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精通易經,《易經十翼》孔子所作也,智者樂水,仁者樂山《易傳》是一部戰國時期解說和發揮《易經》的論文集,其學說本于孔子,具體成于孔子后學之手。《易傳》共7種10篇,它們是《彖傳》上下篇、《象傳》上下篇、《文言傳》、《系辭傳》上下篇、《說卦傳》、《序卦傳》和《雜卦傳》,自漢代起,它們又被稱為十翼。
《十翼》(又稱《易傳》)包括:一、彖上傳(《周易》每卦有象辭,《彖傳》就是解釋彖辭的話),二、彖下傳,三、象上傳(又稱大象),四、象下傳(又稱小象),五、系辭上傳,六、系辭下傳,七、文言傳(文言是解釋二卦經文的言語),八、序卦傳,九、說卦傳,十、雜卦傳。
《易經十翼》《易經·序卦傳》
有天地,然后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 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也,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 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
可以茍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后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有天地,然后有萬物;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禮儀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恒。V者退也。物不可終恒,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 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
垢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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