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婚俗
等夫長大
過去,羌族的青年男女沒有選擇配偶和自由戀愛的權利,因幼小時即由父母代訂婚約,甚至指腹為婚。擇婚時,講究門當戶對和親上加親。在結婚年齡上往往女大于男,因此,羌族地區流行著這樣一首民謠:“六月麥子正揚花,丈夫還是奶娃娃,哪天等得夫長大,落了葉子謝了花。”
求婚必備彩禮
求婚多由男方請媒人提著酒到女方家去求婚,若女方收下酒就表示同意,反之則不愿結親。雙方同意后,男方即攜帶禮物到女方家舉行訂婚儀式,議定結婚的彩禮。
嫁人要辦“花月酒”
結婚的頭一天,由女方辦“花月酒”,新郎和他的同輩的親友、介紹人一齊到女方家去赴宴,并抬著花轎到女方家接親。這天晚上,新娘邀請全寨的姑娘“話夜”,通宵唱歌跳鍋莊舞。黎明時分,男方接親的人催新娘上轎,新娘與家人潤淚,并由兄長背上轎去。新娘到了新郎家,新郎的兄弟或表弟把新郎背進新房,隨后即拜堂。結婚三天后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并帶去酒肉等禮物。往后新娘便留在娘家,到當年的臘月二十七八日,新娘才回歸夫家。
黎族婚俗
定親
倘若小伙子與姑娘情意相投的話,小伙子必須告訴家長,然后請兩名媒妁。她們是善于言辭,見縫插針的。穿著漂亮的花桶裙,戴著嶄新的精制斗笠。
用兩條新毛包頭上四個要好的檳榔到女方家“查”(查即試探女方父母對此婚事的態度)若女方家長輩開毛貼吃檳榔,則表示同意,接著雙方就可商定放檳榔的時間及議價。
時間多定于農歷六月或八月的雙日,象征成雙成對。
放檳榔
媒妁分送檳榔看輩份,大的給吃,小的只好自己討吃,有時小輩想吃檳榔竟把媒妁圍得水泄不通。
款宴時,女方家也只要兩名婦女待客(忌寡婦)。桌上只四人,吃飯時諱忌掉筷,碰盤之類事發生。
菜類多為雙尾魚(即尾巴開的魚),一般不吃肉類。
媒妁送來的600個檳榔中,40個是刻上形色多樣的花紋,這是專送給父母,至親的。
結婚問日
男方籌足資金后,便于農歷十二月份,又派兩名媒妁挑著一對鴨、兩小壇米酒、八個檳榔往女方家“問日”(問日包括擇日,議商品價)。
一般情況下,還得交給女方家400至600元人民幣,桶裙兩套,戒指一只,百斤以上的豬一頭,米酒八壇,待男方家許諾后,女方家方同意擇定吉日,多定龍、牛、馬、羊雙日。
結婚、鴛鴦圓夢
結婚的前天,男方家派人挑了上述議價物品給女方,第二天晚便算結婚日。
送女,娶妻均在晚上。一到下午男方家便派族內兩名女青年帶上檳榔,香煙,糖果到女方家迎親(須在太陽落山之前趕到)。一入晚,嫂或(堂表、嫂)幫嫁女梳妝打扮。完畢,女方姊妹或者表、堂姐妹簇擁嫁女抱頭痛哭。哭聲象征了對父母的養育之恩的感懷。依依惜別,姊妹要天各一方。悲喜交加。此時,姐夫(或堂,表姐夫)從簇擁的姊妹中,把嫁女往外拉、兩方爭奪,哭聲震天。姐夫也得拼命,若多個姐夫,便好辦了。
