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我們討論《道德經·第二章》中改“弗”為“不”等有意改動的行為,對《道德經》全文注釋產生的巨大影響。
通行諸本,如王弼本《老子注》將此“道德經·第二章·下半段”記作:“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持,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但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老子·甲乙本》均記作:“萬物作而弗始也,為而弗持也,功成而弗居也。夫唯弗居,是以弗去。”
很明顯,后世諸本在王弼本《老子注》的影響下均對《道德經》的原文都進行過改動。但為什麼要如此改動?梨花認為是自作聰明,圣賢經典本已具足,但后人故作聰明,畫蛇添足。為全己說,強解甚至亂改原著。比如在本章中添加了原本并不存在的“生而不有”,迎合自己的解經觀點。
但此章中最為糟糕的改動行為,當屬將“弗”字強解為“不”字,如此解法看似無錯,實則大錯特錯。甚至要比第一章中改“恒”為“常”的做法,更加令人痛心疾首。天才少年王弼便是在“萬物作焉而不辭”的誤導下,將此段理解為“為始者,務欲立功生事;而有道者,務還反無為”。認為文中原本并不存在的“不辭”,指不修飾,不干涉。因此王弼認為“萬物作焉而不辭”指,對萬物的興起與發展不施以人為的修飾與干涉。
如果王弼本《老子注》多經不起后人的推敲,王弼如此注釋并無不妥,至多算是注釋《道德經》眾多版本中的一員。壞就壞在王弼天才絕倫,對《道德經》的許多注釋都入情入理,精彩絕倫,并且相得益彰形成了前后呼應的經解體系。于是乎,萬美之中不容瑕疵,偏見的世人多認為王弼之說皆對,無錯。但1973年出土的馬王堆《帛書老子·甲乙本》中,此段記作“萬物作而弗始也”。
無獨有偶,1993年荊州郭店村出土的《楚簡老子甲本》中,此段也同樣記作“萬物作而弗始也”。
據考證,《帛書老子·甲本》成書于戰國末年的某一時期,而《帛書老子·乙本》則成書于劉邦稱帝(公元前202年),至漢文帝劉恒登基(公元前180年)的短短二十二年間。如此推定的依據是,乙本中只避諱了劉邦的名諱,改“邦”為“國”,卻為避諱漢文帝劉恒的名諱,未改“恒”為“常”。而《帛書老子·甲本》中“邦”字與“恒”字均未改動。說明,《帛書老子·甲本》為西漢王朝建立前的戰國古本,而《帛書老子·乙本》則是長沙王丞相利蒼出于避諱的考慮,重抄于公元前202年至公元前180年間的產物。
并且,《帛書老子·乙本》的用字,明顯要比《帛書老子·甲本》規范。
而1993年出土的《楚簡老子·甲乙丙》三本,成書年代應當還略早于《帛書老子·甲本》,但因《楚簡老子》殘缺不全,僅余一千余字,故選擇《帛書老子·甲乙本》作為注釋版本。
長話短說,梨花認為“萬物作而弗始也”應解為對萬物的初始,既起因施以矯枉。故《道德經·第三章》圍繞此論點展開,提出了“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不亂”的矯枉主張。
老子認為,因為尚賢,世人才爭名;因為貴貨,世人才偷盜;因為多見多聞,世人才多欲多貪。因此老子提出矯枉問題的起因,提出“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恒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不敢。弗為而已,則無不治矣”的治世主張。既,解決百姓的安飽,堅韌百姓的意志,強健百姓的體魄。以均衡作為宗旨調和百姓的認知與欲望,使自作聰明的巧智不敢出現;總而言之一切以矯枉作為宗旨,則沒有什麼是不能治理好的。
如此注釋的根據是“弗”字的春秋古意為“矯枉”,而“弗居”是一種不偏不倚的行為理念,如《道德經·第十三章》所言:“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下也,得之所驚,失之若驚,是謂寵辱若驚。”
老子說,寵辱若驚的可貴之處在于,將受人寵愛與受人侮辱的處境,均當做自身的隱患對待。為了更加說明此理,老子還舉例說明,受人寵愛時需放低姿態,并需警惕對待得、失。
莊子在“大宗師”中同樣指出:“若然者,過而弗悔,當而不自得也。”古時的真人錯過了時機后會矯枉悔恨的心態;把握住時機后,同樣會矯枉洋洋自得的心態。
何謂“大宗師”?
“大”指博大,寓意萬有萬物。
“宗”指宗旨,“師”指老師。
“大宗師”即萬物的宗旨與老師。
莊子以天地為宗,以上古真人為師,寫下“大宗師”。開篇強調:“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者,至矣”。
莊子認為,知曉天地的作為,知曉真人的作為,才是認知的極限。而天地的作為,空間與時間如何運轉的問題在第一章中我們已經進行過闡述,并得出統一與對立并存的條件是均衡的結論。因此《莊子·外篇·天地》再次闡明此理:“天地雖大,其化均;萬物雖多,其治一也。”
莊子說,空間與時間雖然廣袤,但天地的換化均衡、對等;世間萬物的種類雖然繁多,但萬物的治理方式也全都相同。拋開有待證實的微觀粒子層面問題,既微觀粒子的運轉方式是否同樣遵循平衡規則。單說社會問題,圍繞均衡運轉的社會規則同樣比比皆是。比如貿易逆差問題,如果貿易雙方不遵循有來有往的互利原則,那麼貿易的過程注定永無寧日。
還比如互幫互助的家庭關系,如果一方的付出總是遠遠多過另外一方,那麼這個家庭的運轉注定無法和諧,平穩運行。
還有每個人都非常關心的付出與收獲是否等價的問題,如果某些人不用付出或付出極少便能獲得巨大收獲,那麼維持社會平穩運轉的基本規則,付出與收獲的等價原則,必然面臨極大挑戰。
因此,古者提倡的“弗居”,是一種以平衡作為宗旨的處世行為。古者放棄名利的原因是為了避免自身處于不均衡,不自然的危機當中。如劉邦出陳倉,與項羽爭奪天下,將漢中托付給蕭何。但生性多疑的劉邦并不放心蕭何,于是派人暗中監視蕭何。察覺到異樣的蕭何為了避免殺身之禍,也是為了洗清自立的嫌疑,不得不收受賄賂,表現出只貪圖錢財無心天下的庸俗姿態。劉邦得知后,果然安下心來與項羽爭奪起天下。
同樣的辦法王翦與蘭陵王也都使用過。
王翦率領六十萬秦軍滅楚,還未進入楚國境內便數次停軍不前,向秦始皇討要賞賜。手下將領為此大罵王翦貪財,王翦卻說秦國的一多半軍隊都在我的手中,如果我不如此做,或許這場仗沒打完我就會身首異處。我王翦死不足惜,怕的是未盡王命,不能結束戰國亂世。
王翦,蕭何為了完成自己為人臣子的責任義務,更為了還天下以太平,不惜貪財自污,想盡一切辦法讓君主安心完成事業,同時避免了爛殺臣子的惡名。這才是先秦文化中“虛心意白,進善通道,勉主以禮儀,諭主以長策,將順其美,匡救其惡。功成事立,善歸于君,不敢獨伐其勞”的治世良臣,真正通曉道學,進善通道的道學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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