和改造是促使囚犯啟發蒙昧,改過自新的條件。所以犯人在牢獄中接受教化與改造的過程也可以理解為促進蒙昧開發的過程。
強盜為非作歹,以搶奪劫掠的方式謀生,這也可以看良知沒有發現的蒙昧狀態。所以強盜就要接受社會正義力量阻止,并試圖加以改造,使他們盡快轉變為對社會有用的人才。所以,打擊強盜也可以看作促使蒙昧開化的過程。
所以,總結上面的討論,我們可以獲得一個一般性的認識,“蒙”代表這樣一種狀態:由于智力或良知處于發展中的暫時性的隱藏的狀態,需要通過教育、引導的方式助其發展或成熟。兒童的智力與體力都處于發展與成熟的過程中,需要家長和學校老師的引導和教育來助其成長。知識未開,不喑世故,都代表陽處在隱藏的狀態中,《易經》使用坎卦來代表。家庭、學校、監獄的教化、引導等過程用艮卦來代表。由坎變到艮,就代表陽處于隱藏的狀態,需要一個畜引導和教化的過程來幫助其發生、發展,促使蒙陽開化,身心智識的成長。
強盜與罪犯,不走正路,作奸犯科,這是良知未見。需要通過牢獄的勞動改造與教化的作用,促使其良知發展。蒙卦的意義通過坎卦到艮卦的變化來體現。山下出泉不能為蒙卦加新義,反而愈解愈晦澀。李鏡池認為這是一個講農業的專卦,可是通過經文,我們不能找到農業生產經驗方面的知識,所以這一觀點也并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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