彝族婚俗
彝族新婚時一定要潑水,因為,彝族認為,清水能驅惡除邪,送走妖魔,帶來幸福。為能經受住這個考驗,在迎親時,男家選派未婚伙子去接親時,既要身體強壯,又要精明能干,既能招架潑水的受寒之苦,又能完成“搶走”新娘的艱巨任務,往往在推薦人選時反復審議,擇優錄用,有的不惜長途跋涉,選拔良才。
彝族的迎親是通過“搶”的方式完成的。在“搶親”的頭一天晚上,姑娘們向小伙子展開了猛烈的水戰。姑娘們用潑、淋、灌、射等各種方式兇猛地攻擊小伙子,使來“搶親”的小伙子難以招架。于是,聰明的小伙子便在天黑以前找到存水的地方,悄悄地倒掉一部分,以減輕“水災”的襲擊。
經過一晚上的水潑,當早晨來臨時,“搶親”便開始了。這時,姑娘們擁著新娘,小伙子們前去“爭搶”,姑娘們防守嚴格,小伙子必須機靈多變,乘一瞬間出現的漏洞,搶走新娘便跑,直跑出一二里山路才改為行走。可見,把新娘“搶”到婆家是多麼的不容易!但彝族卻認為,婚禮中的這一潑一搶才會驅除邪祟而保證日后生活不受侵擾。
侗族婚俗
在隴城、坪坦一帶侗寨,男女結婚時,由男的親自去接。雙方暗暗商定時間,侗語叫“拉悶”,譯成漢話叫“偷日子”。
到了那天夜里,新郎邀約幾個知心朋友作伴去女方接親。一路上打著火把,提著燈籠,哼著侗歌到女家。新娘的同伴們圍著火爐煮油茶招待,到了約定時辰即動身出門。
不興哭嫁,到了男家,新郎興奮地高聲大喊父母:“快起來煮油茶!”其實,早就準備好香噴噴的油茶,等著迎接自己的新兒媳了。新郎攜同新娘進了屋門,就把一顆大竹釘牢牢地釘在堂屋的中柱上,表示永恒的愛情要白頭到老。這晚,叫做“過門”。男女形式上結了婚,實際上并不同宿。
“過門”的第二天,新郎請本團賽里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去請女方父母過三天到郎家吃酒。三天后,女的回門;新郎就送糯米、肉、腌魚和米酒去,并接岳父母及女方親戚來家吃喜酒。宴會上互相敬酒,共唱酒歌,這樣就算男女正式結婚了。宴后,新娘限隨父母、哥嫂一同回娘家。
等到第二年春天農忙季節,新郎去接新娘來幫忙干活,這才開始同宿。這次新娘也只住三、五夜,又回娘家。女方住娘家三、五年不等,有的地區,新娘坐家時間愈長,就認為愈體面。但往往也因此引起夫妻感情不和,甚至導致離婚。解放后這種習俗已改了許多,大大縮短了住娘家的時間。
客家人奇特的吵嫁婚俗
在福建連城、長汀、清流、寧化的結合部的山村,以語言、服飾、風俗相同的部分村落居民,統稱為“四堡人”,這里保存有諸多奇異的風俗,其中當地婚俗中的“吵嫁”情節,頗富戲劇性,妙趣橫生,意味深長!
