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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是人家想要就可以隨便給的嗎

解夢佬
林黛玉進入賈府,古代外姓帶不她,要由林家族人撫養,帶有巨額財富是人在深山有遠親。所以黛玉安葬父親后還能回到賈府必須有婚約,在婚約律例下來談寶黛地位。

對林黛玉和薛寶釵的地位問題,還有一個關鍵因素比啥都重要,就是當初的媒約之言是如何的,媒約之言賈家怎麼樣的承諾,而且誰的婚約在先,誰在古代律例上,也具有巨大的優勢,此優勢也屬于林黛玉!

書中沒有明確寫林黛玉與賈寶玉有婚約,也沒有寫林家與賈家的定親,但書里的情節內在邏輯不撒謊,林黛玉與賈寶玉必有婚約,只不過婚約可能還有不確定之處,兩家還在繼續博弈沒有公開。從古代的社會常識和邏輯關系可以看得出來。《終身誤》寫道:都道是金玉良緣,俺只念木石前盟。可見前盟在前,有契約盟書,良緣在后,偶遇為緣,書中暗寫暗示,林家托孤給黛玉師父賈雨村,賈雨村已經身居高位,其后的博弈另外章節會詳細分析。在此先看看在古代婚嫁規則之下具體的寶黛地位。

林黛玉第一次進入賈府,具體的情況書里有詳盡的描寫,也是紅樓最經典的片段之一:

八字是人家想要就可以隨便給的嗎

如今且說林黛玉自在榮府以來,賈母萬般憐愛,寢食起居,一如寶玉,迎春、探春、惜春三個親孫女倒且靠后。便是寶玉和黛玉二人之親密友愛處,亦自較別個不同,日則同行同坐,夜則同息同止,真是言和意順,略無參商。……那寶玉亦在孩提之間,況自天性所稟來的一片愚拙偏僻,視姊妹弟兄皆出一意,并無親疏遠近之別。其中因與黛玉同隨賈母一處坐臥,故略比別個姊妹熟慣些。既熟慣,則更覺親密;既親密,則不免一時有求全之毀,不虞之隙。這日不知為何,他二人言語有些不合起來,黛玉又氣的獨在房中垂淚,寶玉又自悔言語冒撞,前去俯就,那黛玉方漸漸的回轉來。

在古代,講究男女之別,有“男女七歲不同席”的說法,在古代鐘鼎之家,親兄妹尚且不能如此,為何林黛玉來了,賈母卻創造出讓林黛玉與賈寶玉可以如此的親密無間的環境?這不是普通人家的隨意,對大家族,講究非常多,禮法森嚴的,能夠讓林黛玉特權如此,應當定了親。

另外一個重要的情節,“這年冬底”,林如海重病,“寫書特來接林黛玉回去”。黛玉此時將近11歲,賈府來接林黛玉回姥姥家,過去嫁出來的閨女回娘家,外孫輩回姥姥家,可不是現在那麼容易,嫁出去就不是賈家人了,到姥姥家長住,需要有緣故,雖然賈敏去世林黛玉沒有母親了,但林家女眷帶孩子,也不成問題,尤其是唯一的孩子,為何不帶在身邊?書中賈府特別來接的林黛玉,賈府有何理由去接?古代與現代也不同。而后來林如海病重,賈璉送黛玉回去見到了林如海,就變成了黛玉與父親的訣別,然后林黛玉回來,在林如海的喪事辦好之后了。

為何是賈璉陪同林黛玉去見林如海?很多人說賈政賈赦等人都是有官職的去不了,但陪著林黛玉去的,還可以是賈府的管家等其他人,就如林黛玉來,就由林黛玉的老師賈雨村陪著來的。通常邏輯之下,賈府的管家也可以,比如林之孝,后面書里也暗寫了林之孝與林家的關系。賈璉在賈府,身份已經很特殊了,因為賈璉是榮國府的嫡長子,賈赦唯一的兒子,也就是未來襲爵的兒子和宗法上的族長,過去叫做世子,有非常地位。在其父不在的時候,是可以代表賈家做主的人,賈璉去,有做主的權利,才是關鍵。其他管家等人去,都不能代表賈家做主,都要回來請示。而賈府世子去,他做主做出的承諾,可以被認為代表賈家。而且他與賈寶玉是平輩,在榮國府賈寶玉的玉字輩這一輩上,賈璉也是家長。書中寫賈璉護送林黛玉回南奔喪期間,還特意來討賈母老太太的明確示下,屬于賈府商量好的正式表態。林家后事,對未嫁獨女,必然涉及林黛玉的終身大事。林如海臨死相托,不涉及林黛玉的婚配,幾乎也是不可能的。

