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0歲開始研究《易經》,二十年間奔走于各地講學。
每次應邀講授《易經》,課程接近尾聲時,往往被要求發放占卦解卦的“福利”。
次數多了,我發現一個有趣的規律:
占到“吉”時,大家心照不宣,往往不用我多費口舌去解卦;而占到“兇”時,場面有時就會比較尷尬了。
而每當占到“兇”時,大多數初次了解《易經》的朋友,反應都很相似。
歸納一下,無外乎以下這5種情況。
1“能不能再算一次?”這是我最常聽到的一句話。答案當然是不能。
為什麼同一個問題不能反復占算呢?
因為《易經》遵循的不是因果規律,我們習慣通過反復驗算得出唯一答案的所謂“科學實驗法”,是不適用的。
《易經》注意的是同時性的發展,現在的情況如何、什麼事在同時發生,都有互相關聯、對照的價值。
占卦者在所處的情境占卦,通過“有意義的偶然”得到答案。
如果一占“兇”,就想著重新算,難道要算到“吉”為止嗎?
那就不是通過《易經》解惑,而是在玩文字游戲了。
一般而言,同一個問題,三個月之后再算為宜。
2“能不能化解一下?”這也是讓我不知如何回答的問題之一。
《易經》有兩大范圍,一個叫“義理”,即人生正確的道理;另一個叫“象數”,跟占卦有關。
我們學習《易經》最終要回到“義理”上來。
換句話說,《易經》不是一本單純教算命的書,更不是迷信。
如果占到不好的結果,就告訴你可以作作法,拜拜神,或者告訴你可以拿錢消災,那你就要小心了,那可能是個騙局。
因為《易經》不是這樣用的。
話說回來,難道真的沒有“化解”的方法嗎?方法其實是有的,我們另找一個時間詳細做一個說明。
3“不準!這不科學!”這種全盤否定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易經》主體部分的文字是由周文王、孔子以及孔子的弟子完成的,成書于2500多年前。
也就是說,你今天的問題無論是怎樣的,那個答案早就有了,先有答案,后有問題,所以并不存在準不準的問題。
如果以符合個人的心理預期作為判斷正確與否的標準,就會陷入主觀,就會有盲點和執著。
而《易經》的作用,就是利用有意義的偶然,教你避免盲點和執著。
對《易經》頗有研究的瑞士心理學家榮格說,不喜歡《易經》,最好就不要去用它;對它如有排斥的心理,則大可不必要從中尋求真理。
我常說的三不占原則,其中之一就是“不疑不占”。
有疑惑時,理性可以解決的就不要問了,理性實在是不能解決、兩邊為難的再去占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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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兇,就啥也不做唄。”這也是一種常見的誤解。
占到不好的結果,并不意味著不作為,而是視實際情況,采取必要的行動。
有時候是要你等待時機,養精蓄銳,靜觀其變;
有時候是要你反省,化解內心不必要的欲望;
有時候,則需要你迎難而上。
人有自由,可以選擇。
《易經》告訴你”兇“,是給你一個信號,別的選擇或許更具有可行性,不妨換個角度,從全局觀去判斷。
有些朋友會選擇迎難而上,占到不好的結果也會義無反顧。
因為他是權衡再三,知道《易經》就是變化的道理,“兇”之后,一定是好的結果。
就如老子所說,“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當你正在受苦受難時,不要悲傷,幸福就在后面,終于有撐過去的一天。
雨過天晴,好事就近了。
5“請逐字逐句解釋一下。”有些朋友占算過程格外緊張,對于結果,要求每一個字眼都要對照一下自己的情況,表現得比較焦慮。
這是初學者常有的一種表現,是一種毛病,叫做“賊”。
“賊”在這里不是指小偷,而表示你想太多了,過度解讀,到最后恐怕偏離了你自己的人生正途,那就非常可惜了。
這一點也是我們學習《易經》要格外注意的。要保持莊重謹慎的態度,但是不能過度緊張。
所以古人才說,研究《易經》到最后,人會變得“絜靜精微”。
意思是,研究《易經》心思要非常單純,思想上要非常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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