在兒女成婚的大喜日子里,親家要大吵一場才罷休,據說這是中原遺風。“吵嫁”的婚俗在迎親那天夜里的女方家中進行。黃昏時候,男方的迎親隊伍來到女方家中,不但無人接待,坐冷橙板,反而不管來遲來早,有錯沒錯,女方親人都要故意“找茬”,大聲“斥責”男方諸多不是。比如來早了,女方親人就嘲諷迎親人:“那麼早來洗菜幫廚嗎?”來遲了,則說:“現在才來,要吃剩菜啊?”看到扛抬送來的豬頭: “這麼小的豬頭也敢拿來嗎?真是的,抬回去,換個大的來。”急得迎親人一個勁地道歉賠理,領受著各種奚落揶揄,還要滿臉堆笑向女方親人敬煙求情,不敢有半點動怒。
晚宴后,賓客散去,女方親人又在茶桌上與迎親人吵開了,什麼聘金太少啦,什麼光洋數量不夠啦,什麼豬肉太肥啦,什麼轎菜不夠啦等等,總之要數落得男方人一無是處,硬要逼著男方的迎親人回家補來,吵到高潮處甚至拍桌板點指頭,劍撥駑張,沸沸揚揚,仿佛真要打起架來。同時,迎親人還要到閨房中送上轎禮給新娘,新娘的伴女便將上轎禮當場拆看,不管多少,反正是嫌太少,于是又展開吵鬧,新娘以不出門回男家相要挾,逼得男方人把上轎禮錢加到新娘滿意為止。
新娘臨出門了,新娘的母親和新娘則開始嚎啕大哭,哭訴母女分離,傷心之狀令人感動,直到出門時辰到了,這場吵嫁才告結束。一時間,雙方親人立刻轉怒為喜,顯得親親熱熱,拍肩迎笑,從怒到喜的瞬間變化,讓局外人始料不及,啼笑皆非,莫名其妙。
“吵嫁”的雙方由一人為主,五、六人助戰,至少要吵上一、二個小時。當地風俗認為,有了熱熱鬧鬧的爭吵,婚后男家就會人丁興旺,富貴雙全,夫妻恩愛,白頭偕老。四堡人玩起游戲來真的有點酷哇!如果沒有“吵嫁”,萬一婚后家庭不和或有不測之事,則會歸咎到出嫁時沒有“吵嫁”。直到今天,這種奇異風俗仍還保存著。
塔塔爾族婚俗
塔塔爾族的婚俗別具一格,即先把新郎“嫁”出去,然后再“娶”回來。
婚姻過程是,經媒人三番五次登門求親,女方家長若允諾,男方再向女方下聘禮,稱為“庫拉克綏云切”,即給新娘從頭到腳的整套服裝。下過聘禮,即算訂婚。
按塔塔爾人的傳統習慣,婚禮在新娘家舉行,即先把新郎“嫁”出去。結婚前幾天,男方要把為新娘制作的全部服裝、炊具、陳設和婚禮時食用的物品及自己的“嫁妝”送到女方家,其中包括給新娘父母的禮物(稱“克以特”)。等到新婚之夜,新郎就正式“嫁”過去了。
“出嫁”的儀式也頗為有趣。這天,新郎在伴郎及親朋好友的陪同下,坐上馬車,青年人拉手風琴,興致勃勃地唱起塔塔爾流行歌曲“幾爾”,一路上歌聲、琴聲、口哨聲、吶喊助興聲連天,浩浩蕩蕩地前往女家成親。當夕陽西下,新郎和伴郎們一行人等來到新娘家。這時先要繞著院落轉一圈,然后才到門前。而此刻女家大門都緊閉著,新郎要獻禮物才能進去。以后,新郎進房門,到床邊,吃飯,都要送喜錢。
結婚儀式接伊斯蘭教教規進行,先由阿匐誦經,并詢問新婚夫婦是否愿意,待男女雙方回答“愿意”之后,再由阿匐將一杯糖水域蜜水)送給新郎和新娘共飲,象征甜甜蜜蜜白頭到老,禮畢人洞房。第二天早上新郎要拜見岳父母,回家舉行宴會,并舉辦各種文娛活動,晚上再回到岳父家。
婚后,新郎和新娘都要在女家住一個時期,有的三個月,有的半年,有的甚至要生過一個孩子以后才回到男家。