下面就又是紅樓一書的特點,真事隱假語存了,賈璉帶著林黛玉去見林如海的最后一面,確定了林黛玉的婚約麼?書里對此一個字也沒有寫,而且把賈家是否娶林黛玉,把賈家選擇林黛玉還是薛寶釵的懸念,一直留在情節懸念里面,但是要根據當時的社會常識和邏輯關系,可以告訴讀者賈璉去,基本確定了林黛玉與賈寶玉的婚約!而且林黛玉本人也知道。如果沒有確定婚約,賈璉都不可能把林黛玉再一次帶回賈府來!讓她再一次住到賈府里面。

林如海死了,未成年的待嫁女林黛玉的撫養權應當屬于誰?按照現在的慣例,按照親緣關系的遠近,林家林如海的近支親屬已經沒有了,林黛玉與外祖母是最近的人,肯定是歸外祖母撫養。古代要是林家的宗親沒有人愿意撫養的,林黛玉也是可以歸屬外祖母來撫養的。而就紅樓書里的情節,林黛玉不會沒有人愿意撫養。林家的宗親肯定要爭奪林黛玉的撫養權!想一下現在要是哪個孩子沒有了父母,身上帶著巨額資產,一定是各路親屬爭搶孩子的撫養權,不打一個頭破血流才怪!現在是男女平等,男方親屬和女方親屬法律地位一樣,而在古代男權社會,男方親屬對女方親屬在法律地位上是無限大,甚至是男方家族不放人,親媽也帶不走!因此賈璉帶回來林黛玉,只能是依據林黛玉的父親林如海臨死前的婚約,才有可能。林如海若死了的時候,林黛玉的終身大事還沒有確定下來,那麼連婚約都要林家族人做主由不得賈家人,屬于林家宗親族長的事情。自始至終林黛玉該嫁給誰,賈家只能決定賈寶玉娶誰,無權決定林黛玉嫁誰!應當是紅樓故事的基本前提背景才對!

不要看林如海是幾代單傳沒有近支族人,就認為林黛玉不會有林家宗親關注。中國社會是富在深山有遠親。林如海的地位,林家已經四代侯爵的鐘鼎之家,一定會有一堆各種親戚巴結上門!​

林黛玉帶著林家數代積累的財富,還有林如海為官的財富和其母賈敏的巨額嫁妝,就是金礦!不論古代還是現代,這樣的孩子的撫養權都要打破頭!賈家能夠爭得林黛玉的撫養權,不是因為賈家是她的外婆家,而是因為林黛玉與賈家有婚約!婚約很可能在林如海臨死前當眾確定。否則就算有與賈家的婚約,林家的宗族的人,在巨額財產面前,沒有人證或官裁,林家族人都不那麼容易承認,都可能會去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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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璉帶林黛玉回來,明顯的是把林如海的全部家產做了清理、清算和分割,帶著林黛玉應有的嫁妝一起回來,林家原來祖居的地方,已經沒有資產了。要人和財都帶走,能夠得到林家族人的認可,一定要有明確的憑據才可以,因此婚約應當明確的和不可更改的才行。賈璉“送他(黛玉)去,仍叫帶回來”。怎麼帶回來?憑什麼帶回來,可不是賈家一家說了算,要帶回來,沒有婚約不可能。不要以為賈家什麼事情都可以不講規則的胡來,林家也是鐘鼎之家,而且在林家的地盤,林如海是皇帝欽點探花,也可以通天到皇帝那里,賈家霸道不講規則,在林家面前絕對辦不到。里面的細節和具體原因,后面章節還會繼續分析。

