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何以造出了“甲”字?
“甲”,又何以成為“十天干”之首?
《說文》設五百四十部,專門有“甲部”。其云——
“甲,位東方之孟,陽氣萌動。從木戴孚甲之象。一曰人頭空為甲,甲象人頭。……始于一,見于十,成于木之象。”
許慎說,“甲”是個象形字,象木上戴甲,或象人頭云云。
他的以上解說,參考意義不大。
許慎無緣見到甲骨文。甲骨卜辭中的“甲”,或寫為“十”或寫為瘦長的“田”型。
他解讀的篆體“甲”字,無疑從甲骨文演化而來,即卜辭中瘦長“田”型的變形。
不過,《說文》釋“甲”,亦有其可貴之處。一曰“始于一,見于十”;二曰“甲,位東方之孟”。
探尋甲骨文中“甲”寫為“十”之淵藪,大致可追尋到距今七千年前的安徽蚌埠雙墩新石器時期。
出土的這一時期的陶器上,發現了不少刻畫有“+”符號。相關資料,可查閱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蚌埠博物館所撰《蚌埠雙墩——新石器遺址發掘報告》,此報告由中國科學出版社出版。
以上考古發現,并非偶然的孤立事件。
距今6500年的河南濮陽西水坡遺址;距今約4500年的河南杞縣鹿臺崗遺址;距今約4300-3900年的山西襄汾陶寺遺址;以及稍后的二里頭遺址,均發現了刻有“+”符號的文化遺存。
雙墩遺址出土器物上的“二繩”符號
“+”符號,古人稱為“二繩”。
考古發現的東周青銅器容器的蓋子上,多有兩條繩索交織形成的“+”符號圖案,形象地詮釋了“二繩”這個名稱。值得注意的是,這樣圖案的“四極”和“中央交叉點”,還往往飾有太陽圖像。
可知,“+”符號,是古人通過觀象授時所得到的將空間與時間統一于一體的重要認知。
《淮南子.天文》云:“子午、卯酉為二繩。”
這是說,“+”符號,所表示的,是“子午”“卯酉”四個方位,同時也是四個時間節點。
至少在距今7000年前的古人,已經通過“立表測影”,觀測太陽照射在地面影子的變化,得到了“+”這個符號,并由此測定了東南西北“四方”,及春夏秋冬“四時”。
《周髀算經》曰:“周髀,長八尺。髀者,股也。髀者,表也。”
古人最初對日影的觀測,一定是從太陽下人影的變化受到啟發的,最早也是通過人影進行測量的。之后,才發展為“立桿”和圭表。
《說文》釋“甲”,曰“始于一,見于十”,這是其第一個可貴之處。
從考古發現來看,古人對于方位和時間的確認,應該是一個逐漸的過程。
距今6500年前的河南濮陽西水坡古墓遺址中,墓葬主人居中,左右分別由蚌殼擺出了“龍”“虎”圖形,即所謂“東蒼龍”“西白虎”。主人身邊,擺有“髀骨”,表示“以髀為表”。在墓中的“子午”方向,亦有圖形,但顯然“南朱雀”“北玄武”的概念尚未徹底形成。
需要說的是,許慎所言“始于一,見于十”,一定是后來才產生的“術數”表達,是在“觀象授時”基礎上才形成的,而不是相反。
古人首先認識“+”符號中的“一”,符合上古時期人們的認知水平和認知過程。
估測日影,肯定從日出開始,到日落結束。因此,古人必然會最先測定“東”“西”兩個方位。
《周髀算經》云:“以日始出立表而識其晷,日入則復識其晷,晷之兩端相直者,正東西也。中折之指表者,正南北也。”
西水坡古墓中的蚌殼圖像,精確地體現了這一“二繩”概念的發展進程。同時,更重要的是,其體現了古人白天測日影、夜間觀星象,并將二者有機結合在了一起。
這種有機結合,標志著古人統一的“時空體系”的形成。不僅太陽,星辰已加入到“時空”確認的行列之中,比如“北斗七星”。
《鹖冠子.環流》曰:“斗柄東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
《說文》釋“甲”,曰“甲,位東方之孟”,其另一可貴之處,即在于體現了星辰指示方位與季節變換的這種聯系。
1,仰韶文化金烏負日圖形。2,良渚文化金烏負日圖形
但是不要忘記,“甲”源于上古先民“立桿側影”的“二繩”符號“+”,其首先與太陽有關。
《山海經》記載了古代的“十日神話”。
《大荒南經》曰:“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