塔塔爾族對待女婿如同對待親生兒女一樣熱情。在女方家居住期間,岳父、岳母要拿出上好的食品款待女婿,使女婿感到生活在女家就如同生活在自己家里一樣溫暖。
當新婚夫婦回男家時,新娘的嫁妝要全部帶走。將到男家時,男方親友要用繩子攔住新娘的去路,新娘要獻糖果等物,方可放行、新娘回到夫家,男方親友向新娘身上撒糖果,并舉行宴會,盡情娛樂,以示歡迎。
婚禮接近尾聲,人們唱起了婚禮歌,歡送光臨的客人:不辭辛勞的遠方來客/為婚禮增添了歡樂/祝你們返回時一路平安/愿我們在別處的婚禮上重逢相見/婚禮慶典這樣解散/是因為天色已經很晚/回不了家的客人們/請在我們的洞房里安眠。
毛南族婚俗
未出生便定親
過去,毛南族盛行早婚甚至有未出生便由雙方父母定,一般是在六七歲便由雙方父母合命,如不相克,便通過媒人到男女雙方說定婚禮、陪嫁數目。訂婚時,男方要設宴待客,并把部分禮物送到女家。
送新娘棉花條
訂婚后,待男女雙方的年齡到二十歲左右便可擇日結婚。結婚時要請法師作“招魂”等法事,還要請子女雙全的人來殺豬。殺豬時,看豬血流出的情況預言子孫后代的吉昌,如血鮮紅,迸射遠,則子孫興旺。婚后新娘不落夫家,并于結婚當天就回娘家住,以后按照在結婚時選擇的吉月回男家去一次,由一兩位青年婦女陪送,男方要給新娘半后棉花條,意思是子孫連綿,再以后祗在農忙時回夫家,直到懷孕生子后,才到男家定居。
毛南族婚俗上的特點有:如逢節日喜慶或農閑晚上,男女青年喜歡對唱山歌;舅權比較突出--姑家嫁女,要給舅舅送禮;結婚的禮儀比較復雜,帶有傳統色彩等。現在,受附近壯族、漢族婚俗的影響,同其他民族通婚的現象已較為普遍。
毛南族青年自由自在的戀愛生活,從戀愛到結婚,其中不乏獨特的民族特色。
自由戀愛
毛南族向來有對歌自由戀愛的風俗。在對歌之前,人們常常看到一種有趣的現象,毛南人稱為“搶帽”。
“搶帽”是后生哥和姑娘們的事。在趕圩、吃喜酒或民間集會活動時,當小伙子看中了哪一個姑娘,便千方百計尋找機會搶走對方的花竹帽(也有的搶走對方的手帕)。姑娘的花竹帽被搶走后,她回過頭來瞄了小伙子一眼,如果自己覺得人材不中意,便向對方表露出一種不滿的情緒,立即把帽子搶回來。倘若這次搶不回來,以后也要尋找機會搶回來,或托人把原物索回來。遇到這種情況,小伙子知道和對方交不成朋友了。反之,要是女方覺得小伙子人材中意,她便默默地應許,樂意讓小伙子把花竹帽拿走,當即或往后一些日子,自己也向對方索取一件禮物,作為紀念。還有一些求偶心切的姑娘,她們在趕圩或去做“娘伴”時,常常故意將荷包里的手帕露出來,或夾在顯眼的腑窩下,方便有心的小伙子搶走。“搶帽”中意了,兩者算是交上朋友。但是,“搶帽”僅僅是朋友之交,僅僅是戀愛的前奏曲。
土家族婚俗
土家人獨特的生活方式,成就了土家人特殊的婚俗文化——即相傳的土家族婚俗八大怪。
摸把鍋灰表示愛
土家族年輕人有著獨特的示愛方式:如果姑娘愛上了小伙,就會選擇機會將燒飯鐵鍋反面的黑灰抹在對方的臉上。
許親反把媒婆怪
土家姑娘找婆家,即便自由戀愛,也須找媒人提親。媒婆到姑娘家提親時,遭“罵”,就可能有戲。實際上,是一邊套話,一邊取樂。而且姑娘的父母、哥嫂最后表態時,也往往會裝出勉強同意的樣子,埋怨媒婆不該來提這門親。但繞來繞去還說是看媒婆的面子。
過禮“背山”花袱蓋
