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制度是單配偶制,是指一種兩兩配對,每個個體只擁有單一配偶的關系,關系中兩者一生中,或在生命中任何一個時間,只會與對方維持關系。
其實我們這種現代的一夫一妻制,真正的實行是從解放后1950年的《婚姻法》,才開始實行的。在這之前可以叫做一夫多妻妾制,或者是傳統的這種娶妾什麼之類的,還是一個相當普遍的現象。也就是說,在你祖父母的年代,婚姻制度都還不是像現在這樣的。
古代的婚姻制度在古代,妻子和妾的地位是很不同的,咱們也可以看到有一些寫舊婚姻制度的,比如說《大紅燈籠高高掛》。
這個一夫多妻妾制,它在1950年是正式的結束的,1950年的就是《婚姻法》,是共產黨建國以來出臺的第一個法律。而《婚姻法》里面它非常明確的就是提出了這種,是以男女平等為基本國策的,反對買賣婚姻、包辦婚姻,要提倡結婚自由,離婚自由,這都是1950年《婚姻法》最主要的實質。實際上這個東西,極大的提高了中國婦女的地位,改變了婦女地位。
經過幾十年的努力,男女平等作為基本國策以后,大家也有這個印象,就是中國雖然在各方面,像人均GDP什麼的,我們在六七十位,就我們還不能算一個很發達的國家,我們還算一個發展中國家。
但是我們的婦女地位排行是很靠前的,我看過它有一套指標,就是國際上的一個統計,它其中包括比如說婦女在勞動力當中所占的比例,婦女比如說生孩子的時候的死亡率,大學在校女生的比例等等,就這一套指標里邊,我們中國排到第28位,是相當靠前的。
從古代到現代,傳統婚姻和現代婚姻,在結婚的問題上,擇偶的問題上,就是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到底有多大的控制權,這個東西是發生了一個非常革命性的變化的。
四種模式在1926年的時候,我們第一代社會學家,最著名的叫潘光旦先生,他當時就寫了一本書叫做《中國家庭問題》。《中國家庭問題》里頭就在父母對婚姻的掌控權上頭,他列了四種情況,調查了各自的比例。
就是第一種模式就是由父母決定,不征求子女意見,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包辦婚姻了,直接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讓你跟誰結,就跟誰結,這是第一種情況。
第二種控制模式,是父母的意見為主,要征求子女的意見,就是說主要結婚這件事還是由父母來定的。但是,征求一下你自己子女愿意不愿意?你要是不愿意,父母可以考慮改變,再給你選一個什麼的。
第三種模式就是以子女為主,征求父母意見,主要是我自己找,我自己找對象,我自己談戀愛,我自己決定,我說我要跟他結婚,問問父母你們同意不同意,這是第三種模式。
第四種模式是最前衛的了,就是子女決定,不征求父母意見。
當時在1926年的時候,第一項父母決定,不征求子女意見,這個是占很大比例的。我們看后來婚姻的決定權的變化,就是從一往二,然后往三,往四,就是從第一種模式慢慢的往后變,這就是我們都可以從統計上看到的,非常明顯的一個中國在結婚權上的變化,這種進步。
面對社會的進步,一些傳統的糟粕習俗已經慢慢的遠離了我們的生活,現在大家都會抱有對美好愛情的向往,主張自由戀愛已經成為了主流。
關于主播和課程:李銀河,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會學家,性學家,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師從于中國社會學奠基人費孝通。美國匹茲堡大學社會學博士。
在《李銀河說愛情》中,她將用淬煉數十年的學術積累,最有趣味的講述方式,為你帶來一門關于愛與性的社會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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