《大荒東經》:“黑齒國,下有湯谷。湯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齒北,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
又云:“有谷曰溫源谷。湯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載于鳥。”
仰韶文化時期、良渚文化時期,這種天有十日,金烏負日的觀念,就一定存在了。出土的這兩個時期的彩陶上,屢屢見到這樣的圖像。
羲和浴日
古人的這種認知,其實不難理解。他們每天看到太陽從東方升起,又從西方落下。從視覺來說,肯定感覺太陽的“旅途遙遠漫長”。如何解釋每天都有太陽升起呢,“天有十日”是最好的解釋。
《左傳.趙公十年》說:“明夷,日也。日之數十,故有十時,亦當十位。”
“天有十日”,這個“十”的確定,很可能與當時人們已經習慣于“十進位制”有關。
但可以確認,“甲、乙、丙、丁……”之“十天干”,當與“天有十日”的認知有關。“日”行于天,所以稱為“天干”。
“十二地支”,則與古人的“十二月神話”有關。
《山海經.大荒西經》云:“大荒之中,有女子方浴月。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此始浴之。”
“帝俊”,是古人心中的最高天帝,亦稱“太一”,兼有陰陽,和妻子生下了日月。“帝俊”之妻“常羲”和“羲和”,實為一體。后來,“帝俊”之妻,演化為“伏羲”和“女媧”,“伏羲”為主日之神,“女媧”為主月之神。
古人的“十二月神話”,體現于時空觀上,與太陽視運動回歸年中,有十二次月亮“朔望”有關。
日為“極陽”,稱“太陽”;月為“極陰”,稱“太陰”。“天有十日”為“十天干”;夜有十二月為“十二地支”。
“天”和“地”,所謂“陰陽”也;“干”與“支”,亦表“陽尊陰卑”矣。
“天干”“地支”即由此而來。
“甲”為“天干”之首,也即因為古人最早是通過“立桿側影”了解和掌握太陽運行規律的,同時,由此對大地上的方位和季節變化有了清楚的認知。
安徽阜陽雙谷堆西漢汝陰侯墓出土的“太一九宮式盤”,指示“卯酉”,即“東西”方位的“緯繩”兩端,分別標注“冬至平旦”和“冬至日入”;指示“子午”,即“北南”方位的“經繩”兩端,分別標注“日中冬至”和“子,夜半冬至”;“二繩”在“天盤”和“地盤”上,準確標出了“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個標準時點。
這一切成就,都是從認知“+”符號,即建立“二繩”時空體系開始的。
西漢太一九宮式盤
千萬不要小瞧了甲骨文寫為“十”的這個“甲”字的重大意義。
“十”,或曰“甲”,表明在古人那里的“天地通”、“神人和”。
由此,即可理解,為何殷商把自己的先祖王稱為“上甲”。
《說文》曰:“上,高也。”這是“上部”第一個字。第二個字是“帝”,其解曰:“王天下之號”。
這是東漢時的理解。在甲骨卜辭中,“上帝”,就是“天帝”。
商王祭祀,最高崇拜是“上帝”,然后是日神、風神、云神、雨神、四方神和風神,這些都屬于“天神”。
還有河神、岳神等“地祇”神。
再往下排,是“高祖”,主要是“夒”與“王亥”。商人大約認為,“夒”和“王亥”,都是天上主管和保佑他們的“高祖神”。
商王中,排在第一的,是“上甲”。后來的典籍中,稱為“上甲微”。
從卜辭看,商王任何祭祀中,“上甲”,或與天神地祇高祖神共同受祭,或永遠排在第一位和其他先祖王受祭。
歷代商王,皆以“甲乙丙丁……”之“天干”排定廟號。
可知,商族,認為他們的先王是“太陽之子”;“上甲”,又兼具“天神”和“人君”的地位和權責,是開辟“天地通”的英雄。
甲字形大墓
進而言之,正因為“甲”所具有的這種特殊含義,從新石器時期開始,重要的地面建筑和墓穴,都經過“二繩”法嚴格正位,而且,常常體現出“甲”字形狀。
特別是“天子”“帝王”的墓穴,一般稱為“甲字形大墓”。發現此種形狀古墓,大都會引得考古工作者一片驚呼。
“甲字形大墓”,所體現的,正是把墓葬主人,作為“天地通”“神人和”聚于一身來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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