如果你在路上碰到一群土家漢子背著一大簍東西,上面蓋著花袱子,不用問,走在最前面的那個小伙子是去女方家“過禮”。土家人把這種背聘禮“過禮”的方式叫“背山”,或者叫“背盒”。
臨嫁不哭閑話來
哭嫁,是土家族的特有習俗。如果姑娘出嫁時不哭,別人就會認為對父母不孝順,或者是哥嫂、姑子之間不和睦。
發髻不可隨意改
土家女子的發髻是婚否的標志,“開臉”、“上頭”就意味著已成少婦,其裝扮也與少女時不一樣,顯得成熟有風韻。
新娘出門把筷甩
新娘臨上路前,要手拿兩把筷子,在跨過大門時使勁向身前身后撒去。據說,這撒筷子是祝福兄弟姊妹與自己過上豐衣足食的生活,也表示新娘從此走上自立之路。
上轎須得哥背來
土家姑娘上花轎時,不是由新郎背,而是由姑娘的哥哥代勞。在拜別儀式結束后,仍由哥哥用背親袋背上花轎,正如土家民歌中所唱:“紅紅的背親袋纏裹著新娘,花花的露水鞋飽含著濃濃的親情”,離別之情催人淚下。
步入洞房看誰快
新人在拜天地,祖先、父母、夫妻對拜之后,新郎新娘會立即搶先奔入洞房,爭坐到床上,土家人把這叫做“坐床”。據說誰先坐到床上,意味著將來誰當家。其情其景,風趣迷人。
富有情趣的花瑤婚俗“打三斗”
花瑤是我國瑤族的一個支系,大約有400多年的歷史。因女人所著服裝,如筒裙、腿綁、腰帶、衣袖、圍裙上都刺著桃花,故稱“花瑤”。
結婚生子、族群繁衍在花瑤同胞心中是最值得慶賀的事,花瑤人的習俗是女兒出嫁到夫家,要待生了小孩之后,娘家才把嫁妝及賀禮一同送去,瑤族人稱之為“打三斗”,是他們最隆重的婚俗。
“打三斗”的禮儀繁縟而有趣,歷時兩天兩夜。一般是在新人婚后、頭胎嬰兒來到世上的第3天舉行。夫妻生了孩子,丈夫會立刻到妻子娘家燃放鞭炮報喜,娘家3天后組織親戚去祝賀。家庭條件富裕的娘家常準備牛羊、土雞數十只,稻谷數擔,家具數組,棉被數床,外孫服飾數擔,等等。這些東西都用“紅皮籮”(蓋著紅紙的籮筐)裝著,幾十人、甚至上百人,一人一擔挑著,浩浩蕩蕩往夫家而去。
“賀禮一擔,爆竹一頭。”來到夫家門前,娘家人會爭相燃放鞭炮,夫家人則會擺出攔門酒,攔門酒是花瑤人迎接貴客的最高禮儀。等這浩蕩的隊伍進入夫家后,當地鄉鄰就迫不及待地把手伸進大紅被子里找喜糖了,大伙邊吃喜糖邊將嫁妝賀禮抬進屋。凡來送禮的親戚和朋友都要到房里去看才出世的小寶寶,順便送上幾句吉祥話。娘家客人要在夫家逗留兩天兩夜,不能提前回家。
花瑤人在談婚論嫁時沒有“媒婆”,只有“媒公”,上門提親說媒的大多是一些能言善道、受人尊重的漢子。在瑤鄉,青年男女要到生下孩子才算結婚,雙方家長才會正式認可。婚禮上,媒公會手拿一把打不開的油紙傘,席上酒過幾巡后,媒公會突然奪門開溜。這時,守在酒席門外的姑娘們會一擁而上,將濕泥巴拼命地朝媒公身上亂涂亂扔,媒公被“打得”滿身稀泥,心里卻會樂開花。“打媒公”也稱“打泥巴”,是新娘子的閨中好友們因媒公“騙”走了她們的好姐妹而懲罰他的方式。媒公身上泥巴涂得越多,證明女方家里對這門婚事越滿意,以后也就會有更多的人請媒公說媒。這沾滿泥巴的衣裳是媒公的驕傲,穿回家后要保存三天三夜才能洗掉,而且洗的時候還要把水倒在墻角,表示把財喜保留在家,這叫“打泥還禮”。
每逢婚慶,花瑤人都會舉辦篝火晚會,載歌載舞,徹夜狂歡。“打三斗”的夜晚是不睡覺的,喜添新丁是寨子興旺的象征,村民都會前來祝賀。阿哥阿妹都會起來對唱山歌,從日落唱到日出。
