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星命術的最后一步。分析判斷,是在以上四個步驟基礎上才得以進行的。我們選用元代星命家鄭希誠的推算星命的斷語為例,講解如何對一個人的星命因素做分析判斷。
鄭希誠的這些斷語,由當時的人們搜集匯編為《鄭氏星案》一書,其中共有40個星命實例。據說鄭希誠是遇到異人傳授此術的,他為人推命“發多奇中”,“所推休咎,纖悉不爽”,可算是星命家中的佼佼者,可知他的星命推斷堪稱星命術的代表。《鄭氏星案》首先將一個人的星神排列在星盤中,如下所示,即是一個人的星神所在。
星盤最里面一圈,寫有該人的命度,外一圈為從子到亥十二宮,第三圈為十一曜的位置,第四圈為命、財、兄等十二宮,第五圈為28宿度數,其中標○者為該宿初度(即零度到一度),標⊙者為該宿第一度。古人標定28宿開始之度數,或為初度,或為一度,并未統一。第六圈為28宿名稱及位置,與度數對看。第七圈為神煞所在位置。第八圈為黃道十二官、十二次及分野。
以下,根據鄭希誠的斷語,看星命家如何利用星神因素為人斷命的。
他總的斷定此人為三品命,即命中注定可做到三品官。其分析如下:此人命坐旺鄉,身居福地,看星圖:命宮在卯,而帝旺在卯官,故稱命坐旺鄉。月為身星,所在宮為身宮,此人月在巳宮,巳宮又為福祿宮,故稱身居福地。而且火星又助月之輝,這就是星格中的火月同輝。因為火、月皆宜居福德宮。按星命術看來,火在夜則能顯其明,故火星對于夜間生人者主福。而這人丙戌時生,正是夜間出生。而火躔翼宿,正是升殿的位置,亦主有福。月在福宮已為尊貴,再加上火星這個吉星來處同宮,故其福更大,所以說要當大官(即坐玉堂之官)。
鄭希誠接著說:“土遏水之勢而水不橫流。”土有止水之功,故能遏制水勢,使水不能橫流。因為火要助月,而水是克火的,故土遇水,亦即間接助火助月,使其身不受害。
鄭氏說:“且土為命,水為福,火為宮,各得其宜,造化盡美又盡善矣。”土為命,此人命度為氐7度,氐宿的度主為土星,故土星為命主,所以說土為命。水為福,水為巳宮宮主,而此人福德宮在巳宮,故稱水為福,即福主星為水星。火為宮,火為翼宿度主,此人火星正好躔翼,是為升殿,故說火為宮。以上自“命生旺鄉”到“火為宮”,在星命術看來,均為合格,故說各得其宜,盡善盡美。這是對此人之命的基本肯定。
鄭氏又說:“于中月南日西,土奎計井,故椿庭已寂,雁影分飛。”這是指星盤中月在南(巳為東南),日在西(戌為西北),正好是日月背行的忌格。日月位置相背,表明陰陽背離不和,而陰陽要調和溝通才好,日月既背,故為忌格。土奎計井,是指土星在奎宿之中(奎11度),計都在井宿之中(井5度),星都不在自己的本度之中,故叫土計失格,也是忌格之一。土的本度為胃、柳、氐、女四宿,計都為土之余,在氐、尾、斗、室、壁、婁、胃宿為吉。二星失躔,便對此人之命有害。
鄭氏又說:“金乃妻,木乃子。金以煞居垣,木會孛升殿,故婚事重繼,必遇能家之偶,子再三損,而生女后之男。然妻亦必重議其姻,而子亦末胎為貴。”
這一段是講此人的妻與子。金乃妻,金星乃是妻星,木乃子,木星乃是子星。金以煞居垣,指金星在酉宮為入垣,但同時宮中又有煞星:的煞、陽刃。這兩個煞星便要克害其妻,因酉宮正好是妻妾宮。這就形成了“的刃妻位”的忌格。星命術以為,陽刃在子午卯酉四宮最強,而的煞則是在巳酉丑官最強。此人妻官在酉,正是陽刃、的煞最強之地,故二煞必克其妻。所謂“的煞居西煞氣深”,若陽刃與之同宮,則主惡死。所以下邊說“婚事重繼”,即指元配將死,該人要重婚續弦。此外,又有“殺金為刃休逢”的說法,指金為殺星,最好不要逢遏刃星(陽刃),若金又遇刃,便是殺星掌了刀刃,為殺愈烈。此人命中有金逢刃,卻偏在其妻妾宮,故主其妻惡死。
“木會孛升殿”,指木星與月孛會聚于未宮,而木星躔井宿為升殿,孛在未宮亦為入廟。二者相會,既有利也有害:利者如《聿斯經》所說:“木星若也會攙槍(指月孛),總有驚憂變吉樣。巨蟹宮中如命遇,少年榮折桂枝香。”指該人將會少年得志。巨蟹宮即未宮。害者,如《攔駕經》所說:“切聞月孛入遷移,損田損宅損妻兒。”此人孛在遷宮,故說:“子再三損。”故綜合這幾句看來,該人妻子皆受克害,元配將惡死,然后續弦再娶,子則要再三損夭,只到生女之后才能得子而保全,此子為末胎,將來會榮貴。之所以說將得貴子,則是因為:該人的男女宮(即子女宮)坐在長生之地。