林黛玉與賈寶玉的婚約,起碼醞釀很久了,甚至可能很久以前就已經決定了。在古代婚約定親,也有一個復雜的程序。林黛玉當初進賈府,結親的探討就該有,否則也不會在賈府如此安排林黛玉與賈寶玉在一起。當時賈雨村送林黛玉去賈府,賈雨村在林如海家做家教,開始教林黛玉的時候,林黛玉六歲。過去的師生關系,遠比現在親密,以前叫師父,以師為父,老師帶著孩子過去,與父親帶著類似。因此賈雨村帶林黛玉到賈府,應當還有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與賈家議定林黛玉的婚約。賈雨村作為師父和托孤人,有黛玉婚約決定權,對此以后還會分析。詳見:林黛玉是賈雨村關鍵籌碼,賈雨村是林黛玉真正靠山和婚約決定人

林如海有巨大的財富卻沒有兒子,而且喪了偶,林如海在喪偶之后,到林如海病逝,中間也有幾年的時間了,林如海沒有娶繼室。以林如海的地位,會有眾多人家愿意讓女兒給林如海當繼室。如果林如海有繼室,那麼繼室是林黛玉的養母,林黛玉未嫁之時首先要養母撫養。就算林黛玉要去賈家,也是繼母養母跟著一起去,就如薛姨媽和薛寶釵一起進入賈家一樣。林如海為何不娶繼室?而且林如海沒有兒子,過去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喪偶之后盡快續娶延續子嗣,為古人信仰般的執著。所以林如海不娶,合理的解釋只有林如海有病或者沒有了再生育的能力,林如海的后代就林黛玉一個了。此時林如海正常的反應,就是盡快和合理的把家產轉移到他的愛女林黛玉身上,盡早給林黛玉找到穩妥的夫婿,而且為了延續林家香火,應當還會有類似“兼祧”的要求。因此賈雨村去賈家有重大使命,為何林如海不在身邊撫養愛女而是把林黛玉放到賈家,也是深遠考慮的轉移家產財富。

古代的婚約,不會是保密的婚約!媒妁之言,要公之于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西周時期婚姻制度的關鍵性原則。在宗法制下,必然要求由父母家長決定子女的婚姻大事,必須通過媒人的中介來完成。否則即是非禮非法,稱為“淫奔”,不為宗族和社會所承認。林黛玉與賈寶玉的婚約肯定要有媒人,媒人不一定是媒婆,賈雨村的老師身份,就可以當月老。當然婚約也不會對林黛玉有所隱瞞,在臨終囑咐當中,也肯定要對愛女到夫家該如何,做叮嚀和交代。同時對宗族的人,也要明確公開。賈璉和林黛玉去之前,林如海彌留之際,對宗族的人也都說清楚才對。

林家與賈家的寶黛婚約沒有公開,原因是還有沒博弈清楚的地方。林家肯定要有一個子嗣,但過去合法的標準兼祧是同宗之間,寶玉和黛玉“兼祧”是灰色地帶,兩家應當還有博弈,寶玉考不上功名,賈雨村代表的林家可能還看不上寶玉,到時候是入贅、承外祖還是悔婚了,都是要看情節發展,所以賈政拼命要寶玉讀書科舉有功名,是有原因的。賈雨村進京候補,后來補授大司馬入閣入軍機是一品大員,實力擺在那里,到時候聯姻不成賈家吃進入的財富不敢不吐出來,林家與賈家都在博弈沒有變成最后定局。薛家與之不同,賈家不吐薛家財富王夫人也屁股坐在賈府,所以后來薛蟠要死刑了王夫人卻說他“自作自受”。王子騰對薛姨媽和王夫人遠近一樣。紅樓一書這是明線,各方博弈得高潮迭起。