苗族搶婚搶婚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男女雙方自愿基礎上的搶婚;另一種是當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時,不管是否愿意,便強行搶劫。
前一種搶婚是在男女雙方戀愛成熟情況下的一種象征性的儀式,搶法是由男方事先選派幾個青年好友到女方村寨旁等待姑娘出門,便把姑娘搶走,女方兄長一旦發覺,要作追趕,追至男家,男家便以酒飯款待追趕者,或贈與追趕者若干銀錢禮物,便將之打發回家。姑娘搶至男家后,在預先設置的姑娘住處,用一把紙傘將她象征性的罩住,然后由男子的伯母或其他女性長者用一只活公雞在姑娘頭上繞三圈,此舉謂之“捉魂”,經過“捉魂”,姑娘便正式成為男家成員。約待二三日,男家正式聘請媒人告之女家,并向女家求婚,女方父母要作些形式上的吵駕,事實上也惟有答應男方求婚。然后議定禮金,擇日正式接親。正式接親之前,須將搶來的姑娘送回娘家。
后一種搶婚,通常由男方邀約幾個同輩,到女方村旁等候姑娘出村,便強行搶到男家。苗族宗教習俗認為,被搶到男家的姑娘便喪失了回娘家的權利。日后,男方也要派媒人到女家說親,待姑娘和父母同意后,即可舉行婚禮。在金乎"偏苗"中,保有女子婚后"住娘家"習俗,農忙時節到夫家幫忙數日,或逢年節才回夫家佐,但頭日到夫家,次日黎明即返娘家。
住娘家期間,男女雙方仍可參加"游方"的社交活動。待生第一個孩子之后,即回夫家長住。苗族結婚后離婚者不多。偶有離婚者,手續極其簡便。離婚雙方在女家村寨和男家村寨的路途之間"喝酒發誓",以示從此不相來往;或雙方各請一"鄉老"作證即可。苗族保有姑舅表優先婚和轉房習俗。寡婦受到社會同情,并可改嫁。
壯族婚俗
第一道關卡:定親。
物色好對象后,一般男方拿出豬肉、大米、白酒各30斤至50斤,由媒婆帶路壓禮,男方幾個親戚一起運送聘禮到女方家,這個階段準新郎沒有特殊情況不會露面。到了女方家,媒人就把男方的大概家境和心意跟女方家說清楚,一般聘禮不能太薄,如果女方父母本來對這門親事就不怎麼樂意,然后看到聘禮輕,就覺得男方誠意不夠,有可能當天或過幾天就退回聘禮,眼前的婚事也就像肥皂泡一樣“吹飛”了。如果媒人有心機,會花言巧語勸通女方,親事就會有回旋的余地,否則就灰飛煙滅了。如果女方家收下聘禮,會用這些聘禮宴請寨子里的親戚和德高望重的老人,表示已接受這門親事,讓大家一起熱鬧慶祝一番。
第二道禮節:討八字。
男方在摸清女方家的親戚圈大概有多少人后,也是在媒人壓禮下,男方一些親戚陪同,這個環節準新郎可以出面了。備好豬肉、大米、白酒各100斤至120斤,挑上月餅或糍粑(要論個數,少則上百個,多則幾百個,女方如是大家族,三姑六婆多,個數就要備多,以好分配到每個家庭),還有一些糖果。到了女方家,放下粘好紅紙裝著聘禮的籮筐,就放鞭炮,由媒人說明來意,經過女方父母的同意,就把準新娘的生辰八字討回來,與準新郎的八字一起合卦,算出雙方滿意和方便的結婚辦喜酒的良辰佳日,再告知女方家。如果女方已默認了這門親事,他們會在“討八字”的當天晚上或第二天,用男方送來的禮品宴請最親近的親戚朋友來吃飯,并把月餅或糍粑分發到每個同姓的親戚家,好讓大家都知道這門親事,做好去喝喜酒的準備。