以下論其本人之命,鄭氏說:“于本身自少英俊特達,志氣過人遠矣。以限路推之,才十四、五,近高貴,獲微名,有凌云之志。”此人命有斗旺坐命之格,斗指斗標,亦即北斗之柄,此人斗標正在命宮,加上命宮處在帝旺狀態,故叫斗旺坐命。命有斗標,故自少英俊特達,志氣過人,受人尊重。再與帝旺并在,故其志望終能成功。限路,即行限。從行限上看,在14、15歲時,得到貴人相助而獲微名。這是因為其天權星為月,主得貴人扶持。
鄭氏又說:“遇乎十九、二旬,出角入軫,以水土交攻,復有喜中之懼。此后數載,憂慮重重。”到19、20歲時,行限從相貌宮的角宿出來,進入福德宮的軫宿之中。但這時因為水土夾攻,而使得功名途中喜中有憂。所謂水土夾攻,指軫為水宿在前,氐為土宿在其后(該人命度在氐,故氐為行限基礎),水土前后夾攻。這種夾攻造成的憂慮,還將持續數年。
鄭氏又說:“去歲限交翼火,火月相輝,整家業,立功名,則何所不可!”到去年(指算命的去年),限行到翼宿,此時福德宮內火月相輝,故能整家業,立功名,乃至無所不可。
其后,據鄭氏說:“更過一二季,翼宿火星深入命氐土星,賴此而生,故名高祿厚。”但據流年觀之,猶恐得中之失,故須保護內外,防止是非,調養血氣。到秋末冬初,謹慎小心則吉。明年春夏之間仍要謹慎。這是說在算命的那一年(這叫流年),自去年限至翼宿火星之后,到今年又過了一兩個季節,大約為夏季時,火為旺,土為相,故稱翼火深入命土,火土相助(火生土),因此而能名高祿厚。但此年尚有三刑、亡神、六害、勾神、月煞等兇煞在福德宮限中,又因有福官臨弱(指在病、死階段)之格,故須保護內外,以防得中之失。直到明年春夏之際,皆不可大意。
以上講了此人算命時前后兩年之內的命運及注意事項,接著鄭氏又推其后的命運。他說:“越三旬三十一二入張,于功名分上更高一著。”是說過了30歲,在31、32歲時,限行到張宿中,進入官祿宮內,此時在功名方面又會高升一步。
關于其子嗣,鄭氏說:“若不于近歲得男,于此則必生智慧福德之子矣。”與前述的“子亦末胎為貴”相應。這與其星格中的“妻嗣垣殿”格有關,其妻星(金星)為入垣,子星(指男女宮宮主木星)為升殿(木躔井為升殿),故其生有貴子。妻星雖入垣,但因前述的陽刃的煞居垣(即的刃在位的忌格),而不能使其妻妾有福,卻反而有災。
在40、50歲上,鄭氏推斷:“皆當榮達。但五十一后,一氣當途,煞木共度,故不可不謹于巖墻之下也。”這是說,51歲后,行限已進入遷移宮,此宮內有紫氣星當途攔截,稍有不利。此宮內本有月孛與木星,為木孛符印之吉格,于功名有利,但木在井宿,最怕紫氣同在井宿度中,形成侵犯。而月孛最宜獨行而忌與他星同宮,若與他星同宮,則使孛星作用減小。故木孛符印之吉,因紫氣同宮又同度(皆為未宮和井宿之中),而不得充分發揮作用。所以說紫氣當途,實屬不利。此外遷移宮內又有死符、月符,與木星同在井宿度中,這叫煞木共度,亦嚴重影響木在井宿的吉利。按《星辰妙度歌》:“木星最好東井宮,官既居高福又隆”,正是因為有了紫氣及死符等兇煞與之同在,故使木躔井的福氣大受干擾。而月符又主詞訟,即訴訟官司之事,故鄭氏提醒道:“不可不謹巖墻之下。”巖墻指高墻,比喻官府。巖墻之下指官府之內,特指其中的下級官僚。此人功名已大,榮達富貴,則易驕滿,恐引起下級的不滿,而導致意外的詞訟告訐之事,故要謹慎巖墻之下。
盡管如此,鄭氏仍以吉利話結語:“其名已登三品之階,過此更添一旬。”說此人官已到三品,縱有小小風波亦無大礙,其壽命自此之后還有10年多(一旬),大約活到60多歲。故其星盤上行限只到63為止。
以上是鄭氏的推斷,及我們的一些解釋。據此可知,鄭氏在星盤上列出的諸多因素,在其推斷中并未全部利用。但作為方法,那些因素又不得不一一排好列出。這本身也是星命術自相矛盾的地方。不過,對星命家來說,方法就是如此,如何應用,則因人而異。所謂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大概就是指此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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