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也是允許女子再嫁的,在人們對貞節并沒有過分注重的時候,女子再嫁并不難。先秦時期無論是丈夫亡故,還是被夫家休妻都可以再嫁,并不會受到歧視。例如蔡姬因為在游湖的時候,戲水惹怒了齊桓公就被齊桓公遣送回國,回國以后不久就改嫁他人了。
到了秦國時期,秦始皇推行罷除百家獨尊儒術,儒家思想開始盛行,慢慢的對改嫁就有了反對的聲音,不過只是反對有孩子的婦女改嫁,直到漢朝時期才開始宣揚從一而終的婚姻觀念,宣揚女子就應該從一而終,認為女子自始至終都應該忠于一個人才是貞潔的表現,不過宣揚一種思想并不容易,
從漢朝一直到宋朝都是允許女子改嫁的,古代經常連年征戰相互討伐,年輕男子戰死的沙場的情況很多,所以寡居的女子改嫁也就多了起來,還有男子因為貧窮逼迫妻子改嫁的,更有政府明文規定,為了增加人口要求,崔處寡居的女子改嫁,不僅民間改嫁風盛行就連皇家公主也是可以改嫁的或者是再嫁。
宋朝,儒家思想終于統治了全國,人們普遍認為女子再嫁是羞恥的,認為即使夫君不在了,也應該終身守寡,以此表示妻子對丈夫的忠貞不二。于是人們開始對能守住貞節的寡婦立貞節牌坊以此鼓勵,而貞節牌坊也成了一種榮耀。在這種觀念下人們越來越對改嫁有了歧視,不僅娘家人反對、世人都會嘲笑。尤其到了明清時期,除了外人的鄙視目光,就連寡婦自己也覺得改嫁是一件羞恥的事情,甚至辱沒了家族。這種觀念持續了很多年,也坑害了很多女性。
說了再嫁再說說再取。
再娶是休妻或者離婚后另娶一位妻子,或者是妻子故去以后再娶一位妻子填房,也叫作續弦。男子無論有沒有孩子,娶妻都是不受限制的,尤其是有錢的地主豪紳,富貴商人可以娶了再娶,甚至有一下子就娶一對姐妹的,也有姐夫娶小姨的都不算違法,也不會受到譴責。再還沒有強調從一而終的觀念時,娶寡婦做妻子也是很常見的事情,并不會認為是恥辱。但是對于平常百姓來說。再取就不容易了,多數只能取再嫁的寡婦。而且舉行的婚禮儀式也比較簡單。甚至有很多都不舉行儀式。當然也有男子在妻子亡故以后選擇不再取,表示對妻子深愛不渝。但這畢竟是少數,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婚姻作為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經歷了千變萬化。逐漸演變至今。在很多城市,依然可以看到舊習俗的影子,為婚禮增加了很多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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