第三道婚序:隆重的夜婚。
夜婚又分為“出門”和“入門”兩大環節。入夜,月亮星星開始爬上來時,看好時辰,男家爆竹聲聲出門,由親朋好友組成一支迎親隊伍,車載彩禮,嗩吶(八仙)高揚,火把通明,說說笑笑擁車或走路到女方家,到女方家后,鞭炮嗩吶齊鳴,人聲鼎沸,接著會與女方家嘉賓一起面對面坐下來吃飯喝酒,對唱山歌。路途近的,當晚就迎親送親雙方一起趕回來“入門”, 路途遠的,只能第二天晚上才能回到等待新娘“入門”。
吃完飯,略加休息,算好時辰,女方家就放鞭炮讓新娘“出門”了。古時新娘“出門”前,還流行“哭嫁”之風俗,既新娘抱著父母或柱子大哭,邊哭泣邊傾訴對父母的難舍難分,感謝他們的養育之恩,念叨著多年來父母對自己辛苦付出的點點滴滴,女兒嫁出去了,只有下輩子才能報答雙親云云,往往新娘梨花帶雨,哭得死去活來,死也不想走,父母也傷心落淚舍不得,其他親人在旁邊一邊勸說新娘一邊拉扯帶走,場面十分感人,體現出壯族奇特的孝道文化。現在,“哭嫁”的場景不復存在了,但其他禮俗一直保持著。
“出門”前,新郎新娘要雙雙跪女家祖宗和父母大人,才能把新娘接走。接送雙方隊伍一起回到男家后,如果“入門”時辰未到,女方家隊伍千萬不能登入男方家,而是在寨子里的哪家親戚耐心休息等待著。到了半夜或清晨“入門”時辰,鞭炮鑼鼓齊鳴時,女方家隊伍才擁著新娘正式“入門”。 新娘跨過燒得火旺旺的火盆(避邪、意味著新婚日子紅紅火火),才能進入男家,新郎新娘雙雙跪拜祖宗和父母,之后,還經過一道禮節,“送鞋子”,既新娘把自己一針一線織繡好的布鞋子,送給男家在場的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長輩每人一雙鞋子和一條毛巾,表示孝敬和心意。男家長輩收到鞋子和毛巾后,有的會給新娘一個紅包表示“回禮”,有的也不用給。“送鞋子”后,新郎新娘就可以高高興興地入洞房了,入洞房后,雙方的男女青年又集體來鬧洞房到天亮,熱鬧非凡。
“入門”當晚,男方家數最熱熱鬧鬧的了。當夜深人靜萬家燈火熄滅時,男家卻燈火通明,火把閃閃,人聲鼎沸,嗩吶陣陣,炮聲不絕,歌聲悠揚,笑聲連連,喜慶祥和,別有一番風味。
第四道,回門。
“入門”完了,天大亮以后,就大擺宴席宴請親朋好友來賀禮吃飯,一派喜氣洋洋。“入門”第二天,新娘就早早起床梳妝打扮好,清晨挑著擔子到外面挑水,挑水回來煮好開水,待父母或爺爺奶奶醒來后,就幫勺好洗臉水一一到他們面前,他們用完了又幫忙倒掉。晚上,又忙碌幫煮洗腳水,一一端到夫家的長輩面前侍奉好,表示新媳婦的勤勞和懂事。到了第三天,新娘就該“回門”了,就是回娘家看望自己的父母,在新郎的陪同下,拎一只雞或其他一點禮物,雙雙到女家看望新娘的父母,與他們聊聊家常,或幫忙干點農活。第四天,有的新娘就與丈夫回家了,有的新娘舍不得自己的親生父母,就讓丈夫先回家,自己留下來幫父母干些農活,后面有空再自己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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