因此林黛玉再一次到賈府,對她賈府未來寶二奶奶的身份,應當明確知道,賈寶玉多少也會知道一些。書中有過交待,讓林黛玉吃燕窩,林黛玉曾經對薛寶釵說過一段話:“(我)又不是他們這里正經主子,原是無依無靠投奔來的,他們已經都嫌我了……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只,皆是和他們家姑娘一樣。”此話的背后是林黛玉在大觀園,應當與賈家的姑娘不同,對賈府僅僅與他家姑娘一樣不滿,她應當是主子奶奶才對。正常情況她是寄住在賈府的外孫女,不如他們家的姑娘得寵也應該,古代內外有別很清楚,外孫女和孫女待遇應當不同,孫女起碼不低于外孫女。讓外孫女與孫女一樣待遇,本身就是很優待了,黛玉說不出那樣的話來。所以從中也可以判斷,林黛玉與賈寶玉有婚約她才來。林黛玉這麼說,用現在網絡時髦的說法,就是凡爾賽體。所以大觀園挑住所,林黛玉為何敢自己直接挑最好的南門居中主位瀟湘館?大觀園選房子的時候,與賈府姑娘一樣麼?​林黛玉應當對自己賈府大觀園主人的地位,有一定的認知。不過對比林黛玉進入大觀園時林黛玉自在榮府以來,賈母萬般憐愛,寢食起居,一如寶玉,迎春、探春、惜春三個親孫女倒且靠后。現在說這個話,說明林黛玉在林如海死后,寶釵又來了,黛玉的待遇下降了。

黛玉與寶玉有婚約,還有一個證據,就是抄檢大觀園的時候,在黛玉那里抄到了“兩副寶玉常換下來的寄名符兒,一副束帶上的披帶”(寄名符,舊時小孩出生后都會請先生批八字,如果八字過硬刑克父母或者小孩難養,就會寄給菩薩神仙僧人道士或者其他生肖相符人家做寄名子女,以便小孩能夠順利長大成人。寄名符也叫記名符,古代孩子的八字要保密的,這個東西絕對不隨便給別人),可以作為婚約的交換物證,但黛玉紫鵑兩個,身居香閨,對此未必那麼明白,而在場的明白人王熙鳳則迅速的岔開了話題。

林黛玉開始有婚約優勢,但林黛玉當時還小,沒有迅速的辦理婚事,林黛玉不馬上辦理婚事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林黛玉還有孝在身,對林如海去世,需要為父親守孝,除非父親有交待要求辦理,一般都要守孝三年。守孝期帶來了不確定性和博弈空間,薛寶釵就是在這林黛玉守孝期間進入賈府,又入宮待選失敗,還因為薛蟠和家產的原因,把目標也盯住了賈寶玉。林黛玉沒有正式過門婚禮,當然不是賈家的正經主子,但她已經覺得她要高于賈家的賈姓姑娘,而不是外孫女的地位。

林黛玉與寶玉早有婚約,但賈家卻不公開!原因還有薛寶釵和薛家財產在賈家。賈寶玉的婚約公開了,對薛家薛蟠打死人躲罪,以薛寶釵嫁妝名義藏匿于賈府的財產,賈家以后也要明確的交出來。賈家公開曖昧,就可以控制著薛家的財產。薛寶釵到賈家,起因很突然,薛蟠打死人,躲罪的需要,婚約肯定沒有。很多讀者可能會說王夫人與薛姨媽姐妹串通好了,可以造假把婚約日期放到林黛玉的婚約之前,那不就成了麼?!但是事實上她們根本辦不到。且不說賈家名義上還是賈政和賈母做主,就算賈政等賈家人也同意都辦不到。首先婚約要公開,公開的證人呢?證人就算可以用錢買通找到,但還有一個關鍵節點是過不去的坎!薛寶釵到賈府的時候,名義上是入京待選,要讓皇帝先選妃子!薛寶釵要有了婚約再入宮待選是欺君之罪!把時間提前,王夫人薛姨媽也是萬萬不敢。

所以薛寶釵要嫁給賈寶玉,一開始在婚約上就有問題,林黛玉有婚約在先,最多是婚約沒有徹底完善,與沒有還不同,賈家不遵守約定需要理由。而且林黛玉背后的林家族人可以上告官府,林黛玉也是探花之后,不是被薛蟠打死的馮淵那樣的小民。探花是翰林,天子門生,可以直接上達天聽,會鬧到皇帝那里去,不是鬧著玩的事情。

因此按照婚約先來后到,薛寶釵一開始就在賈府的姨娘位置,如果要翻身上位,要找機會。她帶著薛家財富到賈府,又難以離開,只能再找機會去上位翻盤。另外古代還有一種非常特殊的情況,就是各方都同意可以兩頭大,兩個女人不分大小的,也有典故:

“其妻已邑號國夫人,賜妻李氏又為國夫人;每入內朝謁,二夫人同承賜賚。”——《舊唐書·王毛仲傳》

初,充前妻李氏淑美有才行,生二女褒、裕,褒一名荃,裕一名濬。父豐誅,李氏坐流徙。后娶城陽太守郭配女,即廣城君也。武帝踐阼,李以大赦得還,帝特詔充置左右夫人,充母亦敕充迎李氏。郭槐怒,攘袂數充曰“刊定律令,為佐命之功,我有其分。李那得與我并”充乃答詔,托以謙沖,不敢當兩夫人盛禮,實畏槐也。——《晉書》卷四十·列傳第十

“(天寶)六載,加御史夫人,封兩妻唐氏段氏并為國夫人。”——《安祿山事跡卷》

“安重榮娶二妻,高祖因之,并加封爵。”——《合璧事類》

因此賈家希望兩個都娶,薛家爭取的應當是不分大小。最早的典故是舜帝的娥皇和女英,并不違反禮法,但實際極少出現。黛玉住的瀟湘館,瀟湘的典故背后就是娥皇和女英,書里用此典故用意很深。很多人認為薛寶釵是大戶人家的嫡女,不會委屈也不會當妾做小,但不能忘記前面所分析,薛家的財富已經被葫蘆案綁死在了賈府,薛蟠已經成為了活死人,薛姨媽和薛寶釵處于過去被吃絕戶的境地,時移勢易,有的版本還續寫后來薛寶釵嫁給賈雨村為妾呢!而且在程高本的續書里面,邢夫人還同意了把巧姐嫁給藩王為妾,然后才有劉姥姥帶著巧姐逃往鄉下,巧姐可是賈府的大宗嫡孫女,為何邢夫人不聽王夫人勸阻,也要答應呢?所以薛寶釵在薛家被吃絕戶的背景下,當妾也只能接受。而賈家搞不定雙方的時候,寶玉的婚事就一直拖著,薛寶釵年齡大,壓力更大。對寶玉的婚姻,在賈府內宅里面不斷博弈深化,大觀園里面的姑娘們公開定親,由此都變得非常晚,在古代非常不正常。

紅樓成書的年代,社會上婚姻制度出現了一個巨大的變化,平妻合法化了,也就是真的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而是真的一夫多妻制。在兼祧的狀態之下可以多妻。林家肯定需要寶玉“兼祧”以保障林家的香火,那麼寶玉可以多娶一個正妻延續賈家香火。平妻的地位比妾的地位要高,但二者也要博弈大小,尤其是一方要沒有了孩子,生下的孩子怎麼取姓,還有故事。對此以后的章節還會分析。

兩個都娶不分大小很難做到,都要博弈出大小來。薛寶釵對自己能夠通過博弈上位充滿信心,就如眾多說不要名分的二奶小三一樣,先進了家門,就想著上位了。所有的小三都認為自己能夠上位,也做好了準備。反而大奶奶正妻對危險有疏忽,處理很隨意,林黛玉還在任性階段,賈母也老年遲鈍了;而薛寶釵這邊,王夫人、王熙鳳與薛姨媽,都是一家人,都在積極謀劃,做足了準備。

第七十回里瀟湘館放風箏,兩只鳳凰風箏被一只雙喜字風箏裹挾而走。類似的線索,影射林黛玉和賈寶玉本有婚約卻被拆散,雙喜字風箏可能就是寶釵和襲人,共繡喜字鴛鴦。還有人說黛玉寶玉有了婚約就該心不慌,不會有第五十七回紫鵑試玉的情節,但婚約雖然在,只要沒有過門都可以改,僅紅樓書里退親的事情就有幾個案例。中國古代是一直博弈不是契約社會,賈府黛玉和寶釵就一直博弈到底。黛玉婚約沒有公開,說明黛玉婚約本身賈家和林家還在博弈,林家的代表就是賈雨村,黛玉的師父是托孤人監護人。

中國從來不講絕對不能的話,中國講中庸,中庸的背后還有能屈能伸和博弈到底!中國的家庭內,妻妾的差別太大,都是博弈到死,就如王夫人與趙姨娘的博弈,不是婚約定了,就徹底決定了,以后的變化因素也很多,當妾的上位的事情總有發生。所以薛家王家已經準備好博弈到底的準備,而林黛玉就算婚約上非常有利,一樣需要為自身的地位進行博弈,沒有提防就一步步的滑落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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